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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時間:2024-12-03 15:27:02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實用[15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guī)、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fā)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實用[15篇]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1

      安全是幼兒園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幼兒的周圍或者我們的工作中都存在著影響幼兒的安全隱患,為了預防和消除火災等各種不安全隱患,確保幼兒在園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加強領導,嚴格管理,明確責任,抓好幼兒園安全工作

      1、“安全”是我們幼兒園永恒的主題。抓安全是幼兒園領導的頭等大事,安全工作重在落實,要落實在每個人的思想上,更要落實在實際行動中。為此,園內實行人人齊抓共管,設專人具體負責安全工作。針對幼兒園特殊性質,園內以班級為單位劃分安全責任區(qū)每個區(qū)設安全負責人,所有安全負責人互相監(jiān)督,園里隨時檢查負責人的安全管理工作(其中包括室內外門窗、大型玩教具、桌椅、電源、開關、電源、床鋪、被褥等)。并要求各崗位人員在上崗下崗前必須將所負責區(qū)域所有環(huán)節(jié)進行安全檢查,待每一環(huán)節(jié)確認安全無誤后方可上崗或離崗。每天安全組人員進行安全巡視,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上報,切實將安全工作做扎實。

      2、園內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防微杜漸,加大安全管理力度,為完成安全工作任務打下良好基礎。我們在安全管理中還突出重點,堅持開展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通過有計劃、有組織的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使全體教職員工認識到“安全”直接關系到幼兒園的生死存亡,直接關系到幼兒園在社會中的地位和聲譽;沒有安全保障,就談不上任何工作。從而在思想上、行動上形成共識。

      3、堅持定期不定期進行安全排查工作:排查門衛(wèi),對值班人員和所有教職工的健康情況(精神狀態(tài);有無精神病史等)進行排查;排查園內各種設施、設備、活動場地、大型玩教具、器械、護欄、門窗、電源、開關、大灶、庫房等的安全狀態(tài);排查滅火設施(滅火器是否過期)及報警裝置(電話)的數量及安全情況和放置位置及完好使用狀態(tài)情況;排查第二應急通道是否暢通等,以確保出現緊急情況時,可及時獲得外來援助等,從而確保安全工作順利進行。

      二、加大檢查力度,強化幼兒園安全保衛(wèi)意識

      1、加強幼兒園食品衛(wèi)生制度建設和規(guī)范管理,建立健全幼兒園衛(wèi)生防疫與食品衛(wèi)生安全工作責任制,將幼兒園衛(wèi)生防疫、食品衛(wèi)生安全工作的責任分解落實到具體負責人,做到職責到崗,責任到人,提示保健員對食堂的食品衛(wèi)生加大監(jiān)管力度,保證食堂各項設施、設備、物品和事物的采購符合安全要求,嚴格把食品安全質量,嚴防出現幼兒園食物中毒事故發(fā)生,強化廣大教職工的食品衛(wèi)生安全意識和健康知識,自覺抵制不干凈食品,增強防病能力和公共衛(wèi)生責任感,從而,保證廣大教師和幼兒健康和生命安全,并堅持定期不定期進行食品衛(wèi)生檢查,切實有效地加強食品衛(wèi)生安全管理,及時排查食品衛(wèi)生安全隱患,要求庫房嚴把出入庫關,堅持發(fā)票索要制度,不進過期、腐爛、變質食物,做好消毒記錄、物品采購和食品留樣記錄。

      2、加強門衛(wèi)管理制度。為加強安全管理,保證幼兒安全,園內實行及時開鎖門制度,并設專人在門口進行監(jiān)護,家長中途有事可打電話,由教師將孩子安全送到家長手中。并規(guī)定凡不認識的人或未成年人來接孩子,一律不準放行孩子,以確保孩子安全。嚴格門衛(wèi)外來人員登記、簽字手續(xù),禁止外人入內。

      三、結合實際,著力抓好幾項重點工作,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結合幼兒園的工作特點,抱著對家長對幼兒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合理安排各項工作,明確責任,抓好落實,各崗位嚴格按崗位責任制、一日活動規(guī)程、生產操作規(guī)程去做,嚴格執(zhí)行規(guī)章制度,保證教學工作安全有序,確保安全無事故。

      1、加強教學管理。嚴格執(zhí)行《保教人員一日工作程序》,把緊每個環(huán)節(jié),每段時間都要安排活動內容,杜絕“放羊”。教學活動和戶外活動時,幼兒一定要處在保教人員的視線之內,不讓孩子單獨留在室內或室外。按照上、下樓示意圖,班與班錯開時間,保持距離,老師先檢查幼兒衣物是否穿好,鞋帶是否系牢,并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后,方可由教師和保育員一前一后進行保護,上、下樓梯時遵照樓梯上的小腳丫靠右行,在樓梯拐彎時,老師適當停留,待幼兒全部進入視線內再繼續(xù)前行,對年齡偏小或體弱幼兒,老師應適當給予幫助。經常檢查幼兒手中是否有不安全的木棍、鈕扣等異物,在戶外滑滑梯、蕩秋千時做好安全監(jiān)護,嚴防意外。早操時排出時間表,每個班按固定時間下樓,防止幼兒在樓梯走廊里交叉沖突!坝變航铀涂ā敝贫壤^續(xù)嚴格執(zhí)行。早上入園時,家長親自把幼兒送到教師手中,防止走失,晚上接孩子時,家長持卡進園,持卡接孩子,教師把孩子送到家長手中,防止接錯或被生人領走,保證幼兒人身安全。教學樓嚴把門,閑人不得進入教學樓。

      2、加強食堂管理。開飯、打掃衛(wèi)生、清洗餐具都有明確規(guī)定。嚴把“三關”,即采購關、驗收關及衛(wèi)生關。職工代表進行市場考察后,指定采購地點,沒有特殊情況不得更改,和供貨方簽定供貨合同,索要“五證一票”,即衛(wèi)生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從業(yè)人和送貨人的健康證、身份證復印件和發(fā)票。做到生、熟分開。根據幼兒的特點,科學制訂食譜,精炒細作,保證飯菜品種多樣化。做好餐具、炊具消毒,食堂內外的環(huán)境衛(wèi)生和炊事人員的個人衛(wèi)生,著裝整齊,衣帽整潔,把好衛(wèi)生關,防止病從口入。對食品出庫、物品采購、食品入庫進行民主監(jiān)督,防止購買腐爛、變質食物,嚴防食物中毒,確保飲食安全。非食堂工作人員嚴禁進入操作間。

      3、做好衛(wèi)生防疫。衛(wèi)生防疫是我們常抓不懈的一項工作。幼兒入托時,嚴格查體,建卡率100%,杜絕傳染源。嚴格晨檢制度,做到一摸、二看、三問、四查,清查事故隱患,嚴格執(zhí)行衛(wèi)生消毒制度和隔離制度,定期做好計劃免疫和疾病防治。落實“一人、一巾、一杯”制,堅持做到開窗通風,保持室內空氣流通。每班定期進行紫外線消毒,防止傳染病發(fā)生,確保幼兒健康。玩具、用品每天消毒,餐具要餐餐消毒;瘜W物品安全存放,防燃、防爆和防誤食。危險品專人管理,登記造冊,責任到人。

      4、加強值班。根據幼兒園的實際情況,我們嚴格落實值班制度,每天一名領導查職工出勤,查工作開展情況,查中午值班。晚上接孩子時,配合門衛(wèi)把好大門關,嚴防閑雜人員進園,防止幼兒跑出大門。下班時,檢查各部門門窗、水電,并叮囑各班人員關好門窗、水管、電燈、電視、錄音機、飲水機。堅決杜絕常明燈,從電上把好安全關。

      四、開展教育,運用多種形式和手段,提高安全防范意識。

      1、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我們要求保教人員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和兒童觀,認真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關心愛護幼兒,從早上入園開始,在游戲、上課、戶外活動中滲透安全常識。要求教師備課時,把交通、用電、煤氣、防火等安全內容寫進教案,教幼兒遵守交通規(guī)則,注意用電安全,認識安全標志,遇到火險時能自救、逃生,知道“110、120、119”等報警電話,在各種活動中學會保護自己,并注意不碰傷他人,學會正確的活動方法,具有一定的躲避防御能力。

      2、發(fā)動家長,共同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我們注意發(fā)揮家長的作用,取得家長的配合,請家長不在私人攤點購買飲料、零食,經常檢查孩子的書包和衣物,不讓孩子佩帶易劃傷孩子的銳利裝飾品或攜帶危險品進園,幼兒患病期間,如需服藥,家長要寫清用法、用量以及注意事項,親自交給老師,老師接藥后一定要向家長重復服藥方法,并在離園時向家長反映幼兒病情及服藥情況。建議家長不要給孩子購買危險的或過小的玩具及物品,以免幼兒劃傷或吞服,通過發(fā)動家長,配合安全教育,不讓孩子出事。

      3、抓好職工的安全教育。一是經常召開班子會、中層會、班組長班主任會、職工大會,層層傳達上級安全工作會議精神,使安全工作警鐘常鳴。二是利用政治學習時間,安排安全教育內容,認真學習安全制度、三是聘請上級有關部門人員來園進行安全知識講座、普法知識講座。四是大力宣傳安全知識,在園門口橫掛安全警示標語。

      安全就是生命,每個教職員工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理念,切實把保護幼兒的生命、安全放在工作首位,突出幼兒一日生活中各環(huán)節(jié)的保育與安全工作。特別要把好戶外活動關,組織戶外活動時要觀察全面,指導幼兒玩的有度,玩的得法,避免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同時,要加強保教人員的責任心與安全防范意識,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規(guī)范管理,責任到人。還要進一步加強安全檢查力度,堅持每日一查,每月一巡,做到未雨綢繆,防患于未然,確保幼兒在園安全。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2

      一、目的

      為了規(guī)范事故隱患排查與治理,使隱患發(fā)現及時,治理到位,確保隱患不發(fā)展成事故,特制定如下制度。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生產經營區(qū)域。

      三、引用文件

      3.1、《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3.2、《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四、術語定義

      無

      五、職責

      5.1、本規(guī)定由公司安檢部制定。

      5.2、安檢部對各單位的安全檢查和安全隱患整改工作實施綜合監(jiān)督管理。

      5.3、各單位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依據本規(guī)定實施監(jiān)督管理和落實。

      六、要求

      6.1、公司必須依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規(guī)程的要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嚴禁非法生產。

      6.2、結合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fā)現隱患,并下達隱患整改通知,限期治理,做到定措施、定職責人,定資金來源、定治理期限。公司必須保證隱患治理所需人員和經費。

      6.3、公司應設置重大隱患治理臺賬。生產車間、班組在例行檢查中,發(fā)現隱患要及時治理,并登記。如該隱患治理超出其本事范圍,要及時上報,并登記。如該隱患不排除,危及人身安全及可能造成重大損失,應立即采取停機等措施,事后再向有關人員報告。

      6.4、企業(yè)無力解決的重大事故隱患,除采有效的防控措施外,應書面向企業(yè)主管部門和縣政府報告。

      6.5、各級各部門要按照安全生產職責制度的要求,承擔隱患排查治理和監(jiān)督職責。

      6.6、公司對暫時不具備整改條件的重大事故隱患,必須采取嚴格的防控措施,并制定整改計劃限期治理。

      6.7、公司鼓勵員工進取發(fā)現和排除事故隱患,并根據其情景給予必須的獎勵。

      6.8、公司應對承包商簽訂安全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公司的行政部門負責協調和監(jiān)管。

      6.9、公司安環(huán)部應每季度對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景進行統計分析,車間應每月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景時行統計分析,并及時上報公司安環(huán)部。

      6.10、在治理事故隱患過程中,應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

      一、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加強事故隱患監(jiān)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職責

      1、公司主要負責人應對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全面的領導職責,應負責組織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保證安全資金的投入,逐步解決各類安全隱患。

      2、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下簡稱安全員)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組織及實施,各部門(車間)、班組長對所轄范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負責,每個職工對本崗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責,任何部門和個人發(fā)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公司領導報告。

      3、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開展安全生產檢查,發(fā)現事故隱患,督促有關業(yè)務部門和人員及時整改;查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對查出的安全事故隱患進行登記,建立安全事故隱患信息檔案。

      4、公司各職能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對各自管轄范圍內的安全事故隱患進行排查并監(jiān)控治理。

      5、財務部門負責安全事故隱患報告獎勵資金和事故隱患治理資金的落實。

      6、生技部對隱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負責。

      三、安全事故隱患

      根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guī)定》(國家安監(jiān)總局令第16號)的規(guī)定,結合我單位實際,以下情景列為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1、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專職(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未按規(guī)定參加教育培訓,或其安全資格證書無效的;新職工入廠未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的。

      2、液化氣鋼瓶、電葫蘆、叉車等特種設備未取得合格證、使用證和檢驗檢測過期的。

      3、操作人員不熟悉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或未按照操作規(guī)程要求作業(yè)的;作業(yè)人員未按要求正確穿戴安全防護用品的.;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未按要求持證上崗的。

      4、車床、鋸床、鉆床等機加工設備不貼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防護罩、蓋、欄應完備可靠。

      (2)防止夾具、卡具松動或脫落的裝置完好。

     。3)各種限位、聯鎖、操作手柄要求靈敏可靠。

     。4)機床PE連接規(guī)范可靠。

      (5)機床照明貼合要求。

     。6)機床電器箱,柜與線路貼合要求。

     。7)未加罩旋轉部位的楔、銷、鍵,原則上不許突出。

      (8)備有清除切屑的專用工具。

      5、液壓機、推制機等鍛、壓機械設備不貼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離合器動作靈敏、可靠,無連沖。

     。2)制動器工作可靠,與離合器相互協調聯鎖。

     。3)所有啟動和停止裝置應有明顯標志并易于操作,緊急停止按鈕靈敏、醒目,在規(guī)定位置安裝有效。

     。4)傳動外露部分的防護裝置齊全可靠。

     。5)操作平臺結構合理,不得有嚴重脫焊、變形、腐蝕和斷開、裂紋等缺陷。

     。6)機床PE可靠,電氣控制有效。

      (7)安全防護裝置可靠有效,使用專用工具貼合安全要求。

     。8)液壓管路連接可靠,油箱及管路無漏油,控制系統開關齊全,動作可靠。

      6、鍛錘等鍛造設備不貼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上下砧不松動,銷、楔堅固。

      (2)錘頭無裂紋,緩沖裝置靈敏、可靠。

      (3)操縱機構靈敏、可靠。

     。4)緊固部件無松動。

     。5)安全裝置和防護裝置齊全、可靠。

     。6)機械手、夾鉗、剁刀等輔助工具無裂紋。

      7、液化氣加熱爐、箱式電阻爐等加熱設施不貼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爐門升降機構必須完好,鋼絲繩斷絲不準超過規(guī)定值,重錘配置適當,外露傳動部分應設防護罩。

     。2)爐車鋼絲繩滑輪應完整無損。

     。3)爐體的爐墻、爐襯應嚴密,無泄漏。

     。4)液化氣爐的氣閥應完好,無松動、無泄漏現象。

     。5)液化氣輸送管道應堅持暢通,風管及加熱管應無裂紋、無泄漏現象。

     。6)熱電偶、測溫儀表、儀器應靈敏可靠、電氣設備接地應完好、正確。

      8、電焊機等焊接設備不貼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電源線、焊接電纜與焊機連接處有可靠屏護。

     。2)焊機外殼PE線接線正確,連接可靠。

     。3)焊機一次側電源線長度不超過3米,且不得拖地或跨越通道使用。

      (4)焊機二次線連接良好,接頭不超過3個。

     。5)焊鉗夾緊力好,絕緣可靠,隔熱層完好。

      (6)焊機使用場所清潔,無嚴重粉塵,周圍無易燃易爆物。

      9、廠內機動車輛不貼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廠內機動車輛應具有國家統一制定的牌照,定期檢測合格,在檢測周期內使用。

     。2)動力系統運轉平穩(wěn),線路、管路無漏電、漏水、漏油。

      (3)燈光電氣部分完好,儀表、照明、信號及各附屬安全裝置性能良好。

      (4)傳動系統運轉平穩(wěn)。

     。5)行駛系統連接緊固,輪胎無損傷。

     。6)轉向系統輕便靈活。

      (7)制動系統安全有效,制動距離貼合要求。

      10、車間作業(yè)環(huán)境不貼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工位器具、料箱擺放整齊、平穩(wěn),高度適宜,沿人行通道兩邊不得有突出或銳邊物品;危險部位應設置安全標志。

     。2)作業(yè)區(qū)域地面平整,無積水、積油、垃圾雜物、無障礙物和絆腳物;坑、壕、池應設置蓋板或護欄;腳踏板應完好、牢固且防滑。

     。3)生產作業(yè)點、工作臺面和安全通道普通采光照度貼合標準,照明燈具完好。

     。4)設備設施與墻、柱間以及設備設施之間應留有足夠的距離;各種操作部位、觀察部位應貼合人機工程的距離要求。

      11、液化氣鋼瓶儲存及使用不貼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現場使用點的液化氣瓶存放量不得超過2瓶;使用前和使用后必須對容器進行檢查,確保無泄露。

     。2)儲存及使用點應與明火區(qū)、高溫區(qū)堅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3)儲存及使用點應按規(guī)定的數量和種類配置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消防設施標識及防火安全標志準確、齊全,且靈敏可靠,消防通道暢通。

      四、隱患的排查與報告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車間)、班組應對各自管轄區(qū)域內按照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中規(guī)定時間、資料和頻次對隱患進行排查,及時收集、查找并上報發(fā)現的事故隱患,進取采取措施對隱患進行整改。

      2、發(fā)現隱患一般采用逐級報告的方法,即員工報各部門(車間)領導或公司安全員。特殊情景或一般情景下能即時排除的安全生產隱患可采用口頭報告的形式報告。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要采取書面報告的形式,報告人要把隱患地點﹑事故隱患資料﹑擬采取措施提議﹑報告人姓名﹑報告理解人姓名、報告時間等寫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公司安全員,一份部門自我留底備查。

      五、隱患的整改及驗收

      1、各部門(車間)、班組發(fā)現或接到員工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立即組織本單位專業(yè)人員對隱患進行核實,各部門自我能夠解決的隱患應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門協助解決的,能自我聯系解決的自我聯系解決,不能自我聯系解決的,應立即報公司安全員,安全員根據隱患的種類移交給相關職能部門,由各職能部門負責進行整改并且對隱患的整改善行全程跟蹤監(jiān)控。

      2、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由安全員提交公司,由公司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事故隱患部門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

      六、獎懲

      1、根據隱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對隱患發(fā)現者進行5—500元的獎勵,獎勵采用現金兌現,由安全員申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2、各部門對員工上報的事故隱患,不整改或不上報的,一旦發(fā)現按情節(jié)嚴重程度對部門和相關職責人罰款200—500元。

      3、發(fā)現了事故隱患因未及時整改,報告人也沒繼續(xù)上報而導致事故的發(fā)生,將對發(fā)生事故的部門和相關職責人從重處理,報告人不承擔職責。

      4、對報告人異常是越級上報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經查實報總經理處理。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3

      1、目的

      為建立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發(fā)揮全員排查安全隱患的積極性,及時發(fā)現并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隱患,防止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根據《xx省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第xxx號)、《危險化學品企業(y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實施導則》(安監(jiān)總管三〔20xx〕103號)、《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guī)定》(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令第16號)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廠內所有車間及部門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管理。

      3、定義及分類

      本制度所稱事故隱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fā)生或導致事故后果擴大的物的危險狀態(tài)、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包括:

      (1)作業(yè)場所、設備設施、人的行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和相關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的情況。

      (2)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及相關制度未作明確規(guī)定,但企業(yè)危害識別過程中識別出作業(yè)場所、設備設施、人的行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fā)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yè),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4、職責與分工

      4.1隱患排查治理原則:“誰主管、誰負責”和“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

      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應保證隱患治理的資金投入,及時掌握重大隱患治理情況,治理重大隱患前要督促有關部門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明確分管負責人。

      分管負責隱患排查治理的負責人,負責組織檢查隱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實情況,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向主要負責人報告重大情況,對所分管部門和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

      其他負責人對所分管部門和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

      4.2公司設置有安全生產委員會,下設安全檢查領導小組,由安保部、生產部、設備部及相關工藝、電氣等專業(yè)技術人員組成,負責組織對公司的各專項檢查、季節(jié)檢查、節(jié)假日檢查等。

      4.3各車間及相關部門,負責對本單位安全隱患的日常檢查并組織群眾性的安全自查活動。

      5內容與要求

      5.1隱患排查工作可與公司各專業(yè)的日常管理、專項檢查和監(jiān)督檢查等工作相結合,按下述方式進行:

      (1)日常隱患排查;

      (2)綜合性隱患排查;

      (3)專業(yè)性隱患排查;

      (4)季節(jié)性隱患排查;

      (5)重大活動及節(jié)假日前隱患排查;

      (6)事故類比隱患排查。

      5.1.1日常隱患排查是指班組、崗位員工的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以及基層單位領導和工藝、設備、電氣、儀表、安全等專業(yè)技術人員的日常性檢查。日常隱患排查要加強對關鍵裝置、要害部位、關鍵環(huán)節(jié)、重大危險源的檢查和巡查。

      5.1.2綜合性隱患排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產為目的,以安全責任制、各項專業(y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情況為重點,各有關專業(yè)和部門共同參與的全面檢查。

      5.1.3專業(yè)隱患排查主要是指對區(qū)域位置及總圖布置、工藝、設備、電氣、儀表、儲運、消防和公用工程等系統分別進行的專業(yè)檢查。

      5.1.4季節(jié)性隱患排查是指根據各季節(jié)特點開展的專項隱患檢查,主要包括:

      (1)春季以防雷、防靜電、防解凍泄漏、防解凍坍塌為重點;

      (2)夏季以防雷暴、防設備容器高溫超壓、防臺風、防洪、防暑降溫為重點;

      (3)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靜電、防凝保溫為重點;

      (4)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凍防凝、防滑、防靜電為重點。

      5.1.5重大活動及節(jié)假日前隱患排查主要是指在重大活動和節(jié)假日前,對裝置生產是否存在異常狀況和隱患、備用設備狀態(tài)、備品備件、生產及應急物資儲備、保運力量安排、企業(yè)保衛(wèi)、應急工作等進行的檢查,特別是要對節(jié)日期間干部帶班值班、機電儀保運及緊急搶修力量安排、備件及各類物資儲備和應急工作進行重點檢查。

      5.1.6事故類比隱患排查是對企業(yè)內和同類企業(yè)發(fā)生事故后的舉一反三的安全檢查。

      5.2隱患排查頻次確定

      5.2.1隱患排查的頻次:

      (1)崗位操作人員現場巡檢間隔不得大于2小時,關鍵裝置和重點部位的操作人員現場巡檢間隔不得大于1小時,宜采用不間斷巡檢方式進行現場巡檢。

      (2)各車間管理人員(主任、工藝設備技術人員)、電氣、儀表人員每天至少兩次對裝置現場進行相關專業(yè)檢查。

      (3)各車間應結合崗位責任制檢查,至少每周組織一次隱患排查,并和日常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中發(fā)現的隱患一起進行匯總;職能科室等應結合崗位責任制檢查,至少每月組織一次隱患排查。

      (4)公司根據季節(jié)性特征及本單位的生產實際,每季度開展一次有針對性的季節(jié)性隱患排查;重大活動及節(jié)假日前必須進行一次隱患排查。

      (5)公司每半年組織一次,各單位至少每季度組織一次綜合性隱患排查和專業(yè)隱患排查,兩者可結合進行。

      (6)當獲知同類企業(yè)發(fā)生傷亡及泄漏、火災爆炸等事故時,應舉一反三,及時進行事故類比隱患專項排查。

      (7)對于區(qū)域位置、工藝技術等不經常發(fā)生變化的,可依據實際變化情況確定排查周期,如果發(fā)生變化,應及時進行隱患排查。

      5.2.2當發(fā)生以下情形之一,公司應及時組織進行相關專業(yè)的隱患排查:

      (1)頒布實施有關新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或原有適用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重新修訂的;

      (2)組織機構和人員發(fā)生重大調整的;

      (3)裝置工藝、設備、電氣、儀表、公用工程或操作參數發(fā)生重大改變的,應按變更管理要求進行風險評估;

      (4)外部安全生產環(huán)境發(fā)生重大變化;

      (5)發(fā)生事故或對事故、事件有新的認識;

      (6)氣候條件發(fā)生大的變化或預報可能發(fā)生重大自然災害。

      5.2.3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yè)應每五年至少開展一次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HAZOP)。

      5.3隱患排查內容

      根據危險化學品企業(yè)的特點,隱患排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安全基礎管理;

      (2)區(qū)域位置和總圖布置;

      (3)工藝;

      (4)設備;

      (5)電氣系統;

      (6)儀表系統;

      (7)危險化學品管理;

      (8)儲運系統;

      (9)公用工程;

      (10)消防系統。

      5.3.1安全基礎管理

      5.3.1.1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建立健全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及落實情況。

      5.3.1.2安全投入保障情況,參加工傷保險、安全生產責任險的情況。

      5.3.1.3安全培訓與教育情況,主要包括:

      (1)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及持證上崗情況;

      (2)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培訓及持證上崗情況;

      (3)從業(yè)人員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情況。

      5.3.1.4開展風險評價與隱患排查治理情況,主要包括:

      (1)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的識別和獲取情況;

      (2)定期和及時對作業(yè)活動和生產設施進行風險評價情況;

      (3)風險評價結果的落實、宣傳及培訓情況;

      (4)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滿足安全生產需要。

      5.3.1.5事故管理、變更管理及承包商的管理情況。

      5.3.1.6危險作業(yè)和檢維修的管理情況,主要包括:

      (1)危險性作業(yè)活動作業(yè)前的危險有害因素識別與控制情況;

      (2)動火作業(yè)、進入受限空間作業(yè)、破土作業(yè)、臨時用電作業(yè)、高處作業(yè)、斷路作業(yè)、吊裝作業(yè)、設備檢修作業(yè)和抽堵盲板作業(yè)等危險性作業(yè)的作業(yè)許可管理與過程監(jiān)督情況。

      (3)從業(yè)人員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的配置、佩戴與使用情況;

      5.3.1.7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管理情況。

      5.3.2區(qū)域位置和總圖布置

      5.3.2.1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和重大危險源儲存設施與《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規(guī)定的重要場所的安全距離。

      5.3.2.2可能造成水域環(huán)境污染的危險化學品危險源的防范情況。

      5.3.2.3公司周邊或作業(yè)過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災害引發(fā)事故災難的危險點排查、防范和治理情況。

      5.3.2.4內部重要設施的平面布置以及安全距離,主要包括:

      (1)控制室、變配電所、化驗室、辦公室、機柜間以及人員密集區(qū)或場所;

      (2)消防站及消防泵房;

      (3)空分裝置、空壓站;

      (4)點火源(包括火炬);

      (5)危險化學品生產與儲存設施等;

      (6)其他重要設施及場所。

      5.3.2.5其他總圖布置情況,主要包括:

      (1)建構筑物的安全通道;

      (2)廠區(qū)道路、消防道路、安全疏散通道和應急通道等重要道路(通道)的設計、建設與維護情況;

      (3)安全警示標志的設置情況;

      (4)其他與總圖相關的安全隱患。

      5.3.3工藝管理

      5.3.3.1工藝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

      (1)工藝安全信息的管理;

      (2)工藝風險分析制度的建立和執(zhí)行;

      (3)操作規(guī)程的編制、審查、使用與控制;

      (4)工藝安全培訓程序、內容、頻次及記錄的管理。

      5.3.3.2工藝技術及工藝裝置的安全控制,主要包括:

      (1)裝置可能引起火災、爆炸等嚴重事故的部位是否設置超溫、超壓等檢測儀表、聲和/或光報警、泄壓設施和安全聯鎖裝置等設施;

      (2)針對溫度、壓力、流量、液位等工藝參數設計的安全泄壓系統以及安全泄壓措施的完好性;

      (3)危險物料的泄壓排放或放空的安全性;

      (4)按照《首批重點監(jiān)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首批重點監(jiān)管的危險化工工藝安全控制要求、重點監(jiān)控參數及推薦的控制方案》(安監(jiān)總管三〔20xx〕116號)的要求進行危險化工工藝的安全控制情況;

      (5)其他工藝技術及工藝裝置的安全控制方面的隱患。

      5.3.3.3現場工藝安全狀況,主要包括:

      (1)工藝卡片的管理,包括工藝卡片的建立和變更,以及工藝指標的現場控制;

      (2)現場聯鎖的管理,包括聯鎖管理制度及現場聯鎖投用、摘除與恢復;

      (3)工藝操作記錄及交接班情況;

      (4)劇毒品部位的巡檢、取樣、操作與檢維修的現場管理。

      5.3.4設備管理

      5.3.4.1設備管理制度與管理體系的.建立與執(zhí)行情況,主要包括:

      (1)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修訂本企業(yè)的設備管理制度;

      (2)有健全的設備管理體系,設備管理人員按要求配備;

      (3)建立健全安全設施管理制度及臺賬。

      5.3.4.2設備現場的安全運行狀況,包括:

      (1)大型機組、機泵、鍋爐、加熱爐等關鍵設備裝置的聯鎖自保護及安全附件的設置、投用與完好狀況;

      (2)大型機組關鍵設備特級維護到位,備用設備處于完好備用狀態(tài);

      (3)轉動機器的潤滑狀況,設備潤滑的“五定”、“三級過濾”;

      (4)設備狀態(tài)監(jiān)測和故障診斷情況;

      (5)設備的腐蝕防護狀況,包括重點裝置設備腐蝕的狀況、設備腐蝕部位、工藝防腐措施,材料防腐措施等。

      5.3.4.3特種設備(包括壓力容器及壓力管道)的現場管理,主要包括:

      (1)特種設備(包括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管理制度及臺賬;

      (2)特種設備注冊登記及定期檢測檢驗情況;

      (3)特種設備安全附件的管理維護。

      5.3.5電氣系統

      5.3.5.1電氣系統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

      (1)電氣特種作業(yè)人員資格管理;

      (2)電氣安全相關管理制度、規(guī)程的制定及執(zhí)行情況。

      5.3.5.2供配電系統、電氣設備及電氣安全設施的設置,主要包括:

      (1)用電設備的電力負荷等級與供電系統的匹配性;

      (2)消防泵、關鍵裝置、關鍵機組等特別重要負荷的供電;

      (3)重要場所事故應急照明;

      (4)電纜、變配電相關設施的防火防爆;

      (5)爆炸危險區(qū)域內的防爆電氣設備選型及安裝;

      (6)建構筑、工藝裝置、作業(yè)場所等的防雷防靜電。

      5.3.5.3電氣設施、供配電線路及臨時用電的現場安全狀況。

      5.3.6儀表系統

      5.3.6.1儀表的綜合管理,主要包括:

      (1)儀表相關管理制度建立和執(zhí)行情況;

      (2)儀表系統的檔案資料、臺賬管理;

      (3)儀表調試、維護、檢測、變更等記錄;

      (4)安全儀表系統的投用、摘除及變更管理等。

      5.3.6.2系統配置,主要包括:

      (1)基本過程控制系統和安全儀表系統的設置滿足安全穩(wěn)定生產需要;

      (2)現場檢測儀表和執(zhí)行元件的選型、安裝情況;

      (3)儀表供電、供氣、接地與防護情況;

      (4)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器的選型、布點及安裝;

      (5)安裝在爆炸危險環(huán)境儀表滿足要求等。

      5.3.6.3現場各類儀表完好有效,檢驗維護及現場標識情況,主要包括:

      (1)儀表及控制系統的運行狀況穩(wěn)定可靠,滿足危險化學品生產需求;

      (2)按規(guī)定對儀表進行定期檢定或校準;

      (3)現場儀表位號標識是否清晰等。

      5.3.7危險化學品管理

      5.3.7.1危險化學品分類、登記與檔案的管理,主要包括:

      (1)按照標準對產品、所有中間產品進行危險性鑒別與分類,分類結果匯入危險化學品檔案;

      (2)按相關要求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檔案;

      (3)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危險化學品進行登記。

      5.3.7.2化學品安全信息的編制、宣傳、培訓和應急管理,主要包括:

      (1)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的管理;

      (2)危險化學品“一書一簽”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

      (3)24小時應急咨詢服務或應急代理;

      (4)危險化學品相關安全信息的宣傳與培訓。

      5.3.8儲運系統

      5.3.8.1儲運系統的安全管理情況,主要包括:

      (1)儲罐區(qū)、可燃液體、液化烴的裝卸設施、危險化學品倉庫儲存管理制度以及操作、使用和維護規(guī)程制定及執(zhí)行情況;

      (2)儲罐的日常和檢維修管理。

      5.3.8.2儲運系統的安全設計情況,主要包括:

      (1)易燃、可燃液體及可燃氣體的罐區(qū),如罐組總容、罐組布置;防火堤及隔堤;消防道路、排水系統等;

      (2)重大危險源罐區(qū)現場的安全監(jiān)控裝備是否符合《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jiān)督管理暫行規(guī)定》(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令第40號)的要求;

      (3)天然氣凝液、液化石油氣球罐或其他危險化學品壓力或半冷凍低溫儲罐的安全控制及應急措施;

      (4)可燃液體、液化烴和危險化學品的裝卸設施;

      (5)危險化學品倉庫的安全儲存。

      5.3.8.3儲運系統罐區(qū)、儲罐本體及其安全附件、鐵路裝卸區(qū)、汽車裝卸區(qū)等設施的完好性。

      5.3.9消防系統

      5.3.9.1建設項目消防設施驗收情況;企業(yè)消防安全機構、人員設置與制度的制定,消防人員培訓、消防應急預案及相關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消防系統運行檢測情況。

      5.3.9.2消防設施與器材的設置情況,主要包括:

      (1)消防站設置情況,如消防站、消防車、消防人員、移動式消防設備、通訊等;

      (2)消防水系統與泡沫系統,如消防水源、消防泵、泡沫液儲罐、消防給水管道、消防管網的分區(qū)閥門、消火栓、泡沫栓,消防水炮、泡沫炮、固定式消防水噴淋等;

      (3)油罐區(qū)、液化烴罐區(qū)、危險化學品罐區(qū)、裝置區(qū)等設置的固定式和半固定式滅火系統;

      (4)甲、乙類裝置、罐區(qū)、控制室、配電室等重要場所的火災報警系統;

      (5)生產區(qū)、工藝裝置區(qū)、建構筑物的滅火器材配置;

      (6)其他消防器材。

      5.3.9.3固定式與移動式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道路的現場狀況

      5.3.10公用工程系統

      5.3.10.1給排水、循環(huán)水系統、污水處理系統的設置與能力能否滿足各種狀態(tài)下的需求。

      5.3.10.2供熱站及供熱管道設備設施、安全設施是否存在隱患。

      5.3.10.3空分裝置、空壓站位置的合理性及設備設施的安全隱患。

      各部分具體排查內容詳見附件。

      5.4安全管理人員要經常深入現場,發(fā)現安全隱患及時督促有關部門解決。

      5.5各項檢查內容應包括國家生產法律法規(guī)、廠規(guī)章制度的貫徹落實執(zhí)行情況,人員培訓教育及持證上崗情況,設備管理,各種安全設施、設備是否完善,安全標志、定置管理、勞動紀律、防火滅火以及危化品的管理、防護用品(具)的保管等情況。

      5.6各專項檢查、季節(jié)檢查、節(jié)假日檢查中發(fā)現的隱患開據《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并在規(guī)定的整改期限后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車間及其它部門進行的各項隱患排查,排查記錄于《隱患排查記錄表》上,并將處理意見方法上報相關部門領導。

      5.7對事故隱患存在部門,不能解決的問題由部門專題報告,提交安全生產委員會研究解決。

      5.8隱患治理

      5.8.1對排查出的各級隱患實行“五定”管理,并將整改落實情況納入日常管理進行監(jiān)督,及時協調在隱患整改中存在的資金、技術、物資采購、施工等各方面問題。

      5.8.2對一般事故隱患,由單位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

      5.8.3對于重大事故隱患,公司安保部負責確定風險可接受標準,評估隱患的風險等級。

      5.8.4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應滿足以下要求:

      (1)當風險處于很高風險區(qū)域時,應立即采取充分的風險控制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同時編制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盡快進行隱患治理,必要時立即停產治理;

      (2)當風險處于一般高風險區(qū)域時,企業(yè)應采取充分的風險控制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并編制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選擇合適的時機進行隱患治理;

      (3)對于處于中風險的重大事故隱患,應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進行成本—效益分析,編制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選擇合適的時機進行隱患治理,盡可能將其降低到低風險。

      5.8.5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由公司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包括:

      (1)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4)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5)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6)防止整改期間發(fā)生事故的安全措施。

      5.8.6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整改完成情況、驗收報告等應及時歸入事故隱患檔案。隱患檔案應包括以下信息:隱患名稱、隱患內容、隱患編號、隱患所在單位、專業(yè)分類、歸屬職能部門、評估等級、整改期限、治理方案、整改完成情況、驗收報告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過程中形成的傳真、會議紀要、正式文件等,也應歸入事故隱患檔案。

      5.9隱患上報

      5.9.1公司安保部負責定期通過“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向屬地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相關部門上報隱患統計匯總及存在的重大隱患情況.

      6、考核與獎懲

      6.1凡在檢查中查出的各類隱患,無故未及時整改的,根據隱患大小,每項次經濟罰款100-500元。

      6.2對于積極排查隱患并及時上報的,安保部將組織相關專家進行判定,根據貢獻大小每項次獎勵200-1000元。

      6.3由安保部提出申請公司專門設立安全獎罰基金賬戶,專款專用,以上獎罰均在安全獎罰基金賬戶中落實實施。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4

     。ㄒ唬┓阑鹧膊、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定專人每日對網吧進行一次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fā)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guī)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人員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網吧負責人,對檢查存在的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fā)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guī)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ǘ┌踩枭⒃O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guī)范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yǎng)。

      4、嚴禁在營業(yè)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yè)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ㄈ┗馂碾[患整改制度

      1、單位負責人應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fā)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fā)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ㄋ模┯没、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yè)時,作業(yè)單位應按規(guī)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yè)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qū)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wèi)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yè)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5

      為切實加強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嚴格落實各類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有效預防事故的發(fā)生,為安全生產、安全發(fā)展創(chuàng)造良好的環(huán)境,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標準,特制定隱患排查、整改、登記消除報告、隱患排查責任、事故隱患獎懲五項制度。

      一、隱患排查制度

      1、建立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2、實行每日排查制度,逐環(huán)節(jié)、逐部位排查,掌握隱患的存在,分布情況,分析產生隱患的原因,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

      3、排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落實到人頭,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設備、設施是否處于正常的安全運行狀態(tài);有毒、有害等危險作業(yè)場所安全生產狀況;從業(yè)人員是否經過三級培訓教育,具備相應的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特種作業(yè)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從業(yè)人員在工作中是否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發(fā)放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是否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從業(yè)人員是否正確佩帶;現場生產管理,指揮人員有無違章指揮,強令從業(yè)人員冒險作業(yè)行為;現場生產管理,指揮人員對從業(yè)人員的違章違紀行為是否及時發(fā)現和制止;危險源的檢測監(jiān)控措施是否落實到位等情況。

      4、對排查出的隱患,按照《隱患排查登記和消除報告制度》執(zhí)行。

      5、設立公開舉報電話,暢通隱患舉報渠道,鼓勵廣大職工積極參與和監(jiān)督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對及時發(fā)現的重大安全隱患進行舉報,按照《事故隱患獎懲制度》標準兌現獎勵。

      6、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開展的隱患排查治理活動,落實隱患整改措施和責任。

      二、安全隱患整改制度

      事故隱患是指生產作業(yè)過程中存在的人的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和管理上的缺陷。只有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才能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做到防患于未然。為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制定本制度:

      1、隱患整改的基本原則是:“六定、五不準”;。六定:定安全隱患項目、定隱患整改措施、定隱患整改責任人、定隱患整改時間、定隱患整改質量要求、定整改驗收部門。五不準:凡個人能整改的不準推到班組;凡本班能整改的不準推到下班;凡班組能整改的不準推到車間(或分廠);凡車間(分廠)能整改的不準推到公司;凡立即能整改的不準延遲時間。

      2、各級各部門對發(fā)現的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重大隱患可直接上報公司主要領導,以保證盡快解決。

      3、職工發(fā)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yè)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yè)場所。

      4、對嚴重威脅安全生產的隱患,基層有條件整改的項目,要立即下達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并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如實告知現場工作人員存在的危險因素;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無法保證安全的,要立即停產整改。

      5、建立隱患整改督辦驗收制度。安全員要對發(fā)現的安全隱患下達整改通知書,由檢查人員、被檢查單位負責人共同簽字,并督促責任單位按時整改到位后,由安全員負責組織驗收,并簽署驗收意見。

      6、對車間能整改的安全隱患,車間應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報安全員審查同意后整改。

      7、凡本部門無力制定整改措施計劃的,應報安全科,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制定整改措施。

      8、整改責任單位,必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進行整改,不得互相推諉、扯皮,拖期、延期。

      9、各專業(yè)職能部門的負責人和驗收人對安全隱患的'整除結果承擔驗收責任。

      10、由于資金或技術問題暫時不具備整改條件的,有關部門要寫出書面報告,經主要負責人批準后,可列入下步整改計劃。

      11、物資供應部門應對安全隱患整改所需的物資、器材的及時供應和產品質量負責,嚴禁購進假冒偽劣產品或“三無產品”;。

      12、隱患整改通知書、驗收意見書等書面資料,要認真填寫,并經有關人員簽字后存檔。

      13、對未按期、按要求整改隱患的,視情節(jié)輕重對相關責任部門和人員給于經濟處罰,由此引起重大傷亡事故的,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4、對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或上級有關部門檢查發(fā)現的安全隱患,要按指令要求和時限整改到位,由公司安全科組織協調整改到位后,書面申請下達整改指令的部門組織驗收。

      三、隱患排查登記和消除報告制度

      1、設立“兩本臺帳”;即排查記錄臺帳和隱患治理臺帳,明確專人負責填寫、上報和存檔備案工作。

      2、對排查出的隱患,按照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按照職責分工明確人員,制定措施,落實整改資金,確保隱患整改到位。

      3、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及時向主管負責人報告,主管負責人接報告后應根據隱患等級作出立即整改決定或報告請示主要負責人。

      4、一般隱患整改完畢并驗收合格后,在隱患治理臺帳上記錄并銷號,重大隱患整改完畢后,申請主管負責人和主要負責人驗收銷號。

      5、對上級有關部門掛牌督辦的隱患,予以公示告知,限期治理,治理工作結束后,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向負責督辦的單位提出書面復查申請,經審查合格后,方可銷號。

      6、局面復查申請的主要內容包括,隱患類別,隱患部位,整改措施,投入整改資金,整改到位情況以及整改責任人。

      7、對排查出的隱患以及隱患整改消除情況定期向上級主管單位匯總報告,接受上級單位的指導和監(jiān)督。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派查治理長效機制,推進公司安全隱患派查治理工作,徹底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防止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fā)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yè),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對于一般性事故隱患,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fā)現后應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公司將聯系相關部門技術人員做出暫時局部或者全部停產停業(yè)使用的強制措施決定,并督促有關部門進行限期徹底整改。第二條、任何個人發(fā)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有關公司舉報。公司接到事故隱患舉報后,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并予以查處;所舉報事故隱患應由其他部門處理的,應當及時移送,并履行交接程序。第三條、事故隱患的范圍

      1、危及安全生產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險情。

      2、可能導致事故發(fā)生和危害擴大的設計缺陷、工藝缺陷、設備缺陷等。

      3、建設、施工、檢修過程中可能發(fā)生的各種傷害。

      4、停工、生產、開工階段可能發(fā)生的泄漏、火災、爆炸、中毒。

      5、可能造成職業(yè)病、職業(yè)中毒的勞動環(huán)境和作業(yè)條件。

      6、在敏感地區(qū)進行作業(yè)活動可能導致的重大污染。

      7、丟棄、廢棄、拆除與處理活動(包括停用報廢裝置設備的拆除,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處理等)。

      8、可能造成環(huán)境污染和生態(tài)破壞的活動、過程、產品和服務。

      9、以往生產活動遺留下來的潛在危害和影響。

      第四條、結合安全生產會議制度每周應會同各相關部門,對廠區(qū)進行隱患排查一次,每月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對所排查的安全隱患,由公司同相關部門編制整改措施,并下發(fā)《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由各車間、部門負責人負責落實整改。

      第五條、在隱患治理過程中,負責整改的部門應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事故隱患在排除前或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qū)域內撤出作業(yè)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它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或者停止作業(yè),對難以暫停或停產停業(yè)的相關生產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yǎng),防止事故發(fā)生。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各部門負責人應及時向公司有關部門報告,報告包括: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以程度分析、隱患的治理方案。

      第六條、事故隱患堅持“誰存在事故隱患,誰負責監(jiān)控整改”;的原則,由存在事故隱患的車間、部門組織整改,整改責任人為各車間、部門主要負責人。

      第七條、整改工作結束后,整改部門要按要求寫出隱患整改回復報告,由公司領導組織檢查驗收。對整改措施不到位,檢查驗收不合格,事故隱患未消除的應停止其相關設施、設備的運行和操作使用。直到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運行。

      第八條、公司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獎懲機制,對未定期排查事故隱患或未及時有效整改事故隱患的部門和個人,實施責任追究;對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部門和個人給予獎勵。

      第九條、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企業(y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和內容

      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加強事故隱患監(jiān)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公司內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相關工作。

      3定義

      3.1事故隱患的含義

      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fā)生的物的危險狀態(tài)、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事故隱患的分類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fā)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yè),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分為一、二、三級

      1)一級重大事故隱患

      一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yè)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后果特別嚴重,需全部停產停業(yè)整治,且整改難度很大的事故隱患。

      2)二級重大事故隱患

      二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且整改難度很大,需全部停產停業(yè),經過一段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3)三級重大事故隱患

      三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且整改難度較大,需局部停產停業(yè),經過一段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

      4職責

      主要負責人負責全廠隱患自查帶頭工作,并簽發(fā)全廠性隱患整改通知單;各部門車間接到《隱患整改通知單》后,負責進行整改并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jiān)控;并填寫《隱患整改回執(zhí)單》報告上一級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負責對全廠性隱患整改情況的驗收。

      車間領導負責生產車間隱患自查工作;并簽發(fā)車間級隱患整改通知單;各車間成員接到《隱患整改通知單》后,負責進行整改并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jiān)控;并填寫《隱患整改回執(zhí)單》報告上一級主管部門;車間領導負責對生產車間隱患整改情況的驗收。

      隱患排查專家組負責專家隱患排查工作:并簽發(fā)隱患整改通知單;各部門車間接到《隱患整改通知單》后,負責進行整改并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jiān)控;并填寫《隱患整改回執(zhí)單》報告上一級主管部門;隱患排查專家組對隱患整改情況的驗收。

      安全部編制安全檢查計劃,管理各項安全檢查表。定期評審修改安全檢查表。

      主要負責人負責隱患治理專項資金的審批工作,由財務部門負責隱患治理專項資金的使用登記工作。

      5工作要點

      5.1隱患自查

      企業(yè)開展全廠性隱患自查每月不少于1次;生產車間開展隱患自查每周不少于1次;班組(工段)每天或每班應檢查各崗位、工藝設備和安全防護設施完好情況,是否存在事故隱患。企業(yè)主要領導和各分管領導應親自參加全廠性檢查活動,并隨機抽查車間、班組隱患自查情況,對發(fā)現的重要情況應及時研究整改;企業(yè)安全管理部門和安全員應深入車間班組,督促、規(guī)范和指導隱患排查工作。

      5.2重點部位“九必查”;

      企業(yè)在隱患排查中應突出重點,做到“九必查”;

      1)重要生產車間、原料和產品庫區(qū)、企業(yè)供電、供水、供汽、供風等部位的安全運行狀況必查;

      2)工藝技術管理、“工藝變更管理”;制度執(zhí)行情況必查;

      3)設備維護保養(yǎng)、主體設備、等設備安全制度執(zhí)行情況必查;

      4)生產裝置正常開、停車和緊急停車安全規(guī)程執(zhí)行情況必查;

      5)設備檢修作業(yè)、臨時用電作業(yè)環(huán)節(jié)的防火、防爆制度執(zhí)行情況必查;

      6)企業(yè)防雷、防汛、防臺風、防構建筑物倒塌、防靜電、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實情況必查;

      7)崗位操作人員接受安全技能培訓、安全教育、持證上崗、勞動保護、自覺執(zhí)行操作規(guī)范和應急處置技能情況必查; 8)企業(yè)應急救援預案、救援物資儲備、與當地政府部門應急聯動機制、“清潔下水”;防止環(huán)境污染措施情況必查; 9)新改擴建建設項目設立批準、安全防護設施設計審查、試生產方案備案和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等審查程序執(zhí)行情況必查;

      5.3隱患排查情況定期報告

      企業(yè)建立班組、車間(部門)、企業(yè)、安監(jiān)部門逐級報告隱患自查自改情況的機制,即:班組自查發(fā)現的事故隱患上報給車間;車間自查發(fā)現的事故隱患上報廠級領導;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分別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監(jiān)管監(jiān)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統計分析表應當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企業(yè)發(fā)現重大隱患和緊急情況時,企業(yè)主要負責人應立即報告當地政府和縣級以上安監(jiān)部門。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6

      一、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和職業(yè)病防治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規(guī)程和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生產安全事故和職業(yè)病危害事故發(fā)生的物的危險狀態(tài)、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隱患按危害程度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難度較小,發(fā)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難度較大,一時難以全部整改到位,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并經過必須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的具體判定依據《甘肅省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界定。

      二、工作機制

      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堅持生產經營單位全面負責、政府部門依法監(jiān)管、社會和群眾廣泛參與的原則,實行生產經營單位自查、自報、自改和政府部門監(jiān)督管理的排查治理閉環(huán)管理工作機制。

      三、工作職責

     。ㄒ唬┱氊

      各縣區(qū)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qū)域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領導,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部門安全生產考核資料,協調解決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并在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資金用于事故隱患治理。

      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fā)區(qū)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本轄區(qū)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景的監(jiān)督檢查,并協助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履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jiān)督管理職責。

      村(居)民委員會發(fā)現其所在區(qū)域內存在事故隱患時,應當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并對當事人進行勸導和制止。

     。ǘ┎块T職責

      各縣區(qū)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綜合監(jiān)督管理。

      各縣區(qū)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有關行業(yè)、領域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jiān)督管理。

      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指導、監(jiān)督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規(guī)程要求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生產經營單位職責

      生產經營單位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和防控的職責主體,應當落實下列職責:

      1、建立全員負責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體系,明確單位負責人、各業(yè)務部門(車間)、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班組負責人和具體崗位從業(yè)人員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職責;

      2、制定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編制隱患排查標準清單,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3、保障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專項資金;

      4、對從業(yè)人員進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技能教育和培訓,如實告知從業(yè)人員作業(yè)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5、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信息臺賬,如實記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景,并向從業(yè)人員通報;

      6、定期向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景,并及時報告重大事故隱患。

     。ㄋ模┥a經營單位職責主要負責人職責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職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履行下列職責:

      1、組織制定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各項工作制度;

      2、保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資金的有效投入;

      3、定期組織全面的事故隱患排查;

      4、督促檢查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ㄎ澹┥a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作職責。

      1、組織或者參與擬訂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標準清單等并督促執(zhí)行;

      2、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教育和培訓情景;

      3、指導、督促和檢查各業(yè)務部門(車間)排查和治理事故隱患;

      4、組織實施重大事故隱患治理項目的立項審核、評估認定、登記建檔、實時監(jiān)控、督導督辦和驗收確認;

      5、查處未按照規(guī)定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和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的有關業(yè)務部門(車間)及其職責人員。

      四、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

     。ㄒ唬┥a經營單位負責人應當定期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業(yè)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對下列事項進行排查:

      1、依法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和職業(yè)病危害防治職責制、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的情景;

      2、安全生產和職業(yè)病防治資金投入情景;

      3、安全生產和職業(yè)衛(wèi)生管理機構設置以及人員配備情景,從業(yè)人員安全生產和職業(yè)衛(wèi)生教育培訓、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情景;

      4、存在危險或者職業(yè)病危害的場所和區(qū)域的裝置、設備、設施、工具的安全運行狀況以及日常維護、保養(yǎng)、檢驗、檢測情景;

      5、爆破作業(yè)、大型設備(構件)吊裝作業(yè)、危險裝置設備試生產作業(yè)、危險場所動火及維修作業(yè)、有毒有害及有限空間作業(yè)、交叉作業(yè)、電氣維修作業(yè)等危險作業(yè)的安全管理情景;

      6、作業(yè)場所安全生產風險、職業(yè)病危害告知情景;

      7、已查出的事故隱患整改與落實情景;重大危險源普查建檔、風險辨識、監(jiān)控預警制度的建設及措施落實情景;

      8、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發(fā)放和佩戴使用情景;

      9、存在職業(yè)病危害的生產經營單位工作場所職業(yè)病危害因素的檢測和從業(yè)人員職業(yè)健康檢查及建立監(jiān)護檔案情景;

      10、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演練,應急救援物資、設備的配備及維護情景。

      (二)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yè)人員應當在每班上崗操作前進行本崗位安全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進行操作。崗位安全檢查主要包括以下事項:

      1、設備的安全狀態(tài)是否良好,安全防護、職業(yè)病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guī)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貼合安全操作規(guī)定;

      4、作業(yè)場地以及物品堆放是否貼合安全規(guī)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齊全、完好,并正確佩戴和使用;

      6、操作要領、操作規(guī)程是否明確。

      當班生產活動結束后,從業(yè)人員應當對本崗位負責的設備、設施、電器、電路、作業(yè)場地、物品存放等進行安全檢查。

      (三)出現下列情景時,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進行專項事故隱患排查:

      (1)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規(guī)范發(fā)布或者修改;

     。2)作業(yè)條件、設備設施、工藝技術改變;

      (3)復工復產、發(fā)生事故或者險情;

     。4)汛期、極端或者異常天氣、重大節(jié)假日、大型活動;

      (5)其他應當進行專項事故隱患排查的情景。

     。ㄋ模┥a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從業(yè)人員發(fā)現事故隱患應當采取技術、管理措施消除,對無法自行消除的事故隱患應當立即向本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有關負責人不及時處理的,能夠向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主管部門報告。發(fā)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景,有權停止作業(yè)或者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危險區(qū)域。

     。ㄎ澹┤魏螁挝缓蛡人發(fā)現事故隱患或者相關違法行為的,有權向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或者舉報。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接到報告或者舉報后,應當按照職責及時組織核實處理;屬于其他部門處理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移送有管轄權的部門核實處理。處理結果應當及時告知舉報人。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對舉報者的有關信息予以保密,經查證舉報屬實的,應當給予獎勵。

      五、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治理

     。ㄒ唬┥a經營單位發(fā)現重大事故隱患的,應當立即報告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并按照下列規(guī)定處理:

      1、根據需要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局部或者全部停產停業(yè);

      2、組織專業(yè)技術人員或者委托技術管理服務機構進行風險評估,分析事故隱患的現狀、產生原因、危害和整改難易程度;

      3、根據風險評估結果制定治理方案,明確治理目標、治理措施、職責人員、所需經費和物資條件、整改期限、監(jiān)控保障和應急措施;

      4、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向所在縣區(qū)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重大事故隱患的現狀、級別和監(jiān)控保障措施,并及時報送風險評估結果、治理方案和復查驗收報告。

     。ǘ┥a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對檢查發(fā)現的隱患,以及從業(yè)人員崗前檢查發(fā)現上報的隱患,要和被檢查部門職責人進行現場簽字確認、登記。

     。ㄈ┥a經營單位對排查發(fā)現的一般事故隱患要立即整改,并建立整改臺賬。對不能夠立即整改的隱患,要按整改職責區(qū)劃、職責范圍向職責人送達《隱患整改通知單》,限期消除事故隱患。

     。ㄋ模┥a經營單位隱患整改職責單位或職責人接到《隱患整改通知單》后,應立即組織落實治理方案,消除事故隱患。隱患整改完成后,要向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上報整改完成報告。

      (五)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在整改限期時間內,對整改情景進行監(jiān)督檢查。對發(fā)現可能隨時會釀成事故的隱患,要立即責令停止作業(yè)或停止使用。緊急情景下,必須采取撤人、避險措施。

     。┥a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接到整改完成報告后,應進行整改情景檢查驗收,構成檢查驗收報告。對重大隱患整改情景應報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復查驗收,編制復查驗收報告。經治理貼合安全生產條件,到達治理目標的,方可恢復生產經營或者使用。

      檢查驗收和復查驗收報告應分別由單位主管安全負責人和主要負責人簽字、確認。

     。ㄆ撸┥a經營單位對已完成整改,經治理貼合安全生產條件、到達治理目標的隱患,應進行銷號登記;未完成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貼合安全生產條件、到達治理目標的隱患,再次下達《隱患整改通知單》,落實整改要求,直至完成整改、銷號。

     。ò耍┥a經營單位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重大事故隱患消除前或者消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qū)域內或者職業(yè)病危害現場撤出作業(yè)人員,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并設置警示標志,必要時應當派員值守。事故隱患涉及相鄰地區(qū)、單位或者社會公眾安全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立即通知相鄰地區(qū)、單位,并在現場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相鄰地區(qū)、單位應當支持配合。

     。ň牛⿲ν獠恳蛩卦斐傻闹卮笫鹿孰[患,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應當向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部門應當及時協調處理。

     。ㄊ⿲σ蜃匀粸暮赡芤l(fā)事故的隱患,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接到自然災害預報后,應當及時向所屬單位發(fā)出預警通知;發(fā)生可能危及單位和人員安全的自然災害時,應當及時采取停止作業(yè)、撤離人員、加強監(jiān)測等措施。

     。ㄊ唬┥a經營單位應當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臺賬,記錄排查事故隱患的人員、時間、部位或者場所,事故隱患的具體情形、數量、性質和治理情景。

     。ㄊ┲卮笫鹿孰[患排查治理應當建立信息檔案,每項重大事故隱患應當建立一個專門的信息檔案,并至少保存3年。

      具體包括下列資料:

      1、載明事故隱患排查時間、具體部位或者場所、排查人員及簽名,以及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數量、具體狀況、級別、報送情景和監(jiān)控措施;

      2、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構成的各種記錄,包括風險評估結果、治理方案、效果評價報告、復查驗收報告及報送情景等;

      3、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報告以及相關會議紀要等其他正式文件。

     。ㄊ┥a經營單位應當經過隱患排查治理信息平臺,每月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景進行統計、分析,并向所在地縣級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送月度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

     。ㄊ模┥a經營單位應當每年向本單位工會通報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除有保密規(guī)定的外,月度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能夠公開查閱,并在生產經營單位公開場所的醒目位置公示不少于30日。

     。ㄊ澹┥a經營單位應當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獎懲制度,鼓勵從業(yè)人員發(fā)現和消除事故隱患,對發(fā)現、消除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應當給予表彰獎勵。

     。ㄊ└骺h區(qū)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1、擬定本行政區(qū)域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綜合性政策和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綜合信息平臺,定期統計、分析和上報排查治理情景;

      2、協調和指導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jiān)督管理工作;

      3、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施監(jiān)督管理;

      4、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職責人員向同級人民政府提出追究行政職責的提議;

      5、對舉報重大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人員進行獎勵。

      (十七)各縣區(qū)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1、編制本行業(yè)、領域事故隱患排查標準清單,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信息平臺;

      2、監(jiān)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景,依法查處未按照規(guī)定排查治理事故隱患的違法行為;

      3、定期分析評估重大事故隱患,并承擔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掛牌督辦工作;

      4、按期向同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通報本行業(yè)、領域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

     。ㄊ耍┴撚邪踩a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開展經常性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jiān)督檢查工作,在監(jiān)督檢查中發(fā)現事故隱患的,應當作好記錄,并按照下列規(guī)定采取現場處理措施:

      1、能夠立即消除的,應當責令立即消除;

      2、對立即不能整改到位的,下發(fā)執(zhí)法文書,責令限期整改到位;

      3、對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4、對責令生產經營單位限期整改的隱患,整改時限到期后,要及時組織進行復查驗收,對按要求完成整改的隱患要及時銷號,對限期未完成整改或拒不整改的,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作出行政處罰或強制措施決定。

      5、事故隱患消除前或者消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依法責令從危險區(qū)域內或者職業(yè)病危害現場撤出作業(yè)人員,暫時停產停業(yè)或者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

      6、生產經營單位拒不停產停業(yè)或者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有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風險的,經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批準,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采取通知有關單位停止供電、停止供應民用爆炸物等措施,強制生產經營單位停產停業(yè)或者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

      6、有證據證明危害狀態(tài)可能導致職業(yè)病危害事故發(fā)生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能夠依法封存可能導致職業(yè)病危害事故發(fā)生的材料和設備。

      7、因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而局部或者全部停產停業(yè)的生產經營單位要求恢復生產的,應當向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提出恢復生產的書面申請。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0日內組織現場審查。審查合格的,對事故隱患進行核銷,同意恢復生產經營;審查不合格的,不得恢復生產經營;經停產停業(yè)整改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予以關掉。

     。ㄊ牛┴撚邪踩a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鼓勵和支持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引導生產經營單位采用先進技術排查治理事故隱患。

     。ǘ┴撚邪踩a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根據分類分級監(jiān)督管理的要求,按照職責分工,制訂年度監(jiān)督檢查計劃,并按照計劃對生產經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景進行重點和定期的檢查或者抽查。

     。ǘ唬┴撚邪踩a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如實記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jiān)督檢查記錄,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臺賬,建立監(jiān)督檢查檔案,實行隱患排查整改閉環(huán)管理。

      (二十二)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對屬于其他部門負責監(jiān)管的事故隱患,應當及時登記并將有關資料移送有管轄權的部門,屬于重大事故隱患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移送。

     。ǘ┲卮笫鹿孰[患治理實行掛牌督辦制度?h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直接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掛牌督辦時,應當責令生產經營單位自收到掛牌督辦通知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提交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生產經營單位報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實施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掛牌督辦時,應當提交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

      (二十四)對事故隱患治理不力,導致事故發(fā)生的生產經營單位,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將其錄入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信息庫,向社會公告,并通報有關主管部門、證券監(jiān)督管理和金融機構。

     。ǘ澹┴撚邪踩a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將本行業(yè)領域已排查確定的重大事故隱患的職責單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限等資料在政務網站上公開,有保密規(guī)定的除外。

      (二十六)生產經營單位未按照本制度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甘肅省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處罰。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7

      20__年__月__日,發(fā)生重大火災事故,造成__人死亡。為深刻汲取事故教訓,抓好轄區(qū)安全生產工作,按照國家、省、__市、__市系列部署,根據__市安委會《關于立即開展全市安全生產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通知》(__安字〔20__〕__號)要求,__街道辦事處決定在轄區(qū)范圍內立即開展安全生產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結合轄區(qū)實際,制定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嚴格落實中央、省、市領導重要批示,在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形勢下,堅守“發(fā)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的安全紅線,堅持“生命重于泰山”的原則,按照“全領域、全方位、全覆蓋”總體要求,結合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和“零事故”單位創(chuàng)建,深入開展各行業(yè)領域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堅決杜絕較大以上事故,全力遏制一般事故,維護轄區(qū)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時間安排

      即日起至__月__日。

      三、排查治理重點及分工

      此次行動由街道安監(jiān)站統籌安排,街道各負有安全監(jiān)管職責的科室牽頭制定具體行動方案并組織實施,重點排查整治以下內容:

      交通運輸。要盯緊“兩客一危一貨一面”(公路客運、旅游客運、危化品運輸車、貨車、面包車),加強臨水、臨崖、連續(xù)長坡、下坡、急彎陡坡的路段安全檢查排查。重點檢查運輸車輛是否取得運輸資質,從業(yè)人員是否取得從業(yè)資格的檢查,是否違法從事危貨運輸及非法運輸違禁物品、危險物品,危貨運輸企業(yè)超范圍經營,是否承運不具備合法經營資質企業(yè)、單位貨物。(責任科室:安監(jiān)站)人員密集場所。對餐飲娛樂、賓館酒店、大型綜合體、高層建筑、“多合一”場所,加強消防安全檢查,重點檢查電氣線路、制冷機房、保溫材料、室內密閉空間場所。堅決杜絕采用聚氨酯彩鋼板等可燃易燃材料裝修。嚴格商業(yè)促銷、會展、慶典、集會等大型活動的安全監(jiān)管,堅決防止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fā)生。(責任科室:安監(jiān)站)特種設備。重點對大型商場超市、游樂場所、醫(yī)院、賓館酒店等人員密集場所和人員聚集區(qū)內的電梯、鍋爐、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三落實、兩有證、一檢驗、一預案”落實情況以及安全保護裝置是否有效、可靠性等進行排查整治,嚴格落實運營單位的主體責任。(責任科室:城管辦)

      危險化學品。要強化對危險化學品儲存、經營、運輸和使用環(huán)節(jié)的安全監(jiān)管;嚴格核查危貨運輸車輛和人員資質,強化運輸車輛源頭管控。(責任科室:安監(jiān)站)建筑施工。持續(xù)推進建筑領域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加強對轄區(qū)住宅小區(qū)、自建房的排查。突出用作經營場所的.城鄉(xiāng)結合部自建房屋,重點對飯店、農家樂、民宿客棧等人員密集場所的房屋質量安全隱患進行排查整治。嚴厲打擊高空作業(yè)人員作業(yè)不系安全帶和高處拋物,建筑施工危大工程方案編審、交底、實施、驗收等重點環(huán)節(jié)管控措施不落實,嚴厲打擊違法違規(guī)行為。(責任科室:城管辦)城鎮(zhèn)燃氣。燃氣安全方面認真組織餐飲場所開展燃氣使用安全監(jiān)督檢查,督促餐飲企業(yè)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規(guī)范燃氣儲備。(責任科室:城管辦)學校及教育培訓機構。加強對轄區(qū)學校、校外培訓機構的安全監(jiān)管,對校內設施、疏散通道開展隱患排查;加強對學生的安全知識教育,組織應急疏散演練,規(guī)范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行為。(責任科室:環(huán)保辦)

      其他行業(yè)領域也要結合各自實際,舉一反三制定實施方案,并組織開展排查治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街道、各社區(qū)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負總責,分管領導要具體抓、負全責。專項行動開展期間,街道領導班子成員要親自帶隊對本轄區(qū)、所分管行業(yè)領域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安全檢查,要做到全覆蓋,推動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guī)定落地落實。各生產經營單位要按照“五落實、五到位”要求,嚴格落實企業(yè)主體責任。

      (二)立即開展行動。街道有關科室、各社區(qū)要結合專項行動實施方案,進一步細化檢查內容和整治標準、明確責任部門和階段劃分,嚴格落實整治措施,對安全生產設施、設備、人員、流程、制度、機制等全面檢查,確保不走過場、不走形式。街道安監(jiān)站將對各社區(qū)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專項督導。

      (三)強化工作措施。各社區(qū)、網格員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過程中要嚴格遵循隱患排查、填單登記、簽字確認、收集整理、下達通知、整改實施、監(jiān)督檢查、復查驗收、信息反饋、銷號登記10個環(huán)節(jié)的閉環(huán)式管理。對發(fā)現的問題隱患,下達整改通知單,責令責任單位限期整改。對問題突出、整改緩慢、整改不力的企業(yè),按照屬地管理職責,及時上報有關職能部門,適時督促其依法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

      (四)加強應急值守。街道、各社區(qū)要加強值班值守工作,“中秋”、“國慶”期間,嚴格執(zhí)行24小時領導在崗帶班、值班員在崗值班制度及事故報告制度,確保信息及時、準確、暢通,遇到突發(fā)事故應急處置及時、有力。

      各社區(qū)、街道有關科室要將專項行動實施方案于__月__日前報街道安監(jiān)站。每月__日、__日分兩次上報專項行動進展情況(包括安全生產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統計報表),專項行動結束后__日內,上報工作總結及安全隱患清單。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8

      1、目的

      為了切實落實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促進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及時排查、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防范和減少事故,根據(安監(jiān)總管三[20xx]103號)危險化學品企業(y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實施導則的通知,特制定本制度。

      2、基本要求

      2.1隱患排查治理是公司安全管理的基礎工作, 是公司安全生產標準化風險管理要素的重點內容,應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原則,明確職責,建立健全企業(y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保證制度有效執(zhí)行的管理體系,努力做到及時發(fā)現、及時消除各類安全生產隱患,保證企業(yè)安全生產。

      2.2 隱患排查要做到全面覆蓋、責任到人,定期排查與日常管理相結合,專業(yè)排查與綜合排查相結合,一般排查與重點排查相結合,確保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及時發(fā)現、不留死角。

      2.3 隱患治理要做到方案科學、資金到位、治理及時、責任到人、限期完成。能立即整改的隱患必須立即整改,無法立即整改的隱患,治理前要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實監(jiān)控責任,防止隱患發(fā)展為事故。

      3、職責

      3.1公司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應保證隱患治理的資金投入,及時掌握重大隱患治理情況,治理重大隱患前要督促有關部門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明確分管負責人。

      3.2分管負責隱患排查治理的負責人,負責組織檢查隱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實情況,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向主要負責人報告重大情況,對所分管部門和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

      3.3其他負責人對所分管部門和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

      4、隱患排查方式及頻次

      4.1 隱患排查方式

      4.1.1 隱患排查工作可與公司各專業(yè)的日常管理、專項檢查和監(jiān)督檢查等工作相結合,科學整合下述方式進行:

      (1)日常隱患排查;

      (2)綜合性隱患排查;

      (3)專業(yè)性隱患排查;

      (4)季節(jié)性隱患排查;

     。5)重大活動及節(jié)假日前隱患排查;

     。6)事故類比隱患排查。

      4.1.2 日常隱患排查是指班組、崗位員工的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以及基層單位領導和工藝、設備、電氣、儀表、安全等專業(yè)技術人員的日常性檢查。日常隱患排查要加強對關

      鍵裝置、要害部位、關鍵環(huán)節(jié)、重大危險源的檢查和巡查。

      4.1.3 綜合性隱患排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產為目的,以安全責任制、各項專業(y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情況為重點,各有關專業(yè)和部門共同參與的全面檢查。

      4.1.4 專業(yè)隱患排查主要是指對區(qū)域位置及總圖布置、工藝、設備、電氣、儀表、儲運、消防和公用工程等系統分別進行的專業(yè)檢查。

      4.1.5 季節(jié)性隱患排查是指根據各季節(jié)特點開展的專項隱患檢查,主要包括:

      (1)春季以防雷、防靜電、防解凍泄漏、防解凍坍塌為重點;

      (2)夏季以防雷暴、防設備容器高溫超壓、防臺風、防洪、防暑降溫為重點;

      (3)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靜電、防凝保溫為重點;

     。4)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凍防凝、防滑、防靜電為重點。

      4.1.6 重大活動及節(jié)假日前隱患排查主要是指在重大活動和節(jié)假日前,對裝置生產是否存在異常狀況和隱患、備用設備狀態(tài)、備品備件、生產及應急物資儲備、保運力量安排、企業(yè)

      保衛(wèi)、應急工作等進行的檢查,特別是要對節(jié)日期間干部帶班 值班、機電儀保運及緊急搶修力量安排、備件及各類物資儲備和應急工作進行重點檢查。

      4.1.7 事故類比隱患排查是對企業(yè)內和同類企業(yè)發(fā)生事故后的舉一反三的安全檢查。

      4.2 隱患排查頻次確定

      4.2.1 公司進行隱患排查的頻次應滿足:

      (1) 裝置操作人員現場巡檢間隔不得大于 2小時, 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生產、儲存裝置和部位的操作人員現場巡檢間隔不得大于1小時,宜采用不間斷巡檢方式進行現場巡檢。

     。2)基層車間(裝置,下同)直接管理人員(主任、工藝設備技術人員)、電氣、儀表人員每天至少兩次對裝置現場進行相關專業(yè)檢查。

     。3)基層車間應結合崗位責任制檢查,至少每周組織一次隱患排查,并和日常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中發(fā)現的隱患一起進行匯總;基層單位(廠)應結合崗位責任制檢查,至少

      每月組織一次隱患排查。

     。4)公司應根據季節(jié)性特征及本單位的生產實際,每季度開展一次有針對性的季節(jié)性隱患排查;重大活動及節(jié)假日前必須進行一次隱患排查。

     。5)公司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基層單位至少每季度組織一次綜合性隱患排查和專業(yè)隱患排查,兩者可結合進行。

     。6) 當獲知同類企業(yè)發(fā)生傷亡及泄漏、火災爆炸等事故時,應舉一反三,及時進行事故類比隱患專項排查。

     。7)對于區(qū)域位置、工藝技術等不經常發(fā)生變化的,可依據實際變化情況確定排查周期,如果發(fā)生變化,應及時進行隱患排查。

      4.2.2 當發(fā)生以下情形之一,企業(yè)應及時組織進行相關專業(yè)的隱患排查:

     。1)頒布實施有關新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或原有適用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重新修訂的;

     。2)組織機構和人員發(fā)生重大調整的;

      (3)裝置工藝、設備、電氣、儀表、公用工程或操作參數發(fā)生重大改變的,應按變更管理要求進行風險評估;

     。4)外部安全生產環(huán)境發(fā)生重大變化;

     。5)發(fā)生事故或對事故、事件有新的認識;

     。6)氣候條件發(fā)生大的變化或預報可能發(fā)生重大自然災害。

      4、隱患排查內容

      根據危險化學品企業(yè)的特點,隱患排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安全基礎管理;

     。2)區(qū)域位置和總圖布置;

     。3)工藝;

     。4)設備;

     。5)電氣系統;

     。6)儀表系統;

      (7) 危險化學品管理;

     。8)儲運系統;

     。9)公用工程;

     。10)消防系統。

      4.1 安全基礎管理

      4.1.1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建立健全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及落實情況。

      4.1.2 安全投入保障情況,參加工傷保險、安全生產責任險的情況。

      4.1.3 安全培訓與教育情況,主要包括:

      (1)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及持證上崗情況;

      (2)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培訓及持證上崗情況;

     。3)從業(yè)人員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情況。

      4.1.4 企業(yè)開展風險評價與隱患排查治理情況,主要包括:

     。1)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的`識別和獲取情況;

      (2)定期和及時對作業(yè)活動和生產設施進行風險評價情況;

      (3)風險評價結果的落實、宣傳及培訓情況;

     。4)企業(y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滿足安全生產需要。

      4.1.5 事故管理、變更管理及承包商的管理情況。

      4.1.6 危險作業(yè)和檢維修的管理情況,主要包括:

      (1)危險性作業(yè)活動作業(yè)前的危險有害因素識別與控制情況;

     。2)動火作業(yè)、進入受限空間作業(yè)、破土作業(yè)、臨時用電作業(yè)、高處作業(yè)、斷路作業(yè)、吊裝作業(yè)、設備檢修作業(yè)和抽堵盲板作業(yè)等危險性作業(yè)的作業(yè)許可管理與過程監(jiān)督情況。

     。3)從業(yè)人員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的配置、佩戴與使用情況;

      4.1.7 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管理情況。

      4.2 區(qū)域位置和總圖布置

      4.2.1 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和重大危險源儲存設施與《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規(guī)定的重要場所的安全距離。

      4.2.2 可能造成水域環(huán)境污染的危險化學品危險源的防范情況。

      4.2.3 企業(yè)周邊或作業(yè)過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災害引發(fā)事故災難的危險點排查、防范和治理情況。

      4.2.4 企業(yè)內部重要設施的平面布置以及安全距離,主要包括:

     。1)控制室、變配電所、化驗室、辦公室、機柜間以及人員密集區(qū)或場所;

      (2)消防站及消防泵房;

      (3)危險化學品生產與儲存設施等;

      (4)其他重要設施及場所。

      4.2.5 其他總圖布置情況,主要包括:

     。1)建構筑物的安全通道;

     。2)廠區(qū)道路、消防道路、安全疏散通道和應急通道等重要道路(通道)的設計、建設與維護情況;

     。3)安全警示標志的設置情況;

     。4)其他與總圖相關的安全隱患。

      4.3 工藝管理

      4.3.1 工藝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

     。1)工藝安全信息的管理;

     。2)工藝風險分析制度的建立和執(zhí)行;

     。3)操作規(guī)程的編制、審查、使用與控制;

     。4)工藝安全培訓程序、內容、頻次及記錄的管理。

      4.3.2 工藝技術及工藝裝置的安全控制,主要包括:

     。1)裝置可能引起火災、爆炸等嚴重事故的部位是否設置超溫、超壓等檢測儀表、聲和/或光報警、泄壓設施和安全聯鎖裝置等設施;

      (2)針對溫度、壓力、流量、液位等工藝參數設計的安全泄壓系統以及安全泄壓措施的完好性;

      (3)危險物料的泄壓排放或放空的安全性;

     。4)按照《首批重點監(jiān)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首批重點監(jiān)管的危險化工工藝安全控制要求、重點監(jiān)控參數及推薦的控制方案》(安監(jiān)總管三〔20xx〕116 號)的要求進行危險化工工藝的安全控制情況;

     。5)其他工藝技術及工藝裝置的安全控制方面的隱患。

      4.3.3 現場工藝安全狀況,主要包括:

     。1)工藝卡片的管理,包括工藝卡片的建立和變更,以及工藝指標的現場控制;

     。2)現場聯鎖的管理,包括聯鎖管理制度及現場聯鎖投用、摘除與恢復;

     。3)工藝操作記錄及交接班情況;

     。4)重點部位的巡檢、取樣、操作與檢維修的現場管理。

      4.4 設備管理

      4.4.1設備管理制度與管理體系的建立與執(zhí)行情況,主要包括:

     。1)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修訂本企業(yè)的設備管理制度;

      (2)有健全的設備管理體系,設備管理人員按要求配備;

     。3)建立健全安全設施管理制度及臺賬。

      4.4.2設備現場的安全運行狀況,包括:

     。1)大型機組、機泵、鍋爐、加熱爐等關鍵設備裝置的聯鎖自保護及安全附件的設置、投用與完好狀況;

     。2)大型機組關鍵設備特級維護到位,備用設備處于完好備用狀態(tài);

     。3)轉動機器的潤滑狀況,設備潤滑的“五定”、 “三級過濾”;

      (4)設備狀態(tài)監(jiān)測和故障診斷情況;

      (5) 設備的腐蝕防護狀況,包括重點裝置設備腐蝕的狀況、設備腐蝕部位、工藝防腐措施,材料防腐措施等。

      4.4.3 特種設備(包括壓力容器及壓力管道)的現場管理,主要包括:

     。1)特種設備(包括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管理制度及臺賬;

     。2)特種設備注冊登記及定期檢測檢驗情況;

     。3)特種設備安全附件的管理維護。

      4.5 電氣系統

      4.5.1 電氣系統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

     。1)電氣特種作業(yè)人員資格管理;

     。2)電氣安全相關管理制度、規(guī)程的制定及執(zhí)行情況。

      4.5.2 供配電系統、電氣設備及電氣安全設施的設置,主要包括:

     。1)用電設備的電力負荷等級與供電系統的匹配性;

     。2)消防泵、關鍵裝置、關鍵機組等特別重要負荷的供電;

     。3)重要場所事故應急照明;

     。4)電纜、變配電相關設施的防火防爆;

      (5)爆炸危險區(qū)域內的防爆電氣設備選型及安裝;

     。6)建構筑、工藝裝置、作業(yè)場所等的防雷防靜電。

      4.5.3 電氣設施、供配電線路及臨時用電的現場安全狀況。

      4.6 儀表系統

      4.6.1 儀表的綜合管理,主要包括:

     。1)儀表相關管理制度建立和執(zhí)行情況;

     。2)儀表系統的檔案資料、臺賬管理;

      (3)儀表調試、維護、檢測、變更等記錄;

     。4)安全儀表系統的投用、摘除及變更管理等。

      4.6.2系統配置,主要包括:

     。1)基本過程控制系統和安全儀表系統的設置滿足安全穩(wěn)定生產需要;

     。2)現場檢測儀表和執(zhí)行元件的選型、安裝情況;

     。3)儀表供電、供氣、接地與防護情況;

      (4) 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器的選型、布點及安裝;

      (5)安裝在爆炸危險環(huán)境儀表滿足要求等。

      4.6.3 現場各類儀表完好有效,檢驗維護及現場標識情況,主要包括:

     。1)儀表及控制系統的運行狀況穩(wěn)定可靠,滿足危險化學品生產需求;

     。2)按規(guī)定對儀表進行定期檢定或校準;

     。3)現場儀表位號標識是否清晰等。

      4.7 危險化學品管理

      4.7.1危險化學品分類、登記與檔案的管理,主要包括:

      (1)按照標準對產品、所有中間產品進行危險性鑒別與分類,分類結果匯入危險化學品檔案;

      (2)按相關要求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檔案;

     。3)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危險化學品進行登記。

      4.7.2化學品安全信息的編制、宣傳、培訓和應急管理,主要包括:

     。1)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的管理;

     。2)危險化學品“一書一簽”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

     。3)24小時應急咨詢服務或應急代理;

     。4)危險化學品相關安全信息的宣傳與培訓。

      4.8 儲運系統

      4.8.1 儲運系統的安全管理情況,主要包括:

     。1)儲罐區(qū)、可燃液體的裝卸設施、危險化學品倉庫儲存管理制度以及操作、使用和維護規(guī)程制定及執(zhí)行情況;

      (2)儲罐的日常和檢維修管理。

      4.8.2 儲運系統的安全設計情況,主要包括:

     。1)易燃、可燃液體及可燃氣體的罐區(qū),如罐組總容、罐組布置;防火堤及隔堤;消防道路、排水系統等;

     。2)重大危險源罐區(qū)現場的安全監(jiān)控裝備是否符合《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jiān)督管理暫行規(guī)定》(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令第40 號)的要求;

     。3)危險化學品安全控制及應急措施;

     。4)可燃液體、液化烴和危險化學品的裝卸設施;

     。5)危險化學品倉庫的安全儲存。

      4.8.3 儲運系統罐區(qū)、儲罐本體及其安全附件等設施的完好性。

      4.9 消防系統

      4.9.1 建設項目消防設施驗收情況;企業(yè)消防安全機構、人員設置與制度的制定,消防人員培訓、消防應急預案及相關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消防系統運行檢測情況。

      4.9.2 消防設施與器材的設置情況,主要包括:

     。1)消防站設置情況,如消防站、消防車、消防人員、移動式消防設備、通訊等;

     。2)消防水系統與泡沫系統,如消防水源、消防泵、泡沫液儲罐、消防給水管道、消防管網的分區(qū)閥門、消火栓、泡沫栓,固定式消防水噴淋等;

     。3)危險化學品罐區(qū)、裝置區(qū)等設置的固定式和半固定式滅火系統;

     。4)生產區(qū)、工藝裝置區(qū)、建構筑物的滅火器材配置;

     。5)其他消防器材。

      4.9.3 固定式與移動式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道路的現場狀況

      4.10 公用工程系統

      4.10.1 給排水、循環(huán)水系統、污水處理系統的設置與能力能否滿足各種狀態(tài)下的需求。

      4.10.2 供熱站及供熱管道設備設施、安全設施是否存在隱患。

      4.10.3 空分裝置、空壓站位置的合理性及設備設施的安全隱患。

      5.1 隱患級別

      5.1.1 事故隱患可按照整改難易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嚴重性,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5.1.2一般事故隱患,是指能夠及時整改,不足以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隱患。對于一般事故隱患,可按照隱患治理的負責單位,分為班組級、基層車間級、公司級。

      5.1.3重大事故隱患,是指無法立即整改且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較大財產損失的隱患。

      5.2 隱患治理

      5.2.1 企業(yè)應對排查出的各級隱患,做到“五定”,并將整改落實情況納入日常管理進行監(jiān)督,及時協調在隱患整改中存在的資金、技術、物資采購、施工等各方面問題。

      5.2.2 對一般事故隱患,由企業(yè)(基層車間、班組)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

      5.2.3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企業(yè)要結合自身的生產經營實際情況,確定風險可接受標準,評估隱患的風險等級。

      5.2.4 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應滿足以下要求:

      (1)當風險處于很高風險區(qū)域時,應立即采取充分的風險控制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同時編制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盡快進行隱患治理,必要時立即停產治理;

     。2)當風險處于一般高風險區(qū)域時,企業(yè)應采取充分的風險控制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并編制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選擇合適的時機進行隱患治理;

      (3)對于處于中風險的重大事故隱患,應根據企業(yè)實際情況,進行成本—效益分析,編制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選擇合適的時機進行隱患治理,盡可能將其降低到低風險。

      5.2.5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由企業(yè)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包括:

     。1)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4)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5)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6)防止整改期間發(fā)生事故的安全措施。

      5.2.6 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整改完成情況、驗收報告等應及時歸入事故隱患檔案。隱患檔案應包括以下信息:隱患名稱、隱患內容、隱患編號、隱患所在單位、專業(yè)分類、歸屬職能部

      門、評估等級、整改期限、治理方案、整改完成情況、驗收報告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過程中形成的傳真、會議紀要、正式文件等,也應歸入事故隱患檔案。

      5.3 隱患上報

      5.3.1 企業(yè)應當定期通過“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向屬地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相關部門上報隱患統計匯總及存在的重大隱患情況。

      5.3.2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企業(yè)除依照前款規(guī)定報送外,應當及時向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重大事故隱患報告的內容應當包括:

     。1)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2)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3)隱患的治理方案。

      5.4 獎懲

      5.4.1 企業(yè)各級領導對認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防止事故有功人員,要對照《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及時表揚和獎勵。

      5.4.2對忽視安全生產、發(fā)生事故和拖延整改時間或不積極整改安全隱患的人員,要對照《安全生產獎懲制度》考核處理。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9

      為建立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jiān)督管理,預防和減少事故,保障生命財產安全。根據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建立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工作機制:

      一、組織領導和工作指責

      (一)組織領導

      成立公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安全科,具體負責公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的日常工作。

     。ǘ┕ぷ髀氊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2、定期組織排查本單位的事故隱患,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

      3、對一般事故隱患立即組織整改,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組織制定治理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4、協調解決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5、監(jiān)督、檢查、通報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及時分析總結工作情景;

      6、保證生產事故隱患分類和排查治理工作程序

      二、安全生產隱患分類和排查治理工作程序

     。ㄒ唬┦鹿孰[患分類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fā)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難以危害和整改,應當全部或者部分停產停業(yè),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才能消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難以消除的隱患。

     。ǘ╇[患排查治理程序

      1、檢查人檢查出安全生產隱患后,應立即下發(fā)“隱患整改通知書”(能現場整改的除外),整改通知書上應有:隱患單位、檢查時間、隱患情景、整改期限、檢查人、被檢查人。

      2、被檢查人接收“隱患整改通知書”后,應在規(guī)定時間范圍內進行整改,并將整改證明文件、資料,交由檢查人存檔備查。

      3.檢驗員收到整改證明文件和資料后,應立即進行審核,審核合格后方可簽字確認。

      4、檢查人確認安全隱患已消除,應認真填寫《隱患整改記錄》,并附上《隱患整改通知書》、整改證明文件、資料等,由所屬部門領導簽字確認后,交保安部存檔備查。

      三、重大事故隱患的跟蹤、檢查、反饋

      檢查人員發(fā)現的重大事故隱患,要及時督促被檢查人進行整改,并掌握事故隱患整改善度,并及時反饋整改的信息,徹底消除重大事故隱患。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10

      為建立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學校安全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jiān)督管理,防止意外傷害事故的發(fā)生,確保師生安全,根據上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校長對學校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二、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貫穿到教育教學活動的全過程,建立實時檢查、巡查、日排查等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確排查地點、項目、標準、責任,將隱患排查治理日;。組織事故隱患排查,及時發(fā)現并排除存在各類事故隱患。

      三、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jiān)管,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行。

      四、對于檢查發(fā)現的重大事故隱患要及時的登記,建立檔案或隱患管理臺帳,對學校制定的重大隱患整改計劃、整改責任人等有關情況資料備案。

      五、每周召開一次班子會議,研究解決隱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六、學校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組每月對學校安全隱患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發(fā)現難以解決的重大問題時,及時報告校長,校級領導研究決定后上報主管部門。

      七、學校及時向縣教育局報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

      八、學校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獎勵機制,對未定期排查事故隱患或未及時有效整改事故隱患的處室和個人,實施責任追究;對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處室和個人予以獎勵。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11

      為了貫徹落國家的相關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做好公司下發(fā)的各項安全生產工作任務,鞏固和提高我廠現場安全生產工作,確保實現我廠的職業(yè)健康安全目標,結合本單位現場實際情景,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標

      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和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基礎上,突出重點,深入排查治理生產過程中的事故隱患,認真落實公司下發(fā)的各種規(guī)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制度中的要求,強化安全生產監(jiān)管體制和機制建設,以治理安全隱患為重點,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為目標,推動安全生產職責制的落實,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治理長效機制。

      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原則

      按照“排查要認真、整治要堅決、成果要鞏固、杜絕新隱患”總體要求,堅持統一部署與分級實施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行政手段與經濟手段相結合、短期治理與長期規(guī)范相結合,對制氧廠全面覆蓋,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

      三、檢查類型:

      1、定期安全生產檢查:經過有計劃、有組織、有目的的形式來對施工現場的'檢查,有深度,能及時發(fā)現并解決問題,周期根據我廠實際情景,確定每月至少進行一次綜合安全大檢查。

      2、經常性安全生產檢查:每月采取個別的、日常的巡視方式來對現場生產過程中進行經常性的預防檢查,能及時發(fā)現隱患并及時消除,保證生產正常進行。廠部領導、安全員、班組安全員等不定期下車間檢查,并構成記錄。

      3、季節(jié)性及節(jié)假日前后安全生產檢查:

      根據季節(jié)變變化,按事故發(fā)生的規(guī)律對易發(fā)的潛在危險,突出重點進行季節(jié)檢查,如冬季防凍保溫、防火、防爆;夏季防暑降溫、防汛、防雷電等檢查。

      由于節(jié)假日(異常是重大節(jié)日,如元旦、春節(jié)、國慶節(jié))前后,職工注意力在芝節(jié)上,容易發(fā)生事故,因而應在節(jié)假日前后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檢查。

      4、專業(yè)(專項)安全生產檢查:對某個專業(yè)(項)問題或在生產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問題進行的單項定性或定量檢查。如對危險較大的在用設備、設施,作業(yè)場所環(huán)境條件的管理性或監(jiān)督性定量檢測檢驗則屬專業(yè)(項)安全檢查。專業(yè)(項)檢查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專業(yè)要求,用于檢查難度較大的項目。經過檢查,發(fā)現潛在問題,研究整改對策,及時消除隱患,進行技術改造。我廠每月應各做一次環(huán)境保護、消防安全、用電安全專項檢查。

      5、綜合性安全生產檢查:由廠部、安全員、車間主任等進行的全面綜合性檢查,每月檢查一次,資料涵蓋消防安全、用電安全、環(huán)境衛(wèi)生、安全技術操作等。

      四、排查治理資料

      1、制度措施制定與落實情景和安全生產職責制建立及落實情景;

      2、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與落實情景;

      3、對風險性較大工程風險評估及施工專項方案的制定、落實情景;

      4、壓力容器、安全附件、機具檢測檢驗情景,電氣設備、特種設備等的運行記錄和檢測記錄;

      5、生產現場安全警示標志設置情景;

      6、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技術交底情景;

      7、特殊工種持證上崗情景是否到達要求;

      8、應急預案制定及演練情景滿足各類事故的應急搶救,應急設備是否合格;

      五、排查治理工作方法

      工作方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個結合”:一是與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結合起來,狠抓薄弱環(huán)節(jié),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二是與日常安全生產監(jiān)管結合起來,完善應急體系,建立長效機制;三是與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結合起來,聯合各職能部門開展抽查,加強督促指導;四是與強化安全管理和技術提高結合起來,強化安全標準化建設和現場管理,加大和落實安全投入,夯實安全管理基礎,提升本質安全度。

      六、事故隱患的排查整改和上報

      按照公司有關規(guī)定,制氧廠對分管領域事故隱患的排查整改和上報實行排查整改和上報職責制。

      1、對部門和個人經過各種途徑上報的事故隱患,應及時按規(guī)定進行查實,并認真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及企業(yè)進行徹底整改.

      2、廠部部要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情景的監(jiān)督檢查,及時發(fā)現和消除各類事故隱患,尤其要加強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和監(jiān)管。

      3、廠部對重大隱患或一時難以解決的隱患,要及時采取必要的臨時安全措施,并立即上報項目經理,由項目經理負責協調解決;項目經理不能解決的重大事故隱患,應隨時上報公司負責人,召開領導辦公會研究解決措施;公司無法協調解決的,立即向廳局或政府報告。

      4、廠部部要建立健全事故隱患,將群眾舉報、檢查發(fā)現、上報等各類事故隱患的發(fā)現、隱患具體情景、采取的措施、監(jiān)管職責人、整改結果、復查時間等逐條進行詳細記錄;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檔案,將分管領域危險源數量、類型、所在單位、具體位置和部位、危險程度、可能發(fā)生的事故類型、監(jiān)控措施、管理職責人、監(jiān)控職責人、檢查時間、減產情景等詳細登記、記錄。

      5、辦公室對事故隱患進行定期匯總向項目領導匯報,并對事故隱患整改情景進行督查。

      6、對事故隱患未履行職責,不認真監(jiān)管或未按規(guī)定上報的各類隱患,發(fā)生問題,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深刻認識做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大意義,廠部領導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職責人的職責,將工作職責層層分解落實,做到各個環(huán)節(jié)職責到人,凡是由于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認真、疏漏重大事故隱患、整改不落實到位,造成嚴重后果或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相關職責人員的職責。

      結合制氧廠情景,建立監(jiān)督和激勵機制,公布隱患舉報電話,強化輿論監(jiān)督和群眾監(jiān)督。加強節(jié)假日、重大活動期間及極端天氣多發(fā)季節(jié)的值班和檢查,及時溝通和掌握安全隱患治理活動進展和動態(tài)趨勢,推動各階段工作任務的開展實施。

      七、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開始實施。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及時排查、治理煤礦安全生產隱患,預防生產安全事故,保障職工生命安全和煤礦生產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本礦。

      第三條煤礦是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的責任主體。礦長對本礦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和治理負全面責任,各分管礦長對分管業(yè)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負責。

      第四條礦安全科等業(yè)務科室對煤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和報告工作負有監(jiān)督檢查和查處的職責。

      第五條煤礦應制定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制度,明確隱患排查治理報告責任。

      第二章隱患排查

      第六條每周對本礦安全生產隱患全面排查1次;煤礦科、隊、班組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隨時進行隱患排查。

      第七條礦安全科每周召開一次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會議。

      第三章隱患治理

      第八條煤礦應建立健全隱患登記建檔和重大隱患掛牌整改制度。

      第九條煤礦安全生產隱患實行分級管理。一般隱患由礦長指定隱患整改責任人,責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重大隱患由礦長組織制定隱患整改方案,按照定時間、定人員、定資金、定措施、定標準的“五定”原則進行停產整改。

      第十條對確認存在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的區(qū)域,由礦安全科下達停產整頓(停止作業(yè))處理決定書。決定書應包括系列內容:

     。ㄒ唬┫逻_停產整頓(停止作業(yè))指令,明確整改內容和期限;

     。ǘ┌凑铡兜V安全科安全隱患處罰辦法》,對科室及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罰;

      (三)視情況通報有關部門。一般隱患要下達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通知書。

      第十一條各科室、區(qū)隊自接到停產整頓(停止作業(yè))處理決定書之日起,必須立即按照要求實施停產整頓(停止作業(yè))。由科室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停產期間安全技術措施和隱患整改方案,并上報礦安全科。

      停產整頓期間,停產單位組織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

      第十二條所有隱患都要按照“零閉合”管理原則,逐級落實整改責任,確保整改實效。重大隱患整改完畢后由礦安全科組織驗收,安全礦長簽字后留安全科備案。重大隱患整改完成,由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自檢,自檢合格后向礦安全科提出書面恢復生產申請報告。申請報告應包括整改內容、自檢結果,并由礦長和安全礦長簽署驗收意見。

      第十三條礦安全科收到煤礦恢復生產申請,由安全科組織驗收合格,向生產單位下達準予生產(作業(yè))指令后,可恢復生產(作業(yè))。

      第四章隱患報告

      第十四條發(fā)現煤礦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和違法行為時,礦調度室必須立即向礦安全科報告。

      第十五條每月28日前,各科室、區(qū)隊要將本月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書面報告安全科。書面報告要科室、區(qū)隊負責人簽字。報告包括隱患的原因、現狀、危害程度分析、整改方案、安全措施和整改結果。

      第五章罰則

      第十六條對不按規(guī)定限期整改隱患或不落實整改措施、不執(zhí)行上級煤炭監(jiān)管部門和礦安全科停產整頓指令而擅自組織生產的,按照《煤礦安全隱患處罰辦法》進行處罰,并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與直接責任人和主要負責人罰款或者停班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解釋權歸本礦安全科。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13

      為全面貫徹“安全第一,生產第二”的安全管理方針,動員全公司職工參與隱患的排查治理,變事后處理為事前預防,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實現安全生產,經公司研究,在公司及所服務礦井實施以下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特制定如下管理規(guī)定。

      1.建立隱患排查治理體系

      公司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總經理是本公司事故隱患排查、報告、治理和防控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總工程師負責本公司事故隱患排查工作;各分管副總經理對總經理負責,對分管范圍內排查的隱患進行治理、驗收;安全處負責對公司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進行監(jiān)督檢查、考核和報告工作。

      1.1建立以總工程師為首的日常隱患排查體系和專家隱患排查體系。即:總工程師-分管副總工程師-業(yè)務處室-科室部門負責人-技術員?偣こ處熓请[患排查及措施制定的總負責人,分管副總、業(yè)務處室負責人、科室技術員負責各級隱患排查、措施制定及驗收工作。

      1.2建立以生產副總經理為首的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即:生產副總經理-處室負責人-科室負責人-科員。生產副總經理是隱患治理的總負責人,各處室領

      導、科室負責人、科員負責督促各礦隱患的治理。

      1.3建立以安全處長為首的隱患排查治理驗收體系。即:安全處長安全處管理人員-安監(jiān)員。安全處長負責隱患排查治理的總監(jiān)察,負責各級隱患排查治理的監(jiān)督驗收。

      1.4建立“專家查隱患、專業(yè)抓落實、安全抓監(jiān)管”三位一體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公司建立安全生產專家?guī),提供安全技術支持。各分管副總經理、副總工程師、生產技術處、機電裝備處等負責人及技術骨干(有專業(yè)特長的工程技術人員、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評估師、安全評價師)為成員。在領導小組的組織下,專家?guī)斐蓡T為礦井進行安全會診、排查隱患,提供技術幫助,研究制定可靠措施,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公司每月開展一次專家會診、排查隱患工作,并形成專家報告。公司生產副總經理、總工程師每月組織召開會議,落實治理隱患所需的人員、資金、財物,落實治理措施,明確責任人、治理單位、治理時間。各礦按照要求進行治理、整改,分管負責人具體負責整改、落實治理情況。公司安全處督促整改、驗收。重大隱患實行分級管理,掛牌督辦,確保隱患及時整改。

      2.隱患分級排查治理原則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礦井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或因其他因素在生產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fā)生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和管理上的'缺陷。

      2.1嚴格執(zhí)行“專家查隱患、專業(yè)抓治理、安全搞監(jiān)察”三位一體的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嚴格執(zhí)行上級部門有關隱患排查管理規(guī)定。

      2.2.礦井事故隱患按其嚴重程度、解決難易分為A、B、C三級。A級:危害嚴重,有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者重大經濟損失;治理難度及工程量大,礦解決不了,須由集團公司協助解決的重大事故隱患。危害嚴重或者治理難度大的隱患。B級:危害比較嚴重,有可能導致人身傷亡或者較大經濟損失,或治理難度及工程量較大,區(qū)隊解決不了,須由煤礦限期解決的隱患。C級:危害較輕,治理難度和工程量較小,由區(qū)隊、業(yè)務部門必須解決的隱患。

      2.3事故隱患的種類分為:頂板、通風、瓦斯、煤塵、機電、運輸、放炮、火災、水害和其它。

      3.隱患排查治理及報告程序

      3.1崗位區(qū)域界定公司根據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按照管理分工將分管范圍全部界定到具體的責任人,責任人對所服務礦井的隱患排查、治理負責,要做到不留空隙,責任不得出現重疊。

      3.2隱患排查與處理

      3.2.1規(guī)范隱患排查記錄本的格式、保存和使用與管理。

      3.2.1.1各處室規(guī)范現場隱患記錄本的格式、存放、使用與保存,界定隱患排查記錄本設立的范圍、地點、排查人、處理人、驗收人員的考核,形成制度存檔并考核。

      3.2.1.2公司下礦人員到達工作地點1小時內必須填寫隱患排查記錄本,隱患排查記錄本填寫必須規(guī)范。隱患內容、整改日期、整改負責人等項目必須填全。

      3.3隱患排查治理及報告程序

      3.3.1每月26日前由公司總工程師組織各副總經理、副總工程師、生產處室負責人對本月的隱患排查治理驗收情況進行總結,對各礦的排查治理情況進行追究,對下月公司的事故隱患進行排查,進行類別與等級的確認,安全處負責形成專門會議紀要。每月月初安全處要對各礦上報的“煤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登記表”認真檢查,對各礦上月事故隱患治理完成情況和下月事故隱患排查情況認真審查,每季的第一個月的上旬報長治縣煤炭局備案。安全處將每月排查的隱患項目按要求給責任單位整改負責人下D卡,各責任單位完成項目后3天內必須及時返卡。

      3.3.2副總工程師每月組織召開一次安全辦公會,聽取各礦的隱患排查治理驗收情況匯報(內容包括本月的隱患完成情況、下月的隱患排查情況),會后2日內通過辦公網報礦公司領導及安全處,由公司領導報安全辦公會審查。

      3.3.3公司領導每月1號組織召開一次安全辦公會,聽取各處、各專業(yè)領導的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安全處長匯報隱患治理驗收情況(內容包括本月的隱患完成情況、驗收及考核情況)和總工程師對公司下月隱患排查情況及本月隱患排查治理完成情況匯報,會后由安全處匯總報辦公室形成紀要。

      3.3.4排查到的事故隱患項目,必須做到項目、措施、資金、時間、人員、責任、督察“七落實”。A級事故隱患由各單位礦長負責落實,集團公司專業(yè)處室協助解決;B級事故隱患由各單位專業(yè)分管副礦長負責落實;C級事故隱患由各區(qū)隊及業(yè)務部門負責人負責落實;礦安全處負責監(jiān)督和考核。

      3.3.5認真執(zhí)行隱患治理檔案化管理驗收消號制度。對未完成的隱患項目,各礦要根據每條隱患的實際情況寫出分析報告,分析報告在隱患規(guī)定完成日期前經專業(yè)領導簽字并經生產副礦長簽字批準后報公司安全處。

      3.3.6各礦月度隱患完成情況驗收申請表必須于25日前報公司安全處,由安全處長根據各礦提供的隱患驗收申請復查表,安排有關人員進行復驗。

      3.4公司(礦)發(fā)生各類事故報告制度

      3.4.1.公司內發(fā)生各類安全事故,必須按事故報告和分析處理制度立即上報。發(fā)生重傷以上人身事故和重大幸免事故,必須立即按程序上報上級煤礦安全監(jiān)察部門,不準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報告,否則視情節(jié)分別對主要負責人、盯班及值班負責人給予警告、記過或免職處分,并按有關文件規(guī)定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3.4.2.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重大隱患)責任分析處理制度。公司管轄范圍內發(fā)生的各類事故或重大隱患,除接受和配合上級有關部門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外,公司要進行內部分析和處理。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重大幸免事故及重大隱患,要根據事故及重大隱患發(fā)生的原因和過程,分清直接責任、主要責任、重要責任和其他責任,同時要分析管理責任、技術責任和監(jiān)督檢查責任,落實責任者,做到事事有分析、有處理,分清責任,對號追究,行政責任追究具體到每一個人。

      3.4.3.全公司范圍內任何個人及基層組織均有權向公司報告事故、重大事故隱患和各級領導、專業(yè)部門安全失職行為,公司接報后要進行查證,經查證屬實對有關責任者按規(guī)定作出行政追究處理。

      4.考核

      4.1隱患漏排追究處罰執(zhí)行隱患市場化規(guī)定。

      4.2各級管理人員下井實行走動式檢查,排查的隱患要及時填寫在隱患排查記錄本上,否則,取消下井出勤。建立逐級隱患排查追究制,下級排查不出上級排查出來的,一項罰款10元,并聯責追究管理人員責任。前面人員排查不出的隱患,后面人員排查出的,對前面人員罰款10元。

      4.3實行管理人員對安監(jiān)員的隱患排查、整改責任追究制度,安監(jiān)處管理人員及副總以上管理人員發(fā)現安監(jiān)員排查隱患不全或有隱患不督促整改的、隱患驗收閉合不實的,每項對安監(jiān)員罰款10元。

      4.4嚴禁各級管理人員走馬觀花、弄虛作假,違反一次罰款50元。

      4.5隱患記錄本嚴禁撕毀,要保留序號完整,保持規(guī)整,否則對單位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各罰款50元。隱患記錄本用完后,采掘工作面的隱患記錄本由安監(jiān)員交安監(jiān)處信息站存檔,其它單位的隱患記錄本由技術負責人交安監(jiān)處信息站存檔,保管期不少于1個月,不及時上交造成丟失的,對責任人罰款20元。

      4.6專業(yè)、區(qū)隊、管理人員的下井個數與隱患記錄本要相對應,對下井不填寫隱患排查的,按下井無效處理。

      4.7公司管理人員排查整改周期24小時以內的安全隱患,由井下安監(jiān)處信息站人員2小時以內電話通知工區(qū)值班人員,并在管理人員信息單上注明通知人員及通知時間。一次不按規(guī)定通知,對責任人罰款10元。公司管理人員排查的安全隱患第二天必須上網,否則對安監(jiān)處責任人罰款50元。

      4.8機運安監(jiān)員流程本排查的安全隱患,由安監(jiān)員當班通知工區(qū)值班人員,并在流程本上注明通知人員及通知時間。一次不按規(guī)定通知,對責任人罰款10元。

      4.9本規(guī)定由安監(jiān)處具體負責考核。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1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guī)范生產安全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減少事故發(fā)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qū)域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以下簡稱生產經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及其監(jiān)督管理,適用本規(guī)定。

      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第三條 本規(guī)定所稱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存在可能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發(fā)生的物的危險狀態(tài)、人的不安全行為、環(huán)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

      本規(guī)定所稱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需要采取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yè)、停止建設、停止使用等措施進行治理方能排除的事故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事故隱患。重大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依據國家和我省有關規(guī)定,結合事故隱患風險評估組織認定。對重大事故隱患不能直接認定或者存在異議的,由具有國家規(guī)定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進行評估或者邀請有關專家通過論證確認。

      第四條 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堅持生產經營單位全面負責、政府部門依法監(jiān)管、社會和群眾廣泛參與和屬地管轄、分級負責、分類管理的原則,實行生產經營單位自查、自報、主治和政府部門監(jiān)督管理的排查治理工作機制。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qū)域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jiān)督管理工作的領導,及時協調解決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對本行政區(qū)域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施綜合監(jiān)督管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各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對本行業(yè)(領域)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施監(jiān)督管理。

      第六條 工會依法組織職工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民主管理和監(jiān)督,引導職工增強排查治理的意識和能力,及時查找和消除事故隱患。

      第七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有權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舉報事故隱患,有關部門接到舉報后要認真進行查證,如屬實,應當對舉報人員給予獎勵。

      第二章 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職責

      第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部門具體負責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其他業(yè)務部門具體負責業(yè)務范圍內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組織并督促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負責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其他分管負責人負責分管業(yè)務范圍內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從業(yè)人員負責本崗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九條 生產經營單位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fā)包、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方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并對承包、承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統一協調和管理。

      建設工程總承包單位統一管理分包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報送工作信息。

      第十條 經營場所管理單位應當保證市場具備安全條件,與經營者簽訂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協議,明確各自管理責任,定期組織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報送工作信息。

      同一建筑物由兩個以上單位管理或者使用的,應當各自承擔本單位管理或使用范圍內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對共用部分,由管理或者使用單位共同協商,明確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或委托相關單位統一管理,由統一管理單位負責落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

      第十一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落實下列責任:

      (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相關標準對本單位與生產經營相關的場所、環(huán)境、人員、設備設施、管理情況等進行風險評估,確定本單位應當重點防范、監(jiān)控的事故風險,提出事故隱患辨識標準;

      (二)保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資金,建立資金專項使用制度;

      (三)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并包括安全檢查、風險評估、隱患治理、建檔監(jiān)控、信息報告、資金保障、獎懲和舉報獎勵等內容;

      (四)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技能列入本單位安全培訓課程,使從業(yè)人員明確崗位責任,掌握排查治理的內容、方法和要求;

      (五)建立專家安全檢查制度,定期邀請本單位以外的專家進行安全檢查。對已取得安全標準化一、二、三級證書的生產經營單位,分別按照每年不少于一、二、三次的頻次開展專家安全檢查;

      (六)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臺賬,工作臺賬應當包括:各類安全檢查,風險評估(評價)記錄;事故隱患治理情況記錄;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情況報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統計信息報表;

      (七)根據安全檢查性質,結合本單位實際,編制各類安全檢查表(卡),從單位、車間(分廠、區(qū)隊)、班組,到每個作業(yè)崗位,明確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內容、方法和要求,并做好檢查記錄;

      (八)建立健全并落實崗位自查、班組巡查、車間(分廠、區(qū)隊)周查、單位月查的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定期對作業(yè)場所、在用設備及其安全設施、有關制度和措施落實情況、從業(yè)人員遵章守紀情況、安全監(jiān)測監(jiān)控系統及其相關裝置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排查治理事故隱患。

      第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明確安全管理部門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并包括下列內容:

      (一)指導和監(jiān)督各業(yè)務部門、車間(分廠、區(qū)隊)排查、辨識和治理事故隱患,并對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二)組織實施重大事故隱患治理項目的立項審核、評估認定、登記建檔、督導督辦和驗收確認;

      (三)查處未按規(guī)定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和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的有關單位及其責任人員。

      第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明確各業(yè)務部門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并包括下列內容:

      (一)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和臺賬;

      (二)制定業(yè)務范圍內的事故隱患排查、辨識、治理、驗收等具體工作標準;

      (三)組織開展專項安全檢查,排查治理事故隱患;

      (四)按時報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和需要提交治理的事故隱患。

      第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明確所屬車間(分廠、區(qū)隊)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并包括下列內容:

      (一)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和臺賬;

      (二)加強對安全監(jiān)測監(jiān)控系統及其相關裝置的維護和保養(yǎng),確保安全有效運行;

      (三)及時排查并消除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等行為;

      (四)按時報告事故隱患及其排查治理情況。

      第十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明確各班組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并包括下列內容:

      (一)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臺賬;

      (二)落實交接班制度,重點交接清楚存在的事故隱患及整改情況、現場安全狀況和應注意的安全事項等;

      (三)對照安全檢查表,對作業(yè)環(huán)境、安全設施、生產系統、措施落實和作業(yè)人員的情緒狀態(tài)、健康情況等進行檢查,及時排查治理作業(yè)現場動態(tài)事故隱患;

      (四)加強現場安全監(jiān)測監(jiān)控系統、安全監(jiān)測儀器儀表等安全裝備的維護和保養(yǎng),確保正常使用、安全有效;

      (五)及時排查并消除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等行為;

      (六)及時報告事故隱患及其排查治理情況。

      第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明確作業(yè)人員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并包括下列內容:

      (一)清楚本崗位作業(yè)過程中可能存在的事故隱患;

      (二)上崗作業(yè)前進行安全確認;

      (三)杜絕違章、違法作業(yè)和違反勞動紀律行為;

      (四)及時查找、消除并報告事故隱患和險情;

      (五)身體欠佳或者情緒異常及時向班組長報告;

      (六)掌握作業(yè)過程中出現問題時應當采取的措施,遇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停止作業(yè)或者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yè)場所,并同時向有關負責人報告。

      第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出現下列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專項事故隱患排查:

      (一)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或者修改時;

      (二)作業(yè)條件、設備設施、工藝技術改變時;

      (三)發(fā)生事故或者險情時;

      (四)極端或者異常天氣、重大節(jié)假日、大型活動時。

      第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發(fā)現事故隱患,應當根據事故隱患性質,及時實施治理。對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及時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故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治理方案和防控措施。

      第十九條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制定治理方案并實施治理,治理方案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一)事故隱患的影響范圍和程度;

      (二)治理的目標、任務和時限;

      (三)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四)治理資金和物資的來源及其保障措施;

      (五)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六)安全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二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

      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qū)域內撤出作業(yè)人員,并及時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yè)或者停止使用;對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設施、設備和裝置,應當加強監(jiān)護,防止事故發(fā)生。

      事故隱患涉及相鄰地區(qū)、單位或公眾安全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報告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告知相關單位,采取適當方式加以明示,并加強對治理工作的協調。

      第二十一條 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接到自然災害預報,應當及時向所屬單位發(fā)出預警通知;發(fā)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單位和人員安全情況時,應當及時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yè)、加強監(jiān)測等措施。

      第二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在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完畢后,應當組織相關技術人員、邀請有關專家或者委托具有國家規(guī)定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進行驗收和確認。

      對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掛牌督辦治理的重大事故隱患,生產經營單位治理完畢并驗收合格后,應當報請實施掛牌督辦的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組織驗收。

      第三章 監(jiān)督管理

      第二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jiān)督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并落實下列職責:

      (一)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jiān)督檢查、信息報送等工作制度和體系;

      (二)督促檢查本行政區(qū)域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jiān)督管理工作情況,并定期進行通報;

      (三)實施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掛牌督辦,依法及時關閉逾期仍未治理或者拒不治理重大事故隱患的生產經營單位;

      (四)保障事故隱患舉報獎勵、排查治理監(jiān)管監(jiān)察和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督導督辦工作經費。

      第二十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綜合監(jiān)督管理,并落實下列職責:

      (一)擬定本行政區(qū)域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綜合性政策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定期統計、分析和上報排查治理情況;

      (二)協調和指導行業(yè)監(jiān)管部門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jiān)督管理工作;

      (三)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河南省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追究規(guī)定》(豫政〔20xx〕41號,以下簡稱《治理責任追究規(guī)定》)以及本規(guī)定的責任人員應當追究行政責任的,向同級人民政府提出建議;

      (四)建立健全舉報獎勵制度,對舉報重大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人員實施獎勵。

      第二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各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監(jiān)督管理,并落實下列職責:

      (一)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jiān)督檢查、分析評估、信息報送、舉報獎勵等工作制度;

      (二)監(jiān)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依法查處未按規(guī)定排查治理事故隱患的違法行為;

      (三)定期分析評估重大事故隱患,并承辦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掛牌督辦工作;

      (四)按期向同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報送本行業(yè)(領域)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

      第二十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監(jiān)督檢查過程中,對發(fā)現的事故隱患,應當做好檢查記錄,形成書面意見,責令生產經營單位及時治理并登記建檔。

      發(fā)現事故隱患應當由其他有關部門處理的,及時移送其他有關部門并形成記錄備查,接受移送的部門應當及時進行處理并反饋結果。

      第二十七條 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實行掛牌督辦制度,掛牌督辦按照屬地、分類和分級原則,由生產經營單位、行業(yè)監(jiān)管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分別實施。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生產經營單位能夠自行完成的,由本單位實施掛牌督辦;需要有關部門協調才能完成的,由有關部門實施掛牌督辦;需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協調才能完成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實施掛牌督辦。

      第二十八條 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實施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掛牌督辦時,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提交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實施掛牌督辦的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依據治理方案和職責分工,擬就掛牌督辦事項,下達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掛牌督辦通知書。

      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完畢后,在生產經營單位提出復查申請之日起10日內,受理申請的部門會同有關單位,邀請相關專家組織驗收。對驗收合格的,按規(guī)定程序核銷重大事故隱患,恢復生產經營,并在媒體上公告治理結果。

      第二十九條 對已取得許可證照的生產經營單位,在被掛牌督辦的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結束前,負責督辦的部門應當加強監(jiān)督檢查。對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整頓的,應當及時提請許可證頒發(fā)機關依法暫扣其相關許可證照。

      第四章 罰 則

      第三十條 對生產經營單位未按規(guī)定排查、認定、報告和治理事故隱患的行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對經治理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拒不治理的,依法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予以關閉。

      第三十一條 對生產經營單位未按規(guī)定排查治理或者拒不治理重大事故隱患的、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工作人員未按規(guī)定履行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治理責任追究規(guī)定》文件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15

      為切實加強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嚴格落實各類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職責,有效預防事故的發(fā)生,為安全生產、安全發(fā)展創(chuàng)造良好的環(huán)境,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標準,特制定隱患排查、整改、登記消除報告、隱患排查職責、事故隱患獎懲五項制度。

      一、隱患排查制度

      1、建立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2、實行每日排查制度,逐環(huán)節(jié)、逐部位排查,掌握隱患的存在,分布情景,分析產生隱患的原因,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

      3、排查的主要資料包括:安全生產職責制是否落實到人頭,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設備、設施是否處于正常的安全運行狀態(tài);有毒、有害等危險作業(yè)場所安全生產狀況;從業(yè)人員是否經過三級培訓教育,具備相應的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特種作業(yè)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從業(yè)人員在工作中是否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發(fā)放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是否貼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從業(yè)人員是否正確佩帶;現場生產管理,指揮人員有無違章指揮,強令從業(yè)人員冒險作業(yè)行為;現場生產管理,指揮人員對從業(yè)人員的違章違紀行為是否及時發(fā)現和制止;危險源的檢測監(jiān)控措施是否落實到位等情景。

      4、對排查出的隱患,按照《隱患排查登記和消除報告制度》執(zhí)行。

      5、設立公開舉報電話,暢通隱患舉報渠道,鼓勵廣大職工積極參與和監(jiān)督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對及時發(fā)現的重大安全隱患進行舉報,按照《事故隱患獎懲制度》標準兌現獎勵。

      6、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開展的隱患排查治理活動,落實隱患整改措施和職責。

      二、安全隱患整改制度

      事故隱患是指生產作業(yè)過程中存在的人的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和管理上的缺陷。僅有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才能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做到防患于未然。為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制定本制度:

      1、隱患整改的基本原則是:“六定、五不準”。六定:定安全隱患項目、定隱患整改措施、定隱患整改職責人、定隱患整改時間、定隱患整改質量要求、定整改驗收部門。五不準:凡個人能整改的不準推到班組;凡本班能整改的不準推到下班;凡班組能整改的不準推到車間(或分廠);凡車間(分廠)能整改的不準推到公司;凡立即能整改的不準延遲時間。

      2、各級各部門對發(fā)現的.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重大隱患可直接上報公司主要領導,以保證盡快解決。

      3、職工發(fā)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景時,有權停止作業(yè)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yè)場所。

      4、對嚴重威脅安全生產的隱患,基層有條件整改的項目,要立即下達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并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如實告知現場工作人員存在的危險因素;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無法保證安全的,要立即停產整改。

      5、建立隱患整改督辦驗收制度。安全員要對發(fā)現的安全隱患下達整改通知書,由檢查人員、被檢查單位負責人共同簽字,并督促職責單位按時整改到位后,由安全員負責組織驗收,并簽署驗收意見。

      6、對車間能整改的安全隱患,車間應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報安全員審查同意后整改。

      7、凡本部門無力制定整改措施計劃的,應報安全科,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制定整改措施。

      8、整改職責單位,必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進行整改,不得互相推諉、扯皮,拖期、延期。

      9、各專業(yè)職能部門的負責人和驗收人對安全隱患的整除結果承擔驗收職責。

      10、由于資金或技術問題暫時不具備整改條件的,有關部門要寫出書面報告,經主要負責人批準后,可列入下步整改計劃。

      11、物資供應部門應對安全隱患整改所需的物資、器材的及時供應和產品質量負責,嚴禁購進假冒偽劣產品或“三無產品”。

      12、隱患整改通知書、驗收意見書等書面資料,要認真填寫,并經有關人員簽字后存檔。

      13、對未按期、按要求整改隱患的,視情節(jié)輕重對相關職責部門和人員給于經濟處罰,由此引起重大傷亡事故的,承擔相應的法律職責。

      14、對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或上級有關部門檢查發(fā)現的安全隱患,要按指令要求和時限整改到位,由公司安全科組織協調整改到位后,書面申請下達整改指令的部門組織驗收。

      三、隱患排查登記和消除報告制度

      1、設立“兩本臺帳”即排查記錄臺帳和隱患治理臺帳,明確專人負責填寫、上報和存檔備案工作。

      2、對排查出的隱患,按照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按照職責分工明確人員,制定措施,落實整改資金,確保隱患整改到位。

      3、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及時向主管負責人報告,主管負責人接報告后應根據隱患等級作出立即整改決定或報告請示主要負責人。

      4、一般隱患整改完畢并驗收合格后,在隱患治理臺帳上記錄并銷號,重大隱患整改完畢后,申請主管負責人和主要負責人驗收銷號。

      5、對上級有關部門掛牌督辦的隱患,予以公示告知,限期治理,治理工作結束后,貼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向負責督辦的單位提出書面復查申請,經審查合格后,方可銷號。

      6、局面復查申請的主要資料包括,隱患類別,隱患部位,整改措施,投入整改資金,整改到位情景以及整改職責人。

      7、對排查出的隱患以及隱患整改消除情景定期向上級主管單位匯總報告,理解上級單位的指導和監(jiān)督。

      四、隱患排查職責制度

      1、隱患排查職責納入本單位安全生產職責狀重要資料,單位內部層層簽訂職責狀,逐級分解落實任務目標。

      2、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堅持“誰排查,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分級管理,逐級管理。

      3、從業(yè)人員負責本崗位的隱患排查工作,做好記錄及時上報。

      4、專(兼)職安全員負責日常安全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采取安全措施,一般隱患當場整改到位,重大隱患立即上報主管負責人。

      5、主管負責人日常安全巡查,對專(兼)職安全員上報或巡查時發(fā)現的重大隱患及時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職責人,整改時間及驗收負責人,對重大隱患整改情景要及時上報主要負責人。

      6、主要負責人負責定期組織專(兼)職安全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排查本單位的隱患,落實整改資金,復查隱患整改情景,兌現獎懲,對定期向上級主管單位報告的隱患排查治理情景進行簽字把關,并負責組織人員對上級有關部門排查出的隱患進行整改,對掛牌督辦的隱患,負責分解落實整改職責,按要求和期限整改到位。

      7、對因排查隱患不深入、不細致或對排查出的隱患整改措施不到位,職責制不落實致隱患長期得不到整改的,依據本單位有關規(guī)定嚴肅追究職責。

      五、事故隱患獎懲制度

      在本單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凡有下列情景之一的,按其績效大小,分別給予物質獎勵和榮譽獎勵。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方針政策,認真貫徹執(zhí)行“三項制度”和各項安全措施,在安全隱患排查方面做出顯著成績者。

      2、發(fā)現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時報告而避免事故發(fā)生、停產、主要設備損壞以及有其它顯著成績者。

      3、事故隱患排查評比中,被評為優(yōu)秀工作者。

      4、及時制止違章和誤解操作并轉危為安者。

      在本單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凡有下列情景之一的,依據相關規(guī)定,分別給予經濟罰款、調離或辭退處理。

      1、排查開展不力或不開展隱患排查者。

      2、各類事故隱患不按期完成或拒不整改的。

      3、發(fā)現各類隱患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不報者。

      4、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經勸阻不整改的。

      5、不按規(guī)程運行安全設備、設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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