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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時間:2025-01-12 15:17:54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共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guī)程或行動準則。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共15篇)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認真落實建筑工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進一步深化和規(guī)范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企業(yè)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班組長作為企業(yè)、項目部和班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分別組織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項目部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和班組成員做好隱患排查工作,并督促和協調相關單位、人員做好隱患治理工作。

      第三條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實行三級制度,即公司級檢查、項目自查、班組長和個人安全生產檢查。

      第四條公司級檢查是指由公司總經理、主管質量安全和生產工作的副總經理或總工程師等企業(yè)領導帶隊,質安科、生產科有關技術人員參加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大檢查。除此之外,質安科還組織專業(yè)性、季節(jié)性、驗收性、節(jié)前性、經常性檢查。節(jié)假日重點查崗位、查值班、查節(jié)前教育、查現場。對查出的隱患,必須立即開具施工現場安全違章單,落實“三定”措施,質安科負責復查。

      第五條項目部自查是指由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組織項目技術、安全、各分包單位負責人(或班組長)等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專項檢查,并對重要生產設施和重點作業(yè)部位加大巡檢周期密度。項目部還應根據施工期間季節(jié)氣候變化,及時增加防洪、防風、防凍、防煤氣中毒等季節(jié)性安全檢查,還應特別注意做好重大節(jié)假日前后的安全檢查。項目部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實行全日巡檢制度,對于高危險性的作業(yè)應實行旁站監(jiān)督。

      第六條班組長(或分包單位負責人)每天上下班前應檢查各自作業(yè)區(qū)域安全,制止三違,對涉及到自己工人的一切危險源要及時反饋給施工負責人。項目部做好紀錄、組織協調、并排除隱患。

      第七條本制度所指的.項目負責人是指與公司簽訂項目承包合同的實際承包人,項目經理是指根據招投標文件所確定的專業(yè)管理人員,項目執(zhí)行經理是指受項目負責人或者項目經理委托協同管理的技術人員,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項目執(zhí)行經理不得隨意變更。

      第二章職責

      第八條企業(yè)負責人職責:

      1、企業(yè)負責人應按照《企業(yè)負責人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排班表》的安排,帶隊深入公司所屬各施工現場,重點檢查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狀況,以及項目負責人的帶班生產情況,檢查記錄應分別在公司質安科和施工現場存檔備查。

      2、協調解決基層單位安全生產疑難問題。

      第九條公司質安科職責:

      1、協助企業(yè)負責人制定企業(y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計劃,并督促實施。

      2、檢查各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實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采取對措施,并實施考核。

      第十條公司生產科職責

      1、及時對項目部隱患排查治理展開工作監(jiān)督管理,要求項目部建立實時檢查、班檢查、日排查等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確排查地點、項目、標準、責任,將隱患排查治理日;。

      2、協助項目部及時實施治理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第十一條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項目執(zhí)行經理職責:

      1、項目部作為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應當將安全生產作為首要責任,全面掌握當班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huán)節(jié)、危險源點的檢查,并指導現場人員安全作業(yè)。

      2、及時發(fā)現并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和險情,制止違章違規(guī)行為,嚴禁違章指揮,當現場出現重大安全隱患或遇險情時,及時采取緊急處置措施,并立即下達停工令,組織人員及時有序撤至安全地帶。

      3、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接到上級部門下達的責令停產整改指令,必須立即停止生產,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和項目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織制訂整改方案,并及時報送上級部門。停產整改方案應確定整改項目、整改目標、整改時限、整改作業(yè)范圍、從事整改的作業(yè)人員,落實整改責任人、資金,還應包括安全技術措施和應急預案,以及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等內容。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某某金屬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減少各類事故,全面實現某公司安全生產,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在生產、經營和建設過程中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有可能導致事故發(fā)生的物的危險狀態(tài)、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某公司所屬各單位。

      第二章事故隱患分類

      第四條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fā)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第五條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停產,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本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事故隱患。

      第三章責任分工

      第六條某公司主管安全的公司領導責任分工。

      (一)負責審批某公司上報的重大事故隱患項目;

      (二)負責審批某公司重大事故隱患治理資金。

      第七條各單位和作業(yè)部級領導責任分工。

      (一)組織貫徹落實上級關于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和規(guī)定,并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相關管理細則;

      (二)組織并參加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工作和事故隱患整改治理,對暫時解決不了的事故隱患逐級上報;

      (三)按月組織研究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開展情況,布置有關專業(yè)部門制定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對一時不能解決的隱患,組織制定相應措施和應急處置預案,落實事故隱患治理資金;

      (四)組織對相關外協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工作。

      第八條各專業(yè)系統責任分工。

      (一)某生產、調度系統

      1、發(fā)現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事故隱患或緊急情況時,要立即下達停產、停工處理指令,不得違章指揮;

      2、對于發(fā)現的事故隱患要做好生產平衡工作,調整運行方式及時安排時間進行解決;

      3、處理事故隱患時,做好魚雷罐、原燃料等大宗物資運輸協調;

      4、對危及人身安全的液態(tài)金屬隱患或緊急情況,做好指揮預案。

      (二)設備部

      1、組織開展工業(yè)建筑(含建筑物和構筑物)、設備設施的安全檢查,對發(fā)現的事故隱患及時組織整改治理,對一時解決不了的事故隱患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2、組織制訂設備、設施事故隱患整改方案、應急預案以及事故隱患治理資金的申請、安排,并組織事故隱患治理工程、項目的實施;

      3、組織對檢修單位作業(yè)現場和日常管理中隱患進行檢查工作,對存在隱患整改治理工作監(jiān)督檢查。

      (三)科技信息部

      1、組織對衡器、計控保護系統的隱患排查工作,對存在隱患整改治理工作監(jiān)督檢查;

      2、組織轄區(qū)內作業(yè)層及化學品的事故隱患檢查工作,對發(fā)現的事故隱患及時組織整改治理,對一時解決不了的事故隱患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四)人力資源部

      1、組織開展崗位勞動紀律情況和勞務用工管理情況的檢查,對存在隱患組織落實;

      2、組織開展消防、交通、治安專業(yè)的安全檢查,對發(fā)現的事故隱患及時組織整改治理,對一時解決不了的事故隱患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3、對發(fā)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實施獎勵,并根據某公司領導批復,組織做好獎勵的審核、兌現。

      (五)辦公室

      1、組織開展食品衛(wèi)生、行為規(guī)范、職工后勤的安全檢查,對發(fā)現的事故隱患及時組織整改治理,對一時解決不了的事故隱患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2、組織制訂公共衛(wèi)生等隱患整改方案、應急預案,對事故隱患治理工作組織實施;

      3、組織對綠化、保潔單位作業(yè)現場和日常管理中隱患進行檢查工作,對存在隱患整改治理工作監(jiān)督檢查。

      (六)財務系統

      在編制資金預算的同時,將事故隱患治理資金納入資金預算安排,并對提出的事故隱患治理資金進行審核,保證事故隱患治理資金的落實。

      (七)工程部

      1、組織開展工程建設項目的.安全檢查,對發(fā)現的事故隱患及時組織整改治理,對一時解決不了的事故隱患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2、組織制訂在建工程、設施事故隱患整改方案,對事故隱患治理工作組織實施;

      3、組織對工程單位施工現場和日常管理中隱患進行檢查工作,對存在隱患整改治理工作監(jiān)督檢查。

      (八)能源部

      1、組織開展能源介質系統和報警防護設施的安全檢查,對發(fā)現的事故隱患及時組織整改治理,對一時解決不了的事故隱患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2、組織制訂有毒有害等;肥鹿孰[患整改方案和應急預案。

      (九)安全專業(yè)系統

      1、組織或督促各級人員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jiān)督、檢查事故隱患治理情況和各項措施落實情況;

      2、組織對重大危險源隱患情況進行監(jiān)督監(jiān)控;組織制訂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急性職業(yè)中毒等隱患整改方案、應急預案,對事故隱患治理工作組織實施;

      3、負責事故隱患的歸口統計上報工作。

      第四章事故隱患的排查與統計上報

      第九條各單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全面負責。

      第十條在事故隱患排查中,各單位按照區(qū)域分工、包機制度明確每臺設備、設施、每個區(qū)域、部位事故隱患排查的責任人,對所轄設備設施、區(qū)域的事故隱患排查工作負責,及時發(fā)現事故隱患,并及時上報或組織處理。

      第十一條應依據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章、規(guī)程和某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班組按班次、作業(yè)區(qū)按日、作業(yè)部按周、公司層按月組織進行事故隱患排查工作。

      第十二條單位事故隱患排查分部門級、區(qū)域級和班組級三級排查制度,均建立“隱患項目登記、處理臺帳”(見附件1),由上一級主管負責人進行檢查和簽認。

      第十三條各專業(yè)系統應按照各自的工作范圍、職責分工,分別組織進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將工作開展情況按時限要求向上級領導和安全專業(yè)匯報。

      第十四條對檢查發(fā)現的各類事故隱患,應逐級進行登記或上報。

      (一)一般事故隱患

      1、班組應及時處理,并記錄在安全工作日志中;

      2、當日不能解決的事故隱患由班組上報作業(yè)區(qū),由作業(yè)區(qū)填寫“隱患項目登記、處理臺帳”,并明確整改時限、負責人和控制措施;

      3、一周內不能解決的事故隱患由作業(yè)區(qū)上報作業(yè)部,由作業(yè)部組織制定整改計劃。采取控制措施,并落實到崗到人,同時填寫“隱患項目登記、處理臺帳”。

      (二)重大事故隱患:應立即上報部領導和某公司有關專業(yè)部門。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1、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2、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3、隱患的治理方案;

      4、防止發(fā)生事故的控制措施。

      第十五條各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應按月、年進行統計,于每月初5日前,每年1月15日前向公司安全專業(yè)分別上報上月及上一年“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月度、年報表”(附件2),“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登記表”(附件3)“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登記匯總表”(附件4)。統計分析表應由主管領導簽字,實行零報告制度。

      第十六條各級專業(yè)部門有權對所管轄的專業(yè)范圍內發(fā)現的事故隱患向責任單位下達隱患整改指令書,并督促進行治理整改。由上級專業(yè)部門下達<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改正指令書>的事故隱患,責任單位應按時限要求及時進行反饋。

      第十七條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fā)包、出租的單位,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業(yè)主單位對承包、承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jiān)督管理的職責。

      第五章事故隱患的治理

      第十八條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應本著邊排查、邊整改和“三定四不推”的原則,嚴格按照“責任落實、措施落實、資金落實、時限落實”的要求,組織開展事故隱患治理整改,確保治理整改到位。

      第十九條一般事故隱患:責任單位應限期治理;重大事故隱患:由某公司組織專業(yè)部門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強制性監(jiān)控措施,進行限期整改。

      整改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整改的目標和任務;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四)負責整改的機構和人員;

      (五)整改的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二十條重大事故隱患需某公司安排計劃治理的,隱患所在單位應提出具體整改方案,及時上報某公司安全專業(yè),并制定詳細完善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二十一條重大事故隱患責任單位在整改結束后,應及時向某公司提出驗收申請,由某公司對事故隱患治理情況進行現場驗收或向上級提出驗收申請。

      第二十二條暫時整改不了的事故隱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強控制。無法保證安全的,應在停產或停止使用的情況下進行事故隱患治理整改。并根據其級別,分別由所在單位進行檢查,檢查主體為對應級別的負責人或分管專業(yè)。

      第六章事故隱患的獎勵和處罰

      第二十三條建立事故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鼓勵、發(fā)動職工發(fā)現和排除事故隱患,對發(fā)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經單位申報、專業(yè)部門審核、某公司批準后,給予一次性獎勵,獎勵標準按某公司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四條根據事故隱患所在部位,按照區(qū)域分工對責任人落實考核。凡被公司級專業(yè)管理查出的事故隱患,對責任單位考核500-20xx元/項,對單位行政一把手考核200元/項;凡被部門專業(yè)管理查出的事故隱患,對責任區(qū)域考核200-1000元/項,對區(qū)域長考核200元/項;凡被部門區(qū)域長查出的事故隱患,對責任班組考核200-500元/項,對班組長考核100元/項。

      第二十五條未按規(guī)定對事故隱患進行排查、整改或上報,導致發(fā)生事故,對責任單位及責任人進行嚴格考核。情節(jié)嚴重的,由某公司專業(yè)部門提出意見,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若與上級下發(fā)的相關管理規(guī)定相違背,以上級下發(fā)文件為準。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制度3

      1、目的

      為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與危險因素,防止安全事故發(fā)生,創(chuàng)造良好的作業(yè)條件,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的安全檢查工作。

      3、定義

      3.1 安全檢查:指為了消除隱患、防止事故發(fā)生、改善勞動條件而開展的各項安全檢查活動;旨在為去發(fā)現和尋找存在或潛在的不安全因素,并進行記錄。

      3.2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要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本公司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4、編寫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guī)定》

      5、職責

      5.1 安全主任負責組織本公司的安全檢查工作,負責全廠的安全檢查策劃,編制安全檢查表,明確安全檢查目的、規(guī)范檢查的頻率,實施時間、實施方式、檢查參與人員,檢查內容等;督促責任人進行安全隱患整改,組織驗收,負責季度安全隱患統計分析。

      5.2 各級安全生產責任人負責對責任區(qū)域內的安全檢查與隱患治理工作。

      5.3 企業(yè)第一安全責任人要保障安全隱患整改所需資金的投入。

      6、本公司安全檢查的實施方式

      6.1 綜合性安全檢查

      6.1.1綜合性安全檢查每季度一次,檢查人員由安全主任組織,本公司主要負責人、安全主任人等參與,以根據《綜合安全檢查表》進行檢查。該檢查的主要內容如下:

     。ㄒ唬┎楝F場: 主要針對現場作業(yè)環(huán)境,包括消防安全方面、設備設施及安全用電、危險化學品的使用與管理、勞動保護、警示標識等。

     。ǘ┎楣芾恚喊踩芾碇贫鹊膱(zhí)行、操作規(guī)程的遵守情況、安全教育與培訓上崗情況等。

     。ㄈ┎橹攸c:著重于消防安全重點現場、生產重點崗位、危險設備設施、機械安全防范設施、危險物品的使用與儲存等。

      (四)查隱患:查工作現場中物和設施的不安全狀態(tài),人的`不安全行為。

     。ㄎ澹┎楦纳疲翰樵洶l(fā)生的安全事故或類似事故所采取的控制與防范措施、防范效果。

      6.1.2 綜合性安全檢查過程中發(fā)現問題時要進行記錄,對現場安全隱患要求責任人立即尋求解決,不能及時解決時安全主任要開出《安全隱患整改單》,限期整改。綜合性安全檢查結果最終將形成《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統計分析季報表》。

      6.1.3綜合安全檢查完成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核準執(zhí)行。

      6.2 定期檢查

      6.2.1安全主任每周對全廠檢查一次,以《公司安全隱患檢查表》形式進行檢查記錄,發(fā)現安全隱患要責令有關責任人立即改善,不能立即改善時要開出《安全隱患整改單》。安全檢查以現場隱患檢查為主,檢查內容因地制宜。

      (一)現場消防安全方面:通道與出口是否暢通,消防設備設施是否有效和適用,生產現場與倉庫的防火與警示標識是否滿足需要。

     。ǘ┰O備設施及安全用電情況:設備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保養(yǎng)情況,設備的防護措施與警示標識是否到位,設備是否有接地保護及漏電開關是否有效。

      (四)危險化學品儲存與使用情況:;瘜W是否按要求限量儲存,現場對;凡扇〉陌踩刂魄闆r,相關安全告知與標識,接觸;返娜藛T是否配備和正確使用勞保用品。

      (五)其它方面:廠區(qū)的環(huán)境,宿舍區(qū)域的安全現狀等。

      6.2.2 安全主任需跟據每天檢查情況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進行口頭或書面報告安全檢查情況.

      6.3 專項安全檢查

      6.3.1消防設備設施安全檢查

     。ㄒ唬┫涝O備設施的安全檢查由安全主任負責執(zhí)執(zhí)行,消防設備設施的檢查每月進行一次,檢查范圍要覆蓋全廠,每次檢查時要在檢點表上記錄。

      (二)安全主任在檢查消防設備設施時發(fā)現損壞時要及時報修,器材過有效期時要及時送去充裝或更換。

      6.3.2用電安全檢查

     。ㄒ唬┌踩秒姍z查主要由專業(yè)電工技術人員負責,根據《用電安全檢查表》每月檢查一次,主要檢查的范圍是供配電系統的安全情況,全廠的安全接地是否符合相關要求,設備的安全用電及漏電保護、電器防火防爆等方面。

     。ǘ╇姽ぜ夹g人員在檢查過程中發(fā)現問題,要做出整改措施,預算整改費用,向總經理提交整改意見,最后實施整改工作。

      6.4 車間與班組級安全巡查

      (一)各生產車間主管在組織開展生產的過程中要進行日常安全巡查,巡查的主要是在作業(yè)前檢查車間的作業(yè)條件、設備系統等是否安全;在作業(yè)中檢查作業(yè)人員是否遵守操作規(guī)程、設備設施是否安全運行;在作業(yè)后檢查車間是否存在火險等安全隱患。

     。ǘ└靼嘟M長在每個班次要對管轄區(qū)域進行隨機巡查,及時發(fā)現該班組存在的安全隱患,或不安全狀態(tài)。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與報告上一級管理人員。

     。ㄈ└鲉T工在工作過程中發(fā)現不安全狀態(tài)時要立即報告當班管理人員,在下班前要對作業(yè)崗位進行整理,防止意外發(fā)生。

      7、隱患排查治理、驗收、統計分析、檢查存檔

      7.1 綜合性安全檢查、定期安全檢查、專項安全檢查、以及車間與班組級安全巡查中發(fā)現的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先由責任人立即尋求解決,不能及時解決時要報告安全主任;整改難度較大的安全隱患,安全主任要對責任部門發(fā)出《安全隱患整改單》,并協助整改。

      7.2 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qū)域內撤出作業(yè)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yè)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yǎng),防止事故發(fā)生。

      7.3 整改責任人要立即采取行動,務必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完成整改并及時通知安全主任對整改結果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時要求責任部門或責任人繼續(xù)整改,直至符合安全要求。

      7.4 當發(fā)現重大安全事故隱患,一時又無法得到改善時,安全主任要及時報告企業(y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要切實保障整改所需資金的投入,并應當及時向政府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報告,并同時制定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

      7.5 當政府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下達安全隱患整改指令后,由安全主任負責制訂整改計劃,交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批準并落實整改經費,明確整改責任人并組織驗收,同時要根據相關要求及時向安監(jiān)部門反饋整改指令的執(zhí)行情況。

      7.6 安全主任每季度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相關信息編制成《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統計分析季報表》,并分析隱患產生的原因,找出隱患形成的規(guī)律和因素,以制定有效的預防控制措施。該表要經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簽名后交一份至街道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行政部。

      7.7 各項安全檢查記錄、隱患治理記錄、隱患統計分析表等全部資料由安全主任負責收集,并建立管理檔案,以備查驗。

      8、下一季度15日前需將上一季度《安全隱患排查統計分析表》通過龍崗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信息系統進行上報(具體操作:輸入中文網址“龍崗區(qū)安全監(jiān)督管理信息系統”然后登陸用戶名和密碼進入系統申報,用戶名: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上名稱,密碼:

      9、相關表格

      《綜合安全檢查表》

      《現場安全隱患排查表》

      《安全隱患整改單》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統計分析季報表》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認真落實建筑工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進一步深化和規(guī)范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據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負責人、項目經理和班組長作為企業(yè)、項目部和班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分別組織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項目部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和班組成員做好隱患排查工作,并督促和協調相關單位、人員做好隱患治理工作。

      第三條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實行三級制度,即公司級檢查、項目自查、班組長和個人安全生產檢查。

      第四條公司級檢查是指由公司總經理、主管質量安全和生產工作的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等公司領導帶隊或分支機構領導帶隊,安全生產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有關技術人員或分支機構專業(yè)技術人員參加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大檢查。

      除此之外,安全生產管理部還組織專業(yè)性、季節(jié)性、驗收性、節(jié)前性、經常性檢查。節(jié)假日重點查崗位、查值班、查節(jié)前教育、查現場。對查出的隱患,必須立即開具施工現場安全違章單,落實“三定”措施,安全生產管理部負責復查(或委托分支機構負責復查)。

      第五條項目部自查是指由項目經理組織項目技術、安全、各分包單位負責人(或班組長)等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專項檢查,并對重要生產設施和重點作業(yè)部位加大巡檢周期密度。

      項目部還應根據施工期間季節(jié)氣候變化,及時增加防洪、防風、防凍、防煤氣中毒等季節(jié)性安全檢查,還應特別注意做好重大節(jié)假日前后的安全

      項目部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實行全日巡檢制度,對于高危險性的作業(yè)應實行旁站監(jiān)督。

      第六條班組長(或分包單位負責人)每天上下班前應檢查各自作業(yè)區(qū)域安全,制止三違,對涉及到自己工人的一切危險源要及時反饋給施工負責人。項目部做好紀錄、組織協調、并排除隱患。

      第二章職責

      第七條企業(yè)負責人(法人)職責:

      1、企業(yè)負責人(法人)應按照《公司領導帶班制度》和《公司抽查時間表》的安排,帶隊深入公司所屬各施工現場,重點檢查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狀況,以及項目經理的帶班生產情況,檢查記錄應分別在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和施工現場存檔備查。

      2、協調解決基層單位安全生產疑難問題。

      第八條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職責:

      1、協助公司負責人制定企業(y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計劃,并督促實施。

      2、協助公司負責人制定企業(y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計劃,檢查工程項目的安全狀況,對達不到規(guī)范和公司要求的下發(fā)整改通知單,并進行獎罰。

      3、對現場安全生產疑難問題提出指導性意見,并督促項目部實施。

      第九條分支機構職責:

      1、及時對項目部隱患排查治理展開工作監(jiān)督管理,要求項目部建立實時檢查、班檢查、日排查等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確排查地點、項目、標準、責任,將隱患排查治理日;。

      2、協助項目部及時實施治理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第十條項目經理職責:

      1、項目部作為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項目經理應當將安全生產作為首要責任,全面掌握當班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huán)節(jié)、危險源點的檢查,并指導現場人員安全作業(yè)。

      2、及時發(fā)現并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和險情,制止違章違規(guī)行為,嚴禁違章指揮,當現場出現重大安全隱患或遇險情時,及時采取緊急處置措施,并立即下達停工令,組織人員及時有序撤至安全地帶。

      3、項目經理接到上級部門下達的`責令停產整改指令,必須立即停止生產,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和項目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織制訂整改方案,并及時報送上級部門。

      停產整改方案應確定整改項目、整改目標、整改時限、整改作業(yè)范圍、從事整改的作業(yè)人員,落實整改責任人、資金,還應包括安全技術措施和應急預案,以及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等內容。

      5、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制規(guī)定的其它職責。

      第三章工作流程

      第十一條參照《抽查(檢查)計劃》,項目經理部應結合公司實際和項目的進度、周邊環(huán)境、重點時段以及存在的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的情況,分別從安全行為、現場實體、安全生產違章行為等三方面確定隱患排查的內容和重點。同時,針對現場存在的深基坑、高支模等超過一定規(guī)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情況,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預控,一旦出現重大事故隱患,應及時實施治理消除,并將相關情況進行登記存檔和報告。

      第十二條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采取定期檢查、專項檢查和崗位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定期檢查次數分支機構每月不應少于一次,項目部每周不應少于一次,并應分別由公司負責人(或公司安全管理機構負責人)和項目經理帶班檢查;專項檢查應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統一部署和在重點施工環(huán)節(jié)及時段、生產安全事故發(fā)生后、企業(yè)或項目部內部機構人員調整后等事故易發(fā)時段適時組織開展;崗位檢查應由項目部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班組長每天進行巡查,施工人員在上崗前也應對作業(yè)環(huán)境、自身勞動防護狀況等進行自查。

      第十三條公司和項目部均應各自做好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記錄,其中公司負責人帶班檢查記錄還應分別在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和項目存檔備查。對檢查中發(fā)現的事故隱患均應報項目經理,應按照公司隱患排查治理制度規(guī)定的程序、要求,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應急預案“五到位”,整改完畢后應組織復查。對一時難以整改并對鄰近作業(yè)面的施工安全造成嚴重影響的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應暫停施工或局部停工,同時將該隱患的排查治理情況按照重大事故隱患的要求落實整改,并填寫相關《檢查表》及時上報。崗位檢查中發(fā)現的需報項目經理落實專人、材料、設備方能整改的隱患,也應做好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記錄。

      第十四條安全生產管理部應及時向公司總經理報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每半年末月的15日前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針對存在的問題制定相應的對策措施,向公司總經理報告本部門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并協助公司負責人上報南方集團公司。

      第四章考核獎懲

      第十五條安全生產管理部于每半年底對各級帶班情況進行考核,并結合考核情況進行獎懲。

      第十六條獎勵細則:

      1、對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和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guī)、條例及辦法,并使本單位長期保持安全生產或扭轉安全生產被動局面成績顯著的有關領導,結合年度考核對其進行獎勵。

      2、對檢查過程中能及時發(fā)現或報告事故隱患,避免重大傷亡事故發(fā)生者,由本級單位一次性獎勵20xx元。

      3、對檢查過程中能及時發(fā)現或報告事故隱患,避免重大傷亡事故發(fā)生者,由本級單位一次性獎勵20xx元

      第十七條處罰細則:

      1、公司負責人、項目經理和班組長不按要求組織檢查、履行職責,忽視安全生產造成事故者,應承擔安全責任,并接受上級部門的追查和處罰。

      2、公司領導(或分支機構負責人)帶隊檢查時間不符合規(guī)定的,每少一天處罰20xx元;年度累計3個月未按要求落實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的,處罰5000元以上,并取消個人評獎資格。

      3、項目經理未落實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給予5000元以上處罰。

      4、項目經理因其他事務離開施工現場,但未向項目建設單位或公司請假擅自離開者,處以20xx元以上罰款。

      5、因安全生產事故問題引發(fā)相關方投訴、上級(或政府相關部門)警告、處罰及不良行為公示的,責任單位除承擔損失外,將被處以10000元以上罰款。同時,對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

      6、偽造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情況記錄者,每發(fā)現一起,對責任單位處以每人每天1000元以上罰款。不及時上報事故隱患情況及公司要求上報的其他相關信息的,視情況處以1000元以上罰款。對超過一定規(guī)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無檢查的給予20xx元以上處罰。

      7、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項目執(zhí)行經理未執(zhí)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而發(fā)生安全生產事故的,依法從重追究其的責任。

      8、對違反本制度規(guī)定,經公司指正不改的,加倍處罰并繼續(xù)整改。視情節(jié)嚴重予以相關行政處分。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制度發(fā)行之日起實施。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制度5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提高全體管理、施工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樹立安全生產的思想,掌握安全生產方面的技術知識,增強保護自己及不傷害他人的技能,實現青石攔河壩(閘)除險加固工程的安全生產目標,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要求及公司要求,結合青石攔河壩(閘)除險加固工程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

     。ㄒ唬└鲄⒔▎挝皇鞘鹿孰[患排查的責任主體。各參建單位應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制度,逐級建立并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yè)人員的事故隱患排查責任制。

     。ǘ╉椖糠ㄈ藨M織有關參建單位制訂項目事故隱患排查制度,主要內容包括隱患排查目的、內容、方法、頻次和要求等;施工單位應根據項目法人事故隱患排查制度,制訂本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各參建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fā)現重大事故隱患,均有權向項目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監(jiān)督機構報告。

      (三)各參建單位應根據事故隱患排查制度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排查前應制定排查方案,明確排查的目的范圍和方法。各參建單位應采用定期綜合檢查、專項檢查、季節(jié)性檢查、節(jié)假日檢查和日常檢查精選資料

      等方式,開展隱患排查。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組織單位應及時書面通知有關單位,定人、定時、定措施進行整改,并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建立事故隱患信息臺賬。

     。ㄋ模╉椖糠ㄈ藨辽倜吭陆M織一次安全生產綜合檢查,施工單位應至少每兩月自行組織一次安全生產綜合檢查。

     。ㄎ澹╉椖糠ㄈ、施工單位應分別建立事故隱患報告和舉報獎

      勵制度,鼓勵、發(fā)動職工發(fā)現和排除事故隱患,鼓勵社會公眾舉報,對發(fā)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應給予物質獎勵和表彰。

      (六)對于重大事故隱患,應及時向項目主管部門、安全監(jiān)管監(jiān)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重大事故隱患報告應包括下列內容:

      1、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2、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3、隱患的治理方案等。

      二、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治理

     。ㄒ唬└鲄⒔▎挝粦⒔∪鹿孰[患治理和建檔監(jiān)控等制度,逐級建立并落實隱患治理和監(jiān)控責任制。

      (二)各參建單位對于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fā)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一般事故隱患,應立即組織整改。

     。ㄈ┲卮笫鹿孰[患治理方案應由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制訂,經監(jiān)理單位審核,報項目法人同意后實施,項目法人應將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報項目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監(jiān)督機構備案。

     。ㄋ模┲卮笫鹿孰[患治理方案應包括下列內容:

      1、重大事故隱患描述;

      2、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3、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4、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5、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6、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7、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等。

     。ㄎ澹┴熑螁挝辉谑鹿孰[患治理過程中,應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從危險區(qū)域內撤出作業(yè)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的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加強維護和保養(yǎng),防止事故發(fā)生。

     。┦鹿孰[患治理完成后,項目法人應組織對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情況進行驗證和效果評估,并簽署意見,報項目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監(jiān)督機構備案;隱患排查組織單位應負責對一般安全隱患治理情況進行復查,并在隱患整改通知單上簽署明確意見。

     。ㄆ撸┯嘘P參建單位應按月、季、年對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形成書面報告,經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后,報項目法人。項目法人應于每月5日前,每季第一個月的15日前和次年1月31日前,將上月、季、年隱患排查治理統計分析情況報項目主管部門、安全產監(jiān)督機構。

      (八)各參建單位應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的事故隱患,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和標準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各參建單位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應及時發(fā)出預警通知;發(fā)生可能危及參建單位和人員安全的情況時,應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yè)、加強監(jiān)測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向項目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監(jiān)督機構報告。

      (九)地方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掛牌督辦并責令全部或者局部停止施工的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工作結束后,責任單位應組織本單位的技術人員和專家對治理情況進行評估。經治理后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項目法人應向有關部門提出恢復施工的書面申請,經審查同意后,方可恢復施工。申請報告應包括治理方案的內容、效果和評估意見等。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制度6

      一、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加強事故隱患監(jiān)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職責

      1、公司主要負責人應對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全面的領導責任,應負責組織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保證安全資金的投入,逐步解決各類安全隱患。

      2、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下簡稱安全員)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組織及實施,各部門(車間)、班組長對所轄范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負責,每個職工對本崗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責,任何部門和個人發(fā)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公司領導報告。

      3、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開展安全生產檢查,發(fā)現事故隱患,督促有關業(yè)務部門和人員及時整改;查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對查出的安全事故隱患進行登記,建立安全事故隱患信息檔案。

      4、公司各職能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對各自管轄范圍內的安全事故隱患進行排查并監(jiān)控治理。

      5、財務部門負責安全事故隱患報告獎勵資金和事故隱患治理資金的落實。

      6、生技部對隱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負責。

      三、安全事故隱患

      根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guī)定》(國家安監(jiān)總局令第16號)的規(guī)定,結合我單位實際,以下情況列為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1、 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專職(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未按規(guī)定參加教育培訓,或其安全資格證書無效的;新職工入廠未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的。

      2、 液化氣鋼瓶、電葫蘆、叉車等特種設備未取得合格證、使用證和檢驗檢測過期的。

      3、 操作人員不熟悉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或未按照操作規(guī)程要求作業(yè)的;作業(yè)人員未按要求正確穿戴安全防護用品的;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未按要求持證上崗的。

      4、 車床、鋸床、鉆床等機加工設備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防護罩、蓋、欄應完備可靠。

     。2)防止夾具、卡具松動或脫落的裝置完好。

     。3)各種限位、聯鎖、操作手柄要求靈敏可靠。

     。4)機床PE連接規(guī)范可靠。

     。5)機床照明符合要求。

      (6)機床電器箱,柜與線路符合要求。

     。7)未加罩旋轉部位的楔、銷、鍵,原則上不許突出。

     。8)備有清除切屑的專用工具。

      5、 液壓機、推制機等鍛、壓機械設備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離合器動作靈敏、可靠,無連沖。

      (2)制動器工作可靠,與離合器相互協調聯鎖。

     。3)所有啟動和停止裝置應有明顯標志并易于操作,緊急停止按鈕靈敏、醒目,在規(guī)定位置安裝有效。

     。4)傳動外露部分的防護裝置齊全可靠。

     。5)操作平臺結構合理,不得有嚴重脫焊、變形、腐蝕和斷開、裂紋等缺陷。

     。6)機床PE可靠,電氣控制有效。

     。7)安全防護裝置可靠有效,使用專用工具符合安全要求。

      (8)液壓管路連接可靠,油箱及管路無漏油,控制系統開關齊全,動作可靠。

      6、 鍛錘等鍛造設備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上下砧不松動,銷、楔堅固。

      (2)錘頭無裂紋,緩沖裝置靈敏、可靠。

      (3)操縱機構靈敏、可靠。

      (4)緊固部件無松動。

     。5)安全裝置和防護裝置齊全、可靠。

     。6)機械手、夾鉗、剁刀等輔助工具無裂紋。

      7、 液化氣加熱爐、箱式電阻爐等加熱設施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爐門升降機構必須完好,鋼絲繩斷絲不準超過規(guī)定值,重錘配置適當,外露傳動部分應設防護罩。

     。2)爐車鋼絲繩滑輪應完整無損。

     。3)爐體的'爐墻、爐襯應嚴密,無泄漏。

      (4)液化氣爐的氣閥應完好,無松動、無泄漏現象。

      (5)液化氣輸送管道應保持暢通,風管及加熱管應無裂紋、無泄漏現象。

     。6)熱電偶、測溫儀表、儀器應靈敏可靠、電氣設備接地應完好、正確。

      8、 電焊機等焊接設備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電源線、焊接電纜與焊機連接處有可靠屏護。

     。2)焊機外殼PE線接線正確,連接可靠。

     。3) 焊機一次側電源線長度不超過3米,且不得拖地或跨越通道使用。

      (4)焊機二次線連接良好,接頭不超過3個。

      (5)焊鉗夾緊力好,絕緣可靠,隔熱層完好。

     。6)焊機使用場所清潔,無嚴重粉塵,周圍無易燃易爆物。

      9、 廠內機動車輛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廠內機動車輛應具有國家統一制定的牌照,定期檢測合格,在檢測周期內使用。

     。2)動力系統運轉平穩(wěn),線路、管路無漏電、漏水、漏油。

     。3)燈光電氣部分完好,儀表、照明、信號及各附屬安全裝置性能良好。

     。4)傳動系統運轉平穩(wěn)。

     。5)行駛系統連接緊固,輪胎無損傷。

     。6)轉向系統輕便靈活。

     。7)制動系統安全有效,制動距離符合要求。

      10、 車間作業(yè)環(huán)境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工位器具、料箱擺放整齊、平穩(wěn),高度合適,沿人行通道兩邊不得有突出或銳邊物品;危險部位應設置安全標志。

      (2)作業(yè)區(qū)域地面平整,無積水、積油、垃圾雜物、無障礙物和絆腳物;坑、壕、池應設置蓋板或護欄;腳踏板應完好、牢固且防滑。

      (3)生產作業(yè)點、工作臺面和安全通道普通采光照度符合標準,照明燈具完好。

      (4)設備設施與墻、柱間以及設備設施之間應留有足夠的距離;各種操作部位、觀察部位應符合人機工程的距離要求。

      11、 液化氣鋼瓶儲存及使用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現場使用點的液化氣瓶存放量不得超過2瓶;使用前和使用后必須對容器進行檢查,確保無泄露。

     。2)儲存及使用點應與明火區(qū)、高溫區(qū)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3)儲存及使用點應按規(guī)定的數量和種類配置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消防設施標識及防火安全標志準確、齊全,且靈敏可靠,消防通道暢通。

      四、隱患的排查與報告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車間)、班組應對各自管轄區(qū)域內按照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中規(guī)定時間、內容和頻次對隱患進行排查,及時收集、查找并上報發(fā)現的事故隱患,積極采取措施對隱患進行整改。

      2、發(fā)現隱患一般采用逐級報告的方法,即員工報各部門(車間)領導或公司安全員。特殊情況或一般情況下能即時排除的安全生產隱患可采用口頭報告的形式報告。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要采取書面報告的形式,報告人要把隱患地點﹑事故隱患內容﹑擬采取措施建議﹑報告人姓名﹑報告接受人姓名、報告時間等寫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公司安全員,一份部門自己留底備查。

      五、隱患的整改及驗收

      1、各部門(車間)、班組發(fā)現或接到員工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立即組織本單位專業(yè)人員對隱患進行核實,各部門自己能夠解決的隱患應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門協助解決的,能自己聯系解決的自己聯系解決,不能自己聯系解決的,應立即報公司安全員,安全員根據隱患的種類移交給相關職能部門,由各職能部門負責進行整改并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jiān)控。

      2、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由安全員提交公司,由公司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事故隱患部門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

      六、獎懲

      1、根據隱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對隱患發(fā)現者進行5—500元的獎勵,獎勵采用現金兌現,由安全員申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2、各部門對員工上報的事故隱患,不整改或不上報的,一旦發(fā)現按情節(jié)嚴重程度對部門和相關責任人罰款200—500元。

      3、發(fā)現了事故隱患因未及時整改,報告人也沒繼續(xù)上報而導致事故的發(fā)生,將對發(fā)生事故的部門和相關責任人從重處理,報告人不承擔責任。

      4、對報告人特別是越級上報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經查實報總經理處理。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制度7

      一、為建立安全建立事故隱患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建立主體職責,加強事故隱患監(jiān)視治理,預防和削減安全建立事故,結合我礦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成立以經理為組長的“隱患排查治理”領導組,建立本礦安全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統計和報送制度等。

      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公司安檢科,辦公室主任由安檢科科長擔當,負責隱患的收集、分析、匯總、整改銷號、上報等工作。

      三、把隱患排查工作貫穿到建立過程中,明確排查地點、工程、標準、職責,將隱患排查治理日;

      四、在本礦隱患排查治理領導組帶著下,以科室為單位堅持日常安全隱患排查,準時發(fā)覺并排解從業(yè)人員存在的.各類違章行為和帶病運行設備、設施及建立場所的各類事故隱患,對每一天排查出的各類隱患嚴格根據隱患排查治理流程進展分類登記、分類整改,驗收上報,全過程建檔。

      五、本礦隱患排查治理領導組組長定期組織一次本礦范圍內安全大檢查對所查隱患登記建檔。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制度8

      第一條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jiān)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公司職工及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安全(保衛(wèi))科負責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fā)生的物的危險狀態(tài)、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fā)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yè),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四條

      公司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第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fā)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公司安全科(保衛(wèi))報告。安全(保衛(wèi))科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并予以處置。

      第六條

      各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規(guī)程及公司規(guī)章制度的要求從事生產活動。

      第七條

      各施工單位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應當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建檔監(jiān)控等制度,逐級建立并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yè)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和監(jiān)控責任制。

      第八條

      公司財務應當保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資金,建立資金使用專項制度。

      第九條

      安全(保衛(wèi))科應當定期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排查本單位的事故隱患。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當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jiān)控治理。

      第十條

      公司建立事故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職工發(fā)現和排除事故隱患,視情況給予50-200元物質獎勵,并予表彰。

      第十一條

      安全(保衛(wèi))科和安全管理人員及生產技術人員有權對事故隱患進行監(jiān)督檢查,施工單位及各科室應當積極配合,不得拒絕和阻撓。

      第十二條

      安全(保衛(wèi))科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分別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公司領導班子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統計分析表由主要負責人簽字后報送安監(jiān)部門及有關部門。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一)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二)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三)隱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三條

      對于一般事故隱患,由各科室或施工單位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由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四)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十四條

      施工單位、各科室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qū)域內撤出作業(yè)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yè)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yǎng),防止事故發(fā)生。

      第十五條

      公司安全科應當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本規(guī)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應當及時向各科室和施工單位發(fā)出預警通知;發(fā)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公司和人員安全的情況時,應當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yè)、加強監(jiān)測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報告。

      第十六條

      安全(保衛(wèi))科應當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jiān)督檢查制度,定期組織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開展監(jiān)督檢查;應當加強對重點區(qū)域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對檢查過程中發(fā)現的重大事故隱患,應當下達整改指令書,并建立信息管理臺賬。

      第十七條

      各施工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未履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導致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依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罰;安全工作人員未依法履行職責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制度9

      第一條為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jiān)督管理,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guī)定》、《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太原市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jiān)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是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應當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貫穿到生產活動全過程,將隱患排查治理日;。應當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和監(jiān)控等制度,逐級建立并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yè)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和監(jiān)控責任制。

      第三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保證隱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資金。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第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每月至少排查一次事故隱患,并落實崗位、班組、車間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責任。必須每月對本單位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分別于次月3日前向區(qū)安監(jiān)局和有關部門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統計分析表應當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

      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必須每月向區(qū)安委會上報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重大以上隱患要隨時進行報告。

      區(qū)各有關部門應當每季、每年對本部門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分別于本季度結束后的5日內和下一年度第一個月10日前向區(qū)安委會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統計分析表應當由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

      第五條對于重大隱患,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向安監(jiān)部門和區(qū)有關部門報告,填報《重大安全隱患報告書》。重大隱患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ㄒ唬╇[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ǘ╇[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三)隱患的治理方案。包括:治理的目標和任務;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經費和物資的落實;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治理的時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ㄋ模┥a經營單位必須及時向區(qū)安監(jiān)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重大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

      第六條生產經營單位對本單位自查和區(qū)安監(jiān)部門及有關部門檢查發(fā)現的重大隱患要予以公示,區(qū)安監(jiān)部門及有關部門對公示情況進行監(jiān)督。

      第七條生產經營單位對本單位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應當在發(fā)現后的3日內進行公示。

      第八條生產經營單位重大隱患公示包括以下內容:

      (一)重大隱患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ǘ┲卮箅[患的內容;

     。ㄈ┱膬热、整改目標、整改時限、整改作業(yè)范圍、從事整改的單位名稱和作業(yè)人數等;

     。ㄋ模┲卮箅[患整改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五)已采取何種監(jiān)控措施;

     。┳⒁馐马棥

      第九條生產經營單位重大隱患公示的方式包括:

     。ㄒ唬┰诖嬖谥卮箅[患的場所或設施、設備上懸掛重大隱患公示牌;

     。ǘ┰谏a經營單位內的顯著位置,懸掛重大隱患公示牌;

      (三)同時在生產經營單位的自辦電視臺、廣播電臺、局域網、報紙和宣傳欄發(fā)布。

      第十條生產經營單位在重大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隱患排除前或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qū)域撤出作業(yè)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yè)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yǎng),防止事故發(fā)生。

      第十一條實施公告的重大隱患整改完成后,隱患整改主體責任單位應當向發(fā)出公告的單位提出驗收申請,公告單位應當在接收申請后10日內,組織有關部門或專家對其進行認定,填報《重大安全隱患治理銷號報告書》,確認其整改完成后進行銷號。公告單位應當對其進行銷號公告。

      整改后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提請區(qū)管委會依法予以關閉。

      第十二條區(qū)安監(jiān)局在區(qū)管委會的領導下,按照職責對區(qū)內生產經營單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實施綜合監(jiān)督管理。區(qū)管委會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的有關部門(以下簡稱有關部門)依法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有關的生產經營單位隱患的排查治理實施監(jiān)督管理,并接受區(qū)安監(jiān)局的指導、協調和監(jiān)督。

      第十三條區(qū)安監(jiān)局及有關部門應當指導監(jiān)督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規(guī)程的.要求,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等各項制度;監(jiān)督生產經營單位依法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發(fā)現存在難以解決的重大問題,應及時報告區(qū)管委會和上級主管部門。

      第十四條區(qū)安監(jiān)局應當加強安全隱患的綜合監(jiān)督管理工作,各有關部門應加強對隱患的監(jiān)督管理,把重大隱患治理工作納入到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內容督促治理,落實相應責任。

      對于涉及公共安全領域或需要協調多個部門才能整改的重大隱患,安監(jiān)部門及有關部門,應當上報管委會分管領導(安委會副主任),召開有關部門聯席會議,專題研究解決,確定整改責任單位,并指定有關部門牽頭督辦。

      第十五條區(qū)安監(jiān)部門及有關部門應當結合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監(jiān)管工作,組織執(zhí)法人員和有關人員,定期對區(qū)內生產經營單位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督查,發(fā)現問題及時依法查處。

      督查內容包括:

     。ㄒ唬╇[患排查治理各項制度的建立情況;

     。ǘ╇[患定期排查治理工作開展和事故隱患整改落實情況;

     。ㄈ┲卮箅[患整改方案制定、監(jiān)控措施、重大隱患公示、整改資金落實和項目的進展情況;

      (四)隱患排查治理定期報告情況;

      (五)對管委會及其有關部門下達隱患整改指令和提出問題的落實整改情況等。

      第十六條區(qū)安監(jiān)部門及有關部門對生產經營單位上報和檢查發(fā)現的重大隱患要及時登記,分類編號,建立檔案或隱患管理臺賬。

      第十七條區(qū)安監(jiān)部門及有關部門接到隱患的報告和舉報后,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并予以查處;發(fā)現所報告和舉報的隱患應當由其他有關部門處理的,要及時書面移送有關部門,并記錄備查。

      第十八條區(qū)安監(jiān)部門及有關部門應每季度召開一次例會,由主要負責人和內設機構負責人參加,通報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研究解決隱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安排隱患排查治理階段性工作。

      第十九條區(qū)安監(jiān)部門及有關部門,應當明確隱患排查治理信息報送責任人,指定專人負責安全隱患信息報告。

      第二十條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

      1、排查治理隱患企業(yè)單位數量;

      2、排查一般隱患數、已整改數及一般隱患整改率;

      3、排查重大隱患數、已整改數、重大隱患整改率及累計落實治理資金等;

      4、未整改重大隱患的具體名稱和落實治理目標任務、落實治理經費物資、落實治理機構人員、落實時間要求、落實應急預案、落實治理資金。

      第二十一條區(qū)安監(jiān)部門及有關部門應將本轄區(qū)、本部門內生產經營單位存在的重大隱患,按照分級管理與屬地監(jiān)管相結合的原則向社會公告。

      第二十二條重大隱患向社會公告,原則上,區(qū)安監(jiān)部門及有關部門每季度公告一次。

      第二十三條重大隱患公告包括以下內容:

     。ㄒ唬┐嬖谥卮箅[患的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ǘ┲卮箅[患的具體內容;

     。ㄈ┱膬热荨⒄哪繕、整改時限、整改作業(yè)范圍、從事整改的單位名稱和作業(yè)人數等;

     。ㄋ模┥a經營單位整改責任人、跟蹤治理督辦單位內設機構和督辦責任人等。

      第二十四條重大隱患公告的方式包括:

     。ㄒ唬┰谟嘘P政府的網站發(fā)布;

     。ǘ┰诋數刂饕侣劽襟w發(fā)布公告;

     。ㄈ┚幱 栋踩a事故隱患治理信息》;

     。ㄋ模┢渌问。

      第二十五條各有關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都應當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獎懲機制,對未定期排查事故隱患或未及時有效整改事故隱患的單位和個人,實施責任追究;對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自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制度10

      為進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長效機制,促進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標準化、制度化,提高源頭預防潛力,依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國家安監(jiān)總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guī)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的定義和分級標準。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治理制度的規(guī)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fā)生的物的危急狀態(tài)、人的擔心全行為和治理上的缺陷。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fā)覺后能夠馬上整改排解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yè),并經過必需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解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解的隱患。

      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職責主體。

      局機關各股室、下屬各單位是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職責主體,應當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建立健全各項規(guī)章制度,落實專人專管,各級安全生產第一職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組織領導。

      水利局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水利局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指導、監(jiān)視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規(guī)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各項制度。

      四、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重點。

      局機關各股室、下屬各單位應當組織安全治理人員,對事故隱患進展隨時排查,并適時組織集中排查治理,對隱患排查治理狀況建立檔案和臺帳。

      排查資料包括:

      1、水利工程建立。以重點在建工程為重點,防范坍塌、起重機械等事故。主要包括:工程工程落實“三同時”原則狀況;工程建立中工程法人、施工、監(jiān)理等單位安全職責落實和安全保障措施;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以及施工治理人員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在建工程防汛安全職責制、度汛方案和事故應急預案;重點水利設施如高邊坡、地下洞室、基坑、起重機、塔帶機、模板支護、腳手架安拆和油庫、炸藥庫、倉庫等的安全防范措施;農田水利根本建立、在建工程大型灌區(qū)節(jié)水改造安全監(jiān)視治理,負責在建工程水庫、水電站及大壩的安全監(jiān)視治理。

      2、水利工程運行。以病險水庫和一般中型、小型水庫為重點,嚴防垮壩事故。主要包括: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水庫大壩安全職責制和水庫安全運行各項規(guī)章制度;水庫大壩安全治理應急預案制定和事故救援演練;水庫大壩安全監(jiān)測、水雨情測報通信預警設施;病險水庫除險加固職責制、前期工作、施工安排、建立治理、資金使用、竣工驗收、蓄水運行、巡察檢查和調度運用方案;小型水庫的.治理機構、看護人員、養(yǎng)護經費和日常巡查。

      3、農村水電站及配套電網建立和運行。以農村水電站、電網、在建工程和用電戶為重點,對水電開發(fā)、工程審查和驗收投產等環(huán)節(jié)嚴格把關,標準農村水電工程建立市場。主要工作包括:已建水電站和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措施;無規(guī)劃、無審查、無監(jiān)管、無驗收的“四無”水電站的清查和整改;已建水電站分類年檢安全治理和“兩票三制”執(zhí)行狀況;鄉(xiāng)辦和小型股份制水電企業(yè)安全生產機構和制度建立;農村水電企業(yè)設備檢修、試驗和農村水電供電區(qū)的安全供電。

      4、河道采砂。以違法采砂突出河段和采砂量較大河段為重點,主要包括:河道采砂治理地方行政首長負責制,河道采砂治理制度、溝通協調機制和職責追究制;河道采砂規(guī)劃編制,禁采區(qū)和可采區(qū)的劃定,禁采期的規(guī)定,違法違規(guī)亂采濫挖的治理;采砂治理宣傳教育和社會監(jiān)視;河道防洪、橋梁和管線等跨河、穿河、臨河建筑物的安全。

      5、水利工程勘測設計。以野外勘察、測量作業(yè)為重點,主要包括:水利勘測設計執(zhí)行《水利部工程建立標準強制性條文》(水利工程局部)和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程標準狀況;野外勘察、測量作業(yè)和設計查勘、現場設計協作安全防護和應急避險預案。

      五、隱患登記制度。

      局機關各股室、下屬各單位安全生產專管人員每月要對本股室、本單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和治理狀況分別進展登記,逐級匯總。

      六、隱患報告制度。

      對一般隱患要準時向本單位安全生產治理部門報告,要區(qū)分事故隱患的性質和程度,區(qū)分輕重緩急,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時限,落實整改資金,強化整改職責,加強監(jiān)視檢查,徹底進展治理。對較大隱患應向水利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七、隱患督查檢查制度。

      局機關各股室、下屬各單位應當對本股室(單位)職能范圍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展綜合監(jiān)管,每季度應對基層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展自查、抽查和督查檢查,重點督查檢查各級安全生產職責制、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制訂和落實狀況;施工、生產作業(yè)場所安全防護狀況;重大危急源安全監(jiān)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整改狀況;事故應急預案制訂和救援演練狀況;職工和農夫工安全教育、培訓和遵章守紀狀況;特種作業(yè)和重要崗位操作人員持證上崗狀況;隱患排查治理登記、銷號的臺帳標準狀況;信息報送狀況等。

      八、隱患公示和整改制度。

      對事故隱患進展登記報告后,應當準時以書面形式下發(fā)整改通知書,明確整改職責人、整改資料、整改措施、整改期限,能夠馬上整改的,要馬上整改。對一般事故隱患要做到馬上整改,時間不超過7天;對一時難以整改到位的隱患,要進展公示并確定專人監(jiān)控治理,確保萬無一失。對一時整改不了的重大事故隱患,要派專人24小時值守,同時制定出整改時間表,嚴格根據隱患治理工程、措施、資金、時間、職責“五落實”制度,限期整改。

      對隱患整改措施長時間得不到落實、超過整改期限的,要實行掛牌督辦的方式進展重點跟蹤、重點督辦。對整改無望或者生產經營單位拒不執(zhí)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實施行政懲罰。切實做到“四不放過”,即:職責不落實不放過,工作不到位不放過,隱患不消退不放過,沒有隱患整改報告不放過。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制度11

      一、煤礦企業(yè)是安全建立的職責主體,也是隱患排查治理的職責主體,務必建立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

      二、對日常檢查及定期排查出的隱患經信息治理員匯總統計,按一般隱患、重大隱患進展分類匯總編號報本礦隱患排查治理領導組,經每日安全碰頭會討論,制定隱患整改目標、整改人員、整改范圍、整改時限,責成一相關負責人員領號催促落實,跟蹤檢查有關防范和監(jiān)控措施落實狀況,準時把握重大隱患整改善度,催促整改科室按整改方案對重大事故隱患進展治理,徹底消退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完畢后,應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復工申請,驗收合格并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恢復建立經營和使用。整改完成公示后,報隱患排查治理領導組予以驗收銷號,全過程登記建檔,同時,嚴格根據有關規(guī)定以書面形式報縣局隱患排查治理領導組辦公室備案。

      三、信息治理員要對隱患排查跟蹤治理、逐項整改銷號整個過程建立檔案,明確登記檢查時間、檢查地點、所檢查出的'問題、隱患編號、整改時間、整改要求、整改督辦人和整改完成銷號狀況。

      四、隱患排查跟蹤治理、逐項整改銷號工作要求全礦各科室嚴格根據程序要求進展,堅持誰整改、誰督辦、誰負責。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制度12

      1.目的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生產經營活動中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及時治理,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fā)生,避免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guī)定》(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x〕第16號令),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有可能產生的各類事故隱患進行排查治理,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實施監(jiān)督管理。范圍包括客運管理、貨運物流管理、汽車維修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工程建設管理、防火防爆、職業(yè)健康、設施設備更新改造等。

      3.職責

      3.1公司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工作全面負責。

      3.2公司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fā)包、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責任人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

      3.3公司安全管理科和相關部門按照安全生產職責,對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的事故隱患實施排查治理和綜合監(jiān)督管理。

      3.4安全管理科負責簽發(fā)隱患整改通知單和重大隱患治理計劃的收集、整理、送批、上報,并對各部門隱患整改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和驗收。

      3.5各職能部門負責涉及本部門業(yè)務范圍內的隱患治理。

      3.6財務科負責對重大隱患治理項目的經費使用進行監(jiān)督。

      3.7任何部門和個人發(fā)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公司安全管理科和有關領導報告。

      4.工作程序

      4.1隱患治理的范圍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fā)生的物的危險狀態(tài)、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根據公司的生產經營情況,隱患可能涉及:

      a)可能導致客貨運輸車輛交通事故的安全隱患。

      b)可能造成員工傷亡、職業(yè)病或職業(yè)中毒的安全隱患。

      c)可能導致事故的設施、設備隱患。

      d)可能導致火災、爆炸事故的隱患。

      e)其他危及安全生產中的不安全因素。

      4.2隱患分級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a)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fā)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不危及人員傷害,僅對設備、設施和環(huán)境造成一定影響。

      b)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yè),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危及設備設施、道路安全和人員傷害。

      4.3隱患評估

      4.3.1公司各職能部門根據各自職責范圍,進行隱患排查,對各種安全檢查所查出的隱患進行評估,確定隱患等級,由安全隱患部門編寫評估報告和管理方案。對危及人身安全、導致設備、設施事故的本部門無力整改的重大隱患,由安全隱患部門編寫《隱患評估報告》報送公司安全管理科,提交安委會審定,落實整改措施。

      4.3.2隱患評估的內容:

      a)評估報告。

      b)評審意見。

      c)技術結論。

      d)隱患治理方案。

      e)整改進度和責任人。

      f)資金概預算情況。

      4.4隱患治理

      4.4.1一般隱患整改

      生產經營過程中的一般隱患,由安全隱患部門負責實施限期整改,整改結果報安全管理科。

      4.4.2重大隱患的治理

      4.4.2.1安全管理科負責編制公司隱患項目治理方案,在征得相關職能部門意見,經經理批準對重大隱患治理的立項。

      4.4.2.2重大隱患治理項目立項后,由隱患治理負責人按照隱患治理方案組織實施。

      a)重大隱患治理應在規(guī)定期限內完成。

      b)對不能按期完成的重大隱患治理項目,要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并加強監(jiān)護。

      4.4.2.3重大隱患的治理由安全管理科負責實施過程中的監(jiān)督檢查。

      a)竣工后的重大隱患治理項目,由安全管理科組織相關部門共同實施驗證,合格后方可使用或投入運營。

      b)報上一級主管部門的重大隱患治理項目,必須由上級主管部門驗收審批,合格后方可使用或投入運營。

      4.5隱患治理資金管理

      隱患治理項目,其治理費用列入生產成本。

      4.6隱患治理項目的驗收和考核

      4.6.1隱患治理驗收

      a)重大安全隱患由公司安全管理科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對已完成的隱患治理項目進行實際效果的驗證。

      b)一般安全隱患由安全隱患部門對已完成的隱患治理項目進行實際效果的`驗證。

      5.工作要求

      5.1對于重大安全隱患,各部門除依照前款規(guī)定報送外,應當在排查出重大安全隱患后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科報告,報告的內容包括:

      5.1.1隱患的現狀及產生原因;

      5.1.2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5.1.3隱患的治理方案。

      5.2對于重大安全隱患,由安全管理科制定并實施安全隱患治理方案,方案包括以下內容:

      5.2.1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5.2.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5.2.3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5.2.4負責治理的部門和人員;

      5.2.5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5.2.6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5.3安全管理科應當定期組織,確定專人負責,有效利用每月的安全綜合檢查,路檢路查,車輛和駕駛人資質排查和生產活動過程中的安全管理機制,針對生產過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隱患、有害與危險因素、缺陷等,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5.4安全管理科的監(jiān)督檢查人員,在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履行事故隱患監(jiān)督檢查職責時,各部門負責人及工作人員應當積極配合,不得拒絕和阻撓。

      5.5各部門應當于每月20日前將本部門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報公司安全管理科,安全管理科應當每季、每年對本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分別于每季末月25日前和每年末月25日前向集團公司安全管理處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

      5.6各部門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當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登記,對重大安全事故隱患要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按照定人、定資金、定時間的三定原則在各自職責分工的范圍內實施監(jiān)控治理。

      5.7各部門在事故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經治理后符合安全生產的,安全管理科應當向當地安全監(jiān)管監(jiān)察部門和有關部門提出恢復生產的書面申請,經安全監(jiān)管監(jiān)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審查同意后,方可恢復生產經營。

      6.監(jiān)督管理

      6.1公司安全管理科應當指導,監(jiān)督各部門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規(guī)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等各項制度。

      6.2安全管理科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組織人員對各部門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對檢查過程中發(fā)現的重大事故隱患,應當下達整改通知書,并建立信息管理臺賬。必要時報告安全行業(yè)管理部門對重大事故隱患實行掛牌督辦。

      6.3安全管理科應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開展監(jiān)督檢查,依法查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非法和違法行為及其責任者。安全管理科發(fā)現屬于其他有關行業(yè)部門職責范圍內的重大事故隱患,應該及時將有關資料移送有管轄權的有關部門,并記錄備查。

      6.4在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結束前,安全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應當加強監(jiān)督檢查,落實相應責任。

      6.5安全管理科應當將本單位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情況和統計分析表按規(guī)定報上級安全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

      7.罰則

      7.1各部門負責人未履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導致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按相關安全管理規(guī)定給予處理。

      7.2各部門違反本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公司責任追究制度給予處罰。

      7.2.1未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的;

      7.2.2未按規(guī)定上報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統計分析表的;

      7.2.3未制定事故隱患治理方案的;

      7.2.4重大事故隱患不報或者未及時報告的;

      7.2.5未對事故隱患進行排查治理擅自生產經營的;

      7.2.6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經安全監(jiān)管部門審查同意擅自恢復生產經營的。

      7.3各部門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規(guī)程,依法給予處罰。

      7.4安全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未依法履行職責的,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8.附則

      8.1本制度從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

      8.2本制度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安全生產法律、行政法規(guī)執(zhí)行。

      8.3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委托安全管理科負責解釋。

      9.附錄

      附錄1、安全檢查記錄表CCJ/jl/13

      附錄2、安全隱患整改目錄CCJ/jl/14

      附錄3、安全隱患整改記錄表CCJ/jl/14-1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制度13

      為加強我公司煤塵治理,防治煤塵事故,依據有關規(guī)定和煤礦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礦井主要巷道每隔100米設一個三通閥門。

      2、防塵管路安設平直,吊掛堅固,小于或等于90度的要設彎頭不拐死彎,接頭嚴密不漏水(滴水成線即為漏水)。

      3、井下務必有完善的噴霧裝置,并實現自動化,霧化好,靈敏牢靠,使用正常。

      4、凈化通風實現自動化,采區(qū)進、回風道、主要進風大巷及進風井都務必安裝凈化水幕,并實現自動化,水幕應封閉全巷道斷面,靈敏牢靠,霧化好,使用正常。

      5、定期沖刷積塵,主要大巷每年至少刷白一次,主要進、回風巷至少每月沖刷一次積塵,大巷刷白、沖刷粉塵都要有記錄可查。井下巷道不得有厚度超過2毫米連續(xù)長度超過5米的`煤塵積累。

      6、隔爆設施標準化,隔爆設施安裝地點、數量、水量安裝質量務必貼合規(guī)定要求。

      7、放炮前、后務必沖洗煤幫。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制度14

      根據煤礦安全生產實際要求和國務院(446)號令的相關規(guī)定,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最大限度地消滅事故隱患,杜絕重、特大事故,消滅死亡事故,減少輕重傷事故發(fā)生,做到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我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制度。

      一、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

      (一)、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方式

      1、礦每月定期組織召開安全辦公會和安全生產委員會,重點分析和排查礦井重大安全生產隱患。

      2、礦堅持每月2次對全礦井及地面單位部門進行安全大檢查。

      3、礦級領導每天對全礦作業(yè)點及各系統進行監(jiān)察、督促。

      4、各隊隊長天跟班作業(yè),對現場安全工作督促、檢查、落實并匯報情況。對現場安全工作隨時自查,并現場落實整改。

      5、紀律要求:各級人員必須定期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否則按照《安全巡查制度》和《安全檢查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對責任人員進行處罰。

      (二)、安全生產隱患排查主要內容

      按照國務院(446)號令來對照排查我礦的主要安全生產隱患:

      1、超能力、超強度或者超定員組織生產;

      2、瓦斯超限作業(yè);

      3、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未依照規(guī)定實施防突出措施;

      4、高瓦斯礦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統和監(jiān)控系統,或者瓦斯監(jiān)控系統不能正常運行;

      5、通風系統不完善、不可靠;

      6、有嚴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

      7、超層越界開采;

      8、有沖擊地壓危險,未采取有效措施;

      9、自然發(fā)火嚴重,未采取有效措施;

      10、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設備、工藝;

      11、年產6萬噸以上的煤礦沒有雙回路供電系統;

      12、新建煤礦邊建設邊生產,煤礦改擴建期間,在改擴建的區(qū)域生產,或者在其他區(qū)域的生產超出安全設計規(guī)定的范圍和規(guī)模;

      13、煤礦實行整體承包生產經營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煤炭生產許可證,從事生產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轉包的,以及煤礦將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維修作業(yè)進行勞務承包;

      14、煤礦改制期間,未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和安全管理機構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變更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和營業(yè)執(zhí)照;

      15、有其他重大安全生產隱患。

      (三)安全生產隱患整改形式

      按照上面“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方式”和“排查主要內容”,對排查出的安全生產隱患按照下列形式落實整改:

      1、現場停產整改。對現場發(fā)現的要危及作業(yè)人員的生命和我礦財產安全的,必須立即進行現場停產整改,并落實專人現場負責監(jiān)督,整改合格后方能恢復生產。

      2、下發(fā)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對不馬上危及作業(yè)人員的生命和煤礦財產安全的,由安全、生產職能部門下發(fā)限期整改通知書,并注明整改措施、整改時間、整改負責人和監(jiān)督人,到期組織生產、安全職能部門相關人員對整改情況進行驗收。

      3、對煤礦安全生產系統上需要整改和完善的,由礦組織召開專門的安全辦公會進行研究整改方案、措施、時間、執(zhí)行整改人員、整改資金等進行專項整改。

      二、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隱患處理的相關規(guī)定

      1、對現場檢查的安全隱患,安排落實處理的,不聽指揮的,勒令處理,并按獎懲條例,按違章處罰。

      2、對限期安排落實處理的,未按期整改處理完,停止工作,勒令處理,并追究原因和責任,并按相關獎懲制度處罰。

      3、對重、特大事故隱患,不聽安排,不按制定的措施貫徹落實處理的,追究相關責任,并按相關獎懲制度處罰。

      4、對安全隱患處理及時,完成情況好的,進行表揚,并按獎懲條例給予獎勵。

      (二)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原則

      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必須按照“隱患治理四原則”(措施、時間、人員、資金)和各類隱患處理技術規(guī)范來進行有效的治理。

      1、安全生產隱患治理突出“及時性”。凡是發(fā)現、排查出的安全生產隱患,都要及時地進行處理,嚴禁拖延甚至不處理。

      2、安全生產隱患處理突出“安全性”。凡是隱患,無論大小,都要保證在處理隱患過程中的安全,這就要求在處理隱患前,要制定切實可行、符合相關技術規(guī)范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組織隱患處理相關人員進行認真的學習,掌握處理技術后方可組織實施,在處理過程中,還要根據現場變化的實際情況對處理技術要求作相應的調整,確保安全處理。

      3、安全生產隱患處理的'保障。強有力的隱患處理人員和資金是保證安全生產隱患得到及時、快速、安全治理的保障。在研究隱患處理技術措施的同時,必須落實隱患處理人員和隱患處理資金,使所排查的隱患在規(guī)定時間內安全地處理完畢。

      4、現場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嚴格執(zhí)行現場“三人聯防”管理制度,F場的負責安全隱患治理的安監(jiān)員、值班隊長、班組長要切實履行自己的“三人聯防”的職責,確保安全隱患處理的順利進行。

      5、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治理檔案,建立安全生產隱患“回頭查、回頭看”的制度。安全生產隱患除了在處理過程中要加強日常的監(jiān)督管理外,在處理完畢后,還要執(zhí)行“回頭查、回頭看”的制度,防止因為隱患處理不徹底而出現新的安全生產隱患,切實做到把安全生產隱患發(fā)現、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產、隱患不排除不生產。

      三、安全生產隱患報告制度

      1、建立安全生產隱患報告登記檔案。從礦級、職能部門級到生產單位隊級都必須建立隱患報告登記檔案。并按相關規(guī)定呈送“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報告登記表。隊級向礦職能部門呈送(每周一次,特殊情況及時呈送);職能部門向礦呈送(每周一次,特殊情況及時呈送);礦向縣煤監(jiān)局、市安監(jiān)局、川西站呈送(每季度呈送一次)。

      2、安全生產隱患報告必須及時,按照下級向上級報告、現場向隊級報告、隊級向礦職能部門報告、職能部門向礦報告的原則層層報告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隱患報告。

      3、得到安全生產隱患報告后,必須及時組織人員到現場查看隱患情況,并按照“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制度”的相關要求實施。在作業(yè)現場發(fā)現特殊安全生產隱患必須立即處理的,按照就地報告處理原則,直接向現場值班隊長、安監(jiān)員報告后在現場制定處理措施進行及時處理,再向上一級匯報,不能處理的要立即停止作業(yè)、撤出人員向上級匯報。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制度15

      第一條為了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安全生產隱患監(jiān)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第16號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xx集團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所屬各部門、各單位和外委施工單位。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隱患(以下簡稱隱患),是指生產和輔助生產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規(guī)程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基建過程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fā)生的物的危險狀態(tài)、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生產隱患分為一般隱患和重大隱患。一般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fā)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yè),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建設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四條職責權限。

      一、公司總經理對所屬各生產、建設單位的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全面負責。

      二、各二級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全面負責。各分管礦(廠)長、總工程師負責組織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與治理工作。

      三、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監(jiān)督檢查重大隱患的整改治理進度。公司其他業(yè)務部門負責實施本職范圍內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

      四、各駐礦、廠、處安監(jiān)處(站)協助各二級單位負責人監(jiān)管安全生產隱患的日常監(jiān)管工作,落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與治理制度。

      第五條生產、建設單位將生產、建設項目、場所、工程發(fā)包、設備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嚴禁以包代管。生產、建設單位對承包、承租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jiān)督管理的職責。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fā)現安全生產隱患,均有權向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和有關業(yè)務部門報告。執(zhí)行公司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

      安全監(jiān)察部接到隱患報告后,要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并予以查處;發(fā)現所報告隱患應當由其他有關業(yè)務部門處理的,應當立即移送有關部門并記錄備查,并跟蹤到隱患得到治理。

      第七條隱患排查與治理所需的資金由公司及二級單位從專項資金中解決,要保證有充足的資金整改治理隱患并落實到位。

      第八條安全生產隱患分級。

      隱患分級:按隱患的嚴重程度、解決難易程度不同,將隱患分為a、b、c三級。

      a級:難度大,礦(廠)、部解決不了,須經集團公司解決的隱患。

      b級:難度較大,科(隊)、車間(工段)解決不了,須經礦(廠)、處解決的隱患。

      c級:由科(隊)、車間(工段)和生產業(yè)務部門可以解決的隱患。

      第九條安全生產隱患確認與上報。

      一、各二級單位每月一日前要將上月的a、b級隱患呈報公司安監(jiān)部,并提出整改意見,經安監(jiān)部確認安全隱患后,每月將隱患報表上報集團公司和地方煤礦安全監(jiān)察分局,并負責督察治理進度。

      二、隱患在未治理完成前必須每次都報,直至隱患整改治理完成,對于不報隱患的單位,公司不安排安技措費用。

      第十條安全生產隱患整改。

      一、隱患整改貫徹分級負責,責任落實的原則,公司總經理、礦(廠)長全面負責;分管經理、分管礦(廠)長、各級總工程師組織各業(yè)務部門對隱患要抓緊整改,做到五落實,既項目落實、設備材料落實、資金落實、時間進度落實、責任落實。

      二、對于一般隱患,由各單位(車間、廠、科隊等)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

      對于重大隱患,要制定并實施隱患治理方案。重大隱患治理方案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四)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三、生產、建設單位在隱患治理過程中,要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qū)域內撤出作業(yè)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或者停止使用。

      四、公司各單位要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本規(guī)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要及時向下屬單位發(fā)出預警通知;發(fā)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人員安全的情況時,要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yè)、加強監(jiān)測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

      五、公司安監(jiān)部及各駐礦、廠、處安監(jiān)處(站)要對隱患進行跟蹤監(jiān)督檢查,直至隱患徹底整改解決或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一條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對當時不能立即排除的隱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并限期解決。對隱患無防范措施的場所或單位,要堅決予以停產整改。

      第十二條生產、建設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未履行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導致發(fā)生安全事故的,將依法給予處罰。

      第十三條本辦法從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十四條本辦法的解釋權在xx集團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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