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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安全制度

    時間:2025-01-16 15:24:23 制度 我要投稿

    施工安全制度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guī)程或行動準則。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施工安全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施工安全制度

    施工安全制度1

      為確保公司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對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進行預測、預報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不斷改善施工條件和作業(yè)環(huán)境,使施工現場達到最佳安全狀態(tài),保障從業(yè)人員的安全、健康和財產安全,實現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部建筑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xx),制定本安全檢查制度,凡屬我公司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等項目施工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執(zhí)行本安全檢查制度。

      -第一條: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檢查應依據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11)和安全生產專項治理規(guī)定,結合項目施工特點,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應保持檢查記錄。

      -第二條:公司各級管理人員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應通過安全檢查,發(fā)現施工中的不安全問題,從而采取對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產;利用安全檢查進一步宣傳、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增強安全意識,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提高搞好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和責任感;通過安全檢查達到互相學習,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取長補短,進一步促進安全生產工作。

      -第三條:安全檢查按照經常性的、定期制度性的、突擊性的、專業(yè)性的和季節(jié)性等多種形式進行。

      -第四條: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應有檢查記錄,安全檢查中查出的隱患除保持檢查記錄外,應對被檢查方發(fā)出隱患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并跟蹤驗證隱患整改,經復查整改合格,進行銷案。

      -安全檢查中查出有即發(fā)性事故危險的隱患,檢查人員應責令停工,被查方必須立即整改。

      -對于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行為,檢查人員應當場指出進行糾正。

      -被檢查方負責人對查出的.隱患,應立即研究整改方案,進行“三定”(定人、定期限、定措施),立即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時向安全檢查部門(或檢查人)反饋信息,申請復查整改結果,并做好書面記錄。。

      -第五條:經常性安全檢查。在建筑工程施工全過程中應進行經常性的預防檢查,能及時發(fā)現隱患、消除隱患,保證施工正常運行。作業(yè)班組長或作業(yè)人員應進行班前、班后崗位安全檢查,檢查崗位作業(yè)環(huán)境的安全情況,作業(yè)人員安全防護設施配置和健康狀況。

      -項目部安全員或安全值日人員每天應對施工現場進行巡回安全檢查,通過對施工現場的巡回檢查,檢查施工現場各項安全防護設施的設置是否能滿足安全生產的要求,檢查作業(yè)人員的作業(yè)行為是否違反操作規(guī)程和程序。發(fā)現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并采取對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產。

      -公司生產管理人員、項目經理、施工員在檢查生產過程的同時,應檢查安全、檢查保證安全生產所需資金、施工設備機具、環(huán)境和人力資源等投入是否得到有效實施,檢查作業(yè)人員的作業(yè)環(huán)境和作業(yè)行為,存在隱患,采取措施及時糾正。違規(guī)行為立即制止,責令改正。

      -質安部項目安全管理責任人,按照所策劃的保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控制方案,對施工全過程中的施工現場安全狀況,安全管理記錄,及文明施工實施督促、檢查,對安全隱患應及時下達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并應跟蹤驗證整改的效果,消除安全隱患,完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檔案資料。質安部經理應對項目安全管理責任人的項目安全管理策劃方案實施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掌握施工現場安全狀況和目標管理實現情況,保持檢查記錄。

      -第六條:定期安全檢查。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xx)、安全生產專項治理規(guī)定、項目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公司或項目部定期對在建工程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達標檢查,屬全面性考核性安全檢查。

      -公司每季度組織一次安全檢查,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總經理帶隊,質安部、技術部、生產部等部門派員參加,質安部經理負責組織實施。檢查現場文明施工、安全生產狀況及安全資料管理,應將逐項安全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被檢查方,鞏固成績,彌補不足,安全隱患由質安部負責下達整改通知單,并跟蹤整改結果。

    施工安全制度2

      xxx街區(qū)關于施工人員安全秩序管理規(guī)定及處理辦法:

      為了加強街區(qū)內部安全秩序管理,保證內部工作正常運行及各施工裝修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內部管理規(guī)定如下:

      1、在街區(qū)內的施工單位(包括短期、臨時裝修隊),均應設一名專職或兼職安全員,負責檢查日常施工并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自覺遵守本公司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2、施工單位進場時須到物業(yè)管理中心辦理申請手續(xù),并交納相應的押金,退場時需到物業(yè)管理中心退還出入證及出示物品清單。

      3、裝修施工申請進場,需交納10000元施工保證金(其中,建筑面積在400平方米以上的預交20000元施工保證金),同時收取裝修管理費(按10元/平方米建筑面積計算),雙方約定可以從施工保證金中扣除,待施工隊完工清場、驗收合格后,按規(guī)定退還剩余保證金。

      4、施工人員出入街區(qū)或在施工區(qū)內必須隨身攜帶有效證件及出入證,違者發(fā)現一次支付違約金10元,經常未帶者從重處理或清除出場。

      5、施工人員施工不準帶違禁品(易燃、易爆物)進入樓層,如有特殊情況(確需攜帶儲存時,應提前向消防管理部門進行申報,得到批準后方可進行),并做到一日一清,并必須設專人管理。違者賠償150元,屢教不改者送交公安部門從重處理。

      6、施工人員之間糾紛引起打架斗毆損壞公共財物者,除雙倍賠償外,對故意損壞本公共設施者送交公安部門處理。

      7、施工人員工作中不準飲酒,發(fā)現醉酒狀態(tài)中有威脅他人安全的,將嚴肅處理;施工人員須文明施工,不得赤背、著短褲、穿拖鞋等在街區(qū)公共區(qū)域行走。

      8、凡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者送公安部門處理。

      9、對于施工的.樓層部位,存在安全隱患和不衛(wèi)生狀況,經街區(qū)安全部人員書面通知后,不按期整改,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責令該施工單位(施工隊)主管領導或負責人賠償200元。

      10、所有施工人員不經物業(yè)管理中心批準,任何人不準在施工現場留宿(包括留宿其他人),如不聽勸阻,擅自留宿者應承擔由此引發(fā)的一切責任。經批準可在現場留宿的人員,晚10

    施工安全制度3

      1.總則

      為了認真貫徹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指導方針,使每個職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強群眾防范意識,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現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施工現場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負責人應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設單位應積極督促施工單位具體負責現場的消防管理和檢查工作。

     。2)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發(fā)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現場發(fā)生火警或火災,應立即報告公安消防部門,并組織力量撲救。

     。4)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在火災事故發(fā)生后,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應共同做好現場保護和會同消防部門進行現場勘察的工作。對火災事故的處理提出建議,并積極落實防范措施。

     。5)施工單位在承建工程項目簽訂的“工程合同”中,必需有防火安全的內容,合同建設單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手藝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yè)、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qū)等區(qū)域。

     。8)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9)施工作業(yè)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筑物,必需經施工企業(yè)手藝賣力人批準,施工結束后應及時撤除。不得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業(yè)點,氧氣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應符合有關規(guī)定;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13)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y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并嚴格執(zhí)行“電焊十不燒”規(guī)定。

      (14)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zhí)行上級有關文件規(guī)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fā)生電氣火災。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溫加熱步伐時,應舉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處理。

      3.工地防火檢查制度

     。1)項目經理部每月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防火安全專項檢查;

      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檢查中對防火安全進行檢查。

      (2)檢查以宿舍、倉庫、木工間、食堂、腳手架等為重點部位,發(fā)現隱患,及時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檢查時如有發(fā)現,除沒收器物外,罰款50元。

     。4)木工間不得吸煙,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積不能及時清運的,處以罰款50元,木工間發(fā)現有人吸煙者罰款10元。

     。5)按規(guī)定時間對滅火器舉行藥物檢查,發(fā)現藥物過期、生效的滅火器,應及時更換,以確保滅火器材處于正?梢允褂脿顟B(tài)。

      4.施工現場動用明火審批制度

      (1)一級動火審批制度:

      禁火區(qū)域內:油罐、油箱、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氣體的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裝備;各種受壓裝備;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yè);比較密封的室內、內、地下室等場所舉行動火作業(yè),由動火部門填寫動火申請表,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賣力人、焊工等舉行現場檢查,在落實安全防火步伐的前提下,由項目副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然后提交項目防火賣力人審查后報公司,經公司安全部門主管防火工作賣力人審核,在一周前將動火許可證和動火安全手藝步伐方案,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及所在地域消防部門審查,經批準后方可動火。

     。2)二級動火審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qū)域內舉行臨時焊割等動火作業(yè),小型油箱等、登高焊割、節(jié)假日期間等動火作業(yè),由項目施工賣力人在4天前填寫動火許可證,并附上安全手藝步伐方案,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賣力人、焊工等舉行現場檢查,在落實防火安全步伐的前提下,由項目副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報公司安全部門審批,批準后方可動火。

     。3)三級動火的審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yè),由申請動火者填寫動火申請單,在3天前提出,經焊工監(jiān)護人簽署意見后,報項目防火負責人審查批準,方可動火。

    施工安全制度4

      1目的和適用范圍

      為實現本項目施工安全生產,保護人員與設備安全、保護環(huán)境不被破壞,改善施工環(huán)境,使路橋施工與現代施工管理科學化、文明化、標準化,推動企業(yè)施工向深層次、標準化發(fā)展,展現中建七局華東公司的路橋品牌形象,體現本工程文明施工形象,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徐州市三環(huán)東路高架快速路建設工程二標項目。

      2文明施工管理程序

      3職責

      3.1安保部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監(jiān)督、檢查。

      3.2各工區(qū)和各施工隊責任人負責本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并確定管理責任人。

      3.3施工隊安全員負責本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檢查、監(jiān)督。

      3.4現場工程師對分管范圍的安全文明施工進行監(jiān)督、管理。

    施工安全制度5

      1、臨時用電規(guī)劃設計

      本工程施工臨時用電實行統(tǒng)一規(guī)劃,合理布局,集中管理的形式。

      開工前,由項目總工王濤組織編制本工程施工臨時用電總體施工組織設計,對本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總體規(guī)劃,結合本工程區(qū)段劃分,繪制用電設施布置示意圖。臨時用電總體施工組織設計經項目部總工程師以及技術、電氣、安全、設備等專業(yè)工程師會審后,報監(jiān)理單位審核。

      施工項目用電設備在5臺及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以上時,應編制相應的臨時用電專項施工組織設計。由項目部組織技術、電氣、安全等部門專業(yè)技術人員編制,報項目總工審查,監(jiān)理工程師確認后實施。

      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經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和相關單位共同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本工程施工臨時用電主要為施工動力用電和照明用電,臨時用電都自給自足的方式,自備發(fā)電設備設在重點工程集中區(qū)域,施工現場各類臨時用電設備通過臨時供電線路連接。

      2、臨時用電設施設置及使用要求

      1)配電箱

      配電箱及其內部開關、器件的安裝應端正牢固。安裝在建筑物或構筑物上的配電箱為固定式配電箱,其箱底距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于1.3m,小于1.5m。移動式配電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隨意拖拉,應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于0.6 m,小于1.5m。

      配電箱內的開關、電器,應安裝在金屬或非木制的絕緣電器安裝板上,然后整體緊固在配電箱體內,金屬箱體、金屬電器安裝板以及箱內電器不帶電的金屬底座,外殼等,必須做保護接零。保護零線必須通過零線端子板連接。

      配電箱和開關箱的進出線口,應設在箱體的下面,并加護套保護。進、出線應分路成束,不得承受外力,并做好防水彎。導線束不得與箱體進、出線口直接接觸。

      配電箱內的開關及儀表等電器排列整齊,配線絕緣良好,綁扎成束。熔絲及保護裝置按設備容量合理選擇,三相設備的熔絲大小應一致。三個及其以上回路的配電箱應設總開關,分開關應標有回路名稱。三相膠蓋閘開關只能作為斷路開關使用,不得裝設熔絲,應另加熔斷器。各開關、觸點應動作靈活、接觸良好。觸電箱的'操作盤面不得有帶電體明露。箱內應整潔,不得放置工具等雜物,箱門應設有線路圖。下班后必須拉閘斷電,鎖好箱門。

      配電箱周圍2m內不得堆放雜物。電工應經常巡視檢查開關、熔斷器的接點處是否過熱。各接點是否牢固,配線絕緣有無破損,儀表指示是否正常等。發(fā)現隱患立即排除。配電箱應經常清掃除塵。

      動力配電箱與照明配電箱宜分別設置,如合置在同一配電箱內,動力和照明線路應分別設置。

      每臺用電設備應有各自備用的開關箱,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制,嚴禁同一個開關電器直接控制二臺及二臺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

      分配電箱和開關箱中兩級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和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級、分段保護的功能。

      3)自備發(fā)電機組

      自備發(fā)電機組及其控制、配電、修理室等,在保證電氣安全距離和滿足防火要求的情況下可合并設置也可分開設置。

      發(fā)電機組的排煙管道必須伸出室外。發(fā)電機組及其控制配電室內嚴禁存放貯油桶。

      發(fā)電機組應采用三相四線制中性點直接接地系統(tǒng),并需獨立設置,其接地電阻值單臺容量不超過100kVA或使用同一接地裝置并聯運行且總容量不超過100kVA的變壓器,或發(fā)電機的工作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Ω。

      發(fā)電機控制屏宜裝設交流電壓表、交流電流表、有功功率表、電度表、功率因數表、頻率表、直流電流表。

      發(fā)電機組應設置短路保護和過負荷保護。

      發(fā)電機并列運行時,必須在機組同期后再向負荷供電。

      5)臨時用電線路

      施工臨時用電線路一般應架空,用固定瓷瓶絕緣。動力與照明線路要分開架設。在施工現場專用的中性點直接接地的電力線路中必須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tǒng)(即三相五線制)。

      臨時供電線路架設及其與周邊建筑物、構筑物及導電體的安全距離符合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

      3、施工現場安全用電管理

      各種設備、電線不得亂擺亂放,以防人身觸電。電氣設備不帶電金屬外殼、框架、部件、管道、金屬操作臺和移動式碘鎢燈的金屬柱等,均應做保護接零。施工現場所有用電設備,除作保護接零外,必須在設備負荷線的首端處設置漏電保護裝置。

    施工安全制度6

      為認真執(zhí)行國電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guī)定》,貫徹好電力生產“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防止人身和設備事故的發(fā)生,確保機組檢修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訂施工安全文明管理辦法。

      第一章 施工安全措施

      第一條 施工必須嚴格執(zhí)行《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做到工前講安全,現場查安全,工后評安全。人人堅持質量標準,個個嚴格工藝作風,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yè),不冒險蠻干,不麻痹大意,不玩忽職守。

      第二條 進入施工現場前,對所有參加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規(guī)考試,組織學習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及各類規(guī)章制度,并在施工中嚴格遵守,同時接受總工室安環(huán)專職的檢查和監(jiān)督。從事改造項目的人員還需事先進行技術學習,熟悉技術要求、質量標準和安全注意事項,防止質量事故及不安全事件的發(fā)生。

      第三條 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機構,專業(yè)、檢修班必須配備專(兼)職安全人員,負責現場的安全監(jiān)督和安全管理,做好與安監(jiān)人員的協調聯絡工作。

      第四條 認真執(zhí)行工作票制度、工作許可及監(jiān)護制度,停、送電申請制度,主動與運行人員配合,確保檢修設備的可靠隔離。

      第五條 施工前對使用的電氣工具、絕緣工具、登高安全用具、起重工具等進行認真檢查試驗并建立臺帳,試驗不合格的嚴禁使用。所有檢修電源盤檢修前必須進行全面檢查,及時消除隱患。

      第六條 開工前,工作負責人必須向工作班成員交待清楚工作內容、安全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項,并必須檢查各系統(tǒng),特別是公用系統(tǒng)已與運行機組可靠地隔離,確認無誤后,方可開工。工作負責人不可隨便離開其負責的工作現場。

      第七條 任何人進入生產現場都必須戴好安全帽,并系好下頜帶。高處作業(yè)必須使用安全帶,或采取其它可靠的安全措施,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保護他人不受傷害”。

      第八條 遵守廠區(qū)嚴禁吸煙的規(guī)定,禁火區(qū)域內進行動火作業(yè),必須先辦動火工作票,并按動火工作票的要求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動火。氣瓶要垂直放置并固定好,氧氣瓶和乙炔瓶的距離不得小于5米,距明火不得小于10米。

      第九條 對油漆、丙酮、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液體的使用,必須清楚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項,其周圍應設有圍欄,掛有“嚴禁煙火”的.警示牌,使用后的廢液應倒入指定的容器內,嚴禁倒入電纜溝或灰溝內。

      第十條 任何危險品進入現場必須做好安全防護措施,設置好明顯的警示標志。

      第十一條 施工中確需在建筑物上穿孔時,應事先得到生產部審定、生產副總批準后方可進行。電纜孔洞封堵保持完好,因施工將封堵拆開后,工作結束時及時恢復封堵。現場設置的滅火器材不得移動或挪作它用。

      第十二條 在沒有腳手架或者在沒有欄桿的腳手架上工作,高度超過1.5米時,必須使用安全帶,高處作業(yè)必須使用安全帶、工具袋,作業(yè)時的工器具、材料不準上下拋擲。

      第十三條 平臺、扶梯、腳手架及設備上,不準任意放置工具、器材、邊角料,因工作需要必須做好防高空落物的措施。上下層同時作業(yè)時,中間必須搭設嚴密牢固的防護板、罩棚或其它隔離措施。

      第十四條 因工作需要拆除的扶梯、平臺、欄桿等,必須得到有關技術人員的許可方可進行,但工作結束或告一段落,必須及時恢復或裝設臨時圍欄。

      第十五條 在高處拆卸設備的區(qū)域下方應設置安全隔離帶,禁止行人通行和逗留,必須切實做好防止高空落物的安全措施。

      第十六條 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廠內機動車輛持證駕駛,不準超載,不得人貨混裝,不得超速行駛,注意按廠區(qū)交通標志行駛。

      第十七條 腳手架在施工中是一項不可缺少的施工設施,使用人、搭設人必須嚴格執(zhí)行《腳手架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十八條 焊接工作應堅持做到“十不焊”(即:未經專門培訓或考試不合格者,不準焊割;焊割工具和設備有缺陷,不準焊割;帶有壓力的設備上,不準焊割;裝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上、油漆未干的結構或物體上,不準焊割;儲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間或倉庫內,不準焊割;儲有殘余油脂或可燃液體的容器、管道上,不準焊割;下雨雪天,露天未采取防雨雪措施,不可焊割;起吊著的物體,不可焊割;風力超過5級的露天作業(yè),不準焊割;在可能引起火災的場所,不可焊割),做到材質清楚,工藝嚴格,質量保證。嚴禁使用氧氣做氣源打磨工件,嚴禁使用氧氣充壓查漏。

      第十九條 現場使用的焊鉗線、氧氣、乙炔皮管不準亂拉亂接,乙炔瓶出口應設回火防止器,工作結束或工作人員離開現場必須及時切斷焊機電源或關閉氧氣、乙炔氣源閥門。

      第二十條 在焊接工作中,嚴禁使起吊鋼絲繩烘烤受熱或利用鋼絲繩、手拉葫蘆或油管道作接地線使用。根據風向和焊割火花濺落點,首先要清理動火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現場應存放足夠的滅火器材,認真做好防火工作。

      第二十一條 起吊工作必須堅持“十不吊”的原則(即:超過額定負荷不吊;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清,光線暗淡不吊;吊索和附件捆綁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行車懸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不吊;歪拉斜掛不吊;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有浮動物不吊;氫、氧氣瓶、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物體不吊;埋在地下的物體不吊;有棱角快口物體未墊好不吊;違章指揮不吊),并由專人統(tǒng)一指揮,統(tǒng)一信號,起吊設備必須由專人操作,嚴禁非起重人員擅自指揮和操作。

      第二十二條 起重機正在吊物時,吊桿吊物下面禁止任何人停留或通過,并設有專人監(jiān)護。因起吊需要進行的樓板打孔,必須事先提出申請,經設備管理部及有關土建專工現場審定、總工程師批準,方可打孔。吊物的孔洞,工作結束后或告一段落,應將孔洞蓋板及時恢復。

      第二十三條 起重物品必須綁牢,吊鉤要掛在物品的重心上,禁止在吊運重物上站人,吊鉤鋼絲繩應保持垂直。

      第二十四條 在任何情況下禁止鋼絲繩和電焊機的導線或其它電線相接觸。一旦發(fā)現鋼絲繩有接地現象,應立即停止工作,直至查出隱患整改后,方可繼續(xù)工作。

      第二十五條 使用220v的電氣工具,必須戴絕緣手套,使用裝有觸電保安器、就近可切斷電源的配電盤。對現場使用220v臨時照明,應事先申請聯系,待安監(jiān)部審批后,由專業(yè)人員架空敷設,不準擅自拆除或遷移,更不準手提導線或燈具作行燈使用。進入金屬容器內工作,應使用12v行燈,電氣工具的電壓不應超過24v。

      第二十六條 進入容器、油箱內部進行檢修、清理工作,必須先進行充分通風,工作人員不得少于二人,外面必須設有監(jiān)護人。對盛過油脂或可燃液體的容器需進行電、火焊的,必須先用蒸汽或熱堿水沖洗干凈后,才準許工作。

      第二十七條 容器、管道及閥門解體或拆除后,對敞開部分應封蓋,朝上管口應封堵,其內部不準放置工具或物件。

      第二十八條 因工作需要而揭開的電纜溝、管溝及灰溝等蓋板,工作結束或告一段落,必須及時將其恢復或采取臨時封蓋措施,否則應設圍欄及警告標志,夜間設紅燈示警。

      第二十九條 加強環(huán)境保護意識的教育,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第三十條 當安全與進度發(fā)生矛盾時,首先要服從安全。在施工中認真執(zhí)行《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中的有關規(guī)定,切實落實好各項防范措施,重點要防止人身傷害和設備損壞事故的發(fā)生,確保施工安全。

      第二章 安全監(jiān)督工作要求

      第三十一條 認真貫徹執(zhí)行《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執(zhí)行公司各項安全工作規(guī)章制度,對執(zhí)行規(guī)程、規(guī)定、制度的情況進行監(jiān)督。

      第三十二條 根據“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及時掌握檢修現場安全工作動向,不斷總結安全工作的經驗教訓,積極開展反事故斗爭。

      第三十三條 每天深入檢修現場,檢查裝置性違章和習慣性違章的行為,并及時發(fā)出整改通知書,監(jiān)督有關部門及時整改,并根據情節(jié)輕重提出考核意見,報安全監(jiān)督領導小組批準執(zhí)行。

      第三十四條 及時制止危及設備、人身安全的違章作業(yè)行為,及時向發(fā)生

      不安全行為的部門的當事人索取有關資料,拍攝現場錄像和照片,并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召開調查分析會,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認真分析原因,提出改進意見,做到原因清楚,責任明確,措施落實。

      第三十五條 安全監(jiān)督主要內容,參照〈機組檢修現場安全工作規(guī)定〉的

      要求和檢修機組調試階段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三章 文明施工要求

      第三十六條 施工現場應做到工完料清場地凈,焊接電纜線應掛好,不亂丟電焊條。焊條頭、螺帽、短線及板、管件等及時清理,拆下的仍可使用的設備部件,不得扔入廢料堆。完工后的腳手架、臨時照明線及時拆除、物件放置整齊,保證道路暢通,現場垃圾、雜物及時清理。

      第三十七條 施工現場應做到“三無”(無油跡、無水、無灰)、“三齊”(拆下零部件排放整齊、檢修機具擺放整齊、材料備品堆放整齊)、“三不亂”(電線不亂拉、管道不亂放、雜物不亂丟)。

      第三十八條 檢修結束后,設備的保溫、護罩、護板應完整、規(guī)范。

      第三十九條 檢修現場照明保證安全、充足、走線規(guī)范。

      第四十條 電纜、管道走向規(guī)范、孔洞封堵規(guī)范。溝道、孔洞蓋板平整、齊全,遮欄、欄桿齊全、規(guī)范。

      第四十一條 檢修中拆下的零部件、工器具擺放應采取必要的鋪墊措施,以免損壞門窗玻璃、地磚、墻面、基座瓷磚。

      第四十二條 檢修后,設備標志應齊全,色環(huán)清晰,色環(huán)、色標準確,介質流向清楚。

      第四十三條 檢修后,現場地面不應有積油、積灰、泥垢,應見本色,設備、基座、地面不應有老的積油、積垢痕跡。

      第四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辦法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本辦法自20xx年12月6日起施行,原有相關辦法同時作廢。

    施工安全制度7

      一、 總體部署

      1、 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籌建處主任擔任組長,籌建處各崗位職員為小組成員,負責指導、檢查、監(jiān)督安全工作。

      2、 在基建工作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中都要高度重視并落實安全工作,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觀念,重點抓好預防各類事故的發(fā)生。

      3、 實行安全工作責任制,誰辦理誰負責,要把安全工作列入評比內容。

      二、 日常安全管理

     。ㄒ唬⑷粘Q惨暀z查存在的安全隱患,并及時認真整改

      1、以每天巡檢的形式,認真檢查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督促相關施工單位盡快整改。

      2、組織監(jiān)理及施工單位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檢查

     。1)、安全用電:對各施工單位辦公室及住房的電源、電線、用電設施等進行仔細檢查,防止電線亂拉、亂接或用電設施漏電、用電負荷過大而引起的漏電、火災等險情。

      (2)、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現場加強管理,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加強防范措施,要求施工人員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進行施工,定期對施工機械進行檢查,保證施工質量及人身安全。并要求各施工單位利用懸掛橫幅、書寫安全標語等形式警示大家對安全防護工作的重視。

     。3)、衛(wèi)生檢查,徹底清理衛(wèi)生死角:施工現場由于人員密集,生活環(huán)境條件有限,要求其對衛(wèi)生環(huán)境進行徹底整改,同時對工地住房和

      飲食等生活環(huán)境加強檢查,預防因天氣轉變引起的`病毒滋生或傳播,防止疾病的發(fā)生。

     。ǘ、定期進行檢查、驗收

      除每天巡視檢查外,安排定期檢查時間,針對以上檢查項目,組織煤礦其他各部門負責人統(tǒng)一對施工現場檢查、驗收;對檢查中發(fā)現的安全隱患問題要求施工單位限期整改,落實不到位者,予以經濟處罰。

      三、 安全施工具體要求

      1、 施工單位自覺遵守當地政府部門頒發(fā)的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guī)定和行業(yè)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標準及各項規(guī)定,并積極參加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2、 施工單位進場前,應對其所有工作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做好“三寶四口五臨邊”的安全防護工作;施工單位必須執(zhí)行安全技術交底、安全周例會制度,并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3、 施工單位的項目經理是第一安全生產責任人,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負全責。同時鼻息明確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現場安全員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及技術措施。

      4、 施工過程中甲方有權隨時進行檢查,有權制止違章作業(yè),有權對違反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進行處罰、責令施工隊伍停工整頓或撤換施工隊伍。

      5、 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設立現場施工負責人和安全監(jiān)督員,對現場施工安全進行全過程監(jiān)督,對工作地點的臨近帶電部位,要設有專人看護;

     。2)、施工人員進入工地必須佩帶施工證,施工人員應按規(guī)定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防止發(fā)生物體撞擊、高空墜物事故,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有相應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證。

      (3)、施工機械進出場或場內作業(yè)應遵守相關規(guī)定,注意安全;需斷路施工時,應設隔離措施,并設專人指引,施工用料或工器具應按規(guī)定地點擺放整齊、不得隨意亂堆亂放;

     。4)、施工過程中如需動火作業(yè),應根據動火級別由施工單位向甲方有關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并確認達到動火條件、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進行動火作業(yè);

     。5)、使用臨時電源時,必須配置和個的漏電保護裝置,應經常檢查漏電保護裝置的可靠性;使用電動工具前,必須認真檢查其是否完好,有無漏電,禁止使用不合格產品;

     。6)、施工現場禁止流動吸煙,禁止隨地吐痰、亂丟煙頭及其他雜物,應保持工作現場的整潔;

     。7)、施工單位應認真學習和貫徹國家頒布的《衛(wèi)生防疫法》,做好預防傳染疾病的防范措施,保證飲食衛(wèi)生,防止食物中毒;

      (8)、施工單位在雨季施工應做好防汛工作,夏季施工應做好防暑降溫措施,冬季施工應采取冬施措施,保證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并保證工程質量。

      6、夜間施工應有足夠的照明設施,架設電線嚴禁直接綁扎在鋼筋上或金屬材料上。

      7、建筑物施工未出地面時做好周邊的護欄設施,出地面后隨著高度增加必須進行全封閉外腳手架維護,滿掛密眼安全網,經常檢查隨時補修,直至工程結束。

      8、以項目工程為單位,施工中必須實行現場全封閉、現場安全管理等,均實行安全責任制度,誰施工、誰管理、誰負責。施工單位運輸車輛必須服從甲方統(tǒng)一管理,凡因用車單位的車輛在礦區(qū)內造成的事故,其事故的一切責任由用車單位負責處理。

    施工安全制度8

      (一)總則:

      建筑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是促進建筑業(yè)健康發(fā)展的重要環(huán)節(jié),是建筑業(yè)兩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及貫徹執(zhí)行建設部《建設施工現場管理規(guī)定》建筑施工安全“一標三規(guī)范”和《山東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為加大管理力度,使公司在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盡快實現標準化、規(guī)范化、法制化,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要認真貫徹執(zhí)行《建筑法》,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2.施工現場要嚴格執(zhí)行“一標三規(guī)范”《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范》、《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guī)范》。

      3.工程部要深入開展爭創(chuàng)“文明工地”的活動,認真遵守《青島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衛(wèi)生管理暫行規(guī)定》及建設環(huán)保局(99)第8號文和有關程序文件。

      4.質量安全部和項目部配備專職安全員和專職資料員,抓好施工現場的安全。

      5.簽定三級安全責任書,工程補部在工程開工前,工程部負責人要與公司簽訂安全責任書;

      項目管理人員,施工班組同項目負責人簽訂安全責任書;

      現場工人同施工班組簽訂安全責任書。

      6.項目開工前,工程部要詳細編寫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報公司有關部門批準簽字生效后方可開工。

      7.堅持定期與不定期進行現場三級教育,即:項目負責人對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

      管理人員對各班組負責人的安全教育;

      各班組負責人對每個工人的安全教育,教育要有結果有檢查有考核。

      8.堅持對工地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教育,做到持證上崗,人證相符。

      9.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腳手架搭設,“四口”防護以及各種機具防護措施,必須按規(guī)定搭設,報質量安全部檢查合格并簽字后方可使用。

      10.各種臨時設施的搭設,做法要符合市、區(qū)兩級文明施工以及公司文施工和有關程序文件規(guī)定。

      11.堅持安全生產三不放過:“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過;

      問題不解決不放過;

      責任人員不受到教育不放過”。

      (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圍墻不低于1.8米,主要路段不低于2.5米,內外抹灰加壓頂,緊靠公路的工程要進行美化和亮化處理。外墻面用米黃色涂料涂刷,壓頂用海藍色涂料涂刷,墻頂懸掛XX公司彩旗。

      2.工地出入口要安裝金屬大門,大門要牢固美觀,并設置公司標志牌,燈箱;

      出入口道路要用混凝土硬化,硬化長度結合現場而定,但最短不短于5米,緊靠公路的工程應設置汽車沖洗臺。

      3.施工現場的道路l萬平方米以上的全部采用混凝土硬化;

      l萬平方米以下的全部采用石屑硬化;

      道路兩側做好排水溝,保證道路完好暢通。

      4.臨時房的建設應設有項目經理室、職工娛樂室、淋浴間、伙房、衛(wèi)生室等。室內必須進行吊頂,淋浴間和伙房間墻面鑲貼瓷磚,生活區(qū)和加工區(qū)必須分區(qū)明確,設置分區(qū)牌,生活區(qū)內要進行綠化,綠化面積不低于生活區(qū)域的5%。工地嚴禁使用木材及散煤取暖和做飯。

      5.施工現場職工宿舍必須內外抹灰刷白、水泥地面、吊頂、紗門窗符合堅固、保溫通風、防火防潮等要求,禁止睡通鋪。

      6.現場各類材料、構件、料具要嚴格按平面布置圖布局堆放,砂子、石子、白灰要設料池堆放,各種材料按產品標識的程序文件要求進行分類、分規(guī)格;

      堆放及標識,材料、構件、料具堆放整齊。

      7.食堂生熟要分開,必須有衛(wèi)生許可證和從業(yè)人員健康證,要有滅鼠設施,生活垃圾要達到隨時清運。

      8.施工現場安全員必須佩帶袖標,進入現場的施工人員必須有胸卡,胸卡必須有照片。

      9.要求制作六牌兩圖。

      10.公司新承建的建筑物和構筑物全部實行密目安全防護立網圍擋,其產品必須使用部、省推薦產品且高出建筑物1.5米達到安全、牢固、美觀。

      (三)安全管理制度:

      1.工程部必須按規(guī)定配備專職安全員和專職安全資料員,且必須經公司授權任命,質量安全部備案。

      2.項目施工前,項目負責人要與公司簽訂安全責任書。

      3.項目負責人要同項目管理人員、施工班組簽訂安全責任書,施工班組要同現場工人簽訂安全責任書且責任書目標明確,責任到人,簽字蓋章手續(xù)齊全。

      4.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措施必須切實可行,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必須執(zhí)行嚴格的安全交底程序!

      5.工地的特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必須做到人證相符。

      (四)落地式外腳手架搭設管理制度:

      1.腳手架搭設必須有指導性施工方案,必須有質量安全部安全員批準方可搭設。

      2.腳手架的基礎必須堅實、平整,要有墊板必須連續(xù)使用,墊板的厚度不小于5cm;立桿要全部設置底座,底座為15X15cm不小于8mm厚鐵板制成,鐵板上焊不小于直徑25的鋼管,長度不小于15cm。

      3.腳手架外側要設排水溝,排水溝用磚砌或水泥砂漿抹灰,要暢通美觀。

      4.立桿、大橫桿間距不大于1.6m,大橫桿搭設在立桿里側,立桿、大橫桿的接頭采用對接法不許搭接,小橫桿拉結墻體內外用短管夾緊。

      5.架體剪刀撐必須按規(guī)定跨5根立桿,角度不大于45度,搭設不少于3個卡具,搭接長度不小于60cm。

      6.卸料平臺嚴禁與腳手架連接一體,必須單獨搭設。

      7.腳手架搭設完畢后,不經質量安全部門驗收簽字后,嚴禁使用。

      (五)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嚴格執(zhí)行TN—S供電系統(tǒng)。

      2.配電箱、開關箱、漏電保護器、五芯電纜必須使用推薦產品,三證一票必須齊全有效。

      3.臨時用電施工前必須有專項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并經相關部門批準。

      4.現場用電必須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漏電保護器的參數應匹配。

      5.配電箱、開關箱都要設置防雨棚,其防雨棚設置一致,達到實用、牢固、美觀的要求,其箱下要設置操作用木墊板,墊板尺寸不小于30 X 100 X 5cm上面鋪設絕緣膠墊,總配電箱用紅白相間的柵欄圍護。

      (六)“三安”、“四口”及施工機具管理制度:

      1.進入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戴好有公司標志的安全帽;管理人員佩戴紅色豪華型安全帽;工人佩戴豪華型或普通型黃色安全帽;高空作業(yè)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

      2.工地使用的安全網規(guī)格必須符合要求,證票齊全有效。

      3.通道口防護棚與建筑物外延伸不小于5米,高度根據需要規(guī)定,但不小于2.5米,寬度不小于2米,防護棚使用的板材厚度不小于5厘米并有防水設施,搭設要標準、整齊、美觀,嚴禁使用竹架板代替。

      4.通道口、樓梯口各種臨邊的防護欄桿,均按標準設置,第一根距地0.6米,第二根距地1.l米,均用鋼管制成,并刷紅白相間30厘米的`色標,其色標涂刷要標準、整齊、美觀。

      5.工地使用的井架必須有準用證和合格證,井架使用的各種限位裝置,必須是推薦產品且證票齊全有效。

      6.井架卸料平臺必須獨立搭設,不準架設于井架架體上,卸料平臺腳手板必須用不小于5厘米的板材,且滿鋪,嚴禁使用竹架板,井架各層卸料平臺的防護門必須做到定型化,工具化,做到美觀、耐用。

      7.塔吊進場必須有合格證,各種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必須用推薦產品,安裝與拆卸由專業(yè)隊伍進行。

      8.各種塔吊的基礎必須嚴格按照說明書設置,有地錨的要按要求配備。

      9.施工機具都必須安裝好保護接零及漏電保護器。

      10.機具的防護罩必須牢固、安全、嚴禁使用電鋸與電刨一體的木工工具,各種機具使用前必須通過機械員和安全員的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1.攪拌機、灰漿機、電焊機、電鋸、鋼筋加工機械等都必須搭設防雨棚。

      (七)施工現場各種安全設施的設置和拆除時間管理制度:

      1.有通道口的防護棚在一層完成二層施工前搭設好,樓體內外裝修完成后拆除。

      2.首層安全網在二層窗臺下墻體砌完前必須搭設好,層間網在其上層窗臺下墻體砌完前架設好,首層和層間網隨外墻裝修完后拆除。

      3.各種洞口的欄桿隨產生隨架設,封好后方可施工,樓梯欄桿隨層架設,直到正式安裝欄桿方可拆除。

      (八)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1.安全技術交底必須由施工現場的工程技術人員編制,然后由施工現場的技術負責人審批,履行審批手續(xù)。

      2.安全技術交底必須由施工現場的工程技術人員組織,有關施工管理人員施工。

      3.班組人員進行認真的交底,安全技術交底是以書面形式進行,并要嚴格履行簽字手續(xù),交底人、接底人、安全員都要進行簽字。

      4.工程項目必須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5.安全技術交底是指導工人安全施工的技術措施,必須具體、明確、針對性要強。

      6.不得用施工現場的安全紀律、安全檢查等制度代替,防止口號式、一般化。

      7.安全技術交底的內容必須針對分部分項工程中施工給作業(yè)人員帶來的的危險因素而編寫,即要體現一般作業(yè)的共性,又要體現本作業(yè)的特性。

      8.安全技術交底應優(yōu)先采用新的安全技術措施。

      9.工程開工前,項目工程師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情況向工程負責人、施工員進行詳細的交底,并向工程項目全體職工進行交底。

      10.兩個以上施工隊或工種配合施工時,工程項目經理或施工員要按施工進度定期或不定期向有關施工單位和班組進行交叉作業(yè)的安全書面交底。

      11.各級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必須有交底時間、內容及交底人和接底人的簽字,交底要按單位工程歸放一起,以備查驗。

      12.安全技術底要與施工技術交底同時進行不能分開要融為一體,要有針對性起安全施工的目的。

      13.安全技術交底要在施工前進行,不得施工期間進行交底,也不得交底提前的過早,否則無實際意義。

      14.各工種安全技術交底與分部分項交底同時進行,如果施工項目的施工工藝很復雜、技術難度大、作業(yè)條件很危險,可單獨進行工種交底,以引起操作者重視,避免安全事故發(fā)生。

      (九)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獎罰制度:

      1.獎勵辦法:

      1〉工程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創(chuàng)省級工地的獎勵l.5萬元;

      2〉創(chuàng)市級文明工地的獎勵l萬元;

      3〉創(chuàng)區(qū)級文明工地的獎勵5000元;

      4〉在區(qū)有關部門安全大檢查得90分獎勵1000元,每高1分加獎300元。

      2.處罰辦法:

      1〉在區(qū)有關部門安全大檢查得75分,罰款3000元,每低1分加罰300元;

      2〉未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的每缺一項罰1000元,無安全員或安全員虛設的罰20xx元;

      3〉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及新工人上崗前沒有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或交底不真實的缺一項罰款500元;

      4〉各種安全施工方案不齊者,每缺一項罰款500元;

      5〉安全員不戴袖標罰款100元,現場人員不戴胸卡罰款20元。

      6〉進入工地不戴安全帽一個罰50元,安全帽無帶罰款10元,高空作業(yè)不系安全帶一個罰款100元,施工現場材料堆放混亂不按要求堆放罰1000元;

      7〉臨時設施不按規(guī)定搭設罰款20xx元;

      8〉“四口”防護不按規(guī)定時間設置,每次罰款500元。

      9〉安全密目網不按規(guī)定時間設置,每層罰款200元,如有破損網片不及時更換每片罰款200元,網內雜物不及時清理,每次罰款100元;

      10〉塔吊、井架經設備處機械使用功能驗收合格后,報質量安全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違者罰款1000元,井架卸料平臺不單設的罰1000元;

      11〉塔吊、井架拆裝不按規(guī)定,使用無證人員罰500元;

      12〉凡不按防護設施規(guī)定執(zhí)行,每缺一項按構件價格兩倍罰款。

      13〉施工現場不按三級配電二級保護設置的罰款1000元。

      14〉漏電保護器不合格的每處罰款300元,熔絲采用金屬絲代替的每處罰款200元;

      15〉施工標志牌圖不按貫標辦規(guī)定設置的每少一塊罰款500元,規(guī)格不符的每塊罰款200元;

      (16)工地食堂不辦理衛(wèi)生許可證的罰款20xx元,工地燒煤燒材罰款1000元、,臨街不亮化圍墻大門的罰款1000元,無標語口號,綠化率不足,材料堆放混亂,每項罰款500元;

      17〉無機具操作牌少一塊罰款200元,機具無棚,不防雨每處罰款300元;

      18〉對質量安全部下發(fā)的不合格整改通知單不按規(guī)定時間返回的,每次罰款1000元。

      19〉未執(zhí)行《青島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衛(wèi)生管理暫行規(guī)定》,每缺一項罰款100元;

      20〉凡在質量安全部日常檢查中沒有按規(guī)范規(guī)定操作的,將隨時處100—3000元罰款。

      21〉以上各項罰款如果數額較大,由質量安全員同相關領導協商處理,如發(fā)生意見分歧,報主管經理裁決。

      (十)質量安全組工作人員職責制度:

      1.協助質安組完成公司的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總體目標。

      2.深入施工現場指導解決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質量等方面的問題。

      3.不斷提高自身業(yè)務素質和綜合素質,加強學習專業(yè)知識和上級有關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法規(guī)、政策、法令。

      4.及時發(fā)現、處理、預防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隱患,杜絕重大質量事,故和傷亡事故的發(fā)生。

      5.協調好施工單位及主管部門的關系。

      6.做好各種文件收集、整理、存檔工作。

    施工安全制度9

     。1)項目經理是工程項目防火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對防火安全負全面責任,受消防監(jiān)督機關監(jiān)督和上級主管部門的管理,督促和檢查。

     。2)項目經理必須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規(guī)定和上級制訂的防火安全制度,在履行總包對防火安全負全面責任的.前提下,明確工程項目各分包單位,各施工管理部門和施工管理人員以及各施工生產崗位的防火安全職責。

     。3)依據施工組織設計,落實防火安全技術措施,工程項目實行三級動火審批制度,嚴格動用明火的安全技術交底和審批手續(xù),堅持動用明火必須做到“兩證一器一監(jiān)護”(即動火人必須持有特殊工種操作證、動火許可證,必須備好滅火機、必須有動火監(jiān)護員)的原則。

     。4)按照規(guī)定進行現場布置和搭建臨時設施,在工程基礎、結構、裝飾的不同施工階段,配置相適應的消防器材和專職監(jiān)護、巡邏檢查人員。

     。5)工程項目必須有規(guī)定的場所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有專人負責管理,并與職工生活設施保持規(guī)定的安全距離。

     。6)項目經理要定期向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同時必須建立不少于職工總人數10%的義務消防隊,并定期進行消防業(yè)務知識及初起火災撲救訓練,提高工程項目自防自救能力。

     。7)明確專人進行工程項目施工防火管理,建立防火檔案,制訂初起火災撲救方案。防火檢查、隱患整改等,必須記錄在案。

     。8)定期召開各分承包方領導,有關管理人員和班組長參加的防火安全工作會議,提出不同施工階段,不同工種的防火要求。各分承包方,各班組的班前安全活動必須有做好防火工作的內容。

     。9)發(fā)生火災事故應立即組織撲救,同時向消防監(jiān)督機關報警,做好火災現場保護,并迅速如實上報,做好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落實火險隱患的整改措施。

    施工安全制度10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各班組的安全生產管理力度,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防止傷亡事故的發(fā)生,進一步規(guī)范施工現場檢查制度。根據各級政府主管部門制訂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結合本項目部實際情況,特制訂以下安全生產獎罰條例:

      一、獎勵

      1、在整個項目施工期間,無重大傷亡事故、無重大機械設備事故、無火災事故、無治安刑事案件的班組,項目部命名為安全先進班組,頒發(fā)獎狀、錦旗和獎金,以資鼓勵。

      2、在施工期間,項目管理人員、班組長、職工及時發(fā)現、消除事故隱患,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發(fā)生。項經部將視情節(jié)予以200元以上的獎金。

      3、凡在施工過程中、從開始至竣工無發(fā)生施工無違規(guī)的單位,報公司批準積極予以獎勵。

      二、處罰

      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高空作業(yè)未系安全帶的罰50元/次,不扣好帽戴的罰20元/次。

      2、凡發(fā)現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現象的罰責任人50元以上。

      3、穿背心、短褲、拖鞋及赤膊、酒后上班的罰50元。

      4、不走施工安全通道、斜道、樓梯,而攀登外腳手架的罰50元。

      5、各工種在施工期間向空中亂仍或隨意向下墜落物件的罰100元以上。

      6、晚上或午休睡在腳手架上的罰30元。

      7、未經施工負責人批準,隨意拆除腳手架拉結、模板支撐的罰50元。

      8、未經施工負責人批準,隨意拆除臨邊、洞口防護欄或蓋板的罰100元。

      9、未經施工負責人批準,隨意拆除安全網的'罰50元。

      10、在腳手架上堆物超過200公斤/m2的,罰責任人100元。

      11、各工種職工隨意拆除機械、電氣、電焊設備安全防護裝置的罰50元。

      12、在木工間、危險品倉庫吸煙或亂扔煙蒂的罰50元。

      13、未用插頭,隨意掛鉤電線配電及私拉亂接電源罰50元/次。

      14、在宿舍內使用煤油爐、電砂鍋、液化氣灶或電暖取暖的發(fā)現一次罰50元。

      15、偷竊工地建筑材料設備、生活用品,情節(jié)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并罰200元以上。

      16、在工地打架,根據雙方情節(jié)輕重罰500元,被打者不還手,罰款補償被打者。先出手打人者除罰款外開除出工地。各承包班組長未能管好自己的職工,未能在現場制止打架事件的處1000元以上罰款。

      17、故意損壞或破壞施工現場安全設施、消防器材,造成安全隱患和事故的,除從重處罰外,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凡違反以上所定的罰款條例的,除個人給予罰款處理外,其班組長加罰100元。同一個人違反兩次以上將給予加倍處罰。至本工程結束,若個人只違反一次的,罰金予以退回。

      以上條列自20xx年3月20日起執(zhí)行,希望各班組落實清楚并堅決執(zhí)行

      在日后工作中大家相互監(jiān)督與督促,讓安全伴隨著我們的工作。

      沈陽山盟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莊蓋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設施工程第二合同段項目部

      20xx年3月20日

    施工安全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1.0.1條為了在鐵路施工高處作業(yè)中,貫徹安全生產的方針,做到防護要求明確,技術合理和經濟適用,制訂本細則:

      第1.0.2條本細則適用于鐵路施工及一般構筑物施工時,高處作業(yè)中臨邊、洞口、攀登、懸空、操作平臺及交叉等項作業(yè)。

      第1.0.3條本細則所稱的高處作業(yè),應符合國家標準《高處作業(yè)分級》 gb3608一83規(guī)定的“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 )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yè)”。

      第1.0 .4條進行高處作業(yè)時,除執(zhí)行本細則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高處作業(yè)及安全技術標準的規(guī)定。

      第二章基本規(guī)定

      第2.0.1條高處作業(yè)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須列入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

      第2.0.2條單位工程施工負責人應對工程的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負責并建立相應的貢任制。

      施工前,應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落實所有安全技術措施和人身防護用品,未經落實時不得進行施工。

      第2.0.3條高處作業(yè)中的安全標志、工具、儀表、電氣設施和各種設備,必須在施工前加以檢查.確認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0.4條攀登和懸空高處作業(yè)人員及搭設高處作業(yè)安全設施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技術培訓及專業(yè)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并必須定期進行體格檢查。

      第2.0.5條施工中對高處作業(yè)的安全技術設施,發(fā)現有缺陷和隱患時,必須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停止作業(yè)。

      第2.0 .6條施工作業(yè)場所有墜落可能的物件,應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處作業(yè)中所用的物料,均應堆放平穩(wěn),不妨礙通行和裝卸。工具應隨手放入上具袋;作業(yè)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應隨時清掃干凈: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第2.0.7條雨天和雪天進行高處作業(yè)時,必須采取可霏的防滑、防寒和防凍措施,凡水、冰、霜、雪均應及時清除。

      對進行高處作業(yè)的高聳建筑物.應事先設置避雷設施。遇有六級以上強風、濃霧等惡劣氣候,不得進行露天攀登與懸空高處作業(yè)。暴風雪及臺風暴雨后.應對高處作業(yè)安全設施逐一加以檢查,發(fā)現有松動、變形、損壞或脫落等現象,應立即修理完善。

      第2.0.8條因作業(yè)必需.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時,必須經施工負責人同意,并采取相應的可靠措施,作業(yè)后應立即恢復。

      第2.0.9條防護棚搭設與拆除時,應設警戒區(qū),并應派專人監(jiān)護。嚴禁上下同時拆除。

      第2.0.10條高處作業(yè)安全設施的主要受力桿件,力學計算按一般結構力學公式,強度及撓度計算按現行有關規(guī)范進行.但鋼受彎構件的強度計算不考慮塑性影響,構造上應符合現行的相應規(guī)范的要求。

      第三章臨邊與洞口作業(yè)的安全防護

      第一節(jié)臨邊作業(yè)

      第3.1.1條對臨邊高處作業(yè),必須設置防護措施,并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基坑周邊,尚未安裝欄桿或欄板的陽臺、料臺與挑平臺周邊,雨篷與挑檐邊,無外腳手的屋面與樓層周邊及水箱與水塔周邊等處.都必須設置防護欄桿。

      二、頭層墻高度超過3.2m的二層樓面周邊,以及無外腳手的高度超過3.2m的高度周邊,必須在外圍架設安全平網一道;

      三、分層施工的樓梯口和梯段邊.必須安裝臨時護欄,頂層樓梯口應隨工程結構進度安裝正式防護欄桿。

      四、井架與腳手架等與建筑物通道的兩側邊,必須設助護欄桿。地而通道上部應裝設安全防護棚:雙籠井架通道中問,應予分隔封閉。

      五、各種垂直運輸接料平臺.除兩側設防護欄桿外,平臺口還應設置安全門或活動防護欄桿。

      第3.1.2條臨邊防護欄桿桿們的規(guī)格及連接要求,應符合卜列規(guī)定:

      一、毛竹橫桿小頭有效直徑不應小干70mm ,欄桿柱小頭汽徑不應小于80mm ,并須用不小于16號的鍍鋅鋼絲綁扎,不應少于3圈,并無瀉滑。

      二、原木橫桿上桿梢徑不應小于70mm ,下桿稍徑不應小于60mm ,欄桿柱梢徑不應小于75mm 。并須用相應長度的圓釘釗緊,或用不小于12號的鍍鋅鋼絲綁扎,要求表面平順和穩(wěn)固無動搖。

      三、鋼筋橫桿上桿直徑不應小于16mm,下桿直徑不應小于14mm。鋼管橫桿及欄桿柱直徑不應小于18mm ,采用電焊或鍍鋅鋼絲綁孔固定。

      四、鋼管欄桿及欄桿均采用ф48×(2.75--3.5 ) mm的管材,以扣件或電焊固定。

      五、以其他鋼材如角鋼等作防護欄桿桿件時,應選用強度相當的規(guī)格,以電焊固定。

      第3.1.3條搭設臨邊防護欄桿時,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防護欄桿應由上、下兩道橫桿及欄桿柱組成.上桿離地高度為1.0--1.2m ,下桿離地高度為o.5--o.6m,坡度大于l:2.2的層面,防護欄桿應高1.5m,并加掛安全立網。除經設計計算外,橫桿長度大于2m時.必須加設欄桿柱。

      二、欄桿柱的固定應符合下列要求:

      1.當在基坑四周固定時,可采用鋼管并打入地面50--70cm深。鋼管離邊口的距離,不應小于50cm。當基坑周邊采用板樁時,鋼管可打在板樁外側。

      2.當在混凝土樓面、屋面或墻面固定時,可用預埋件與鋼管或鋼筋焊牢。采用竹、木欄桿時,可在預埋件上焊接30cm長的∠50×5角鋼,其上下各鉆孔,然后用10mm螺栓與竹、木桿件拴牢。

      3.當在磚或砌塊等砌體上固定時.可預先砌入規(guī)格相適應的80×6彎轉扁鋼作預理鐵的混凝土塊,然后用上項方法固定。

      三、欄桿柱的固定及其與橫相干的連接,其整體構造應使防護欄桿在上桿任何處,能經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當欄桿所處位置有發(fā)生人群擁擠、車輛沖擊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時.應加大橫桿截面或加密柱距。

      四、防護欄桿必須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網封閉,或在欄桿下邊設置嚴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擋腳板或40cm的擋腳笆。擋腳板與擋腳笆上如有孔眼.不應大于25mm。板與笆下邊距離底面的空隙不應大于10mm。接料平臺兩側的欄桿,必須自上而卜加掛安全立網或滿扎竹笆。

      五、當臨邊的外側面臨街道時.除防護欄桿外.敞口立面必須采取滿掛安全網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閉處理。

      第二節(jié)洞口作業(yè)

      第3.2.1條進行洞口作業(yè)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產生的,使人與物有墜落危險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進行高處作業(yè)時,必須按下列規(guī)定設置防護設施:

      一、板與墻的洞口,必須設置牢固的蓋板、防護欄桿、安全網或其他防墜落的防護設施。

      二、鋼管樁、鉆孔樁等樁孔上口,杯形、條形基礎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門等處,均應按洞口防護設置穩(wěn)固的蓋件。

      三、施工現場通道附近的'各類洞口與坑槽等處.除設置防護設施與安全標志外,夜間還應設紅燈示警。

      第3.2.2條洞口根據具體情況采取設防護欄桿、加蓋件、張掛安全網與裝柵門等措施時,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樓板、平臺等面上短邊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須用堅實的蓋板蓋沒。蓋板應防止挪動移位。

      二、平臺面等處邊長為25--50cm的洞口、安裝預制構件時的洞口以及缺件臨時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蓋板、蓋住洞口。蓋板須能保持四周擱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三、邊長為50--150cm的洞口,必須設置以扣件扣接鋼管而成的網格,并在其上滿鋪竹笆或腳手板。也可采用貫穿于混凝土板內的鋼筋構成防護網.鋼筋網格間距不得人于20cm。

      四、邊長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設防護欄桿,洞口下張設安全平網。

      五、位于車輛行駛道旁的洞口、深溝與管道坑、槽,所加蓋板應能承受不小干當地額定卡車后輪有效承載力2倍的荷載。

      六、墻而等處的豎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應加裝開關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護門,門柵網格的問距小應大于15cm ,也可采用防護欄桿,下設檔腳板(笆)。

      七、下邊沿至樓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臺等豎向洞口,如側邊落差大于2m時.應加設l--2m高的臨時護欄。

      八、對鄰近的人與物有墜落危險性的其他豎向的孔、洞口,均應予以蓋沒或加以防護,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第3.2.3條洞口防護欄桿的桿件及其搭設應符合本規(guī)范第3.1.2條、第3.1.3條的規(guī)定。

      第四章攀登與懸空作業(yè)的安全防護

      第一節(jié)攀登作業(yè)

      第4.1.1條在施工織織設計中應確定用于現場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設施,現場登高應借助建筑結構或腳手架上的登高設施,也可采用載人的垂直運輸設備。進行攀登作業(yè)時,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設施。

      第4.1.2條柱、梁和行車梁等構件吊裝所需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用拉攀件,應在構件施工圖或說明內作出規(guī)定。

      第4.l.3條攀登的用具,結構構造上必須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載不應大于1100n。當梯面上有特殊作業(yè),重量超過上述荷載時,應按實際情況加以臉算。

      第4.1.4條移動式梯子,均應按現行的國家標準驗收其質量。

      第4.1.5條梯腳底部應堅實,不得墊高使用。梯子的上端應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為宜,踏板上下間距以30cm為宜,不得有缺檔。

      第4.1.6條梯子如需接長使用,必須有可靠的連接措施,且接頭不得超過l處。連接后梯梁的強度,不應低于單梯梯梁的強度。

      第4.1.7條折梯使用時上部夾角以35°--45°為宜,鉸鏈必須牢固,并應有可靠的拉撐措施。

      第4.1.8條固定式直爬梯應用金屬材料制成。梯寬不應大于50cm ,支撐應采用不小于∠70×6的角鋼,埋設與焊接均必須牢固。梯子頂端的踏棍應與攀登的頂面齊平.并加設1—1.5m高的扶手。

      使用直爬梯進行攀登作業(yè)時,攀登高度以5m為宜。超過2m時,宜加設護籠,超過8m時,必須設置梯間平臺。

      第4.1.9條作業(yè)人員應從規(guī)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陽臺之間等非規(guī)定通道進行攀升,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車臂架等施工設備進行攀登。上下梯子時,必須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第4.1.10條鋼柱安裝登高時,應使用鋼掛梯或設置在鋼柱上的爬梯,掛梯構造見附錄四附錄圖4.1。

      鋼柱的接柱應使用梯子或操作臺,操作臺橫桿高度,當無電焊防風要求時,其高度不宜小于lm ,有電焊防風要求時,其高度不宜小于l.8m。

      第4.1.11條登高安裝鋼梁時,應視鋼梁高度,在兩端設置掛梯或搭設鋼管腳手架。

      梁面上需行走時,其一側的臨時護欄橫桿可采用鋼索,當改用扶手繩時,繩的自然下垂度不應大于l / 20 ,并應控制在10cm以內。

      第4.1.12條鋼層架的安裝,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在層架上下弦登高操作時,對于三角形屋架應在屋脊處,梯形層架應在兩端,設置攀登時上下的梯架。材料可選川毛竹或原木,踏步間距不應大于40cm ,毛竹梢徑不應小于70mm 。

      二、屋架吊裝以前,應在上弦設置防護欄桿。

      三、屋架吊裝以前,應預先在下弦掛設安全網,吊裝完畢后.即將安全網鋪設固定。

      第二節(jié)懸空作業(yè)

      第4.2.1條懸空作業(yè)處應有牢靠的立足處,并必須視具體情況,配置防護欄網、欄桿或其他安全設施。

      第4.2.2條懸空作業(yè)所用的索具、腳手板、吊籃、吊籠、平臺等設備,均需經過技術鑒定或檢證方可使用。

      第4.2.3條構件吊裝和管道安裝時的懸空作業(yè),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鋼結構的吊裝,構件應盡可能在地面組裝,并應搭設進行臨時固定、電焊、高強螺栓連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設施,隨構件同時上吊就位。拆卸時的安全措施,亦應一并考慮和落實。高空吊裝預應力鋼筋混凝土層架、桁架等大型構件前,也應搭設懸空作業(yè)中所需的安全設施。

      二、懸空安裝大模板、吊裝第一塊預制構件、吊裝單獨的大中型預制構件時,必須站在操作平臺上操作。吊裝中的大模板和預制構件以及石棉水泥板等屋面板上,嚴禁站人和行走。

      三、安裝管道時必須有己完結構或操作平臺為立足點,嚴禁在安裝中的管道上姑立和行走。

      第4.2.4條校板支撐和拆卸時的懸空作業(yè),必須道守下列規(guī)定:

      一、支模應按規(guī)定的作業(yè)程序進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嚴禁在連接件和支撐件上攀登上下,并嚴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裝、拆模板。結構復雜的模板,裝、拆應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的措施進行。

      二、支設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應設斜撐,并應設立操作平臺。低于3m的可使用馬凳操作。

      三、支設懸挑形式的模板時,應有穩(wěn)固的立足點。支設臨空構筑物模板時,應搭設支架或腳手架。模板上有預留洞時,應在安裝后將洞蓋沒;炷涟迳喜鹉:笮纬傻呐R邊或洞口,應按本細則有關章節(jié)進行防護,拆模高處作業(yè),應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設支架。

      第4.2.5條鋼筋綁扎時的懸空作業(yè),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綁扎鋼筋和安裝鋼筋骨架時.必須搭設腳手架和馬道。

      二、綁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墻和邊柱等鋼筋時,應搭設操作臺架和張掛安全網.懸空大梁鋼筋的綁扎,必須在滿鋪腳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臺上操作。

      三、綁扎立柱和墻休鋼筋時,不得站在鋼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以內的柱鋼筋,可在地面或樓面上綁扎,整體豎立;綁扎3m以上的柱鋼筋.必須搭設操作平臺。

      第4.2.6條混凝土澆筑時的懸空作業(yè),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澆筑離地2m以上框架、過梁、雨篷和小平臺時,應沒操作平臺,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撐件上操作。

      二、澆筑拱形結構.應自兩邊拱腳對稱地相向進行;澆筑儲倉,下口應先行封閉,并搭設腳手架以防人員墜落。

      三、特殊情況下如無可靠的安全設施,必須系好安全帶并扣好保險鉤,或架設安全網。

      第4.2.7條進行預應力張拉的懸空作業(yè)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進行預應力張拉時,應搭設站立操作人員和設置張拉設備的牢固可靠的腳手架或操作平臺。雨大張拉時,還應架設防雨棚。

      二、預應力張拉區(qū)域標示明顯的安全標志.禁止非操作人員進入。張拉鋼筋的兩端必須設置檔板。檔板應距所張拉鋼筋的端部1.5--2m ,且應高出最上一組張拉鋼筋0.5m ,其寬度應距張拉鋼筋兩外側各不小于lm 。

      三、孔道灌漿應按預應力張拉安全設施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

      第4.2.8條懸空進行門窗作業(yè)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安裝門、窗、油漆及安裝玻璃時,嚴禁操作人員站在樘子、陽臺欄板上操作。門、窗臨時固定,封填材料未達到強度,以及電焊時,嚴禁手拉門、窗進行攀登。

      二、在高處外墻安裝門、窗,無外腳手時,應張掛安全網,無安全網時,操作人員應系好安全帶,其保險鉤應掛在操作人員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三、進行各項窗口作業(yè)時,操作人員的重心應位于室內,不得在窗臺上站立,必要時應系好安全帶進行操作。

      第五章操作平臺與交叉作業(yè)的安全防護

      第一節(jié)操作平臺

      第5.1.1條移動式操作平臺,必須符合下列規(guī)定:

      操作平臺應由專業(yè)技術人員按現行的相應規(guī)范進行設計.計算書及圖紙應編入施工組織設計。

      二、操作平臺的而積不應超過10m2,高度不應超過5m,還應進行穩(wěn)定驗算,并采用措施減少立柱的長細比。

      三、裝設輪子的移動式操作平臺,輪子與平臺的接合處應牢固可靠,立柱底端離地而不得超過80mm 。

      四、操作平臺可用ф(48—51)×3.5mm鋼管以扣件連接,亦可采用門架式或承插式鋼管腳手架部件,按產品使用要求進行織裝:平臺的次梁.間距不應在于40cm,臺面應滿鋪3cm厚的木板或竹笆。

      五、操作平臺四周必須按臨邊作業(yè)要求設置防護欄桿,并應布置登高扶梯。

      第5.1.2條懸挑式鋼平臺,必須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懸挑式鋼平臺應按現行的相應規(guī)范進行設計,其結構構造應能防止左右晃動,計算書及圖紙應編入施工組織設計。

      二、懸挑式鋼平臺的擱支點與上部拉結點.必須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設置在腳手架等施工設備上。

      三、斜拉桿或鋼絲繩,構造上宜兩邊各設前后兩道,兩道中的每一道均應作單道受力計算。

      四、應設置4個經過驗算的吊環(huán),吊運平臺時應使用卡環(huán).不得使吊鉤直接鉤掛吊環(huán)。吊環(huán)應用甲類3號沸騰鋼制作。

      五、鋼平臺安裝時,鋼絲繩應采用專用的掛鉤掛牢,采取其他方式時卡頭的卡子不得少于3個。建筑物銳角利口周圍系鋼絲繩處應加襯軟墊物,鋼平臺外口應略高于內口。

      六、鋼平臺左右兩側必須裝置固定的防護欄桿。

      七、鋼平臺吊裝,需待橫梁支撐點電焊固定,接好鋼絲繩,調整完畢,經過檢查驗收,方可松卸起重吊鉤,上下操作。

      八、鋼平臺使用時,應有專人進行檢查,發(fā)現鋼絲繩有銹蝕損壞應及時調換,焊縫脫焊應及時修復。

      第5.1.3條操作平臺上應顯著地標明容許荷載值。操作平臺上人員和物料的總垂暈,嚴禁超過設計的容許荷載,應配備專人加以監(jiān)督。

      第二節(jié)交叉作業(yè)

      第5.2.1條支模、粉刷、砌墻等各工種進行上下立體交叉作業(yè)時.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層作業(yè)的位置,必須處于依上層高度確定的可能墜落范圍半徑之外,不符合以上條件時,應設置安全防護層。

      第5.2 .2條鋼模板、腳手架等拆除時,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員。

      第5.2.3條鋼模板部件拆除后,臨時堆放處離樓層邊沿不應小于lm ,堆放高度不得超過lm 。樓層邊口、通道口、腳手架邊緣等處.嚴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第5.2.4條結構施工自二層起,凡人員進出的通道口,均應搭設安全防護棚。高度超過24m的層次上的交叉作業(yè),應設雙層防護。

      第5.2.5條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墜落物件或處于起重機把桿回轉范困之內的通道,在其受影響的范圍內,必須搭設頂部能防止穿透的雙層防護廓。

      第六章高處作業(yè)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

      第6.0.1條鐵路施工進行高處作業(yè)之前.應進行安全防護設施的逐項檢查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高處作業(yè)。驗收也可分層進行,或分階段進行。

      第6.0.2條安全防護設施.應由單位工程負責人驗收,并組織有關人員參加。

      第6.0.3條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應具備下列資料:

      一、施工組織設計及有關驗算數據。

      二、安全防護設施驗收記錄。

      三、安全防護設施變更記錄及簽證。

      第6.0.4條安全防護設施的臉收.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所有臨邊、洞口等各類技術措施的設置狀況。

      二、技術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規(guī)格和材質。

      三、技術措施的節(jié)點構造及其與建筑物的固定情況:

      四、扣件和連接件的緊固程度;

      五、安全防護設施的用品及設備的性能與質量是否合格的驗證。

      第6.0.5條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應按類別逐項查驗,并作出驗收記錄。凡不符合規(guī)定者,必須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驗,施工工期內還應定期進行抽查。

    施工安全制度12

      1、在各作業(yè)班組進入工地后正式上崗作業(yè)前,項目部必須對班組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班組教育、項目部教育、企業(yè)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記錄擋卡;如果由于安全技術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職工發(fā)生工傷事故,必須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責任。

      2、各級安全教育具有針對性,對待各班組不可如出一轍,應付差使。

      3、項目部要經常組織干部研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研究規(guī)范和標準,研究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等,通過研究達到熟練掌握和運用的目的。

      4、要堅持開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動日活動,每次活動要有組織、有內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結上周安全工作情況,根據本周工作情況提出和強調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時也有針對性的`選學一些安全操作規(guī)程;安全活動的目的、內容及具體安排,由項目部專職安全員負責,項目經理或其他管理人員不得占用安全活動日時間召開其它會議和進行其他工作。

      5、對新入場的職工在分派工作之前,必需舉行三級安全教育,項目部舉行專業(yè)安全手藝規(guī)程及規(guī)章制度的教育,班組舉行具體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證上崗的特種專作業(yè)人員,項目部必須于當地勞動部門聯系,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方可上崗;上崗前仍應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

      7、職工更換工種或從事第二工種作業(yè)時,項目部必須重新對其進行安全培訓和安全規(guī)程的研究,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8、施工當中采用新技術、新機具、新設備和新工藝方法時,項目部應對操作人員進行操作技術培訓和安全技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作業(yè)。

    施工安全制度13

      4.1各施工單位使用的電源,必須從變壓器計量箱接線端頭,連接到相應負荷的配電裝置上,合理分布各用電負荷。

      2配電裝置必須固定,并能防雨防外來物砸壞。使用的電線必須絕緣良好,禁止使用裸線。

      3配電裝置應安裝相應的保護,且動作靈敏。所有的刀閘、盒、蓋完好,使用專用保險絲,禁止用其他導線代替。

      4電源線出線,必須架空?缭绞┕^(qū)架空高度在5米以上,一般架空高度在2.5米以上。

      5凡人體可能觸及的道路、作業(yè)施工現場及其他用電場所,禁止使用裸線搭接電源。

      6各施工單位在業(yè)主的統(tǒng)籌下,合理用電。電源點的搭接須經監(jiān)理和業(yè)主同意,任何單位不得私自將電源外接、轉接;凡經同意搭接的施工用電電源,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拆除相鄰單位的`電源。

      7各施工單位對所屬區(qū)域的電氣設備、電源線路負責,避免用電中的人身和設備事故。

      8各施工單位敷設的橫穿臨時道路地下管線,必須增加絕緣管保護,使線路不受破壞,導致電擊人、畜事故發(fā)生。臨時施工用電在工作結束后,必須當日拆除。

      9無論施工或其他原因,造成高壓設備發(fā)生意外,應及時報告業(yè)主及供電部門,不得擅自更換高壓保險或私自拆除高壓電氣設備。

      10禁止使用非標準的電器取暖、加熱設備;人員離開辦公、生活場所,必須切斷電源。

      11加強施工及其他人員的安全用電教育,禁止在電線上晾曬衣物;禁止以電桿為支點安裝其他設備,防止造成人為觸電事故。

      12各施工單位,對電氣設備、電源線路,必須做到勤巡視、勤保養(yǎng)、勤維護。對用電檢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見,各單位必須立即實施,防止用電事故的發(fā)生。

      13各參建單位在所使用的高壓設備處,應配備相應的消防設備,防止電氣設備著火后,事故繼續(xù)擴大。

      14高壓線路突然停電,用電單位必須立即與供電部門和東莊水利樞紐現場管理處聯系,不得在未判明停電原因前,檢修電氣設備、線路,以防線路突然送電造成觸電事故。

      15禁止未受過專業(yè)培訓、不懂用電知識的人檢修或安裝電氣設備,搭接電源。

      16對違反上述規(guī)定者,處以經濟處罰如下:

      (1)計量箱接線端,搭接不符合安全要求。沒有固定、安全可靠的配電裝置,該變壓器不得帶電供電,并限期整改,延遲一天,處以罰款500元。

      (2)配電裝置無安全防護措施,使用裸線連接,必須責令停止供電,并限期整改,延遲一天,處以罰款500元。

      (3)配電裝置盒、蓋缺一處,處以罰款100元。用導線代替保險絲,每處處以罰款200元;并限期整改,每延遲一天,增加罰款100元,直至整改符合安全要求。

      (4)跨越施工道路的架空線低于5米,限期整改,延遲一天處以500元罰款;一般架空線低于2.5米,限期整改,延遲一天,處以500元罰款。

      (5)凡在人體可能觸及的施工作業(yè)面,使用裸線搭接電源,處以5000元罰款,并立即拆除。

      (6)將施工用電轉接非指定用途,一次處以1000元罰款,并立即拆除;未經允許將相鄰單位用電私自拆除,除承擔由此而造成對方的損失外,一次處以5 000元罰款。

      (7)各施工單位不按照安全用電規(guī)定用電,造成高壓設備損壞、線路失壓,以及其他用電單位失電或其電氣設備損壞,除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外,并處以5000~20000元罰款。

      (8)埋設地下的管線,絕緣損壞,造成傷人、畜事故,除賠償損失外,處以1000~5000元罰款;臨時用電當天未拆除,造成后果的,除承擔直接經濟損失外,處以1000~5000元的罰款。

      (9)辦公、生活場所,因安全用電不當造成事故的,處以罰款20xx元。

      (10)電源線路上晾曬衣物,以電桿為支點安裝其它設備等,一次處以1000元罰款,并立即整改。

      (11)電氣設備沒有配消防器材,限期補充,延遲一天罰款100元,直至符合要求。

      (12)擅自拆卸高壓設備部件,處以罰款10000元,并責令立即恢復。

      (13)未經培訓的人員,亂搭亂接電源、電氣設備,造成用電事故的,除承擔直接經濟損失外,處以5000元罰款。

      (14)凡經監(jiān)理、業(yè)主認定,對不符合安全用電的整改意見必須在限期內整改,延遲一天,處以罰款500元。

    施工安全制度14

      第一條、為及時了解和掌握我縣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加強信息通報和工作協調,研究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對策、措施,指導、促進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化、規(guī)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各鄉(xiāng)(鎮(zhèn))村建站、縣屬各施工、監(jiān)理、房地產企業(yè)以及在我設立分公司的施工、監(jiān)理、房地產企業(yè)確定一名主管建筑施工安全的負責人擔任聯絡員,在我縣承攬業(yè)務的縣外施工、監(jiān)理、房地產等企業(yè)的項目專職安全員,填寫聯絡員登記表(附件),報建寧縣城建局備案后予以公布;聯絡員工作如有變化,應及時調整。

      第三條、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聯絡員的.職責和工作內容

      1、認真分析本企業(yè)(項目)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形勢,及時收集、整理、傳遞本地區(qū)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的重要信息;

      2、及時報告本企業(yè)(項目)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事故處罰等情況;

      3、提出改進本企業(yè)(項目)或者建寧縣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監(jiān)管工作的建議;

      4、按時參加聯絡員會議,通報本企業(yè)(項目)安全生產形勢和安全生產重點工作進展情況;

      5、向所在單位領導匯報聯絡員會議精神,提出貫徹落實會議精神的建議。

      第四條、建寧縣城鄉(xiāng)規(guī)劃建設局負責組織全縣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聯絡員會議。聯絡員會議分為季度會議、臨時會議兩種形式。

      季度聯絡員會議的主要內容:分析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形勢,總結階段性工作,提出工作思路、意見和建議,研究加強與改進聯絡員工作的重大事項。

      重大事故發(fā)生時,或有重要工作需要部署時,可召開臨時會議。臨時會議的議題主要是:通報重大事故情況,研究控制事故的對策、措施,部署和安排重要工作。臨時會議可由部分聯絡員或者全部聯絡員參加。

      聯絡員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應事先請假,并委派代表參加。

      第五條、x縣建設工程安全監(jiān)督站應按上述方式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產聯絡員制度,并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聯絡員會議。

    施工安全制度15

      一、施工現場“十不準”

      1、不戴安全帽不準進入施工現場;

      2、不系安全帶不得登高作業(yè);

      3、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或赤膊不準進入施工現場;

      4、施工過程中不準嬉笑打鬧;

      5、吊籃下不準站人;

      6、高層平臺接料口無安全措施不準接料;

      7、酒后不準上班操作;

      8、機械設備不經過檢查不準開啟;

      9、施工現場不準吸煙;

      10、不準私自接拉電線

      二、施工現場“六大紀律”

      1、進入現場要穿戴整齊,帶好防護用品、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

      2、高空作業(yè)不準往下亂拋工具物件;

      3、非機操工、電工不準隨便動用機械、電器;

      4、吊籃下面不準有人工作或行走;

      5、各種機械設備必須有防護罩及接地或接零裝備;

      6、在現場工作不準嬉戲打鬧;

      三、安全處罰規(guī)定:

      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罰100元,不系帽帶罰50元。

      2、工作時嚴禁穿高跟鞋、硬底鞋、褲頭背心、赤膊赤腳,發(fā)現一次罰100元。

      3、高空作業(yè)和規(guī)定工種作業(yè),不戴安全帽或不系安全帶罰500元。系安全帶必須扣在牢固穩(wěn)定的位置,否則罰500元。

      4、嚴禁酒后上班,如發(fā)現后立即責令停工,罰款1000元。

      5、機械設備停滯或進行清理、保養(yǎng)時,操作人員必須將電源切斷并鎖好電箱,如果操作人員違章作業(yè),每次罰款1000元,如果因此發(fā)生事故,操作人員負全部責任。

      6、庫房內亂接電器的,給予私接電器者罰款200元,由此造成事故均由其個人負責。

      7、電工在施工中不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給予罰款200元,所拉電線發(fā)現裸露線的,罰款500元,由此引起事故的,拉線電工負主要責任,罰款1000元以上。

      8、發(fā)現對切割物不隨時清除的,每次罰款作業(yè)人員500元,若引發(fā)火災事故的,由作業(yè)人員賠償事故的全部損失。

      9、高空作業(yè)時,嚴禁開玩笑吵架,發(fā)現在高空作業(yè)中開玩笑的罰200元,打架的罰500元以上,嚴重者開除,造成后果的,追究法律責任并賠償事故的全部損失。

      10、樓上向下亂拋雜物者,給予責任人罰款200元,如果由此引起安全事故的,則要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11、如有人乘吊籃上下,給予罰款100元,吊籃操作人員罰200元。

      12、施工現場和倉庫不準抽煙,發(fā)現抽煙罰100元。

      13、不按操作規(guī)程、不聽領導指揮者、嚴重違章引發(fā)安全事故的',對責任人罰款1000元以上,責任人自身受傷害的,按規(guī)定不視為工傷,不享受任何工傷待遇。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的,每次罰責任人100元。

      14.工地現場隨地大小便者,罰款500元。

      15.特種專業(yè)必須持證上崗,若無證上崗者罰款5000元。

      16.動火前必須開動火證,若不開動火證動火者罰款1000元,動火時必須有專人看守,配備必要的滅火器具,否則罰款500元。

      17.現場工作場地垃圾要及時清理,現場垃圾必須堆放在指定地點,做到人走場清,否則罰款500元。

      18.如無工作證進入現場罰款100元,不穿工作服工作者罰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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