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的管理制度錦集(15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基建的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基建的管理制度1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管理,提高工程質量,降低工程造價,縮短工期,經研究決定制訂本辦法:
一、工程開工前,項目負責人應負責與有關單位和人員聯系,組織實施現場的“七通一平”工作,并會同施工承包單位做好施工現場現狀圖及其它原始記錄,作為有關分項工程決算的依據。
二、工程開工前,項目負責人應組織審核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中嚴格按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執(zhí)行,不得隨意擴大施工現場范圍。
三、施工現場嚴格執(zhí)行項目負責人制度,甲方對施工現場的任何意圖都需經過項目負責人。
四、嚴格要求施工承包單位按照投標書,施工承包合同,設計文件及現行施工驗收規(guī)范的要求施工。
五、項目負責人應嚴格控制到場的'各種材料、設備的質量,禁止不合格材料、設備用到工程上去。
六、嚴格執(zhí)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及時做好隱蔽簽證,不得事后補辦簽證手續(xù)。
七、項目負責人應負責組織各工種現場負責人及有關單位和人員參加各階段的驗收工作和各種形式的工程協調、聯系會議,并做好記錄,負責辦理各種有關驗收手續(xù)。
八、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應堅持維修回訪制度,在保修終止前十天會同施工承包單位共同回訪,并填寫回訪單,對所存在的問題全部返修合格才能認為保修期已滿,以簽證后的回訪單作為保修款之結算依據。
基建的管理制度2
基建管理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提升效率:明確的職責分工和標準化流程能提高工作效率,減少工作中的混亂和延誤。
2. 控制風險:嚴格的項目管理和質量管理可以降低工程風險,保障工程質量和安全。
3. 降低成本:有效的`成本控制和財務管理有助于節(jié)省資源,提高投資回報率。
4. 建立信任:規(guī)范的合同管理和供應商管理能維護企業(yè)形象,建立與合作伙伴的信任關系。
5. 信息透明:良好的溝通機制可以促進內外部合作,提高決策質量。
基建的管理制度3
基建維修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能夠:
1. 保障設施安全:及時發(fā)現和修復潛在風險,防止設施損壞引發(fā)安全事故。
2. 提升運行效率:減少因設施故障導致的停機時間,確保業(yè)務正常運行。
3. 控制成本:通過預防性維修減少大修頻率,降低維修成本。
4. 延長設施壽命:定期保養(yǎng)和維修,有效延長設施的.使用壽命。
5. 提高服務質量:良好的設施狀態(tài)有助于提升服務質量和客戶滿意度。
基建的管理制度4
基建管理管理制度旨在確;A設施建設項目的高效、安全和質量,涵蓋從項目策劃到施工,再到后期維護的全過程。它包括項目規(guī)劃、設計管理、招投標管理、合同管理、施工管理、質量管理、安全管理、成本控制、進度控制、變更控制以及驗收與后期服務等多個環(huán)節(jié)。
內容概述:
1. 項目規(guī)劃:明確項目目標、預算和時間表,制定詳細的實施計劃。
2. 設計管理:確保設計方案符合法規(guī)、標準,并滿足功能和性能要求。
3. 招投標管理:公平公正地選擇承包商,確保競爭性和透明度。
4. 合同管理:制定和執(zhí)行合同條款,處理合同糾紛。
5. 施工管理:監(jiān)控施工進度,協調各方資源,確保施工順利進行。
6. 質量管理:執(zhí)行質量檢查,確保工程質量達標。
7. 安全管理:制定安全規(guī)定,預防和處理安全事故。
8. 成本控制:監(jiān)控工程成本,防止超預算。
9. 進度控制:確保項目按時完成,調整計劃以應對延誤。
10. 變更控制:管理設計和施工過程中的'變更,確保變更不影響整體進度和質量。
11. 驗收與后期服務:完成項目驗收,提供必要的售后服務和維護。
基建的管理制度5
1目的
為了搞好太藍新能源投資新建改建廠房基建工作,提高工程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2定義
本制度所指基建系本公司投資新建、改建、擴建的各種房屋建筑、辦公室裝修、土木工程、設備安裝(不含工藝生產設備)、管道敷設等基建工程。
3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投資新建、改建、擴建的各種房屋建筑、辦公室裝修、土木工程、設備安裝(不含工藝生產設備)、管道敷設等基建工程的管理。
4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吨腥A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5管理機構和職責
5.1歸口部門及職責
工程部為太藍新能源公司基建管理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太藍新能源公司基建工作的管理;負責對基建工程預算編制,決算管理;負責組織財務/審計、采購、運營和使用部門共同對基建工程的驗收;負責聯系有關部門基建工程驗收后辦理移交手續(xù)。
5.2相關部門及職責
5.2.1財務部負責對基建工程預算的審核;參與對基建工程的驗收。
5.2.2工程部職責:
負責對與生產相關聯的基建工程的驗收;
負責參與基建工程的設計審查、施工隊伍資質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
負責加強與生產相關聯的基建工程以下方面的安全監(jiān)督;
在簽訂基建工程合同的同時,應同承包方簽訂安全責任書;
檢查基建外包工程人員進入現場前是否經安全知識和安全工作規(guī)程培訓并考試合格;
檢查基建外包工程開工前是否自上而下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是否對所用施工機械、工器具、安全防護設施進行全面安全檢查;
施工中發(fā)生違章行為安監(jiān)人員應及時制止,給予經濟處罰,必要時應下發(fā)停工整改通知單,停止工作;
建立基建工程安全管理資料檔案。
5.2.3采購部職責:
5.3 領導職責
5.3.1本廠廠長負責本管理制度的審核批準工作;負責本廠基建工程的預算及施工合同的批準;負責督促歸口部門加強對我廠基建工作的全面管理。
5.3.2運營中心負責督促本部門加強基建工程的過程管理,降低成本,確保各工序質量,提高效率,做好基建工程預決算工作、基建工程組織驗收工作,對管理督促不嚴、組織驗收不力而導致本廠基建工程未達到設計要求、預算嚴重超支、基建工程的嚴重質量問題等負領導責任;對本管理制度的有效執(zhí)行負責。
5.3.3財務產權部負責人負責督促本部門加強太藍新能源公司基建工程預算的審核,實時監(jiān)控基建工程預算執(zhí)行情況,對審核不嚴、監(jiān)控不力而導致本廠基建工程預算嚴重超支負領導責任。
5.3.4審計部門負責人負責督促本部門加強太藍新能源公司基建工程的全面審計,督促本部門審計人員經常深入施工現場,查看施工技術、工序、方法等,作好工程記錄(如隱蔽施工記錄),驗證各種技術簽證,掌握第一手資料,確;üこ倘^程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并對本廠基建工程項目管理活動審計監(jiān)督的全面性、準確性、及時性負領導責任。
5.3.6工程部EHS負責人負責督促本部門安監(jiān)人員加強與生產相關聯的基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對承包方的資質審查是否嚴格;是否同承包方簽訂安全責任書;作業(yè)環(huán)境是否安全、施工安全是否有保障;是否對承包方所用施工機械、工器具、安全防護設施進行全面安全檢查;施工中發(fā)生違章行為安監(jiān)人員是否及時制止,給予經濟處罰,必要時應是否下發(fā)停工整改通知單,停止工作等。對上述是否有效執(zhí)行安生部長負領導責任。
5.3.7工程部負責人負責督促本部門加強對與生產相關聯的太藍新能源公司基建工程的驗收。
5.3.8廠屬基建工程使用部門負責人負責督促本部門按設計相關要求對基建工程進行驗收。
6管理要求
6.1基建工程的前期工作
6.1.1基建工程設計、施工,必須以國家頒發(fā)的最新標準,規(guī)定和設計施工技術規(guī)范為依據。
6.1.3工程預算,應根據施工圖紙,參照國家相應時期定額或其它文件、規(guī)范規(guī)定及業(yè)主對工期、質量有要求和市場實際,由雙方協商,合理確定預算價。工程預算需經過有關部門審核,方可交付施工。
6.1.4工程開工應具備以下條件:
6.1.4.1計劃投資批準文件;
6.1.4.3生效的合同書;
6.1.4.4施工概預算;
6.1.4.5工程需用材料有著落。
6.2施工管理
6.2.1施工中的技術管理
6.2.1.1施工前必須進行技術交底工作。
6.2.1.3根據合同,嚴格實行質量監(jiān)督,并作好質量鑒定記錄。
6.2.1.4基礎土石方開挖完,應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基槽鑒定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
6.2.1.5一切工程應嚴格按圖施工,嚴禁偷工減料,施工中遵守規(guī)程和規(guī)范,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更改。
6.2.2施工現場管理
6.2.2.1施工隊伍由計劃與市場營銷部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對施工單位進行考評,如需要招投標應按招投標管理辦法執(zhí)行。
6.2.2.2施工合同中指定的甲方代表應到施工現場,負責監(jiān)督施工安全、質量,嚴格按照設計要求監(jiān)督施工。如發(fā)生粗制濫造不符合質量標準的工程項目,應采取返工或相應的`補救措施,由此而造成的一切費用,概由施工隊伍負責。
6.2.3施工工程質量管理
6.2.3.1各種施工工程應嚴格按國家頒發(fā)的各種標準和各種規(guī)范進行。
6.2.3.2工程質量,應分階段驗收,隱蔽工程在覆蓋前進行現場驗收,并作好施工記錄。
6.3基建工程竣工、驗收
6.3.1工程竣工后,由雙方及相關科室按照施工圖紙,國家頒發(fā)的規(guī)范嚴格細致進行驗收,經驗收認為合格后方可竣工決算。
6.3.2工程竣工后應具有下列資料:
6.3.2.1竣工圖(包括設計變更圖)。
6.3.2.2施工分期及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6.3.2.3主要材料的合格證書(代用材料批準手續(xù))。
6.3.2.4混凝土施工日記。
6.3.2.5混凝土試塊數據。
6.3.2.6鋼筋及焊接頭的試驗記錄。
6.3.2.7各種數據尺寸,標高位置的檢查記錄。
6.3.2.8結構體的重大問題處理記錄。
6.3.3工程竣工后,由計劃與市場營銷部聯系相關部門進行驗收,并做好驗收記錄。
6.3.4施工過程中,隱蔽工程要及時進行驗收,并做好簽證及記錄工作。
6.3.5驗收要求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有關工程技術驗收規(guī)范進行。
6.3.6驗收通過后,聯系有關部門辦理工程移交手續(xù),并匯報到有關單位及廠部審批。
6.4工程預算、決算管理
6.4.1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基建工程預決算的政策、法律、法令,參照國家相應時期定額或其它文件、規(guī)范規(guī)定及施工圖紙及施工方案、業(yè)主對工期、質量有關要求和市場實際進行工程預決算。
6.4.2根據工程設計圖紙在施工前編制預算,提請計劃、財務、審計部門審核、報請主管廠領導批準。
6.4.3經主管廠長批準的預算連同施工合同,報財務部門,作為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拔款的依據。
6.4.4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發(fā)承包雙方應當按照下列規(guī)定進行竣工結算:
6.4.4.1承包方應當在工程竣工后的合同約定期限內提交竣工結算文件。
6.4.4.2發(fā)包方應當在收到竣工結算文件后的28天內予以答復,并向承包方提出竣工結算審核意見。
6.4.4.3承包方在收到竣工結算審核意見一個月內辦完一切決算手續(xù),資料(特別是竣工圖)全部歸檔、工程才算正式交付使用。
6.4.4.4施工單位竣工后28天內應提交結算文件。
6.4.5按計劃下達的月維護任務,在次月結算。
7檢查與考核
7.1本管理制度由運營管理中心負責檢查督促。
7.2本管理制度按《重慶太藍項目管理績效考核辦法》考核。
8附則
8.1本管理制度由工程部和運營中心負責解釋。
8.2本制度自之日起實施。
基建的管理制度6
基建維修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安全保障:通過定期檢查和及時維修,降低設施故障帶來的安全風險。
2. 資產保護:有效維護能延長設施壽命,減少更換新設施的'成本。
3. 運營效率:減少因設施故障導致的停工時間,保證業(yè)務的連續(xù)性。
4. 法規(guī)合規(guī):遵守相關法規(guī)要求,避免因設施管理不當引發(fā)的法律問題。
基建的管理制度7
學;üこ坦芾碇贫仁菍π@建設項目的規(guī)劃、設計、施工、驗收及后期維護進行規(guī)范的管理體系,旨在確保工程的質量、安全、進度和成本控制,同時也為學校提供一個有序、高效的建設環(huán)境。
內容概述:
1. 工程立項與審批:明確項目啟動的程序,包括需求分析、預算編制、立項申請和審批流程。
2. 設計管理:規(guī)范設計階段的工作,如招標、合同簽訂、設計方案審查和變更控制。
3. 施工管理:涵蓋施工單位的選擇、合同簽訂、施工進度監(jiān)控、質量與安全管理。
4. 材料設備采購:規(guī)定材料設備的選購標準、招標采購、驗收和存儲流程。
5. 工程變更:規(guī)定變更的`申請、審批和執(zhí)行程序,確保變更不影響工程質量和進度。
6. 工程驗收與結算:制定驗收標準和程序,明確結算流程和質保期管理。
7. 后期維護:建立設施的日常保養(yǎng)和維修制度,保證設施長期有效運行。
基建的管理制度8
一、學校重大基建、維修、裝璜工程等,應進行事前論證,編制項目預算,經校長辦公室會議集體研究決定,報鎮(zhèn)政府批準。
二、學校所有基建、維修、裝璜工程都按規(guī)定立項,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上由市發(fā)展計劃局立項;投資額在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項目由教育局立項;投資額在10萬元以下項目,由學校校長辦公室會議集體研究通過。
三、學校所有基建、維修、裝璜工程按規(guī)定進行招標,投資額在50萬元以上工程在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實行公開招標;投資額在10-50萬元的工程項目在市教育采購中心實行公開招標;投資額在1-10萬元的零星維修項目,由學校按規(guī)定進行組織招標。
四、鑒于實行收支兩條線后,所有基建、維修、裝璜工程都由鎮(zhèn)政府扎口管理,由鎮(zhèn)財政按結付工程款的現狀,學校配合鎮(zhèn)政府建管科進行竣工決算并審計。
五、學校派指定人員負責工程的質量和工程進度的.監(jiān)督。
六、由學校直接負責的零星維修項目,其立項批復、工程預算、招投標手續(xù)、施工合同、工程竣工決算并審計、工程款支付等情況,要向教代會或校長辦公會進行公開通報。
基建的管理制度9
第一章 各級人員安全管理職責
第一條 行政正職安全管理職責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執(zhí)行國家法律、法規(guī),并負責組織制定系統各項規(guī)章制度。
2、行政正職是工程建設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建立健全和完善電力工程建設安全監(jiān)察和安全保障體系,配備足夠合格的安全監(jiān)察人員和裝備,經常聽取安監(jiān)部門匯報,支持安監(jiān)部門履行自己的職責和職權。建立健全并落實各級人員安全管理責任制。直接領導安全監(jiān)察部門。
3、批閱上級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保護重要文件,并督促檢查落實,及時協調解決貫徹落實中存在的問題。
4、確保工程建設安全施工獎金投入,督促所屬企業(yè),按規(guī)定提取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建立安全獎勵基金。
5、定期主持安全工作會議,聽取工程建設安全情況匯報,及時協調解決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6、每季主持召開安全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檢查布置工作。
7、組織制定或修訂并督促實施系統防止重、特大事故應急預案,擔任事故應急處理總指揮。
8、主持重、特大事故的調查處理,聽取性質嚴重或典型事故的匯報,了解反事故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
第二條 黨委書記安全管理職責
1、工程建設安全工作應列入黨委重要議事日程,積極宣傳貫徹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有關規(guī)定,并對電力工程建設安全工作承擔相應領導責任。
2、負責工程建設安全文化建設的領導,開展安全管理工作的政治思想和宣傳教育工作。實現黨政工團齊抓共管,充分發(fā)揮黨群組織對電力工程建設安全監(jiān)督和保證作用。
3、定期深入基層了解施工安全情況,掌握職工思想動態(tài),及時總結安全工作中的典型事跡,做好影響安全的思想工作。
4、責成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參與重、特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事故責任人和事故單位的政治思想工作,穩(wěn)定職工隊伍。
第三條 分管工程建設副職安全管理職責
1、分管工程建設副職是工程建設工作的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制定年度工程建設計劃和安全工作目標計劃。
2、嚴格貫徹上級有關工程建設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保護法律、法規(guī)、批閱上級有關重要文件,及時協調解決在貫徹落實中出現的問題。
3、負責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監(jiān)督體系;落實安全文明施工責任制;健全安全管理與安全施工考核制度;組織貫徹《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管理工作規(guī)定》;推行工程建設施工現場標準化作業(yè);領導好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及時協調解決電力工程建設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4、定期聽取工程建設安全監(jiān)督部門的匯報,協調解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和承發(fā)包安全施工相關事宜。
5、主持工程建設安全工作會議和組織電力工程建設安全大檢查。
6、負責建立健全電力工程建設各項規(guī)程制度,組織開發(fā)推廣施工安全管理新技術和新工藝。推進建設工程安全施工“六化”管理。
7、在新建、改建或擴建工程中,負責按照國家有關環(huán)境保護和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以下簡稱“三同時” )的規(guī)定,組織貫徹落實。
8、組織或參加建設施工重大人身傷亡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審批重大事故報告書。
9、組織制訂并實施工程建設的重大人員傷亡、重大施工機械設備損壞、垮(坍)塌等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建立有系統、分層次、分工明確、相互協調的事故應急處理體系。
第四條 其他行政副職安全管理職責
1、行政副職,是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保護工作負領導責任,并向行政負責。
2、參加安全委員會議和安全評比安全考核的審定工作。
3、分管人事勞資部門的副職,副總師負責做好安全監(jiān)督機構設置和人員的調配,員工和臨時工的安全教育培訓,督促施工企業(yè)、施工現場對新入廠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和身體健康狀況的檢查,組織有害有毒作業(yè)人員的身體普查。貫徹落實獎懲辦法,確保電力工程建設施工企業(yè)獎金的提取和建立。
4、分管消防保衛(wèi)行政副職和副總師,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施工現場的消防、交通車輛管理、駕駛人員的教育培訓,并負責劇毒、易燃、易爆及放射線等危險物品的管理與監(jiān)督。
5、負責物資供應商的資質審查,確保工程建設供應設備物資符合設計 和施工標準要求。
6、督促分管部門和單位,主動接受安監(jiān)部門的監(jiān)督,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特種設備、特種作業(yè)人員、臨時聘用人員的安全管理。
第五條 工會主席安全管理職責
1、認真宣傳國家關于勞動安全衛(wèi)生方針、政策法規(guī)和電力行業(yè)的安全規(guī)程制度。
2、負責對各級人員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wèi)生的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有關規(guī)定的情況進行檢查,對存在問題提出完善或解決的意見、建議、并督促整改。
3、負責建立健全職業(yè)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及規(guī)章制度,組織員工參加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監(jiān)督管理,維護員工在施工安全方面的合法權益。
4、參加安全委員會會議,定期派員參加安全大檢查活動。
5、利用職代會的形式,參與施工安全重大問題的研究,并就涉及勞動者權益的內容提出意見,完善職業(yè)安全健康管理的民主監(jiān)督體系。
6、監(jiān)督檢查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的執(zhí)行和職業(yè)安全健康設施的配置,提出保障職工勞動安全健康的意見和建議,改善職工安全勞動條件,并督促執(zhí)行。
7、組織和參加電力工程建設安全勞動競賽,安全知識競賽,評比和表彰施工安全好的單位、集體和個人,推進企業(yè)安全文化建設。
8、參加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查,竣工驗收,監(jiān)督職業(yè)安全健康設施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的實施,對電力建設項目執(zhí)行“三同時”進行監(jiān)督,提出整改意見,并督促落實。
9、參加有關人身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做好傷亡家屬的慰問、撫恤。
第六條 紀委書記安全管理職責
1、經常深入基層,了解電力工程建設的安全情況,及時掌握職工思想動態(tài),督促指導基層黨團組織及時做好職工政治思想工作,穩(wěn)定施工隊伍,督促各級領導干部和職能管理部門認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職責。
2、督促有關部門按照國家和行業(yè)有關規(guī)定參加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對責任者和負有事故責任的領導干部提出處理意見,督促事故單位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制定整改措施。
3、在干部考核及政治工作評比中,把安全工作的業(yè)績作為重要的考核內容。
4、參加安全委員會的會議、安全分析會、安全大檢查等重要活動。
第七條 工程建設部門負責人安全管理職責
1、在工程建設過程中,認真貫徹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政策,嚴格執(zhí)行上級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行業(yè)規(guī)章制度。
2、負責領導建設單位、施工企業(yè)、監(jiān)理部門、設計單位及電力建設項目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規(guī)章制度,落實安全施工責任,推行施工現場標準化作業(yè),貫徹落實《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管理工作規(guī)定》,檢查施工企業(yè)各項規(guī)程規(guī)定、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安全措施執(zhí)行情況,并組織整改落實。確保電力工程建設安全機構及其人員配備符合規(guī)定要求。
3、負責組織落實領導批閱的工程建設安全管理有關文件。
4、在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時,應同時審查安全文明施工和環(huán)境保護措施是否完整明確。
5、督促項目法人、施工、監(jiān)理單位做好現場施工的技術管理工作,建立起安全文明施工秩序,定期聽取施工企業(yè)的匯報,及時協調解決工程建設中安全文明施工的有關問題。
6、安排施工任務,組織工程招投標工作時,必須落實標書和承發(fā)包合同中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獎懲問題,并負責基層安全第一責任人的安全考核。
7、在審查工程項目概算中,應保證安全措施費用的計列和提;組織“兩措”計劃執(zhí)行;審定工程建設項目安全技術組織措施并督促落實;在新建、改建或擴建、電網切改、電源接入工程建設中,組織落實事故防范措施,貫徹執(zhí)行“三同時”原則。并檢查使用情況。
8、制定工程建設項目年度工作計劃和事故控制目標,經領導批準后組織實施,做好年度安全工作總結。
9、組織施工企業(yè)大型施工機械設備的技術檢驗和安全管理工作。
10、負責施工現場安全責任,重大施工技術措施的落實,每年巡視檢查施工現場不少于2次。
11、參加安全委員會和籌備工程建設安全工作會議,督促施工企業(yè)完成季節(jié)性安全大檢查。
12、參加工程建設有關人身傷亡事故和其它有關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第八條 行政事務部門負責人安全管理職責
1、及時傳達、傳遞上級機關有關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通知、指示送領導閱批和下達各有關單位部室貫徹落實。
2、負責有關施工安全方面文件的催辦,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處理。
3、負責工程建設安全工作總結、事故報告、事故統計報表等安全資料,文件的整理歸檔、保管、并隨時提供查閱,協助辦理安全快報,安全科技刊物的征訂工作。
4、工程建設安全施工情況要列為宣傳部門的重要報導內容,及時做好安全簡報、安全文件資料的打印傳遞工作。
5、制定車輛管理制度,確保應急處理的車輛調度使用。
第九條 計劃專責人安全管理職責
1、在編制發(fā)展規(guī)劃工程建設計劃時,應按照安全施工有關規(guī)定要求,根據施工安全的需要,及時調整發(fā)展規(guī)劃和項目計劃。
2、在前期規(guī)劃、設計中貫徹落實國家電網公司關于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管理工作規(guī)定和具體要求。
3、編制工程建設項目方案時應將落實職業(yè)安全康健和“兩措”計劃等措施的要求作為方案的重要內容,在新建、改進和擴建工程建設中,貫徹落實“三同時”的原則。
4、組織規(guī)劃、計劃及工程建設項目審查時,要充分聽取建設單位、施工企業(yè)的意見,設備造型應滿足安全施工、安全生產運行的要求和安全管理的各項規(guī)定。
5、在編制年度施工計劃時,應組織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做到與施工計劃同時下達,同等考核。應確保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開支,并做到?顚S。
6、參加有關安全工作會議,重、特大事故調查分析工作。
第十條 人力資源部門負責人安全管理職責
1、負責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保證體系和監(jiān)察體系所需的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確保符合安全施工的有關規(guī)定和實際工作的.需要。
2、建立健全勞動保護、安全教育培訓、業(yè)績考核的管理規(guī)定和制度并組織執(zhí)行。
3、配合安監(jiān)部、基建部制定年度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
4、配合教育培訓部門做好職工(含特種作業(yè)人員、農民工、臨時聘用人員)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崗位技術培訓工作。
5、參加有關人身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配合做好事故傷亡人員的撫恤及善后處理工作。
6、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工傷認定工作。
第十一條 組織、宣傳部門負責人安全管理職責
1、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做為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的重點,推動企業(yè)安全文化建設。
2、認真抓好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大力宣傳電力工程建設中涌現出的好人好事,以推動企業(yè)安全施工健康發(fā)展。
3、在企業(yè)簡報和報刊上應常設電力工程建設的安全專欄,及時報道、反饋基層安全生產情況。
4、經常深入施工現場了解職工思想動態(tài),收集有關安全施工方面的情況為企業(yè)制定安全措施提供參考依據。
5、認真宣傳貫徹國家安全生產的有關方針、政策法規(guī)、和上級有關安全指令,充分發(fā)揮黨、團組織在安全生產中的戰(zhàn)斗堡壘和模范作用。
6、協助有關部門搞好青年職工的崗位培訓,組織黨團員開展“崗位技能和安全作業(yè)”勞動競賽活動,全面提高職工作業(yè)技能和自我防護能力。
7、開展“青年安全文明生產監(jiān)督崗”活動,協助監(jiān)督、檢查安全文明施工和遵章守紀的執(zhí)行情況。
第十二條 材料、設備供應部門負責人安全管理職責
1、負責組織施工現場所需的物資設備、材料、安全工器具,消防器具等的采購,對所購物資符合有關安全強制性標準和質量標準負責。
2、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上級有關倉儲物資及危險品安全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并負責制定具體實施細則。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供應商進行資質審查,保證兩措計劃要求及行業(yè)技術規(guī)定的落實,確保防洪防訊和事故應急處理物質的供應。
3、負責倉庫管理人員認真學習有關危險品保管的專業(yè)安全知識,嚴格執(zhí)行危險品發(fā)放、領用簽字手續(xù),負責做好劇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4、嚴格執(zhí)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負責做好物資倉庫的防火安全工作。
5、做好施工機具,安全裝備的存放和周期性檢查試驗。
第十三條 安監(jiān)部門負責人和人員安全管理職責
1、在工程建設過程中,認真貫徹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政策嚴格執(zhí)行上級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行業(yè)規(guī)章制度。
2、負責領導建設單位、施工企業(yè)、監(jiān)理單位、設計單位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規(guī)章制度,落實安全施工責任,確保工程建設安全機構及其人員配備符合規(guī)定要求。
3、組織施工企業(yè)大型施工機械設備的技術檢驗和安全管理工作。
4、參加工程建設安全工作會議,督促施工企業(yè)完成季節(jié)性安全工作,組織系統對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檢查。
5、參加工程建設有關人員傷亡事故和其他有關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事故的統計上報。
6、協助基層搞好安監(jiān)人員的培訓、考試,取證工作。
7、負責對本單位各級人員、各職能部門和所屬企業(yè)安全職責的履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
8、負責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組織工程建設消防安全檢查和應急預案的演練和消防人員的培訓工作。
第十四條 生產技術部門負責人安全管理職責
1、認真貫徹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嚴格執(zhí)行行業(yè)規(guī)章制度。
2、參加工程建設安全工作會議和工程驗收試運工作。
3、參加公司組織的電力工程建設安全大檢查。協助基建部門做好建設項目施工技能培訓工作。
4、參與新設備、新工藝、新材料的開發(fā)、研制和試用的推廣工作。
5、參與施工現場標準化作業(yè)、安全性評價、危險源分析和預控措施的研究。
6、參與工程建設人身傷亡及其他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和反事故技術措施的制訂。
第十五條 工程建設部門安監(jiān)人員安全管理職責
1、貫徹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執(zhí)行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保護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和電力公司有關規(guī)程制度。
2、負責編制各項規(guī)程制度的實施細則。編制全年安全工作計劃,定期檢查督促,并做好工作總結。
3、及時提供施工企業(yè)安全信息和安全工作情況。
4、傳達安全指令、指示,并檢查執(zhí)行情況。
5、組織和推動電力工程建設安全網的技術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
6、完成施工企業(yè)季節(jié)性安全檢查;參與籌備安全工作會議,開好四次安全季度例會。
7、協助基層搞好安監(jiān)人員的培訓、考試、取證工作。參與施工企業(yè)領導的崗位考核。并督促檢查安全工作到位情況。
8、經常深入施工現場,檢查施工安全措施、反措、環(huán)境保護和文明施工的落實情況。確保人身、設備的安全,發(fā)現問題、提出整改意見。
9、參加工程建設環(huán)境保護設施和職業(yè)衛(wèi)生設施!叭瑫r”的檢查驗收工作。
10、根據施工現場的需要編寫反事故技術措施。
11、參加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負責安全統計、事故分析,健全技術檔案。
第二章 項目法人安全管理職責
第十六條 項目法人代表安全職責
1、確定合理工期,按工程建設程序組織工程建設。
2、組織招投標工作,與具備相應資質的承包商簽訂合同。
3、負責向承包商提供符合工程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要求的安全文明施工基礎條件。
4、負責按規(guī)定向施工承包商提供現場安全措施補助費,并不得列入投標競爭性報價。
5、負責向設計、施工承包商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qū)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電力、郵電通信等地下管線及地質資料。
6、負責向施工承包商提供施工機械、設備及工程保險費和人身保險費,并不得列入投標競爭性報價。
7、負責組建工程項目安全委員會,聘用安全工程師并承擔其費用。
8、負責做好自營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并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
9、參加承包商人身死亡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10、對在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管理工作上不稱職的承包商、項目經理或安監(jiān)機構負責人有權提出撤換的要求。
11、對未能認真執(zhí)行承包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中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條款以致造成不良后果的承包商,應按合同條款扣罰其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情況嚴重的,應中止承包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的執(zhí)行。
第十七條 建設單位建設項目安全委員會基本工作
1、貫徹上級有關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工作的指示,決定工作建設中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重大措施。
2、通過并發(fā)布現場各承包商必須遵守的、統一的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工作規(guī)定。
3、決定工程中重大安全文明施工間隔的解決議案。
4、協調承包商之間涉及安全文明施工問題的關系。安全委員會應在工程開工前召開第一次會議,以后應每季度召開一次工作例會。輸變電工程的委會每月不少于一次。
第十八條 建設單位安監(jiān)人員安全管理職責
1、監(jiān)督檢查各承包商執(zhí)行安全委員會決議的情況。
2、對工程中重大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提出處理意見交安全委員會決定。
3、負責建設項目有關安全方面的審查工作。
4、監(jiān)督檢查并協調解決現場日常的安全文明施工、防火、交通、機械安全管理以及環(huán)境衛(wèi)生、生活衛(wèi)生、環(huán)境保護方面存在的問題。
5、建立現場部門之間信息網絡聯系制度,組織安全網絡活動,協調與安全監(jiān)理工程師之間工作的配合。
6、組織現場安全宣傳教育和競賽評比工作,負責建設項目有關安全標示,設施及職業(yè)防護用品、用具的計劃,購置工作。
7、提出對各承包商安全考核與獎懲意見交安全委員會決定。
8、負責建立工程事故報告制度和安全檔案,做好事故統計、分析和上報。
9、完成安全委員會授權或交辦的其他工作。
基建的管理制度10
1總則
1.1為了更好的加強我廠基建工程的管理,逐步建立科學合理的管理制度,不斷推進基建工程管理的制度化建設,以保證基建項目建設的質量,制定本辦法。
1.2在本廠內實施的基建工程,應遵守本辦法。本制度所稱基建工程,是指需申報立項的或建筑面積、投入額較大的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新建、改建、擴建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等。
1.3廠建筑及其配套的工程應當確保功能合理,造型優(yōu)美,質量優(yōu)良,造價合理,與廠原有的建筑相協調,并符合國家的相關標準。
1.4廠建筑及其配套的工程應努力提高建筑設計水平,力求做到節(jié)約能源,保護環(huán)境,提倡采用先進技術,先進設備,新型建筑材料。
1.5廠基建工程的實施應當遵守法律法規(guī),不得損害廠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2基建工程的立項、設計和招標
2.1基建工程的立項;üこ痰牧㈨椨蓮S技術支持部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廠的發(fā)展計劃提出年度基建項目,報廠經營策劃部初步研究同意后,交廠基建工作領導小組組織有關人員和專家對該項目進行使用、技術、經濟等方面的調查研究,對項目各種可能的方案認真地進行技術、經濟分析論證。提出建設的必要性、合理性、先進性,以及最佳投資建設方案等方面的意見,報廠研究決定,廠研究同意后,報上級正式立項。
2.2基建工程項目立項后,技術支持部應提出詳細的設計任務書,提交廠基建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2.3技術支持部根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進行設計方案招標,并組織專家對設計方案進行評審,修改后,提廠審批。對單體建筑面積較大的,還應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2.4基建工程設計方案批準后,廠基建工作領導小組積極安排組織施工圖紙的設計,技術支持部對所設計的圖紙組織專家會審,減少漏洞。
2.5技術支持部應根據工作進度做好基建項目工程的勘察、報審、報批等工作。
2.6基建工程項目施工必須進行招標,工程監(jiān)理擇優(yōu)委托相應監(jiān)理單位,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的要求執(zhí)行。
2.7廠基建工作領導小組在招標中要組織人員對報名擬參加投標單位的能力、資信、施工水平、財務狀況等方面進行調查與考察,并集體研究決定參加投標單位。調查、考察與確定參加投標單位過程中要做到公平、公正、透明。
2.8工程開標時,廠基建工作領導小組應組織招標小組,并委派專家其參與職能部門組織的工程開標。對由廠自行組織開標的,由廠負責組織招標小組進行公開招標,招標小組要有專業(yè)人員和職工代表參加。
3基建工程的施工預驗收
3.1基建工程施工前,技術支持部應會同設計、施工、監(jiān)理、使用等部門做好施工圖紙的會審工作,并按規(guī)定做好相關手續(xù)的報批。施工人員進駐現場后要到安健環(huán)部、綜合辦公室辦理有關手續(xù)。工程設計變更必須經過技術支持部審核同意。
3.2基建工程施工中,技術支持部必須對每項工程派出項目聯系人,具體協調工程的各方關系,處理工程中的'問題與矛盾,工程項目聯系人要對其所聯系的工程的質量和工期承擔相關責任。
3.3基建工程施工中,技術支持部應加強工程的質量管理和對監(jiān)理單位的監(jiān)督,努力提高工程質量,保證工程按期交付使用,對檢查情況應做好必要的文字紀錄。
3.4基建工程施工中,應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做好隱蔽工程驗收和相關材料驗收等工作,做好驗收資料的保存。
3.5基建工程施工中工程付款必須先由承包單位根據承包合同和工程實際進度提出書面付款申請,報監(jiān)理審核,經項目聯系人和基建專業(yè)工程師簽字后,送分管廠長批示,分管廠長批準后由財務處付款。
3.6基建工程施工結束后,技術支持部應積極組織做好竣工驗收和交付使用工作。
3.7基建工程竣工驗收后,技術支持部應及時將工程檔案、工程造價材料及其它材料整理歸檔,所有相關手續(xù)辦完后,在一個月內報送檔案室存檔,同時在決算審計后,負責辦理交付使用及財產手續(xù)。
4基建工程甲方供應材料(以下簡稱甲供材料)的管理
4.1基建工程招標時,基建工作領導小組對一些價差較大,質量不易控制,沒有相應定額標準等項目的材料實行甲供,如:電器、防水材料、門窗等。
4.2甲供材料由物資供應部根據廠規(guī)定程序進行采購。
4.3甲供材料招標前,要組織人員進行考察,選定入圍的供應商,考察組成人員要有熟悉該材料的專家及審計、紀檢部門的人員。考察結果要報廠基建工作領導小組審查。
4.4經營部牽頭組織有關專家和人員在經審查入圍的供應商范圍內進行招標。
4.5物資供應部要做好甲供材料的質量把關、數量核對。
5工程結算與審計
5.1基建工程決算的審查,施工單位在工程驗收結束后,在一個月之內,向廠基建領導小組提交工程竣工結算書,由技術支持部負責對決算書進行審查。
5.2技術支持部在進行結算審查時,主要審查各種金額、工程量、材料使用量、工程驗收記錄等,對于審查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由技術支持部進行協調,并由技術支持部負責向被審查單位通報。審查后移交經營部進行審計。
5.3對參與審查與審計的人員要事先進行挑選,對參與審查人員實行保密制度,不得將審查人員的姓名、身份等情況告知被審查單位或其他無關人員,確保審查的公正、公平、合理、科學。
5.4基建工程在竣工決算時,應扣除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因違反廠有關規(guī)定而給廠造成損失的相應費用,以及應交的水、電等費用。
5.5工程審計完畢后,應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審核結束,方可辦理工程決算手續(xù)和付款。
6附則
6.1基建工程設計、招標、施工、驗收、監(jiān)理、審查、審計及工程付款中,嚴禁按照本規(guī)定及有關程序執(zhí)行。
6.2本辦法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6.3本規(guī)定由經營策劃部負責解釋。
基建的管理制度11
基建維修管理制度旨在規(guī)范基礎設施的維護管理,確保設施的正常運行,延長其使用壽命,降低運營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本制度涵蓋設施檢查、故障報修、維修執(zhí)行、預防性維護、應急處理和維修記錄等方面。
內容概述:
1. 設施檢查:定期對基礎設施進行詳細檢查,識別潛在的問題和隱患。
2. 故障報修:明確故障報告流程,確保及時發(fā)現和上報設施故障。
3. 維修執(zhí)行:規(guī)定維修工作的標準操作程序,包括維修人員的資質、工具設備的使用和維修質量的控制。
4. 預防性維護:制定預防性維護計劃,防止設施故障的'發(fā)生。
5. 應急處理:建立應急響應機制,應對突發(fā)性的設施故障。
6. 維修記錄:記錄每一次維修活動,以便于跟蹤設施狀態(tài),分析維修效果。
基建的管理制度12
第一條基建檔案資料管理部門在檔案部門的指導下,負責全公司基建檔案和單項工程檔案資料的收集和管理。
第二條在辦理驗收移交使用的同時,應建立基建技術檔案,檔案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一)工程竣工圖;
。ǘ﹫D紙會審記錄,設計變更通知和技術核定單;
。ㄈ┎牧、構件和設備的質量合格證明;
。ㄋ模╇[蔽工程檢查驗收記錄;
。ㄎ澹┕こ藤|量檢驗評定記錄;
。┕こ藤|量事故發(fā)生和處理記錄;
。ㄆ撸y量定位,放線檢查驗收記錄;
。ò耍┙嬛锍两岛妥冃陀^測記錄;
。ň牛┰O備、管道、電氣安裝試驗、調整試運轉記錄。對于重大精尖及大型動力設備或專用生產線,應將安裝、調試情況專門記錄;
。ㄊ┯墒┕挝缓驮O計單位提出的建構筑物使用注意事項;
。ㄊ唬┥霞壊块T對該工程的`有關技術決定;
。ㄊ┦┕と沼。
第三條按照公司建檔規(guī)范進行登記整理,注明密級和保管期限,同時做好歸檔立卷工作。
第四條凡新開工項目竣工后,均應及時整理資料,并做好綜合驗收的準備工作。
第五條借閱基建檔案,必須按規(guī)定辦理借閱手續(xù)。重要基建檔案必須經檔案管理部門領導批準后方可借閱。
第六條基建檔案須按檔案管理規(guī)定進行保管,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檢查圖紙檔案資料有無丟失、霉爛、蟲咬,帳物是否相符,如存在問題要及時采取措施。
第七條檔案室內做好防火、防盜、防汛工作,未經許可閑雜人員不準進入。
第八條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原制度同時廢止。
基建的管理制度13
基建維修管理制度是對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工作進行有效管理的一套規(guī)則和程序,旨在確保設施的安全、高效運行,延長其使用壽命,并優(yōu)化資源利用。
內容概述:
1. 維修計劃制定:定期評估設施狀態(tài),制定預防性和糾正性維修計劃。
2. 資源分配:合理分配人力、物力和財力資源,確保維修工作的.順利進行。
3. 維修流程管理:規(guī)定從問題識別到修復完成的整個維修流程。
4. 維修質量控制:設立標準和檢查機制,保證維修工作的質量和效果。
5. 應急處理:建立應急響應機制,快速處理突發(fā)設施故障。
6. 培訓與教育:對維修人員進行專業(yè)技能培訓和安全教育。
7. 維修記錄與報告:詳細記錄維修過程,定期提交維修報告。
基建的管理制度14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檔案法》和蚌埠市城建檔案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學校基建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基建工程檔案是重要的工程技術資料,是工程項目建設情況的歷史憑證,是工程項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管理、維修、改建、擴建的依據。
第三條制定本辦法是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工程檔案管理,提高工程檔案的利用率,更好地為教學、科研和基建管理工作服務。
第四條基建工程檔案工作接受學校綜合檔案室的業(yè)務管理和蚌埠市城建檔案館的業(yè)務指導,實行統一領導、兩級管理、部門立卷的管理體制,由檔案資料管理專職人員管理工程檔案資料。
第五條檔案資料管理專職人員的職責:
。ㄒ唬┴瀼貓(zhí)行國家檔案法規(guī)和學校檔案工作管理辦法,努力學習檔案工作專業(yè)知識,盡職盡責,認真做好工程檔案管理工作。
(二)認真落實檔案管理工作的收集、整理、立卷、保管、利用5個環(huán)節(jié)。
。ㄈ┩瓿晒こ虣n案的立卷歸檔工作,按時做好向學校檔案室移交工作。
(四)負責后勤與國有資產管理處工程檔案和工程資料的保管、安全、保密和提供利用。
(五)定期檢查檔案裝具及案卷的保管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
。﹨⒓訉W校檔案室和蚌埠市城建檔案館組織的各種檢查、評比工作。
第六條基建工程檔案工作是基建管理工作的一部分,納入基建管理工作計劃和工作業(yè)績考核內容。
后勤與國有資產管理處指定1名專職的'檔案工作責任人,有關科室指定直接負責收集歸檔材料的工作人員,做好歸檔材料的收集及相關工作。
第七條工程檔案的收集是工程檔案管理工作的基礎,必須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認真收集。
第八條工程檔案歸檔材料的收集是后勤與國有資產管理處各職能科室和全體職工共同的責任,必須提高檔案意識,認識到工程檔案的重要性,齊心協力把歸檔材料收集齊全。
第九條工程項目立項、投資歸檔材料的收集工作由綜合科負責。
承擔年度基建投資計劃編制的工作人員,在工作完成后應當立即向檔案資料室移交歸檔材料。
同時,處領導檢查、落實。
第十條認真做好工程項目設計、設計變更及規(guī)劃報建歸檔材料的收集工作由工程科負責。
承擔設計委托及報建的工作人員在工作完成后應當立即向檔案資料室移交歸檔材料。
同時,處領導檢查、落實。
第十一條認真做好工程項目招標檔案的收集、整理、立卷、保管、利用工作由工程科負責。
為了保證工程檔案的完整性,工程科必須在每項工程招投標工作完成后10天內,向檔案資料室移交3套完整的招標文件。
同時,處領導認真做好協調、落實。
第十二條工程項目施工及施工報建歸檔材料的收集工作工程科負責。
同時,處領導認真做好檢查、落實。
第十三條檔案資料管理專職員應當及時了解各工程項目的進展情況,督促有關負責收集歸檔材料的工作人員及時移交歸檔材料。
第十四條因工作需要借用已收集好的歸檔材料時,按檔案保管利用的規(guī)定,辦理借用手續(xù),并限定使用時間,用完后及時歸還。
第十五條工程項目的建設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因此收到歸檔材料后必須隨時整理、分類,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
第十六條已整理好的歸檔材料應使用專用的裝具裝好,注明工程項目名稱,存放在專用的柜子里,建立歸檔材料檢索,取放方便。
第十七條處工作人員查閱或復印工程檔案,須經處領導批準,認真辦理查閱登記手續(xù)后,在檔案資料室內進行;查閱人必須遵守保密制度,不翻閱與所查內容無關的案卷,嚴禁涂改、毀損、抽拆和改變檔案內容。
第十八條校內單位、個人查閱或復印工程檔案,須經處領導批準,按第十七條規(guī)定辦理。
第十九條校外單位、個人查閱或復印工程檔案,應持有單位介紹信、本人工作證或身份證,按第十七條規(guī)定辦理,必要時須經學校檔案室或校領導同意。
第二十條工程檔案的原件一般不外借,確因工作需要借出的,校內單位、個人要寫出書面借條,經過處領導批準后方可借出;校外單位、個人要寫出書面借條,經學校檔案室或校領導批準后方可借出。
借出時間一般不超過3天,確需延長的,須按上述程序辦理續(xù)借手續(xù),續(xù)借時間最長不超過15天。
第二十一條檔案管理專職人員要堅持每月清理檔案借閱情況,到期未還的,及時催還;問題突出的,及時報告處領導,協調解決。
基建的管理制度15
一、日常性工作職責
1.根據學校事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制定校園發(fā)展建設規(guī)劃,負責組織申報建設項目的立項、計劃等,辦理工程前期報批手續(xù)。參與編制工程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設計任務書,辦理規(guī)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配套工程計劃,并組織實施。
2.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組織工程項目勘察、設計、監(jiān)理和施工的招標工作。
3.做好基建文書、新建和改建項目資料、圖紙的`建卡立卷歸檔等工作。
4.負責處理及協調落實校內有關基建、大修工作的善后服務工作。
5.負責日常行政事務工作(辦公室工作、人事、勞動工資工作、離退休人員工作)。
二、技術性工作職責
1.參與設計方案、擴初設計討論,認真審閱圖紙,組織設計圖紙會審交底會。
2.負責與使用單位共同擬定大修范圍、標準及資金,負責擬定工程施工合同。
3.負責施工現場的三通一平工作,配合施工方進行臨時房等搭建工作。
4.負責工程設備和建筑材料的選擇,以及對施工單位采購的材料、設備的監(jiān)督檢查工作。
5.組織每周由校方、施工方、監(jiān)理方、設計等單位參加的工程例會,對項目中遇到的問題進行討論,拿出經以上幾方認可的對策。
6.負責施工階段質量、進度、安全等協調管理工作。
7.負責督促施工單位及時整理、收集工程擋案資料和竣工圖紙,配合處辦做好歸檔工作,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8.負責保修期間的維修工作。
三、綜合性工作職責
1.嚴格貫徹執(zhí)行基建法規(guī)和財務法規(guī),嚴格按各項制度辦事。
2.負責編制年度基建大修計劃和用款計劃并控制完成。
3.負責編制年度基建大修統計報表。
4.負責辦理上級有關單位對基建撥款事項,辦理與學校財務處的收、付手續(xù),嚴格按合同撥款。
5.嚴格規(guī)范基建大修項目投資,參與工程項目材料、設備采購合同的簽定工作,負責工程項目預算工作并配合審計部門做好審計決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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