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管理制度15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用工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用工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規(guī)范單位和員工的行為,維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結合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guī)章制度。
第2條 本規(guī)章制度適用于單位所有員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3條 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wèi)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單位規(guī)章制度和職業(yè)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4條 單位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工作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guī)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 員工錄用與培訓教育
第5條 單位招用員工實行擇優(yōu)錄用、任人唯賢的原則。
第6條 員工應聘單位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必須年滿16周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
第7條 員工應聘單位職位時,必須是未與其他單位保持勞動關系,必須如實正確填寫《員工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yè)證、計生證、就業(yè)失業(yè)證、職業(yè)技能證書、工作年限證明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明材料,員工應保證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任何虛假信息一經查實,單位保留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
第8條 單位在正式錄用員工前,根據需要可以要求應聘員工接受健康檢查。
員工被錄用后,由單位為員工辦理就業(yè)登記手續(xù)。
第9條 單位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yè)證等證件。
代辦暫住證、工資卡等事項的,在代辦完成后應及時歸還員工的證件。
第10條 單位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根據勞動合同的期限確定,最長不超過6個月。
第1 1條 單位對員工進行職業(yè)教育和培訓,幫助員工提高職業(yè)道德素養(yǎng)和技能水平。單位將職工教育經費的70%用于一線職工崗位培訓。
單位鼓勵員工參加職業(yè)技能鑒定。
對實施就業(yè)準入的崗位,實行先培訓后上崗,員工只有取得相應工種的職業(yè)資格證書以后才能上崗。
第12條 單位為員工提供專項培訓費用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可要求員工簽訂員工培訓協議約定服務期。
員工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三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13條 單位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工作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zhí)一份。
第14條 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方能生效。
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員工在勞動合同上簽字,視為己閱讀并同意勞動合同內容。
第15條 單位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16條 單位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17條 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單位;試用期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日通知單位。
知悉單位商業(yè)秘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不超過6個月〉。
員工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依本條前二款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
第18條 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單位,經相關負責人批準后,憑單位人力資源部門簽發(fā)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xù)。
第19條 員工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20條 勞動合同期滿單位需要續(xù)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日通知員工,發(fā)給員工勞動合同續(xù)訂意向書,員工應及時將意見反饋給單位;不再續(xù)簽的,在合同期滿前書面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
第21條 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員工應在解除或者終止前辦理好工作交接,交還相關資料、文件與物品;單位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同時向員工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轉移、失業(yè)登記手續(xù)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22條 單位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對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的員工,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單位根據季節(jié)和工作特點安排員工作息時間。
員工用餐時間不包括在工作時間內。
第23條 單位根據生產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和安排員工休息日加班,但每日延長工作時間最長不超過3小時,并保證員工每周至少休息1天。
第24條 員工加班加點一般由單位安排,也可由本人申請單位同意。
嚴禁未經批準擅自進入工作場所逗留。
第25條 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的,單位可以安排員工補休。
第26條 員工享有國家規(guī)定的法定節(jié)假日。
第27條 員工連續(xù)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年休假一般由單位統一給予安排;員工需要單獨安排休假的,需提前1個月提出申請,并在單位認為工作許可的前提下給予安排。員工對單位跨年度休假安排無異議的,視為同意。
第28條 員工經批準可享受婚假、喪假、產假,可請病假、事假。
第五章 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
第29條 員工正常工作時間工資不低于杭州市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中夜班津貼、高低溫津貼、有毒有害津貼和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30條 單位根據崗位不同分別實行計件工資制、計時工資制、年薪制,具體由合同約定或者協商確定。
第31條 單位實行與單位發(fā)展和經濟效益增長相適應的工資增長機制,逐步提高員工工資收入。
第32條 員工的加班加點工資以員工本人工資作為計算基數,并按國家規(guī)定的相應倍數計算。
第33條 單位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工資每月25日前發(fā)放,遇節(jié)假日順延。
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單位自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5日內一次性結清員工工資。
單位因不可抗力原因延期支付工資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支付。
單位因生產經營問題,經員工本人、員工大會或者員工代表大會同意,可延期支付工資。
第34條 單位直接發(fā)給員工工資的,單位在支付工資時向員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員工領取工資時在工資清單上簽名確認。
單位委托銀行代發(fā)工資的,向員工提供工資清單,員工在5日內未提出異議即視同在工資清單上簽名確認。
實行保密工資的,允許查詢本人工資情況。
第35條 因員工原因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單位可以要求員工賠償,并可從員工本人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依單位勞動用工管理制度對員工進行懲罰的扣款可以在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扣款和賠償可以同時執(zhí)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資總額不超過本人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員工當年被扣款數額不超過全年獎金。
第36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單位可以代扣或減發(fā)員工工資而不屬于克扣工資:
(1)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
(2)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yǎng)費、瞻養(yǎng)費;
(4)扣除依法賠償給單位的費用;
(5)扣除員工違規(guī)違紀受到單位處罰的扣款;
(6)勞動合同約定的可以減發(fā)的工資;
(7)依法制定的單位勞動用工管理制度規(guī)定可以減發(fā)的工資;
(8)經濟效益下浮而減發(fā)的浮動工資;
(9)員工在單位吃住產生的伙食費、水電費;
(10)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可以扣除的其他費用。
第37條 單位在招用員工之月起,為員工參加基本養(yǎng)老保險、基本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員工應當自覺參加各類社會保險并提供相關證件、資料。
第38條 單位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員工個人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由單位在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39條 單位向全體員工公布全年度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
第六章 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
第40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或主管簽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負責人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5)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并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yī)生證明),在不得己的情況下,應及早通過電話或委托他人請假,上班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xù);
(6)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xù),否則以曠工論處;
(7)未履行請假、續(xù)假、補假手續(xù)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第41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yè)道德:
(1)進入或逗留工作區(qū),必須按規(guī)定佩戴工作證和穿著工作服;
(2)敬業(yè)樂業(yè),勤奮工作,服從單位合情合理工作安排;
(3)嚴格遵守單位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和崗位責任制;
(4)工作時間不消極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不大聲說笑、喧嘩等,原則上不會客,不打私人電話,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5)下班之后無特別事務不得逗留;
(6)平時養(yǎng)成良好、健康的衛(wèi)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煙頭雜物,保持單位環(huán)境衛(wèi)生清潔;
(7)愛護公物,小心使用單位機器設備、工具、物料,不得拿走或故意損壞單位任何財物;
(8)提倡增收節(jié)支,開源節(jié)流,節(jié)約用水、電、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9)搞好單位內部人際關系,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斗毆、造謠生事;
(10)關心單位,維護單位形象,敢于同有損單位形象和利益的行為作斗爭。
第42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安全守則和操作規(guī)程:
(1)做好機器設備的保養(yǎng)、維修和用前檢查工作,在確保機器設備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機器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guī)程,保證產品質量,維護設備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設備使用過程中,如發(fā)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領班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操作;
(4)發(fā)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將情況向上級報告;
(5)非機城設備的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設備;
(6)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并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yè);
(7)工作場所和倉庫的消防通道,必須經常保持暢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8)對消防設備、衛(wèi)生設備及其他危險防止設備,不得有隨意移動、撤走及減損其效力的行為;
(9)危險物品必須按規(guī)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隨意亂放;
(10)車間和倉庫嚴禁吸煙,吸煙要在指定場所,并充分注意煙火;
(11)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物品進入單位;
(12)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第43條 員工如發(fā)生工傷或者其他事故,應在事故發(fā)生之日起15日內告知單位并協助單位辦理好相關手續(xù)。
第44條 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單位秘密的義務。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須特別注意不泄露單位秘密,更不準出賣單位秘密。
第45條 單位商業(yè)秘密是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員工知悉,能為單位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單位采取保密措施的事項。單位商業(yè)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項:
(1)單位經營發(fā)展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人事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3)專有技術;
(4)招標項目的標底、合作條件、貿易條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戶和合作渠道;
(6)管理訣竅;
(7)董事會確定應當保守的單位其他秘密事項。
第46條 接觸單位秘密的員工,未經批準不準向他人泄露。非接觸單位秘密的員工,不準打聽單位秘密。
記載有單位秘密事項的工作筆記,持有人必須妥善保管。如有遺失,必須立即報告并采取補救措施。
第47條 員工調職或離職時,必須將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資料、檔案和其他文書、音像資料,按規(guī)定辦理移交手續(xù)。
第48條 未經單位同意,員工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單位同類的營業(yè)。
第七章獎勵與懲罰
第49條 為增強員工的責任感,鼓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單位對表現優(yōu)秀、成績突出的員工實行獎勵制度。
獎勵分為表揚、記功、晉升、加薪、頒發(fā)一次性獎金五種。
第50條 員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職守、遵規(guī)守紀,關心單位,服從安排,成為其他員工楷模者,給予通令表揚。
第51條 對有下列業(yè)績之一的員工,除給予表揚外,另給予記功、晉升、加薪、一次性獎金四種獎勵的一種或一種以上的獎勵:
(1)對于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zhí)行確有成效,能提高單位經濟效益,對單位貢獻較大的;
(2)節(jié)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單位經濟效益,對單位貢獻較大的;
(3)遇有災害,勇于負責,奮不顧身,處置得當,極力搶救,使單位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舉報有損單位利益的行為,使單位避免重大損失的;
(5)對單位利益和發(fā)展作出其他顯著貢獻的;
(6)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52條 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嚴肅勞動用工管理制度,單位對違規(guī)違紀、
表現較差的員工實行懲罰制度。
懲罰分為:扣款、警告、記過、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四種。
第53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每次扣款5至50元,并可以警告1次;每警告2次視為記過1次;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無故曠工或雖打卡卻未正常上班的;
(3)無正當理由多次遲到或早退〈每次3分鐘以上)的;
(4)不戴工作證或不穿工作服進入工作區(qū)的;
(5)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6)消極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7)工作時間,與別人閑聊、打鬧嬉戲、大聲喧嘩的;
(8)工作時間打瞌睡的;
(9)工作時間在網上聊天、炒股、玩游戲的;
(10)工作時間未經同意會客,或多次打私人電話的;
(11 )對客戶的態(tài)度較惡劣的;
(12)下班后不按規(guī)定關電、水、氣及關窗、鎖門的;
(13)浪費單位財物或公物私用的;
(14)非設備操作者,隨意操作設備的;
(15)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工作區(qū)參觀的;
(16)違反單位規(guī)定攜帶物品進出廠區(qū)的;
(17)隨意移動消防設備或亂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8)攜帶危險物品進入單位的;
(19)在禁煙區(qū)吸煙的;
(20)隨地吐痰或亂丟垃圾,污染環(huán)境衛(wèi)生的;
(21)在宿舍留宿外人的;
(22)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jié)相當的情形的。
第54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每次扣款50至100元,并可以記過1次:
(1) 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單位正常調動或部門負責人的工作安排的;
(2) 工作期間擅離崗位,給正常生產造成較大影響的;
(3)瀏覽不良網站,導致病毒感染,給正常工作造成較大影響的;
(4)在上班時間打牌、下棋的;
(5)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受賄賂的;
(6)違反勞動紀律和工作守則,給單位造成20xx元以上經濟損失或者不良影響的;
(7)將單位內部的重要文件、帳本給單位外的人閱讀的;
(8)對抗上司及其他管理人員的批評教育,造成較壞影響的;
(9)無理或鬧,打架斗毆,影響單位生產秩序和員工生活秩序的;
(10)無事生非,挑撥離間,人為制造員工之間、員工與管理人員之間矛盾的;
(11)擅自撕毀或者涂改單位張貼的各類公告信息和通知的;
(12)在宿舍私接電源或使用電爐、煤油爐的;
(13)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jié)相當的情形的。
第55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視為勞動合同法所指的嚴重違反單位規(guī)章制度,單位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并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1) 1個月內累計曠工超過5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5日的;
(2)違反勞動紀律、操作規(guī)程,造成單位經濟損失10000元以上的;
(3)違反單位保密制度,泄露單位商業(yè)秘密,造成單位經濟損失10000元以上的;
(4)盜竊、貪污、侵占或者故意損壞單位財物,造成單位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5)與本單位管理人員及員工發(fā)生沖突被治安拘留的;
(6) 1年內被記過2次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8)經員工大會或者員工代表大會認定為嚴重違反規(guī)章制度的。
第56條 員工違紀違規(guī),認識態(tài)度較好,并有悔改表現的,可以減輕或免予處理;動機不良,認識態(tài)度惡劣,可以加重處理。
第57條 員工違規(guī)違紀對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除按規(guī)定懲罰外,還應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第58條 對違紀違規(guī)員工的處理,由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根據本規(guī)章制度相關條款提出意見,報相關部門及領導審核或者備案,作出處理時一般應昕取員工本人申辯意見,處理決定須告知員工。
工會對處理意見有異議的,可以向單位提出建議。
第八章 附 則
第59條 本用工管理制度未盡事宜或者依法修訂時,將通過公告的形式補充或者更新。
第60條 本用工管理制度所表示的“以上”、“以下”包括本數。
第61條 本單位向每位員工發(fā)放員工手冊,,員工簽收或上墻公布視作己向員工公京。
第62條 本用工管理制度解釋權歸單位人力資源部。
第63條 本制度經屆次員工代表大會或員工大會討論通過,并于發(fā)布之日起生效。
用工管理制度2
為合理地配備人員,做到人盡其才,才盡其用,規(guī)范用工管理,建立適用的用工管理體系,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勞動用工要達到五個百分百,即:勞動合同簽訂率、用工備案率、從業(yè)人員培訓率、參加社會保險率、從業(yè)人員年檢率”百分百。在招收錄用中根據文化層次、身體素質、年齡結構,以“公開、公平、擇優(yōu)”的原則進行員工的招錄。
2、項目部招用新工人必須到指定地點(縣疾控中心)進行崗前體檢,檢查合格的,組織上崗前學習培訓,考試合格后正式簽訂勞動合同,并建立職工檔案、員工登記表。
3、招收錄用新工人要求是年齡在18—50歲之間,并且身體健康且無職業(yè)病史。
4、招收錄用培訓、考試合格后,由項目部為其發(fā)放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待員工學會正確佩戴、使用后,方可安排到各生產工作崗位,并建立師徒合同,三個月后方可獨立作業(yè)。
5、新員工上崗各隊應安排專人予以傳教、協調工作,直到實習期滿能獨立操作為止。要對新員工進行安全、技能、團結、協作的教育,使其能夠很快的適應安全生產工作的`需要,積極投入到工作中去。
6、建立職工檔案必須完善以下手續(xù):職工上崗前體檢表、身份證復印件、勞動合同,近期免冠寸照及新工人進場培訓考試合格證。
7、對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進行培訓并且要持有市級安全管理部門頒發(fā)的特種作業(yè)安全操作資格證。在學習培訓內的工資待遇照發(fā),學雜費由項目部負責,有關培訓的證書證件由項目部相關部門統一管理。項目部統一安排的有關其它培訓執(zhí)行上一條
8、對于未滿勞動合同期限解除勞動合同的,其培訓費用按剩余服務期分攤比例進行賠償。
9、項目部職工,各科室,隊管理干部的調動和任命由項目部總經理提議,項目部任命與考核安排。
10、項目部員工在項目部內部調動,必須履行調動手續(xù),按照項目部的規(guī)定辦理交接工作并完善公物歸還制度。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推交接工作,允許員工對工作變動情況進行申訴,但不允許對項目部的工作安排拒絕接受。否則將視情節(jié)給予批評教育,罰款或按曠工處理。
11、員工離職。包括辭職、辭退、除名、自動離職、裁員五種情形。辭職是員工本人向項目部提出離開項目部的形為。辭退是員工因工作技能,工作態(tài)度,等因素達不到項目部要求,由項目部強行采取讓員工離開的情形。除名是員工因違反項目部規(guī)章制度,職工獎懲管理條例,或是個人行為嚴重與項目部企業(yè)文化不符以及有經濟不當行為時,受到項目部處罰,強制要求離開項目部的情形,自動離職是員工未經項目部同意,擅自離開項目部的一種行為。裁員是因項目部生產經營不善,縮減經濟開支而采取的提前解除勞動關系的方式。
12、員工辭職就提前一個月向項目部提出《辭職申請》并按分層管理的權限由相關領導審批,同意后由項目部下達《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一式兩份,員工本人及項目部各一份。
13、辭退必須依據員工技能,工作態(tài)度,因工作態(tài)度,任務完成情況,崗位適應等角度清楚陳述辭退員工理由,報相關領導審批。提前下達《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一式二份,員工本人及項目部一份。
14、除名是員工所在部門依據項目部規(guī)定,申明辭退理由,提交除名申請,報項目部批準式由項目部直接下達辭退命令。
15、擅自離開員工,所在部門應在離職3個工作日內通知其。不再發(fā)放離職人員的一切報酬,給項目部造成損失的,項目部保留追究責任的權利。
16、項目部因生產遇不可抗拒的因素臨時停產放假時段,員工可享受一定的生活補助,當不可抗拒因素消失后,必須按通知時間回到工作崗位。
17、離職人員必須辦理好相關的離職交接手續(xù),離職當月的工資由各科,隊按當月的出勤統計,按照項目部統一規(guī)定的工資領取時間領取。
用工管理制度3
1.為加強公用工具管理,特制定本規(guī)定。
2.公用工具是指非個人專用而由集體共用的工具。
3.公用工具應按班組建立公用工具帳,責任到班組,由班組成員共同維護、保管。
4.平時要愛護公用工具,及時清點,做到帳物相符。
5.公用工具原則上不準外借,確需外借時,需經部門經理批準后方可外借。外借公用工具單價在1000元以上時,需報總經理批準。
6.公用工具受損或丟失,應由班長或責任人負責,及時寫明受損或丟失原因,視情況由責任人或班組集體賠償。
7.公用工具每年年底由材料員清帳核查一次。
用工管理制度4
為進一步規(guī)范和完善對外來施工、承包和租聘方以及外來施工和服務人員的安全管理,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確保安全生產。
一、公司與相關方簽訂合同的責任單位是相關方歸口管理部門。
1、負責組織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并對相關方各類證件和資格進行審查。
2、負責對相關方及其作業(yè)現場進行日常安全檢查和管理。
3、負責督促相關方對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教育,并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關要求傳達到相關方。
二、各級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對本單位范圍內的相關方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
1、負責對相關方的安全資質進行鑒定審核。
2、負責監(jiān)督責任部門與相關方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3、負責監(jiān)督檢查相關方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4、負責對安全生產管理協議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三、工程發(fā)包管理規(guī)定
1、公司因基建、設備安裝等工作需要對外發(fā)包工程項目,發(fā)包單位必須嚴格審核承包單位的合法性、技術水平及安全資質,對不符合條件的單位,不得對其發(fā)包工程。
2、對符合條件的承包單位,在簽訂承包合同的同時,還必須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經安全管理部門審核批準。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一式三份。發(fā)包方、承包方、安全管理部門各一份。
3、承包方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后,發(fā)包方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對承包方的安全教育和培訓進行監(jiān)督檢查,向承包方介紹本企業(y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4、發(fā)包方生產技術部門、工程部門、設備管理部門等相關部門應負責對對口的承包方進行作業(yè)現場及環(huán)境的安全技術交流,明確安全技術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條件,落實安全措施。
5、發(fā)包方責任部門督促承包方在施工和作業(yè)中達到發(fā)包方的安全管理要求。
6、承包方負責對作業(yè)人員開工前的三級安全教育。
7、承包方開工前,必須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定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及施工安全措施。
8、未簽訂承包合同的其它施工作業(yè)等項目,發(fā)包單位與承包單位也必須簽訂由公司統一印制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手續(xù),嚴禁口頭安排。
9、工程在實施過程中,發(fā)包單位要對承包方的安全施工情況經常進行檢查監(jiān)督,發(fā)現不安全隱患,要及時督促承包單位進行整改。
10、承包方在現場作業(yè)中,必須嚴格執(zhí)行公司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1、現場工作人員應接受發(fā)包方和安全管理部門的安全監(jiān)督和檢查,對違章人員或妨礙企業(yè)安全生產的作業(yè),企業(yè)有權令其糾正或停止作業(yè)。
12、承包單位在我公司范圍內,違反我公司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的,一經發(fā)現,除對其進行教育外,并按我公司規(guī)定給予經濟處罰同時追究發(fā)包方單位相關責任。
四、承包單位須提供以下安全資質資料:
1、施工企業(yè)相關安全資質證。
2、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
3、現場負責人安全職責及授權書。
4、有關承包勞務合同(協議)。
5、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
6、施工、服務人員勞動合同書或授權委托書。
7、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8、施工設備、設施臺賬。
用工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我院編外合同制用工人員(下稱合同制員工)的管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進一步完善醫(yī)院人事管理制度,制訂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對本院合同制員工的聘用、待遇、考核及續(xù)聘等問題進行了統一規(guī)定,本院各科室需使用合同制人員均須按照本辦法執(zhí)行。
第三條:在編人員聘后管理、考核參照本辦法執(zhí)行。
第二章人員招聘
第四條:人員招聘由人力資源部門歸口管理,各科室所用合同制人員應經醫(yī)院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核定,沒經核定,科室一律不得自行招聘合同制人員,人力資源部門不予核發(fā)工資,不辦理相關手續(xù)。
第五條:科室確因工作需要增加崗位時,應書面向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同時,提交所需崗位類別、從事具體工作范圍,上崗資格要求、工作職責、人數等要求。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應根據科室編配情況進行核定,并報經院領導批準后方可進行人員招聘。
第六條:科室如出現空崗,應提前向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核實后進行招聘。
第七條:招聘過程中應嚴格按照《xx縣人民醫(yī)院各崗位上崗資格》進行篩選,通過面試、筆試、考核、體檢等,擇優(yōu)錄用。
第三章聘后管理
第八條:經擇優(yōu)錄用的人員,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正式錄用。
第九條:新錄用人員首次簽訂合同期一般為3年,合同期滿,如醫(yī)院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xù)簽合同;雙方或對方不愿續(xù)簽合同的,合同到期終止,本院在十五個工作日內辦理轉移、終止等手續(xù)。
第十條:合同制用工的進出由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統一管理,到院時間以到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報到時間為準,離職醫(yī)院應辦理交接手續(xù),不辦理交接手續(xù)者,不予移交社會保險等。
第十一條:合同工職工的日常管理及考核由所在科室和主管職能部門負責,每年進行年終考核,考核結果分為四個等次,即優(yōu)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如考核為不合格者,或不能勝任工作的,醫(yī)院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特種崗位需具備上崗資格,新畢業(yè)的衛(wèi)生技術人員應參加國家相應資質的考試,取得相應資格,進院滿3年仍未取得執(zhí)業(yè)資格,勞動合同自然終至。
第十三條:合同制人員在院工作期間應服從醫(yī)院安排,認同醫(yī)院精神、價值觀,積極參加醫(yī)院的各項活動,遵守醫(yī)院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履行崗位職責。
第四章薪酬管理和社會保險
第十四條:薪酬的核定按進院時所具備的條件為依據,進院后所取得的學歷不作為薪酬核定的依據,但在考核評優(yōu)時可作為同等條件下的優(yōu)先條件。
第十五條:初中考的大專生自學考試獲得本科以上學歷、參加高考的大專生本院工齡3年整,在聘期未受過處分者,可享受公積金;全日制本科生進院自簽訂合同之日起享受公積金;在崗期間被聘中層以上干部者自聘日起,聘期內享受公積金。具體薪酬待遇見《醫(yī)院合同制人員工資標準》,遇國家政策性調資,醫(yī)院將作相應調整。(國家正式編制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六條:關于社會保險的.繳納及保險的種類
合同制用工的人員醫(yī)院辦理參加保險手續(xù),保險的險種、繳納保險費的基數及比例按xx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guī)定執(zhí)行,醫(yī)院繳納部分由醫(yī)院承擔,個人繳納部分由醫(yī)院在其工資中代扣代繳。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雙方應按規(guī)定及時辦理相關手續(xù)。
第五章合同制人員考核辦法
第十七條考核等次(按人事部門的考核要求)即優(yōu)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
第十八條考核規(guī)定
1、合同制人員工作滿一年后,醫(yī)院將對其工作及表現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續(xù)聘、晉升、晉級的依據?己嗣磕1次,未滿1年者不評定等次。
2、考核由所在科室提出評價意見,主要根據平時工作、學習表現、業(yè)務能力、培訓等方面進行,醫(yī)院對其德、能、勤、績進行綜合考評。
3、相關職能部門制訂相應崗位的考核細則,量化考核標準,至少每半年考評一次。
4、因病、事假累計超過半年的人員不參加考核。
5、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年度考核,經教育后仍然拒絕參加的,所在科室可以直接確定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等次。
第十九條優(yōu)秀標準:
1、熱愛專業(yè),有職業(yè)使命感和奉獻精神。
2、具備良好的醫(yī)德醫(yī)風,服務態(tài)度好,愛傷觀念強。
3、立足崗位,勤奮工作,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團結協作,得到群眾好評。
4、虛心好學、刻苦鉆研、專業(yè)理論知識扎實、基本技能熟練、得到服務對象好評。
5、個人平?計分得分名列前茅。
6、各項業(yè)務考試、考核成績優(yōu)秀。
7、民意測評名列前茅。
8、全年出勤率不低于95%。
具備以下條件者優(yōu)先:
1、在醫(yī)院組織的各項活動中獲獎。
2、評為優(yōu)秀醫(yī)生、優(yōu)秀護士者。
3、在核心期刊上發(fā)表論文。
4、在新技術、新項目的開展中為主要項目實施人。
5、在展科研工作為主要項目實施人。
6、工作出色,為醫(yī)院作出突出貢獻。
第二十條下列情況有二項者或二項以上者,評為不合格:
1、年內有違反勞動紀律,發(fā)生二次遲到、早退及脫崗、串崗者。
2、不團結協作,同事間爭吵、打斗行為造成不良影響者。
3、酒后上班者。
4、上班期間玩電腦游戲、賭博、睡覺者(崗位職責不允許夜班睡覺的崗位)。
5、工作不負責任,損壞公物或造成重大后果。
6、有服務態(tài)度投拆者,經查屬實的。
7、醫(yī)院組織的各種集體考試、考核成績后三名者。
8、職業(yè)道德教育及考試,有一次或一次以上不參加者。
9、醫(yī)院組織的學術活動及業(yè)務學習參加率低于平均數者。
10、推諉病人索要病人錢物者。
11、因醫(yī)療缺陷引發(fā)醫(yī)療糾紛者。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評為不合格。
1、曠工一次者。
2、事假超過1個月者。
3、違反醫(yī)院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操作常規(guī),以及標準、流程等造成不良后果。
4、違反醫(yī)院行風規(guī)定,工作敷衍、缺乏責任性、給醫(yī)院造成不良影響或導致不良后果者。
5、利用工作之便私自侵占公共財產者。
6、違反勞動紀律,年內三次或三次以上遲到、早退或脫崗、串崗者。
7、不能勝任本職工作,不能完成工作任務者。
8、不服從管理,不服從醫(yī)院工作安排者。
9、嚴重失職、瀆職或違法違紀者。
第二十二條考核程序:
個人填寫考核登記表,對一年來工作進行總結。科室考核小組在部門主管領導評語及等次意見欄填寫考核評語,相應主管職能部門提出考核等次建議和考核依據,提交醫(yī)院考核領導小組討論確定。
第六章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第二十三條:合同期滿或法定終止條件出現,合同即行終止。
第二十四條:如在合同期內合同制職工提出解除協議或合同者,應以書面形式提前一個月通知醫(yī)院,經醫(yī)院同意的,可解除合同,并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
第二十五條:受聘人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醫(yī)院可以解除協議或合同:
1、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且符合勞動法規(guī)定解除合同條件的。
2、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的。
3、受聘者同時與其它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對醫(yī)院工作造成影響者。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者。
5、受聘者因病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仍不能正常工作,又不能勝任醫(yī)院安排的其它崗位工作者。
6、因醫(yī)院崗位變化不再需要或國家政策調事需裁減人員時。
7、經營方式發(fā)生變化,需要裁減人員時。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勞動合同簽訂后雙方應全面履行規(guī)定的義務,違反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醫(yī)院在合同期內提出解除合同的,符合勞動法規(guī)定支付經濟補償等情形的應予支付,補償標準按《勞動合同法》執(zhí)行。
第二十七條:受聘人員經醫(yī)院出資培訓的,如在受聘期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按照雙方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及賠償。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前有沖突的相關管理辦法自行作廢。
第二十九條:如有與本辦法沖突的相關規(guī)定,以本辦法為主,綜合辦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本單位使用的不屬勞動法調整范圍的如勞務人員、在校實習生、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參照本辦法有關規(guī)定操作。
第三十一條:本單位依法制定的有關工作時間、請銷假制度、勞動紀律和獎懲等規(guī)章制度均適用合同制員工。
用工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1、為維護項目部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強臨時用工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資源,提高工作效率,保證生產、經營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辦法。
2、臨時用工單位定員定編的前提下,堅持按照“以崗選人,寧缺毋濫”的原則,努力提高整體績效。
3、本辦法適用于項目部所有臨時用工。第二章臨時用工范圍
本制度所指臨時用工是指不在公司正式和試用編制內的由公司支付勞動報酬的臨時性、季節(jié)性、專業(yè)性用工人員。
第二章臨時用工錄用
1、因施工生產的需要招收臨時工,由項目經理對招用臨時工的勞資,技術能力等情況進行審查,考核,技術工人必要時需進行理論,實踐考試和體格檢查,符合錄用條件的,填寫臨時用工登記表后,與其簽訂勞動合同。
2、臨時用工申請計劃應寫明用工事由、用工期限、用工人數、用工來源、是否需要公司提供食宿和建議工資水平。
3、要求當臨時工應具備的條件:身體健康,出示身份證和原籍村,派出所出具的外出務工證明及計生情況證明,遵紀守法,葛洲壩集團電力有限責任公司服從統一調配安排。
第三章臨時用工管理
1、臨時工為施工生產提供技術和勞務,可根據被招收人員特長安排,禁止以普代技,不得單獨承包工程。
2、招用單位為臨時工創(chuàng)造安全生產條件,提供安全設施。對臨時用工工作期間所發(fā)生的事故或其他因素造成的臨時工傷殘、死亡或財產損失,公司只承擔國家法律規(guī)定的`必要義務。
3、招用的臨時工上崗前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教育的內容參照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的規(guī)定,并進行本工種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和操作規(guī)程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從事特種作業(yè)的臨時工必須持證上崗。被錄用的臨時工必須服從統一安排,聽從調配,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規(guī)和勞動紀律。
4、招用的臨時工經教育培訓后,尚需向臨時工帶隊人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要求臨時工帶隊人對所帶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再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使他們熟悉施工現場的一般安全常識和本工種的安全知識。
5、招用人員上崗后應等同在冊人員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和考核,對不守紀律,不服從指揮,盲目蠻干者按公司人事勞資管理制度規(guī)定及時處理清退。
6、對臨時用工因意外給公司財產、聲譽或正常工作延誤造成的損失,由用工部門負責追索賠償,賠償額度視事件大小由用工葛洲壩集團電力有限責任公司部門、財務部門或公司分管用人部門的高層領導決定。
7、對臨時用工給公司因盜竊、故意損壞公司財物而造成的公司財產、聲譽或正常工作延誤的損失,公司將嚴厲處罰,同時追究用工部門有關人員和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8、人力資源部門按臨時用工合同規(guī)定時間核定臨時用工工作完成情況,并根據臨時用工合同和實際臨時工工作表現制作臨時用工工資單,通知財務部門發(fā)放臨時用工工資。
9、對因臨時用工發(fā)生的其他開支,由用工部門制作預算并根據實際支出的票據進行報銷。
10、公司不負責臨時用工除用工合同規(guī)定的工資和開支以外的費用開支。
第四章附則
1、本制度由綜合辦公室責解釋。
2、本制度經報項目經理批準后,自發(fā)布之日起生效。
用工管理制度7
關于加強分公司內部項目部勞動用工及工資支付管理的規(guī)定
各項目部:
為進一步規(guī)范企業(yè)用工制度,把勞動用工及工資支付納入規(guī)范化管理,根據《勞動法》、《勞動力市場管理規(guī)定》、《浙江省勞動力市場管理條例》及集團公司整合體系《勞務分包控制程序》、浙長城建司第勞(20xx)35號、浙長建司人資(20xx)3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分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如下規(guī)定:
一、勞動用工管理
1、任何項目部選擇勞務分包單位必須經集團評價合格的勞務分包名錄內選擇確定勞務分包單位同時分公司與勞務分包單位簽訂正式勞務分包合同。
2、各項目部根據勞務分包要求,督促協助勞務分包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務合同,辦理暫住證,應及時建立勞務人員花名冊,進行動態(tài)管理。
3、各項目部使用集團公司所屬分公司人員時,必須及時辦理借用手續(xù),使用集團公司退休或社會退休人員必須經集團公司批準,簽訂退休返聘協議書,方可使用。
4、特殊工種必須持有勞動部門核發(fā)的.上崗證,方可上崗,嚴禁使用無證、過期或無效上崗證上崗。
5、嚴禁勞務分包單位和項目部招用社會盲流或不滿十六周歲的童工,從事繁重體力勞動不滿十八周歲的勞動者。
二、工資支付管理
1、項目部,勞務分包單位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的各項條款,按月以法定貨幣形式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不得拖欠民工工資。
2、勞務分包單位、項目部向分公司財務部門領取人工費時,必須憑勞務分包單位人工費發(fā)票,不得以其它形式領取人工費,否則財務部門有權拒絕。
3、項目部必須督促勞務分包單位對民工的工資發(fā)放管理,嚴格執(zhí)行《浙江省企業(yè)工資支付管理辦法》,分包單位未提供勞動者考勤表,工資發(fā)放清單,項目部不予支付人工費。
三、項目部違反勞動用工及工資支付管理規(guī)定或被新聞單位及政府部門通報批評的,給企業(yè)形象造成影響的,將嚴厲查處并對項目部給予處罰。
四、本規(guī)定適用于分公司內部所有項目部。
五、本辦法自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如與集團公司有關文件相抵觸的,以集團公司文件為準。
用工管理制度8
1、目的
為加強對外來施工單位人員的安全管理,確保本廠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安全生產,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廠所有外來施工單位和外來人員的安全管理。
3、管理內容
3.1生產、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對外來施工單位進行準入審查和監(jiān)督管理。向外來施工單位(承包商)進行作業(yè)現場安全交底,對外來施工單位(承包商)的安全作業(yè)規(guī)程、施工方案和應急預案進行審查,對外來施工單位(承包商)的作業(yè)進行全過程監(jiān)督。
3.2資質審查。在確定外來施工單位時,相關部門要對該單位的資質進行嚴格審查。審核內容包括: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施工資質證書、特種作業(yè)人員資格證書;安全管理機構及其人員配備情況(施工單位必須有專職安全員)。要選擇具有相應資質、安全業(yè)績的企業(yè)作為施工方(承包商),凡不具備條件的,不準與其簽訂合同。
3.3經本廠各相關職能部門審核統一進廠作業(yè)的施工單位必須到本廠安全管理部門進行登記備案,檔案內容包括施工隊伍、負責人、人員名單、聯系方式等。人員更換比較頻繁的施工單位,要及時到主管單位、安全管理部門備案更新。
3.4安全管理部門對外來施工單位(承包商)首先對其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加強對外來人員的管理,其次要協助設備管理部門對作業(yè)現場進行安全交底,對外來施工單位(承包商)的生產經營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施工資質、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作業(yè)規(guī)程、施工方案和應急預案進行審查,并對外來施工單位(承包商)的作業(yè)進行全過程監(jiān)督。
3.5在每項工程或維修作業(yè)開工前,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與施工單位簽訂安全協議。
3.6外來施工單位的所有人員進行施工前,要進行職業(yè)健康體檢,禁止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的人員從事施工及高空作業(yè)。
3.7外來施工單位必須加強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會同我集團安全管理人員教育施工人員嚴格遵守相關專業(yè)的法規(guī)、技術規(guī)程和標準及本廠有關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
3.8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協助該項目施工單位的安全措施落實和日常檢查和管理。與外來施工單位做好溝通,告知安全注意事項,當檢修內容出現異常情況,及時通知外來施工單位。
3.9施工方(承包商)作業(yè)時要執(zhí)行與本廠完全一致的安全作業(yè)標準,必須執(zhí)行本廠《危險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包含:動土、動火、設備檢修、受限空間、高處作業(yè)、吊裝作業(yè)、盲板抽堵作業(yè)、斷路作業(yè))。嚴格控制工程分包,嚴禁層層轉包。
3.10外來施工單位負責施工項目各項安全、消防措施的落實,負責本施工隊伍人員的管理。
3.11施工隊伍安全員,在施工現場必須佩戴袖標。
3.12外來施工作業(yè)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作業(yè),必須佩戴安全帽、穿戴勞動保護用品,禁止赤膊、赤腳、穿背心、短褲、裙子、拖鞋、高跟鞋施工。施工現場要設置圍欄、防護網、安全標志等。
3.13高處作業(yè)必須系好安全帶或有可靠的安全措施;高處作業(yè)一般不應交叉作業(yè),特殊情況必須在同一垂直線下方工作時,必須采取可靠隔離,否則不準作業(yè);石棉瓦上作業(yè)前,必須固定好跳板,禁止由上向下拋擲物件。
3.14防腐施工中,嚴禁用鐵器敲擊易燃易爆的`設備、容器和工藝管道。特殊部位施工需經技術、安全管理部門批準,在被施工單位派人監(jiān)護下方可施工。
3.15施工作業(yè)中所需的用電,事前必須向有關部門提出書面申請,辦理臨時用電許可證;架設臨時電源線必須符合安全要求。
3.16未經許可,嚴禁動用施工作業(yè)區(qū)域內的生產設備、閥門、手輪、開關、刀閘、按鈕、電器、儀表和安全裝置等。
3.17未經有關部門批準,不準在廠區(qū),尤其是在生產區(qū)域內搭設工棚,夜間留人值守。
3.18施工單位所屬車輛進入廠區(qū),要按廠區(qū)行車規(guī)定行駛,嚴禁超速、超載,要在指定位置停放。
3.19有兩個以上單位聯合施工時,應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統一協調管理現場安全工作,要明確安全責任和要求。
3.20在施工過程中,施工人員應自覺維護周圍的環(huán)境衛(wèi)生,愛護本廠(本廠)的所有設施,不得擅自移動本廠(本廠)的所有設施。
3.21施工單位存在危及被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的違章作業(yè)行為時,被施工單位有權要求停止施工。
3.22在危險區(qū)域進行施工或從事危險作業(yè)的檢修,由施工檢修單位的負責人對危險作業(yè)內容、范圍及可能出現的危險因素制定出安全措施,提出確認內容、明確負責人、操作人和監(jiān)護人,然后由被檢修單位領導審查防范措施和確認內容,并簽字蓋章,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檢查、督促。
4、相關記錄
4.1現場檢查及考核記錄
用工管理制度9
1、為了加強相關方及外用工的安全管理,為保障外來人員的安全與健康及施工區(qū)的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2、相關方是指參與本項目的`工作檢查、外包供油、供料、技術咨詢服務、外來培訓、參觀考察等相關事務,在施工現場進行活動或作業(yè)的個人或團體。外用工是指直接與勞務派遣部門或工程項目承包部門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合法的勞動關系,通過勞務派遣或者工程項目承包方式到本項目從事生產、檢查、檢測、檢修、工程建設、服務作業(yè)、實習的人員。
3、本項目對相關方及外用工的安全管理實行“誰接待、誰負責”的歸口管理責任,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的原則。安全環(huán)保部負責對外用工按照新員工標準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
4、相關方及外用工進入本項目施工現場前必須接受安全教育及穿戴安全防護用品,誰接待、誰負責開展安全教育,提供安全防護用品并監(jiān)督使用。
5、相關方及外用工進入施工現場時,接待方必須委派專人陪同,并監(jiān)督相關方及外用工不得動用任何施工設備和安全設施,不得以領導身份指示現場施工作業(yè)人員進行任何操作,不得進入安全警戒區(qū)域。
6、各單位對非上級委派的外來人員應當拒絕入場,對堅持入場的必須阻止。
用工管理制度10
第一條目的:為適應廠發(fā)展對人力資源配置之需,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范圍:本制度規(guī)定本廠的人力配置具體管理內容,包括招聘計劃、招聘實施、甄試、員工錄用、試用與轉正、簽訂勞動合同、異動、離場等。
第三條權責:本廠的用工統一由廠部管理。
第四條招聘計劃
1.用人部門(車間)因以下原因需要招聘人員時,可向廠部口頭提出招聘申請。 ⑴因員工離職造成職位空缺需要補充的;
、埔蚬ぷ髁吭黾、產能增加導致的定員增加的。
2.廠部核查各部門人力資源編制、配置情況,檢查廠現有人才儲備情況,并依“內部調整優(yōu)先”的原則作如下處理:
若內部調整能滿足崗位空缺需求的,則進行內部調整。
若內部調整不能滿足崗位空缺需求的,則對外發(fā)布招聘信息,向社會實行公開招聘。
第五條招聘實施
1.廠部根據招聘人員的數量、任職條件、工作要求,作如下處理:
⑴屬“內部調整優(yōu)先”的,在2個工作日內進行調動調整;
、茖賹ν庹衅傅模瑧Y合人才市場情況,確定招聘渠道:
、俅笠(guī)模、多崗位招聘時,可通過招聘廣告、參展人才交流會等。
、谡衅溉藛T不多且崗位要求不高時,可在廠大門及附近道路側發(fā)布招聘信息。
、壅衅父呒壢瞬艜r,可通過網上招聘,或者通過獵頭廠推薦招聘。
2.廠部根據招聘需求準備以下材料:
、耪衅笍V告,包括本廠基本情況、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基本條件、報名方式、報名時間、地點、報名時需攜帶的證件、材料以及其他注意事項。
、茝S的宣傳資料如《員工手冊》、《產品圖冊》、產品成果簡介等資料。
、怯糜诿嬖嚨摹缎聠T工錄用審批表》;
、劝才琶嬖嚨摹睹嬖囃ㄖ沸l紙(外出參加招聘會才用)。
3.招聘時,廠部(或現場招聘人員)收集求職者的應聘資料,并作以下處理:
、艑刚吆啔v進行初步審查、篩選,重點是身份證明、個人工作經驗、薪酬要求、簡歷填寫的質量等;
、仆宦毼坏膽负啔v集中放置一起,便于甄試;
、菍Τ醪酱_認符合錄用條件的人員安排其到廠參加面試;
、葘Σ环箱浻脳l件者應當面致謝或婉言拒絕,并將其應聘資料集中處理或退還。
第六條甄試
1.甄試一般以面試為主,必要時可結合筆試或操作考試。
2.廠部負責對應聘者的背景進行調查,并對用工基本條件進行把關;用人部門負責對應聘者是否具備所應聘職位的技術、知識、身體條件進行把關。
3.甄試的操作
、殴と说拿嬖囉蓮S部與用工部門共同進行;
、埔话愎芾砣藛T的面試由廠部初試,然后轉呈總經理復試,或由總經理直接面試;⑶主管及以上職位的管理人員,由總經理直接主試;
、壬婕安僮魃a崗位的人員,應加操作面試;
4.認真審查應聘者的相關資料:應聘者填寫的《新員工錄用審批表》(個人簡歷)、證件近照2張、身份證、居住證、學歷證,工程技術人員或專業(yè)技術人員還應查驗學歷、職稱證等,技術工種工人還應查驗技術等級證或上崗證;
1.經批準錄用的人員,由廠部辦理錄用入職手續(xù):
、磐ㄖ讳浻谜呷肼殨r間、需攜帶的.相關證件資料;
、仆晟啤缎聠T工錄用審批表》;
、菍彶楹藢ο嚓P證件與復印件,并收取其復印件
、绒k理臨時廠卡;
、尚柙趶S就餐者辦理餐卡;
、市柙趶S集體宿舍住宿者,辦理住宿手續(xù);
、寺毲芭嘤枺ㄈ壈踩逃牡谝患墸,培訓完畢須讓被錄用者在培訓表上簽名確認;⑻設立考勤卡;
⑼帶被錄用者(連同考勤卡)到用工部門報到。
2.用工部門在接到被錄用者后,應進行第二和第三級安全教育,并讓其簽名確認;
3.廠部門立即建立被錄用者的人事檔案,并轉財務部存。
第八條新員工的試用與轉正
1.新員工試用期為1-3個月,個別特殊情形的可另行約定試用期。
2.試用期未滿,表現突出,成績優(yōu)秀者,可由用工部門書面提出提前轉正申請,辦理提前轉正手續(xù);
3.試用期滿,用人部門對試用者的表現進行考核評價,合格者,如期辦理轉正手續(xù);
4.試用期表現不佳,已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者,由用工部門提前通知其辦理離場手續(xù);
5.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可根據不同情況作如下處理:
⑴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予以辭退;
、七_不到上崗要求的延長試用期,但延長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
⑶達不到上崗要求但卻符合其他工種(崗位)錄用條件的,變換工種(崗位)另行試用。
6.試用人員轉正時,應辦理正式廠卡;屬管理職位的員工,在轉正的同時,由總經理簽發(fā)所任職位的《任免通知書》;
第九條勞動合同的簽訂:凡入職者,一個月內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一般為一年,期滿后可續(xù)簽。
第十條異動
1.異動包括員工的調崗、升職、降職、免職等。
2.調崗
、艈T工在部門(車間)內部一般工種間的調崗,由各部門(車間)自行辦理,既可臨時的,也可固定的;
、茊T工在部門內部由普通工種調為技術工種,應報廠長批準;
、菃T工跨部門(車間)調崗,由廠長統一安排;
、炔块T(車間)不得隨意將生產工人調為電工、機修工、司機、管理人員等,如確需要,應報廠長批準。
3.遷升、降職、免職
、艈T工的升職、降職、免職由以下情形決定:
一是由廠領導決定起用、降職、罷免的;
二是經廠獎懲制度和有關制度考核符合升職、降職、免職條件的;
三是參加廠管理職位招聘考核獲得錄用而升職的。
、茊T工的升職、降職、免職由廠部按規(guī)定填寫《員工異動審批表》,及《任免通知書》,報總經理批準。
4.員工異動中跨部門調崗、升職、降職、免職等,必須辦理《工作交接手續(xù)清單》:⑴調離者,應將自己原職位的工作移交給接手者;如一時沒有合適的接手者,則該崗位的上級領導作為該崗位的代理人來接手。
、普{入者,應接手原任職者移交的工作;如原崗位空缺,其工作由該崗位上級領導代理的,代理者應將該崗位工作內容如數移交給調入者。
、眴T工離場分為辭工、辭退、除名、開除等,同時解除勞動合同。
2.員工辭工
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員工可以辭工:
試用期內的;
合同期滿不再續(xù)約的;
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
、茊T工因其他原因要求辭工的,應提前30天用書面形式通知廠。
3.辭退員工
、艈T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廠可以予以辭退:
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廠規(guī)章制度符合《員工獎懲制度》辭退條件的;
勞動合同期已滿,廠不須繼續(xù)聘用者;
、茝S因其他原因辭退員工的,將提前30日用書面形式通知被辭退者。
、菑S辭退員工,由廠部填寫《員工離職手續(xù)完備表》經廠相關領導批準后。
4.除名
、艈T工連續(xù)曠工3天及以上,或當年累計曠工10天者予以除名;
、茝S對違紀員工的除名由廠部填寫《員工離職手續(xù)完備表》報廠領導批準。
、菑S對違紀員工的除名,將用文字形式在廠內予以公告。
5.開除
⑴員工有觸犯國家法律及嚴重違反廠制度達到開除條件的,立即予以開除。
⑵開除員工,由廠部填寫《員工離職手續(xù)完備表》報廠領導批準。
、菑S對違紀員工的開除,將用文字形式在廠內予以公告。
6.離場手續(xù):
、殴ぷ饕平唬河呻x場員工所在部門、車間主管的監(jiān)督下進行,包括崗位職責、工作內容、文件圖紙資料、文具用具、工作工具、電腦、及其他相關內容,并由接收人和主管簽名確認。
、苽}庫的清退:并由倉庫管理人員簽名確認;
、秦攧詹壳逋耍呵房罨蚪杩钋逋耍⒂韶攧杖藛T簽名確認;
、葟S部清退,并由廠部經辦人員簽名確認:
技術資料、圖紙、書籍、
《質量手冊》、質量文件、質量資料
廠配給的通訊器材退還
《員工手冊》退還
廠卡退還
宿舍領用品退還
宿舍住宿費用(電)費結算
考勤情況及工資結算
發(fā)放《離場放行通知》
第十二條審批權限
1.增補人員,在定編內的空缺補員廠長審批;新增編制的增員,由總經理審批。
2.《新員工錄用審批表》由廠相關領導按職權審批。
3.《員工異動審批表》由廠相關領導按職權審批。
4.《任免通知書》由總經理簽發(fā)。
5.《員工離職手續(xù)完備表》,由廠相關領導按職權審批。
第十三條附則: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第十四條相關表格:下列相關表格在填寫完整后,一律由財務部存檔。
《增補人員申請單》
《新員工錄用審批表》
《錄用通知書》 《員工異動審批表》 《任免通知書》
《工作交接手續(xù)清單》 《員工離職手續(xù)完備表》 《離場放行通知》
用工管理制度11
一、為減少和避免職工在勞動和工作中因生理特點造成的特殊困難,保護其在勞動和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更利于公司的經營健康發(fā)展,制定本規(guī)定。
二、本規(guī)定適用于本公司各管理處/站各類人員的.招用。
三、招用勞動用工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年滿十六周歲。男五十周歲以下,女四十五周歲以下(護衛(wèi)年齡條件按原規(guī)定),身體健康,無傳染病、高血壓、心臟病、精神病等疾病。
2、具有初中文化程度以上。
3、現實表現良好,無違法亂紀行為記錄的。
四、經批準招用新員工(包括補充自然減員招用的新員工)必須全面考核、擇優(yōu)錄用。在同等條件下,應優(yōu)先錄用各種職業(yè)技術學校畢業(yè)生、勞動服務公司培訓中心的待業(yè)生和有技術專長者。招聘錄用員工按《員工招聘錄用管理(暫行)辦法》執(zhí)行。
五、從事技術工種或特殊工種的,應當持有相應的有效資格證書(上崗證)。
六、招用新員工應當規(guī)定試用期。在試用期內發(fā)現不符合招工條件的,應當辭退。
七、凡現有在崗在職男滿六十周歲、女滿五十周歲的員工,各管理處/站應從實際出發(fā),平穩(wěn)過渡。原則上三個月內必須清理辭退,并理順好勞動用工,凡違反本規(guī)定的將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如遇特殊情況的,特別是年齡條件不符合的,必須由各管理處/站向公司提出申請,并提供有效體檢證明,才能確定是否繼續(xù)使用。
八、凡過去有關規(guī)定與本規(guī)定相抵觸的,一律以本規(guī)定為準。
九、本規(guī)定由公司行政部負責解釋。
十、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用工管理制度12
1目的
公用工程是保障安全生產的主要輔助工程,公用工程的安全直接影響到車間生產安全,為了使公司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節(jié)約水電,節(jié)約能源,制定本制度。
2引用標準
《危險化學品從業(yè)單位安全標準化規(guī)范》(aq3013-20xx)
《危險化學品從業(yè)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標準》
3適用范圍
公用工程包括公司的電氣、蒸汽、循環(huán)水、冷凍鹽水、消防系統等。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部門和廠(車間)。
第一章職責
第一條集團公司配電室、鍋爐房負責電氣、蒸汽的安全供給,保證相關系統運行正常。公司相關廠(車間)負責循環(huán)水、冷凍鹽水的安全供給,保證相關系統運行正常。
第二條使用單位負責消防系統的正常工作。
第三條各部門、廠(車間)負責本單位轄區(qū)內的消防系統的正常運行。
第二章內容
第四條電氣安全管理
1、公司電工負責公司高低壓配電室安全管理(日常維護、檢修、巡檢等)。
2、公司電工負責公司應急發(fā)電機的`應急發(fā)電工作。
3、生產部門負責將用電高峰安排到夜間峰谷期間使用,節(jié)約能源。
4、其他電氣的安全管理遵循公司《電氣安全管理制度》(本制度第二十一章)。
第五條蒸汽安全管理
1、動力設備廠鍋爐房負責蒸汽分汽包的日常維護和檢修,要對蒸汽主管道進行定期檢查。
2、各廠(車間)負責本部門內部蒸汽管道的日常維護和檢查,并在滿足生產條件下節(jié)約用汽。
3、使用蒸汽的設備屬于壓力設備的必須辦理壓力容器登記證,并定期進行檢測。
第六條循環(huán)水安全管理
1、各廠(車間)負責管轄內循環(huán)水泵和循環(huán)水涼水塔的日常維護和檢修,循環(huán)水管道的日常維護和檢查,并在滿足生產條件下節(jié)約用水。
2、動力設備廠負責本部門內部對循環(huán)水主管道進行定期檢查。
3、使用循環(huán)水的設備屬于壓力設備的必須辦理壓力容器登記證,并定期進行檢測。
4、公司各相關廠(車間)負責循環(huán)水溫度滿足生產工藝使用。
5、生產部辦公室負責各廠(車間)之間的協調工作。
第七條冷凍鹽水安全管理
1、各相關車間負責冰鹽水循環(huán)泵的日常維護和檢修,對循冷鹽水主管道進行定期檢查。
2、各車間負責本部門內部循冷鹽水管道的日常維護和檢查,并在滿足生產條件下節(jié)約用水。
3、使用循環(huán)水的設備屬于壓力設備的必須辦理壓力容器登記證,并定期進行檢測。
4、各相關車間負責冷凍鹽水溫度滿足生產工藝使用。
5、生產辦公室負責各廠(車間)的協調工作。
第八條消防系統安全管理
相關部門遵循公司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用工管理制度13
1、臨時用工是指為公路,施工需要而招用的季節(jié)性臨時工人和民工。
2、確因養(yǎng)護、施工需要,使用一年以上的臨時工,必須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簽定勞動合同,確定合法勞動關系。
3、招用臨時工必須年滿18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身體健康、與妨礙本崗位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工作認真、服從分工、短時間內就能勝任本崗位工作。
4、特種作業(yè)崗位或技術性較強崗位確需招用的.臨時工,必須持有本人有效技術證書和有效操作證,并經安全、人事部門考核審定后方可錄用。特別是駕駛人員,駕齡不到三年或發(fā)生事故者禁止招用。
5、臨時工必須憑本人身份證、就業(yè)證(卡)、人口暫住證等證件由人事部門辦理臨時用工協議和安全協議,加強管理,建立臨時工花名冊及有關臺帳。
6、招用的臨時工,用人單位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崗作業(yè),特殊工種,則應進行專業(yè)安全知識培訓、教育后方可上崗。同時做好臺帳記錄工作。
7、根據生產崗位的實際需要,對臨時工應按國家規(guī)定,提供勞動安全條件,配發(fā)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用工管理制度14
一、項目經理是勞務用工管理的直接責任人,負責貫徹執(zhí)行企業(yè)勞務用工管理的規(guī)定,并組織制定本項目的管理措施和辦法,親自監(jiān)督本項目工資支付工作,親自組織解決本項目的'用工糾紛和勞動爭議。
二、工程項目實施勞務分包,依法分包給相應資質的勞務單位施工,嚴禁違法分包、轉包,嚴禁私招濫雇。進場勞務人員必須與勞務單位簽訂《勞務合同》。
三、進場民工必須具備單位所要求的身體、技能條件;勞務工須年滿18周歲。必須接受勞動安全知識、企業(yè)和項目部規(guī)章制度、專業(yè)技術知識等培訓,嚴禁未經培訓上崗作業(yè)。如現場需要勞務單位加人,勞務單位必須在項目部的監(jiān)督下公開對外招聘符合要求的勞務工。
四、勞務分包糾紛解決程序:項目經理負責組織協商→企業(yè)勞務用工管理領導小組組織協商→依法申請勞動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勞動爭議解決程序:班組長組織協商→項目經理組織協商→企業(yè)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申請勞動仲裁委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用工糾紛必須依法按程序進行解決,嚴禁任何一方采取違法手段解決糾紛。
七、勞務單位必須每天對現場勞務人員考勤,并報項目部備查。
用工管理制度15
為進一步規(guī)范和完善對外來項目部人員的安全管理,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礦與項目部簽訂合同的責任單位是項目部歸口管理部門。
1、負責組織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并對相關方各類證件和資格進行審查。
2、負責對項目部及其作業(yè)現場進行日常安全檢查和管理。
3、負責督促項目部對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教育,并把安全管理制度相關要求傳達到項目部。
二、各級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對本單位范圍內的項目部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
1、負責對項目部的安全資質進行鑒定審核。
2、負責監(jiān)督責任部門與項目部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3、負責監(jiān)督檢查項目部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4、負責對安全生產管理協議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三、工程發(fā)包管理規(guī)定
1、因工程等工作需要對外發(fā)包工程項目,必須嚴格審核承包單位的合法性、技術水平及安全資質,以公開招標的方式進行招標,對不符合條件的單位,不得對其發(fā)包工程。
2、對符合條件的承包單位,在簽訂承包合同的同時,還必須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經安全管理部門審核批準。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一式三份。發(fā)包方、承包方、安全管理部門各一份。
3、承包方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后,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對承包方的安全教育和培訓進行監(jiān)督檢查,向承包方介紹本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4、生產技術部門、工程部門、設備管理部門等相關部門應負責對對口的承包方進行作業(yè)現場及環(huán)境的.安全技術交流,明確安全技術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條件,落實安全措施。
5、責任部門督促承包方在施工和作業(yè)中達到安全管理要求。
6、安監(jiān)處、勞動用工科負責對作業(yè)人員開工前的三級安全教育。
7、開工前,必須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定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及施工安全措施。
8、未簽訂承包合同的其它施工作業(yè)等項目,與承包單位也必須簽訂由本礦統一印制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手續(xù),嚴禁口頭安排。
9、工程在實施過程中,要對承包方的安全施工情況經常進行檢查監(jiān)督,發(fā)現不安全隱患,要及時督促承包單位進行整改。
10、承包方在現場作業(yè)中,必須嚴格執(zhí)行公司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1、現場作業(yè)人員應接受安全管理部門的安全監(jiān)督和檢查,對違章人員或妨礙企業(yè)安全生產的作業(yè),有權令其糾正或停止作業(yè)。
12、承包單位在我礦范圍內,違反我礦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的,一經發(fā)現,除對其進行教育外,并按我礦規(guī)定給予經濟處罰同時追究相關責任
四、承包單位須提供以下安全資質資料:
1、施工企業(yè)相關安全資質證。
2、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
3、現場負責人安全職責及授權書。
4、有關承包勞務合同(協議)。
5、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
6、施工、服務人員勞動合同書或授權委托書。
7、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8、施工設備、設施臺賬
9、勞動用工五統一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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