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fā)展的今天,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guī)范。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生考勤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學生考勤管理制度1
1、學生應按時到校上課、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曠課。學生在上課、課間休息、文體活動、集會、出外參觀訪問等學校統(tǒng)一規(guī)定的活動中,都執(zhí)行考勤,未經請假一律不準缺席。
2、學生請假,均應由家長出具請假條,病假一周以上,另附醫(yī)院證明。
3、請假三天以內,由班主任批準。三天以上經班主任查實,簽注意見后,由教導處批準,十五天以上由校長批準。未辦好請假手續(xù)(病假及特殊情況例外)一律不得缺席,否則以曠課論。
4、學生一學期內請假缺課,累計時間超過兩個月,教導處認為跟班學習有困難并經校長批準,可令休學。對無故曠課,遲到早退的學生,班主任要及時調查了解,進行教育。曠課累計達100節(jié)(每天按六節(jié)計),學校視情節(jié)給予適當的處分,并通知家長。
5、每學期班主任應將學生出缺勤情況通過書面或家訪,告知家長。對一學期出滿勤、不遲到、不早退的.學生,給予表揚。
學生考勤管理制度2
一、適用范圍
本考勤管理方法適用于全部同學的校內外一切教學活動:同學開學注冊、上課、試驗、集體勞動、軍訓、政治學習、生產學習、課間實習、考試、早操熬煉,以及其他要求學必需參與的活動。
二、請假制度
同學因病、因事請假,要辦理審批手續(xù),因特別緣由不能準時辦理審批手續(xù)的,應通過電話等方式先行請假,事后補辦審批手續(xù)。請假制度做如下規(guī)定:
1、一日以內的病事假,須有本人病事假條,班主任簽字批準。
2、三日以內的病假,必需持有校醫(yī)院或市醫(y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事假必需持請假條及其他相關證明,由班主任簽字,院、部、系分管同學工作領導批準。
3、三日以上,一周以內的病假,必需持有校醫(yī)院和市醫(y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事假必需持請假條及其他相關證明,由班主任簽字,部、院、系分管同學工作領導簽署看法,同學處分管處長批準。
4、一周以上的病事假,由班主任、部院系領導和同學處分管處長簽署看法,報分管校長批準。
5、如有特別狀況,夜間不能回校住宿者必需根據以上規(guī)定辦理請假手續(xù)。
6、生產實習的同學,請病假須有醫(yī)院診斷證明,事假需持有相關證明,所在單位負責人同意后,按以上方法辦理請假手續(xù)。
7、畢業(yè)生因聯系工作請事假,一次不得超過10天,由院、部、系審批;超過10天的.由部、院、系核準報同學工作處審批;一次請假超過20天的由院、部、系報分管校領導審批;此類請假累計不得超過20天。
三、續(xù)假及銷假制度
請假期滿,必需在當日辦理續(xù)假手續(xù),否則按曠課處理;請假期滿后,準時根據審批程序銷假備案。
四、考勤管理
1、考勤記錄由各班班長完成,各院、部、系指定學管科負責人統(tǒng)籌管理同學考勤工作。各班應在次周星期一將上周考勤狀況統(tǒng)計匯總報院、部、系考勤負責人。每學期結束后由班長做出全班學期考勤分析,將考勤記錄冊交回院、部、系存檔。各院、部、系每月月底通報各班考勤狀況。對違反考勤制度的同學,應賜予相應的批判和紀律處分。
2、實行考勤預警制度和抽查制度
各院、部、系應督促各班自覺做好考勤工作,切實實行有效的措施,做到任課老師點名和班長點名相結合,提高同學到課率。同學處將對考勤狀況進行檢查,檢查結果累計匯總后,作為對部院系目標考核的依據之一。當同學曠課達到學籍管理規(guī)定時限邊緣,應準時提示同學引起留意,經提示仍不改過者,根據相關規(guī)定,準時提出處理看法。
學生考勤管理制度3
一、學生必須按時報到并注冊,自開學第一天起到放假之日止(法定假日除外)為考勤時間。
二、學生要按時參加學校、學院統(tǒng)一組織的各項活動。
三、學生上課、自習、實習以及參加學校統(tǒng)一組織的集體活動及其他重要的集體活動實行考勤,不得遲到、早退;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未經請假,或經請假未得批準以及超假者,均以曠課論處。
四、學生因病請假必須附學院醫(yī)務室或校外醫(yī)療單位的證明。請事假須附有關材料,班主任輔導員應從嚴掌握,特別是對節(jié)假日前后請假者要嚴格控制。
五、遲到、早退累計三次為曠課一學時。病事假無正當手續(xù)為曠課。根據《東營職業(yè)學院學生違紀處理辦法》,對曠課者進行批評教育或相應的紀律處分。
六、學生上課、自習、實習、開會、參加活動等由指定班干部負責檢查人數,學生工作辦公室實行不定期抽查。授課教師必須認真履行考勤職責,認真填寫教學日志。值班老師必須認真檢查做好記錄。
七、學生請假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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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生必須按時參加教學和教育活動,凡不能參加者必須填寫請假條,辦理請假手續(xù),經批準后有效。
2.請病假者必須持醫(yī)療單位(學校醫(yī)務室或縣級以上醫(yī)院)證明和所批假條。
3.凡因事因病請假離開學校1天以上,3天以內的而且離開學校的,必須填寫建筑與環(huán)境工程學院學生離校請銷假申請表,并經學生工作辦公室簽字許可后方可離校;離校時間達到3天以上的需有學院分管學生工作領導簽署意見。
4.原則上不允許學生事后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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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天之內(含一天),由輔導員班主任批準;
2.1天以上至3天之內(含三天),由學生工作辦公室批準;
3.3天以上由學院分管學生工作領導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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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請病假需出具醫(yī)療單位證明;事假并且離開學校的需填寫申請表,待簽字批準后方可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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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按期返校后,要到準假人員處進行銷假并到輔導員班主任處報到。凡不銷假者,按超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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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假一律按曠課處理,并按規(guī)定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8、學校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1、學生必須遵守學校規(guī)定,按時到校,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課應按規(guī)定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不上課者作曠課處理。
2、上課鈴響后,未進入教室實驗室的`,作遲到處理。下課鈴響前,離開教室或實驗室的作早退處理。課外活動課下課前離開學校的作曠課處理。
3、學生請假須有有關證明,因特殊情況來不及當面請假者,返校后應立即持證明辦理補假手續(xù)。
4、有慢性病不能堅持學習的學生,應由家長寫出休學申請并持醫(yī)院證明到班主任處登記,然后到教導處辦理休學手續(xù),休學期為半年或一年,休學期滿須到教導處辦理復學手續(xù)。經醫(yī)院證明痊俞不宜復學者,可保留學籍繼續(xù)休學一年。
5、因病或特殊情況不能上體育課者,須向班主任和體育老師講清原因,免上體育課,否則按曠課處理。
6、請假在兩日內(含兩日),由班主任審批;請假在兩日以上至五日由年級組長審批;請假在五日以上由教導處審批;兩周以上由校長批準。請假需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則不予批準。
7、凡需假的學生,必須認真填表寫請假條。
8、各班設立考勤點名冊,按學校規(guī)定認真做好考勤記錄。
9、各班考勤情況按學校規(guī)定,及時做好匯總、公布、小結等工作。對全勤的學生和認真考勤的人員給予表揚或獎勵。學生每學期出勤情況應記入學生成績報告表和有關檔案。
10、遲到、早退、電訊稿果較多的班主不能評為先進。嚴重遲到、早退、曠課的學生要受學校紀律處分
學生考勤管理制度4
1、同學應按時到校上課、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曠課。同學在上課、課間休息、文體活動、集會、出外參觀訪問等學校統(tǒng)一規(guī)定的活動中,都執(zhí)行考勤,未經請假一律不準缺席。
2、同學請假,均應由家長出具請假條,病假一周以上,另附醫(yī)院證明。
3、請假三天以內,由班主任批準。三天以上經班主任查實,簽留意見后,由教育處批準,十五天以上由校長批準。未辦好請假手續(xù)(病假及特別狀況例外)一律不得缺席,否則以曠課論。
4、同學一學期內請假缺課,累計時間超過兩個月,教育處認為跟班學習有困難并經校長批準,可令休學。對無故曠課,遲到早退的同學,班主任要準時調查了解,進行教育。曠課累計達100節(jié)(每天按六節(jié)計),學校視情節(jié)賜予適當的.處分,并通知家長。
5、每學期班主任應將同學出缺勤狀況通過書面或家訪,告知家長。對一學期出滿勤、不遲到、不早退的同學,賜予表揚。
學生考勤管理制度5
1.學生要按時上學,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不得在
上學和放學路上逗留、打鬧,學生放學或節(jié)假日沒有老師批準不能到學校逗留,否則這期間發(fā)生的財產損壞、遺失和衛(wèi)生臟亂等情況,都要追查該生的責任。
2.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隨意進出校門,如有特殊原因,需離開學校的,必須先向班主任說明,方可進出校門。
3.學生不能按時到校,須辦理請假手續(xù)。請假分為事假、病假。事假要有家長證明;病假要有醫(yī)生或家長證明。
4.請假手續(xù):
、俦仨毷孪日埣,特殊情況無法事先請假者,回校那天
補辦請假手續(xù)。請假條一定要有家長的簽名。
、趯W生請假三天內由班主任批準,三天以上一周內由教導處批準,一周以上由校長批準?荚嚻陂g請假經教導處主任批準。
5.有關遲到、早退、曠課的'處理:
、僭谝(guī)定時間內無請假不到校,或過后不補假者作曠課處理,上課鈴響后未進教室作遲到處理,老師未宣布下課而離開者作早退處理,無故遲到或早退三次作曠課一節(jié)。
、跓o故遲到、早退、曠課者,班主任一定要在當日與家長取得聯系,了解學生遲到、早退、曠課的原因,并及時教育學生。
、蹠缯n累計超過5節(jié)的要請家長到校,配合教育學生;
10節(jié)以上的要向教導處反映,并做出相應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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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學必需遵守學校規(guī)定,按時到校,同學困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課應按規(guī)定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不上課者作曠課處理。
2、上課鈴響后,即進入教室,否則作遲處處理,下課鈴未響離開教室作早退處理,下課鈴響前5分鐘離開教室者作曠課處理。
3、同學請病假,須有醫(yī)生或家長證明,在離校前來不及請假者,返校后應馬上持證明辦理補假手續(xù)。同學請事假應在事前持家長證明或由家長來校請班主任辦理。
4、因病或因特別狀況不能上體育者,須持醫(yī)院證明到學校醫(yī)務室辦理免上體育課證明,否則按曠課論處。
5、請假在三日內(含三日),由班主任審批,請假在三日以上由政教處批準,請假要有充分的理由,否則不予辦理。
6、各班設立考勤簿,選派仔細負責的同學擔當考勤員,嚴格考勤,準時填寫。
7、各班每周小結一次考勤狀況,每月向政教處報告一次,期末總結評比,對全勤的同學和作負責的'考勤員要賜予表揚和嘉獎,同學的出勤狀況要記入同學手冊,并納入操行評定內容。
8、遲到、早退較多的班不能評為“文明班級”和“優(yōu)秀班集體”,嚴峻曠課的同學應按違紀同學處分條例進行紀律處分。
同學請假考勤制度嚴格根據學校暫行作息時間執(zhí)行,凡上課鈴聲響完進入教室的同學為遲到,下課鈴聲響完之前離開教室為早退,完全沒有到教室上課為曠課。同學考勤實施細則:
一、各班出勤總分為10分,全部沒有遲到、早退或曠課現象得10分,若該班遲到一人扣0.5分,早退一人扣0.5分,曠課一人扣2分。
二、不論遲到、早退、曠課一律按紀檢人員檢查時為準。
三、同學因事因病不能堅持學習,必需履行請假手續(xù),不得擅自離校,否則,按自動曠課論。同學每學期累計曠課72學時,學校以同學自動退學論。
四、同學請假在紀檢人員檢查時,必需出示假條,兩天以內由班主任批準,兩天以上經班主任同意,由校長批準方可有效。
五、班級應建立相應的考核制度,由各班班長負責把握考勤。
六、紀檢人員由值周老師、值周同學干部、值周同學擔當,并由值周老師填寫同學出勤公布欄。
七、值周領導和團隊負責人無定期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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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嚴肅學院教學紀律,維護正常教學秩序,保障《xx大學xx學院學生考勤制度》順利執(zhí)行,現根據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任課教師需認真如實填寫考勤報表,考勤報表需任課教師和教學班班長同時簽字,并于每次課(兩節(jié)課)后10分鐘內交于教務科。
第二條 班主任需按時上交學生活動考勤情況記錄。
第三條 班主任需嚴格審核學生請假程序及相關證明,并按時將假條及相關證明上交教務科。
第四條 教務科每天安排值班人員負責收取考勤報表,并安排專職人員負責每周末統(tǒng)計學生考勤及請假情況,于下周一在教務公開欄公布學生考勤情況。
第五條 教務科負責對累計考勤達到處分條件的學生進行書面通報,教育及處理。
第六條 考勤報表將作為任課教師課時量計算依據,未按時上交考勤報表者,不計當次課課時,累計三次不按時上交考勤報表者,按《xx學院教學事故認定辦法》處理。
第七條 不按時上交學生活動考勤及請假情況的班主任由教務科報學生科進行處理。
第八條 教務科值班人員不按時值班、統(tǒng)計報表、通報學生,按《xx學院教學事故認定辦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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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持教室清潔。每天清掃1-2次,清潔工具使用后,應整齊地放置在工具箱里。
二、保持教室整齊。各類設施要按規(guī)范要求放好;通知、功課表等應按要求貼好;桌子要調在同一高度,安裝堅固,排列整齊,非經有關部門或班主任同意,不得搬出教室,不得作其它用途;窗簾要按規(guī)定拉好扎好。
三、值日下課后應馬上把黑板、講臺擦潔凈,不要等到打預備鈴時才擦黑板;值日生應常常做好教室內外及走廊的保潔工作,做到無紙屑、無灰塵、無雜物。
四、講臺上面、里面要保持清潔,不能放置與教學無關的雜物。
五、愛護室內外一切公物設施,損壞要準時報告,并負責賠償。
六、教室內電教設施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同學不得任憑使用或移動。
七、節(jié)省用電。不需要使用電燈或風扇時應馬上關掉開關;不在教室上課時,值日生或最終離開的人要關好電器開關、關好門窗。
八、本《制度》實施狀況,作為班風評比和對班主任工作考核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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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學必需遵守學校規(guī)定,定時到校,同學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課應按規(guī)定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不上課者作曠課處理。
2、上課鈴響后,未進入教室試驗室的,作遲各處理。下課鈴響前,離開教室或試驗室的作早退處理。課外活動課下課前離開學校的'作曠課處理。
3、同學請假須有有關證明,因特別情況來不及當面請假者,返校后應立刻持證明辦理補假手續(xù)。
4、有慢性病不能堅持學習的同學,應由家長寫出休學申請并持醫(yī)院證明到班主任處登記,然后到教育處辦理休學手續(xù),休學期為半年或一年,休學期滿須到教育處辦理復學手續(xù)。經醫(yī)院證明痊俞不宜復學者,可保存學籍連續(xù)休學一年。
5、因病或特別情況不能上體育課者,須向班主任和體育老師講清原因,免上體育課,否則按曠課處理。
6、請假在兩日內(含兩日),由班主任審批;請假在兩日以至五日由班級組長審批;請假在五日以上由教育處審批;兩周以上由校長批準。請假需要有充分的理由,否則不予批準。
7、凡需假的同學,必需認真填表寫請假條。
8、各班設立考勤點名冊,按學校規(guī)定認真做好考勤記錄。
9、各班考勤情況按學校規(guī)定,適時做好匯總、公布、小結等工作。對全勤的同學和認真考勤的人員予以稱贊或嘉獎。同學每學期出勤情況應記入同學成績報告表和有關檔案。
10、遲到、早退、電訊稿果較多的班主不能評為先進。嚴重遲到、早退、曠課的同學要受學校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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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隨意進出校門,如有特殊原因,需離開學校的,必須先向班主任說明,方可進出校門。
2、學生不能按時到校,須辦理請假手續(xù)。請假分為事假、病假。事假要有家長證明;病假要有醫(yī)生或家長證明。
2、請假手續(xù):
①必須事先請假,特殊情況無法事先請假者,回校那天補辦請假手續(xù)。請假條一定要有家長的簽名。
、趯W生請假三天內由班主任批準,三天以上一周內由教導處批準,一周以上由校長批準?荚嚻陂g請假經教導處主任批準。
4、有關遲到、早退、曠課的處理:
①在規(guī)定時間內無請假不到校,或過后不補假者作曠課處理,上課鈴響后未進教室作遲到處理,老師未宣布下課而離開者作早退處理,無故遲到或早退三次作曠課一節(jié)。
、跓o故遲到、早退、曠課者,班主任一定要在當日與家長取得聯系,了解學生遲到、早退、曠課的.原因,并及時教育學生。
③曠課累計超過5節(jié)的要請家長到校,配合教育學生;10節(jié)以上的要向教導處反映,并做出相應的處分。
學生考勤管理制度11
優(yōu)良的學風是高校精神的體現,是學校教育管理水平的集中體現。為進一步規(guī)范和完善我院同學晚自習管理制度,促進我愿學風建設,加強學風管理,仔細落實學校辦學思路,努力制造優(yōu)良的.學習環(huán)境,理工學院特制定同學晚自習考勤管理制度。
一、 考勤對象及晚自習時間
考勤對象:全體XX級同學
自習時間:每周日至周五晚 夏季19:30至21:30
冬季 19:00 至 21:00
二、 考勤管理方法
1、 學習部每周對各班晚自習狀況進行不定期抽查。每周一要將上一周《理工學院晚自習考勤登記表》上報并定期公布考勤結果;
2、 學習部工作人員進入教室檢查時,各班負責人應照實填寫自習檢查表,并準時出示請假者假條或說明理由,否則按該人缺勤處理;
3、 假如本班同學因事不能上自習,應提前提前與班主任請假,在學習部檢查時由班級負責人出事假條;
4、 自習考勤表格每班一份,檢查后保存不得更改。如有異議,可以要求核對檢查表格。
三、 晚自習紀律要求
1、 同學必需根據安排自習室準時參與晚自習,保證學習質量,嚴厲 學習紀律,未經許可不得缺席。特別狀況需要請假者,須報班主任批準并將有效請假條交給班級負責人以備檢查,其他一切口頭、電話、短信等形式的請假手續(xù),同學會檢查人員不予認可;
2、 晚自習期間手機一律為靜音、震驚或關機模式,不準在教室接、打手機。嚴禁吸煙、吃零食、隨便走動或大聲喧嘩,各班班委負責好本班自習紀律;
3、 無特別狀況不允許同學遲到、早退等不良現象,各班負責人要仔細登記并約束本班自習人員。
四、 獎懲方法
1、 凡自習無故缺勤者,曠自習扣除活動分1分,遲到(早退)扣0.5分;
2、 凡是無故違紀者都將處以通報處理;
3、 晚自習紀律較差、缺勤人數較多的班級予以通報批判處理。對于表現優(yōu)秀班級在評比“理工學院優(yōu)秀班級體”時優(yōu)先考慮。
學生考勤管理制度12
為了全面加強學校管理,不斷提高管理質量,規(guī)范學生進行為,提高辦學質量,經校會研究決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體同學,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并認真上好每一堂課。
二、中途外出,提前離校請假的必須填寫假條,由班主任簽字,德育處準假后方可離校,假條一式2份,一份學校存檔,另外一份回家后由家長簽字,返校銷假時交班主任保存。
三、病假事假必須本人或其監(jiān)護人親自到校請假,填寫假條由班主任保存以備核查。
四、班內必須設有考勤本,要求記錄準時,真實,每月總結并向全班通報。
五、學生無故不到;蛭窗匆筠k理請假條手續(xù)的.一律按曠課處理,累計曠課半天的,批評教育并保證不再違,累計曠課1天以上(含1天)的通知學校給予紀律處分并通知其家長,曠課3天以上按自動退學處理。
六、學生請假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否則按曠課處理。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說明:
1、學生無故不到校,按曠課處理。
2、學生遲到15分鐘或早退15分鐘而未請假的記曠課1節(jié)。
5、學校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范圍包括課程表安排的課時以及早操,課間操、早、晚自習等。
二、考勤標準:
1、請假未獲準和超過假期而缺勤者(包括因放假未能按學校規(guī)定時間返校者)為曠課;
2、老師點名或開始講課后進入課室者為遲到。
3、上課時未經任課老師允許而先行離開課室者為早退。
4、檢查人員檢查時學生不在現場可確定為曠課。
三、請假審批
請假需書面手續(xù),學生先到校辦公室領取假條,分別找班主任、教務主任、校領導簽字并交負責生活的老師,請假期滿后應及時找生活老師銷假,假條歸入學籍檔案。
四、考勤程序及獎懲辦法:
1、全月出滿勤,給予表揚并獎勵學分,遲到、早退、曠課予以扣分。
2、上課時考勤由任課老師負責填寫。
3、早操、課間操,早、晚自習由班主任負責填寫。
4、每周六報校辦公室統(tǒng)計備案。每月底連同學生在校學習情況向家長通報。
5、未經批準擅自離校一次者予以警告,二次者向家長通報或請家長來校,三次者勸其退學。
學生考勤管理制度13
為保障學校教育教學活動有序開展,營造學生學習、成長的優(yōu)良環(huán)境,學校將加強學生出勤管理。經研究,特規(guī)定如下:一、考勤范圍
學生上課、社會實踐活動、寄宿生的晚寢以及學校、班級、班級組織(經學校批準的)的各種活動,都納入考勤范圍。
二、管理要求
(一)加強學生出勤管理
1.學生上課和各種活動出勤,由班主任負責。請假的學生應有班主任批準的.書面請假條,如發(fā)現無故缺勤學生,班主任在第一時間與其家長取得聯系,了解相關情況,同時做好記錄。班主任若發(fā)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報告學校。
2.寄宿生在校期間,不允許私自離開學校。因病或其他原因確需出校的,事前必須向宿舍管理人員或班主任請假。憑出入卡由教師或家長陪同離校,返校后及時交出入卡。
3.寄宿生晚寢期間,由宿舍管理人員負責。若發(fā)現異常情況應立即與班主任及家長聯系。
4.課堂出勤管理:
((1)、每一個課堂,由課代表和科任教師負責學生的上課出勤考核工作。
(2)任課教師應對不按規(guī)定上課的學生及時進行批評教育,上課后首先檢查學生人數并問詢缺勤原因,發(fā)現無故缺課的要及時和班主任聯系。
(二)嚴格執(zhí)行請假審批制度。
1、學生必須按學校規(guī)定時間到學校正常上學,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
2、學生因病因事不能按時上學,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xù)。學生如因病因事等原因無法上課或上課期間需離校,事前應由家長向班主
任請假,經班主任批準后方可生效,班主任要和家長聯系通報情況,最好讓學生家長到校接走學生,以免中途學生發(fā)生意外傷害事故。
3、學生因病因事請假的,請假一周以內由班主任核實批準;請假一周以上由班主任核實上報,教務處批準。
4、學生因病因事請假不能按時到校,必須由家長來校或打電話請假,學生在上課期間因病因事請假回家,班主任須主動與家長聯系了解情況,若發(fā)現異常情況立即報告學校。
5、班級學生因不明原因不在校,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聯系家長,了解情況,同時把處理情況做好記錄。若情況異常應立即向學校匯報。
6、如果班級學生離家出走,無論什么原因,班主任都要及時向學校匯報,并主動調查該學生有關情況,協助家長尋找學生,將相關情況做好記錄。
小學學生考勤管理制度7
1、學生應按時到校上課、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曠課。學生在上課、課間休息、文體活動、集會、出外參觀訪問等學校統(tǒng)一規(guī)定的活動中,都執(zhí)行考勤,未經請假一律不準缺席。
2、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隨意進出校門,如有特殊原因,需離開學校的,必須先向班主任說明,聯系家長后,開具出門條,由家長接手方可離開學校。
3、學生請假,均應由家長出具請假條,病假一周以上,另附醫(yī)院證明。
4、請假三天以內,由班主任批準。三天以上經班主任查實,簽注意見后,由德育處批準,十五天以上由校長批準。未辦好請假手續(xù)(病假及特殊情況例外)一律不得缺席,否則以曠課進行處理。
5、學生一學期內請假缺課,累計時間超過兩個月,學校認為跟班學習有困難并經校長批準,可令休學。對無故曠課,遲到早退的學生,班主任要及時調查了解,進行教育。曠課累計達100節(jié)(每天按六節(jié)計)學校視情節(jié)給予適當的處分,并通知家長。
6、每學期班主任應將學生出缺勤情況通過書面或家訪,告知家長。對一學期出滿勤、不遲到、不早退的學生,給予表揚。
7、每個班設立網格化記錄本,每天由班主任通過晨檢午查對學生進行點名,并認真及時記錄,須將學生出勤情況填入素質報告書,向家長匯報,并存入學生檔案。(早上點名時間:8:00,下午1:00,午睡時下午2:00進行點名)
8、學生請假須有家長或醫(yī)生證明,請假三天內的由班主任審批;請假一周以內的由班主任提出意見,德育處審批;請假一周以上的由班主任和德育處提出意見后由校長審批。請假經批準后,應將請假單交德育處備案。學生因急事或困病來不及請假,應在回校后兩天內持證明辦理補假手續(xù)。
9、有慢性病不能堅持學習的學生,憑醫(yī)院證明申請休學一年,休學期滿后應回校辦理入學手續(xù),經醫(yī)生證明病未愈不宜復學者,可繼續(xù)休學一年。
學生考勤管理制度14
一、學生(含新生)應當按照學校規(guī)定的時間親自報到注冊,未經批準逾期回校注冊者,要求進行書面檢討,并經批準后才準予注冊。自每學期開學第一天起執(zhí)行考勤。
二、學生要按時參加教學計劃規(guī)定和學校統(tǒng)一安排組織的一切活動。學生上課、實驗、社會調查、實習、軍訓、 勞動、政治學習以及學校規(guī)定必須參加的會議等,都應實行考勤。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未經請假或超過假期者,一律按曠課處理。
(一)按規(guī)定出勤時間完整地參加學習與活動全過程的為全勤。
(二)學生自上課預備鈴響二十分鐘內到教室上課或參加活動者,為遲到。
(三)學生在規(guī)定出勤時間,提前離開的,為早退。
(四)學生在規(guī)定出勤時間內無故缺課或不參加活動者,為曠課;下列情況按曠課論處:
1、未辦理請假手續(xù)而缺勤者;
2、請假未獲批準而缺勤者;
3、超假未及時辦理補假手續(xù)者;
4、開學未如期注冊而未請假者;
5、冒仿家長簽名請假者;
6、偽造假證明請假者;
7、學生上課時不按指定位置就座、實習時不按指定工位操作者;
8、在規(guī)定的出勤時間無故遲到十五分鐘以上者,允許進入教室上課,但按曠課記入考勤;
9、學生遲到或早退兩次折算為曠課一節(jié);
(五)經學校批準,已經辦理免聽、免修手續(xù)的,不記入考勤范圍。
(六)學生要按時參加規(guī)定時間內的學習與活動,因事或因病不能參加者應當按規(guī)定辦理請假手續(xù)。
1、學生請假審批權限。
(1)請假1天以內,由輔導員批準。輔導員一天內批假原則上不得超過5人;
(2)請假1天以上、1周以內,經輔導員簽署意見后,報學生科負責人批準;
(3)請假1周(含)以上,須主管校領導批準;
(4)凡遇考試需請假者,須經教務科批準,并辦好緩考手續(xù),否則按擅自缺考處理;
(5)外出教學活動期間(如實習等)請假,須經領隊教師或指導教師批準同意,獲準后才能離崗,并報學生科備案;
(6)學生請假獲準后,將《學生請假審批條》交紀律委員,再由紀律委員向任課老師出示;
(7)重大節(jié)假日前后原則上不允許請假,若家里真有事需要請假者,要求學生家長同意后,再經學生科負責人批準。
(8)紀律委員因事假、病假或者其它原因不能出勤考勤的,各班應該做好考勤人員的臨時變動安排,以確保考勤工作的正常進行。
2、事假及其辦理手續(xù)。
學生在學習期間一般不準請事假,如有特殊情況必須請事假的.,須有家長證明或電話聯系。學生請事假時,應當提前提出書面申請并在上面注明家長真實聯系電話,提供家長有關證明,填寫學校學生科統(tǒng)一印制的《學生請假審批條》,按規(guī)定審批權限報批,獲準后方準離校。事假原則上不得超過兩周;審批手續(xù)一般不得事后補辦。
3、病假及其辦理手續(xù)。學生在學習期間因病不能參加學習,可以請病假:
(1)請病假一周以內的,應當有醫(yī)院病歷證明;請病假一周以上的應當有縣級以上醫(y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
(2)有慢性病不能堅持學習而需要休學的,按《廣州城建技工學校學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有關規(guī)定辦理申請手續(xù);
(3)因病或特殊情況不能上體育課的,應當向輔導員和體育老師講清原因,獲準后,免上體育課。一個學期內都不能上體育課的,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附帶有關證明送教務科審批;
(4)學生在家因事因病不能事先請假者,或者請假期滿因事因病需要續(xù)假者,應當電話告知輔導員,回校后提供家長證明或者有關證明方可補假。不準由其他學生代請假。
三、 考勤采取記錄的方式。記錄內容分全勤、遲到、早退、曠課、病假、事假等。
學生考勤管理制度15
一、適用范圍
本考勤管理辦法適用于所有學生的校內外一切教學活動:學生開學注冊、上課、實驗、集體勞動、軍訓、政治學習、生產學習、課間實習、考試、早操鍛煉,以及其他要求學必須參加的活動。
二、請假制度
學生因病、因事請假,要辦理審批手續(xù),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辦理審批手續(xù)的,應通過電話等方式先行請假,事后補辦審批手續(xù)。請假制度做如下規(guī)定:
1、一日以內的病事假,須有本人病事假條,班主任簽字批準。
2、三日以內的病假,必須持有校醫(yī)院或市醫(y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事假必須持請假條及其他相關證明,由班主任簽字,院、部、系分管學生工作領導批準。
3、三日以上,一周以內的病假,必須持有校醫(yī)院和市醫(y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事假必須持請假條及其他相關證明,由班主任簽字,部、院、系分管學生工作領導簽署意見,學生處分管處長批準。
4、一周以上的病事假,由班主任、部院系領導和學生處分管處長簽署意見,報分管校長批準。5、如有特殊情況,夜間不能回校住宿者必須按照以上規(guī)定辦理請假手續(xù)。
6、生產實習的學生,請病假須有醫(yī)院診斷證明,事假需持有相關證明,所在單位負責人同意后,按以上辦法辦理請假手續(xù)。
7、畢業(yè)生因聯系工作請事假,一次不得超過10天,由院、部、系審批;超過10天的由部、院、系核準報學生工作處審批;一次請假超過20天的'由院、部、系報分管校領導審批;此類請假累計不得超過20天。
三、續(xù)假及銷假制度
請假期滿,必須在當日辦理續(xù)假手續(xù),否則按曠課處理;請假期滿后,及時按照審批程序銷假備案。
四、考勤管理
1、考勤記錄由各班班長完成,各院、部、系指定學管科負責人統(tǒng)籌管理學生考勤工作。各班應在次周星期一將上周考勤情況統(tǒng)計匯總報院、部、系考勤負責人。每學期結束后由班長做出全班學期考勤分析,將考勤記錄冊交回院、部、系存檔。各院、部、系每月月底通報各班考勤情況。對違反考勤制度的學生,應給予相應的批評和紀律處分。
2、實行考勤預警制度和抽查制度
各院、部、系應督促各班自覺做好考勤工作,切實采取有效的措施,做到任課教師點名和班長點名相結合,提高學生到課率。學生處將對考勤情況進行檢查,檢查結果累計匯總后,作為對部院系目標考核的依據之一。當學生曠課達到學籍管理規(guī)定時限邊緣,應及時提醒學生引起注意,經提示仍不改過者,按照相關規(guī)定,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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