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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旅費報銷制度

    時間:2024-07-16 04:54:51 制度 我要投稿

    差旅費報銷制度(通用15篇)

      在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guī)、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差旅費報銷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差旅費報銷制度(通用15篇)

    差旅費報銷制度1

      1、私車公用車貼方案:每公里2元,事先申請;報銷時,需注明私車公用理由,如:帶貨、有客戶、緊急成行,等等;日期、起點、終點、公里數(shù);

      2、請客戶吃飯:150元/位,例如:來客戶四人,加你五人,最多可報:150__5=750元;報銷時,需寫明項目名字、公司名字、客戶名字、職務;

      3、所有出差需郵件預申請,報預算,包括可能的請客送禮;如果申請中寫明差旅費的某部分由第三方支付,此部分不管任何理由不得報銷;

      、出差(指上海以外地區(qū))飯貼為:早餐:15元/人(如果酒店不含早餐,允許報),午餐20元/人;晚餐:20元/人;如果請客戶或客戶請,這餐補貼不能計入的;

      、住宿費:300元/晚;北京、廣州、深圳,400元/晚;二人同性成行,為標準雙人房,無預先申請批準,只能報一間;

      、公司已為所有員工買了保險,包括意外險,其他未經預申請批準的.個人保險,一律不得報銷;

      4、報銷匯總單需對應每張報銷單據。

    差旅費報銷制度2

      一、總則

      1、為加強公司差旅費管理,規(guī)范差旅費報銷程序和標準,提高工作效率,

      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差旅費報銷制度》。

      2、本制度規(guī)定的出差是指公司員工因公,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的需要。本制度適用公司所有員工。

      二、出差審批

      1、出差人員應填寫《出差審批單》,報經部門負責人或總經理批準后執(zhí)行。出差超過核準天數(shù)時,應請示批準人核準,否則超期部分不予補貼。臨時出差不能及時填寫《出差審批單》時,可在費用報銷單粘貼單上注明“臨時出差”。

      2、出差審批權限:

     。╝)

      分管經理出差由總經理審批;

     。╞)

      部門負責人出差由分管經理或總經理審批;

      (c)

      其他員工出差,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核準,分管經理審批。

      三、差旅費支出內容及標準

      (一)差旅費報銷內容:公司員工出差報銷的'差旅費包括在途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補助、通訊費等。

      (二)往返出差地點交通費標準

      1、乘坐交通工具:員工往返出差地點一般乘坐火車、汽車、動車,需乘坐飛機時,應在出差審批表中注明,經批準后方可乘坐。未經批準,乘坐者超出部分由自己負擔。

      2、在途交通費:出差人員乘坐火車,從當日晚8時至次日晨7時乘坐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xù)乘坐8小時以上的,應乘臥鋪。

      3、出差人在當?shù)厮俗墓、打車費用據實報銷,乘坐出租車時需在票據背面注明起止地點和情況說明,核實后予以報銷。

      (三)住宿及補貼標準

      1、出差天數(shù)。出差天數(shù)以往返車、船票或飛機票時間為準,所乘交通工具晚點時,以實際出發(fā)或往返時間為準。出差天數(shù)以中午12:00為界限,以車、船票的時間為準。出發(fā)時間在12:00以前的,出差天數(shù)為一天,反之為半天。出差返回時間在22:00前的(以票面時間為準),第二天照常上班;出差返回時間超過22:00而未超過次日6:00的,第二天休息半天。

      2、住宿費:住宿費參照地區(qū)標準給予報銷,住宿費按實際住宿天數(shù)平均計算,以車、船票時間為準。

      3、出差補貼:餐費及住宿費160元/天,乘坐交通工具憑票報銷;自己開車憑公里數(shù)0。9元/公里。

      四、報銷程序

      1、報銷人把與差旅費相關的所有票據全部粘貼在《差旅費報銷單》的后面,所有票據應整潔、無涂改、粘貼整齊,報銷內容填寫正確。

      2、報銷人持《差旅報銷單》和粘貼、計算完整的報銷單據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到財務部由財務人員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進行復核。

      3、持財務人員審核完畢后的有關單據交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審批;

      4、報銷人全部審核完畢后到出納人員進行報銷。

    差旅費報銷制度3

      第一條、總則

      1.1目的:為了加強差旅費管理,提高辦事效率,規(guī)范出差人員的審批及報銷程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2適用范圍:本細則適用于黔江分公司所有因公出差。

      第二條、出差審批程序

      2.1出差申請程序:

      2.1.1填寫“出差申請單”,明確出差任務、出行路線、逗留時間及隨行人員等相關事宜,出差申請單應由部門經理(主管)審核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批,若同次出差任務涉及多部門員工的,應按部門分別填制出差申請單。未經過審批的,不予借支和報銷差旅費。

      2.1.2需要借款,應填寫“借款單”,根據出差申請單確定借款金額。借款單憑出差申請單經部門經理(主管)、財務部會計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方可執(zhí)行。同時財務部實行“前帳不清、后帳不借”的原則。出差申請單審批完成后交行政人事部考勤人員處備案。

      2.1.3出差人員的考勤:考勤人員應根據出差人員的“出差申請單”及經核實的報銷單據給出差人員進行考勤。

      2.2審批權限:

      2.2.1員工出差,由部門經理(主管)同意后報總經理審批。

      第三條、交通報銷標準

      3.1出差應優(yōu)先選擇乘坐火車或汽車,特殊或緊急情況下需乘坐飛機的,必須經總經理批準方可。

      3.2本市內的.外出辦事人員憑車票據實報銷,注明辦事地點、辦事事由等。市內辦事原則上不報銷出租車費,因工作需要經部門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可報銷。

      3.3長途交通票據如果遺失,須寫出書面報告,且有1人以上同行人員或有關人員簽字證明,經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報總經理審批報銷。

      3.4乘坐公司自備車輛出差的,交通費不報銷,路橋費、汽油費及維修費用據實報銷(維修費用不含交通事故而發(fā)生的修理費)。

      第四條、住宿標準及報銷標準

      4.1出差人員的住宿費用實行定額內據實報銷,超支部分自理,節(jié)約歸己。出差地點及臨近城市凡當天能返回的不予報銷住宿費。

      4.2出差人員的交通補貼、伙食補貼天數(shù),按出差自然天數(shù)減去一天計算,即算頭不算尾,住宿補貼按實際住宿天數(shù)計算。

      4.3公司員工出差至其住家所在地,不享受住宿補貼,伙食補貼減半發(fā)放,交通補貼仍按標準發(fā)放。在不影響工作安排的前提下,外派員工可利用休息時間回家探親,公司每季度報銷1次往返路費。

      4.4住宿標準:重慶主城及其他開放大城市按100元/間/天,縣區(qū)級均按80元/間/天(同性別2人同住一間)報銷。

      第五條、伙食補貼標準

      5.1當日能返回的按8元/餐補貼伙食費,當日不能返回則按20元/天補貼。

      5.2出差人員在外確因業(yè)務需要招待客人的,須經部門經理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但要取消當餐的伙食補助.報銷時招待費必須填寫清楚招待日期并說明招待事由。

      5.3凡出差地已安排住宿、伙食的,不予報銷住宿和伙食補貼。

      第六條、差旅費報銷程序

      6.1票據的要求:報銷票據必須是合法的正式發(fā)票,如確實不能取得發(fā)票又實際發(fā)生的費用需詳細注明發(fā)生的時間、事由等,交通票據還需注明起止地點。公務中因個人原因違章的罰款單據不予報銷;報銷的票據必須項目填寫齊全,強調公司名稱不能用簡稱。

      6.2差旅費報銷程序:參照“費用報銷制度”。經批準出差辦事人員,應如實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并列明事由、時間、線路。

      6.3其他說明

      6.3.1出差期間因公務需發(fā)而發(fā)生的郵寄費、電話費、復印費等,經部門經理審核,報總經理批準方可報銷。

      6.3.2出差報銷時間:出差人員回單位三天之內報銷。

      6.3.3凡參加培訓及學習的員工,出差報銷時間,必須將相關培訓、學習資料及取得的資格證書上交行政人事部后方可報銷。

      第七條、有關人員責任

      7.1未因公務而填制出差審批單,其部門經理不如實審核即批準的,分別追究出差人、部門經理的責任。

      7.2考勤人員對出差人員的出勤的真實性負責。

      7.3報銷人員有虛假、或涂改票據及不如實填制報銷單,不予報銷,自己負責。

      7.4部門經理對出差人員送批的報銷單據的真實性負責。凡出差之前有借款的需注明借款金額,出差人員未能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辦理費用的結算及還款手續(xù),財務部有權在其當月的工資中扣除借款,并按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差旅費報銷制度4

      為進一步加強對差旅費的管理,適應當前的物價水平,根據省財政廳文件精神,結合我公司具體情況,重新修訂公出人員差旅費標準:一、公出人員交通費

      1、公司各部門經理可乘坐火車軟席、輪船二等艙、飛機普通艙,其他人員可乘坐火車硬席、輪船三等艙,長途汽車憑據報銷。

      2、嚴格控制公出人員乘坐飛機,需乘坐飛機的應事先經總經理同意

      批準。

      3、乘火車從晚八點至次日凌晨七點之間,在火車上過夜六小時以上或連續(xù)乘坐超過十二小時,可購買同席臥鋪票。符合本規(guī)定而不買臥鋪票,可依據實際乘坐火車票價按以下比例發(fā)給個人補貼;直快的按票價60;特快以及新型空調直達特快列車分別按其硬坐席位票價的30發(fā)給個人,另外加收的空調費不計入座位票價之內。

      二、公出人員宿費、市內交通費、補助費、雜費按實際天數(shù)計算包干限額,超出部分自理。公出人員往返旅程期間按實際天數(shù)每日補助15元。宿費、市內交通費、補助費、雜費等包干標準:

      人員

      地區(qū)

      部門經理以上人員

      副科長以上人員、高級職稱人員

      其他人員

      直轄市、計劃單列市

      實報實銷

      150

      100

      省會城市

      實報實銷

      120

      80

      其他地區(qū)

      實報實銷

      100

      60

      1、自帶交通工具的從其包干費中每人每天扣減交通費20元。

      2、在本市區(qū)公出需在外就餐者,每日補助10元(含交通費),其他城市當日往返補助15元。

      3、公司外派的技術服務人員,食宿由公司負責解決,補助費每人每天40元。

      4、公司員工陪同部門經理外出的,隨部門經理的標準報銷。

      5、因工作需要超出差旅費包干標準的,需總經理事先批準方可實報實銷。

      6、旅途期間,在非工作地不許滯留。

      7、財務嚴格按照公出人員申請公出目的地及合理的行車線路予以審核報銷。如中途有變化的`需事先請示領導批準,否則發(fā)生費用自理。

      三、報銷票據:公出人員報銷票據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票據報銷規(guī)定,否則不予報銷,各種票據丟失一律不予報銷。

      四、報銷時間:公出人員回來后一周之內,到財務部門報銷,如有故意拖欠不及時報銷的,適情節(jié)給予50元以上的處罰。

      五、本規(guī)定自8月1日起執(zhí)行,以前有關規(guī)定與本規(guī)定有抵觸的,均按本規(guī)定執(zhí)行。

    差旅費報銷制度5

      為有效控制和壓縮差旅費用的支出,提高各類業(yè)務人員的辦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辦理程序

      1、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注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shù)、所需資金,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員借款需持批準后的“出差申請單”,填寫“借款單”,列明用款計劃,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擔保后,經財務負責人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員回公司后,應在一星期內將所有票據(原則上應提供正規(guī)的車票、餐費、住宿費發(fā)票)按規(guī)定粘貼并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報銷單由部門主管審批后交財務審核,再由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報銷。

      二、費用標準

      總體原則:對出差人員的補助費、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實行“包干使用,節(jié)約歸己,超支不補”。

      1、住宿標準(金額單位:元。下同):

      總經理:實報實銷

      中層管理人員:最高限額___元/晚,憑住宿發(fā)票報銷。

      其他人員:最高限額___元/晚,憑住宿發(fā)票報銷。

      具體規(guī)定: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實行限額憑票據報銷的辦法,按實際住宿的天數(shù)計算報銷。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或住在親友家的,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2、伙食及通訊補貼費(含市內公交車費):

      總經理:實報實銷

      中層管理人員:___元/天

      其他人員:___元/天

      具體規(guī)定:中午___時前離開本地按全天補助;中午___時后離開本地按半

      天補助;中午___時前到達本地按半天補助;中午___時后到達本地按全天補助。

      3、交通工具標準:

      1)交通工具以乘坐火車硬臥為主,如遇車票緊張只能乘坐火車硬座時可按相應硬臥

      差價給予補助,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乘座飛機。

      2)出差人員原則上不得乘坐出租車,但下列情況除外:

      出差目的地偏遠,沒有公共交通工具的;攜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須確保安全的;收、發(fā)貨物笨重,搬運困難或時間緊迫的;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執(zhí)行特殊業(yè)務或夜間辦事不方便的,以上情況須請示部門主管或總經理同意后方可報銷。

      3)出差人員應按最簡便快捷的線路乘坐車船,不得饒行。出差期間經領導批準順道回家探親、辦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參觀、游覽,其繞線多支付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期間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況的,如春運無法購票的,在請示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報銷。

      三、其他

      1、在出差過程中因業(yè)務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費應先征得總經理同意,并經安排領導核準并簽署意見后財務部方可審核報銷。

      2、出差人員應保留完整車(船)票時間、車次、住宿發(fā)票作為計算費用的依據。

      3、外出學習、參加會議,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享受食住費用,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按前述標準予以補助。

      本制度經總經理核準后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差旅費報銷制度6

      為進一步加強對差旅費的管理,適應當前的物價水平,根據省財政廳文件精神,結合我公司具體情況,重新修訂公出人員差旅費標準:

      一、公出人員交通費

      1、公司各部門經理可乘坐火車軟席、輪船二等艙、飛機普通艙,其他人員可乘坐火車硬席、輪船三等艙,長途汽車憑據報銷。

      2、嚴格控制公出人員乘坐飛機,需乘坐飛機的應事先經總經理同意批準。

      3、乘火車從晚八點至次日凌晨七點之間,在火車上過夜六小時以上或連續(xù)乘坐超過十二小時,可購買同席臥鋪票。符合本規(guī)定而不買臥鋪票,可依據實際乘坐火車票價按以下比例發(fā)給個人補貼;直快的按票價60%;特快以及新型空調直達特快列車分別按其硬坐席位票價的30%發(fā)給個人,另外加收的空調費不計入座位票價之內。

      二、費用標準

      公出人員宿費、市內交通費、補助費、雜費按實際天數(shù)計算包干限額,超出部分自理。公出人員往返旅程期間按實際天數(shù)每日補助15元。宿費、市內交通費、補助費、雜費等包干標準:

      人員:

      部門經理以上人員

      副科長以上人員、高級職稱人員

      其他人員

      地區(qū):

      直轄市、計劃單列市:

      實報實銷150100

      省會城市:

      實報實銷12080

      其他地區(qū):

      實報實銷10060

      1、自帶交通工具的從其包干費中每人每天扣減交通費20元。

      2、在本市區(qū)公出需在外就餐者,每日補助10元(含交通費),其他城市當日往返補助15元。

      3、歡迎您訪問公司外派的.技術服務人員,食宿由公司負責解決,補助費每人每天40元。

      4、公司員工陪同部門經理外出的,隨部門經理的標準報銷。

      5、因工作需要超出差旅費包干標準的,需總經理事先批準方可實報實銷。

      6、旅途期間,在非工作地不許滯留。

      7、財務嚴格按照公出人員申請公出目的地及合理的行車線路予以審核報銷。如中途有變化的需事先請示領導批準,否則發(fā)生費用自理。

      三、報銷票據:

      公出人員報銷票據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票據報銷規(guī)定,否則不予報銷,各種票據丟失一律不予報銷。

      四、報銷時間:

      公出人員回來后一周之內,到財務部門報銷,如有故意拖欠不及時報銷的,適情節(jié)給予50元以上的處罰。

      五、其他

      本規(guī)定自8月1日起執(zhí)行,以前有關規(guī)定與本規(guī)定有抵觸的,均按本規(guī)定執(zhí)行。

    差旅費報銷制度7

      根據新的經濟環(huán)境,為完善公司管理需要,加強財務監(jiān)督與控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修訂《差旅費報銷制度》。

      一、適用范圍和試用原則

      本規(guī)定適用于集團公司全體員工。

      二、出差申請

      1、所有人員出差需提前填寫《出差申請單》,在公司OA系統(tǒng)上發(fā)起并審批;

      2、部門主管審批意見時,必須注明對出差天數(shù)的約定,員工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返程,禁止以出差為理由外出旅游及辦理私事;

      3、如果中途行程更改或者延長出差時間,需再次發(fā)起《出差申請單》;

      4、可單獨發(fā)起《出差申請單》,也可一人發(fā)起,并注明共同出差人員;

      5、多人出行,盡量安排標準間;

      6、機票根據《出差申請單》由公司統(tǒng)一預定,盡量選擇折扣低的航班;火車票由員工自行購買,火車票或動車組車票按照普通座位購買,不能購買頭等艙、商務艙、軟臥、一等座位等需要支付費用的車票,超過標準部分自理。

      三、出差的定義

      1、總部:因公到廣州市以外的地區(qū)(包括從化、花都、番禺)處理公司事務;

      2、分公司:因公到分公司所在城市以外的`地區(qū)處理公司事務;

      3、只要出差到上述地方,無論是否住宿,統(tǒng)一納入差旅費范疇;

      4、公司員工應本著合理、節(jié)約、高效的原則使用差旅費,

      四、報銷標準

      1、差旅費包括往返路費、交通費、住宿費、餐費補助構成,差旅費報銷時必須提供各項原始發(fā)票,各項費用分開填寫,超標及超范圍費用不予報銷;

      2、差旅費標準

      1)往返路費:出差往返城市的機票、火車票、長途客車票及附加費、機場巴士、訂票、改退票手續(xù)費、保險費、行李托運費;

      2)交通費:乘坐出租車、大巴、地鐵等公用交通工具費用,按實報銷,能乘大巴、地鐵的不乘坐出租車(特別是機場-市區(qū)),否則不予報銷;

      3)住宿費

      職級

      職務描述

      國內住宿標準

      境外住宿標準

      集團高管

      WPP簽約酒店一類

      WPP簽約酒店一類

      各事業(yè)部總經理、分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

      WPP簽約酒店二類

      WPP簽約酒店二類

      各部門群總監(jiān)、總監(jiān)、見習總監(jiān)、組總監(jiān)、助理總監(jiān)、副總監(jiān)、總督導、見習副總監(jiān)

      450元/天

      800元/天

      300元/天

      800元/天

      —A1、A2必須入住WPP簽約酒店;

      —此費用標準為報銷上限,標準內實報實銷,超標不補;

      —員工報銷住宿費,必須同時提交消費清單方可報銷,沒有消費清單的,按照80%報銷;

      —除住宿費以外的其他費用(比如客房電話費、洗衣費、客房餐費、房間飲料、洗漱用品及其他額外支付的費用)由個人承擔,公司不報銷。

      4)餐費補助

      職級

      職務描述

      餐補標準

      境外餐補標準

      集團高管

      100元/天

      香港300港幣/天;

      東南亞、澳大利亞30美元/天;

      英國、美國50美元/天;

      日本65美元/天

      各事業(yè)部總經理、分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

      100元/天

      各部門群總監(jiān)、總監(jiān)、見習總監(jiān)、組總監(jiān)、助理總監(jiān)、副總監(jiān)、總督導、見習副總監(jiān)

      50元/天

      50元/天

      所有員工(當天跨市往返出差、未發(fā)生業(yè)務宴請)

      30元/天

      3、其他

      1)住宿費按照實際住宿天數(shù)計算,餐費補助按照實際出差天數(shù)計算。

      例如:員工6月5日到一類城市出差,6月7日返回,其住宿費標準為:2天x300元=600元;餐費補助為:3天x50元=150元。

      2)出差回來,一周內必須發(fā)起《差旅費報銷單》。

      3)全體員工報銷必須提交原始票據,如因原始發(fā)票丟失,不能提供合理憑證,財務有權不予報銷。

      4)如在出差期間宴請客戶或者團建,每個參與人員每張發(fā)票扣除當天40%比例餐費補助。

      5)如向客戶實報實銷的差旅費,費用標準在報價范圍內報銷。

      五、出席會議、培訓學習

      1、對于出席會議、培訓學習時,在申請《出差申請單》應提交相關文件或郵件備查;

      2、若會務費/培訓費中已經包含食宿費用,則不再另行報銷住宿和餐費補助,往來路費和交通費參照出差費用標準執(zhí)行;

      3、若會務費/培訓費中不包含食宿費用,則按照出差標準報表;

      4、出席會議、培訓學習時,如由舉辦方指定酒店,參加人提供證明文件后,按照統(tǒng)一的酒店費用實報實銷;

      5、由接待方邀請并由對方承擔費用的人員,各項費用已由對方承擔,不再報銷差旅費及補助;

      6、本制度不適用外地人員到總部培訓的差旅費報銷。

    差旅費報銷制度8

      為保障和鼓勵我校教職工外出學習考察,提高我校職工的業(yè)務能力和教學水平,拓寬教職工學習渠道,對于學校公派出去學習、考察、培訓等與學校有關的教職工,將參照以下標準給予報銷費用:

      1、往返路費

      市內出行可以選擇打車軟件打車或的士出行,以實際消費金額報銷;

      湖南省內憑汽車或火車票報銷(高鐵按照二等座票價);

      湖南省外優(yōu)先考慮火車出行(高鐵按照二等座票價);校級領導因時間關系可以選擇飛機出行(標準為經濟艙),若超出部分則由個人承當。

      2、餐費補足

      湖南省內為50元/人/天;湖南省外為60元/人/天。

      3、出差補助

      市內出差不補助;

      省內出差補助為60元/人/天;

      省外出差補助為80元/人/天。

      4、住宿

      市內原則上不提供住宿,若是會議有要求則按文件執(zhí)行;

      省內的原則上不超過150元/天,超出部分由個人自己承擔;

      省外的原則上不超過180元/天,超出部分有個人自己承擔;經濟發(fā)達地區(qū)的則已當?shù)厣虅湛旖菥频甑膶嶋H價格為標準(參照7天連鎖、速8或同等酒店)。

      未盡事宜請?zhí)峁┮庖姾徒ㄗh。最終解釋全歸辦公室。

      一、報銷范圍:

      本細則適用于因工作需要出差報銷的人員。

      二、出差審批辦法:

      1、出差申請程序:因工作需要出差,無論是否借款,出差前均應填寫"出差申請單"明確出差任務、出行路線、逗留時間及隨行人員等相關事宜,出差申請單應由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審核簽字。若同次出差任務涉及多部門員工的,應按部門分別填制出差申請單。未經過審批的,不予借支和報銷差旅費。出差申請單由財務部留存,并作為部門費用考核依據。

      如要借款,應填寫"領款單",根據出差申請單確定借款金額。領款單憑出差申請單經廠長審核批準方可執(zhí)行。同時財務部實行"前帳不清、后帳不借"的原則。

      2、差旅費報銷程序:經批準出差辦事人員,應如實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并列明事由、時間、線路后交廠長審核簽字,再交財務部審核簽字,按《差旅費費用報銷程序》予以報銷,按規(guī)定可報出租車費的人員外的其他人員如要乘座出租車,應事前向廠長請示同意,報帳時由廠長簽字認可。

      三、差旅費報銷原則

     。1)市區(qū)內出差不論時間長短,均不發(fā)給出差補助費。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回家或公司食堂就餐的,可發(fā)給誤餐補助費,超出市區(qū)范圍的,發(fā)出差補助費六十元每天。

     。2)住宿費報銷條件:按出差的實際天數(shù)憑正式發(fā)票計算報銷,沒有正式發(fā)票的'均不給報銷。

     。3)車費報銷條件:超出市區(qū)范圍的憑正式發(fā)票給予報銷,沒有正式發(fā)票均不給報銷。

      (4)出差人員應在回公司后15天內報帳,需延期報銷的應有書面申請并有部門領導和分管領導審批。

     。5)差人出員隨車(包括因工作需要隨貨車)乘坐到目的地,未發(fā)生車船票;只按規(guī)定報銷出差各項補貼。

     。6)出差人員一般不得乘坐飛機,經批準才能乘坐飛機,其乘坐往返機場的專線客車費用可憑票報銷,不在市內交通費包干的范圍。

      四、差旅費報銷有關注意事項

      1、報帳人須在報銷單上填寫清楚出差人數(shù)、姓名和職稱、出差事由、起訖時間及地點。

      2、差旅報銷按財事字[1997]第011號文件規(guī)定辦理,出差人員不準超標準住宿和坐飛機,因公確需乘坐飛機、軟席臥鋪或高標準住宿的,須持有經廠長在機票、軟席臥鋪及住宿發(fā)票背面簽審后方可報銷。否則一律按火車票價或住宿基本標準執(zhí)行。

      3、出租車票按規(guī)定一般不予報銷;特殊情況確需乘坐出租車的需寫出情況說明并由廠長在情況說明書上簽字后方可報銷。

      4、出差參加會議的須將會議通知附于報銷單后,電話通知的須在出差事由中注明。

      5、一事一單,不得將數(shù)次出差合并一單報銷。

      6、出差期間購買的物品、資料等,需加填費用報銷單報銷,不得合并在差旅費中報銷。

      7、訂票手續(xù)費不得超過車船等票價的15%,退票費不予報銷。

      8、車票遺失的須書面說明情況(注明乘坐的交通工具、起迄地點、時間、票價等)并由審批廠長簽字證實,由會計人員按照乘坐最低交通工具的票價予以核定金額。

      五、本規(guī)定從20xx年7月1日起執(zhí)行。本廠應參照本制度,制定本廠差旅費管理辦法,并報廠長批準后執(zhí)行。

    差旅費報銷制度9

      1、為保證全校教職員工因公出差的實際需要,進一步規(guī)范差旅費開支的項目及標準,特制定本制度。

      2、教職員工應充分利用現(xiàn)代通訊網絡技術辦理外地公務,盡量控制公務出差,縮短出差時間,減少出差次數(shù)。確需因公務出差須經分管校領導同意,報校長批準,否則,不報銷差旅費。

      3、出差人員的差旅費,按“交通費憑票據實報銷,住宿費限額憑據報銷,伙食補助費、市內交通費、通訊費包干使用”的辦法報銷。

      4、住宿費報銷辦法

     、僮∷拶M限額控制標準:直轄市、省會城市80元/晚/人;地州市及外縣60元/晚/人。一人出差和因特殊情況需要突破標準的須經校長批準,然后據實報銷。

     、诔霾钭∷拶M在規(guī)定的限額標準內憑據報銷,實際住宿費超過限額標準的部分自理,不予報銷。

     、鄢霾钊藛T由接待單位免費提供住宿或住在親友家的,不予報銷住宿費。

     、軐W校委派外出學習、培訓人員的住宿費以學習、培訓舉辦單位出示的發(fā)票為準報銷,但不得超出第4條第①款的規(guī)定,若舉辦單位免費提供住宿的,按第4條③款執(zhí)行。

      5、交通費報銷辦法

     、俪霾钊藛T乘坐火車、汽車、輪船、飛機或其它交通工具(不含租用出租車)的交通費據實報銷。出差人員未經校長批準一律不得乘坐飛機、火車軟臥、輪船頭等艙,也不得租用出租車。

     、诔霾钇陂g市內交通費按直轄市、省會城市每人每天30元,地縣每人每天15元包干使用。

      ③到外地參加會議和被學校委派學習培訓的.人員在會期和學習培訓期間不報市內交通費。

      ④自帶交通工具或由接待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員不報市內交通費。

      ⑤乘坐火車的按實際乘坐火車硬臥座位票價(隨票加收的其他費用不計入座位票價之內)的10%計發(fā)個人補助費。乘坐硬座按票價(隨票加收的其他費用不計入座位票價之內)的30%計發(fā)個人補助費。

     、藿浥鷾食俗w機的,如遇航班打折,一律按打折后票價據實報銷。

      6、出差人員的伙食費補助辦法

     、倏h城外出差伙食補助(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補助標準為:本省地州市及以下每天每人20元,省會每天每人30元,省外每天每人40元。

      ②經學校研究,校長同意參加各種短期學習的培訓人員,不分區(qū)域,學習期間每人每天補助生活費8元。

     、坌I(yè)學生外出培訓和學生實習就業(yè)的帶隊駐點教師,往返培訓點和實習就業(yè)點的旅差費按學校旅差費標準報銷,駐點期間的各種補助按每人每天100元包干。駐點住宿由學校與培訓點和實習就業(yè)單位聯(lián)系解決。

      7、出差人員通訊費補助辦法

     、俦臼袃瘸霾畈谎a通訊費,本市外省內出差每天補助15元,省外每天補助25元。

     、趨⒓痈鞣N短期學習和培訓的人員,除補助往返學習和培訓地點兩天的通訊費外,學習期間不補通訊費。

      8、出差人員未按審批出差路線繞道出差的,其繞道期間多開支的交通費和住宿費用由個人自理,且不發(fā)繞道期間的出差伙食補助費、市內交通費和通訊補助費。

      9、出差人員出差期間因游覽或非工作需要參觀而開支的一切費用均由個人自理。

      10、外出處理公務確需開支公關費用的,必須事前報校長批準,然后憑據在相關專項經費中報銷。

    差旅費報銷制度10

      為有效控制差旅費用的支出,提高各類業(yè)務人員的辦事效率,使企業(yè)各項管理構成規(guī)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因公出差的辦理程序

      1、因公出差人員務必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注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shù)、所需資金,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借款需持批準后的“出差申請單”填寫“用款申請單”,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擔保后,經領導簽批,財務部門負責人核準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員回公司應在“出差申請單”中狀況匯報一欄填寫出差完成狀況并書面匯報出差工作狀況,向分管領導匯報,由分管領導考核結果,并在“出差申請單”任務完成狀況欄中簽署考核意見。

      4、凡與原出差申請單規(guī)定的地點、天數(shù)、人數(shù)、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狀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增加天數(shù)、人數(shù)、改乘交通工具需經派出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報銷。

      二、費用標準

      1、公司職員出差實行住宿費、伙食補助費(伙食費補助)、市內交通費等費用包干,其標準如下:

     。1)集團公司領導:按出差所在地區(qū)不一樣,本著節(jié)約的原則可住3—5星級賓館,誤餐津貼60元/天。因工作需要請客戶用餐可實報實銷,不再列支誤餐津貼。

      (2)所屬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和集團公司部門經理以上人員:可住3—4星級賓館,誤餐津貼40元/天。因工作需要請客戶用餐可實報實銷,不再列支誤餐津貼。

     。3)公司中層干部:住宿標準省會180元以內,非省會120元以內;锸逞a助40元/天。

     。4)一般工作人員:住宿標準省會80元以內,非省會60元以內;锸逞a助40元/天。

     。5)市內交通費:公司職工出差途中市內公交車費實報實銷。如乘車時間為夜間(晚九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可乘出租車,并注明乘車區(qū)間。如遇特殊狀況,事后應寫書面匯報,經經主管部門領導批準后,方可報銷。

      2、去集團公司的分支機構或辦事處如:沈陽、長春、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出差人員務必住辦事處,食宿由辦事處承擔,不享受伙食及住宿補助,如因辦理業(yè)務路途較遠,而中途無法回到辦事處就餐,可按每一天10元補助,但需持有辦事處負責人的.簽字確認證明。

      3、(1)外出參加會議經分管領導批準不實行費用包干,采取分項計算的方法,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享受食住費用,只享受10元/天市內交通費和公雜費。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住宿費用按標準列支,伙食補助、公雜費,市內交通費按前述標準予以補助。

     。2)外出學習人員,住宿費實行包干標準,伙食補助每一天20元,外出學習途中可享受伙食補助費,學習期間可享受公雜費、市內交通費。

      4、出差特區(qū)(深圳、珠海、海南、廈門、汕頭),費用本著節(jié)約的原則伙食費60元/天。

      三、幾點具體規(guī)定:

      1、旅途中未住宿,不享受住宿費包干,只享受伙食、市內交通二項補助費。

      2、出差當日往返可享受全額補助(包括次日晨抵達本市)。

      (1)中午12時前離開本市按全天補助標準。

     。2)中午12時后離開本市按半天補助15元。

      (3)中午12時前抵達本市按半天補助15元。

      (4)中午12時后抵達本市按全天補助30元。

      3、訂票費、退票費原則上不予報銷,如遇特殊狀況需寫書面匯報,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

      4、乘坐交通工具的規(guī)定:

     。1)、公司領導(總經理、副總經理)可乘飛機,火車軟臥(或軟席)、輪船二等艙、出租車。如因工作需要乘飛機,火車軟臥或乘輪船二等艙位需經董事長或總裁批準,方可報銷。

     。2)、旅途中貼合乘臥(從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4小時以上或連續(xù)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而未乘座臥鋪,特快按票價50%,其它列車票價60%予以補助。白天乘坐火車軟座、軟、硬臥不予報銷。

     。3)、去集團公司設有辦事處的地區(qū),連續(xù)乘車16小時以上,另外予以30元伙食補貼。

     。4)、夜間乘坐長途汽車、輪船統(tǒng)艙,超過六小時發(fā)給夜間乘車(船)補助費30元。

     。5)、帶車輛外出,隨車送貨扣除包干費中交通補助費。如隨車送貨后還需辦理其他業(yè)務可享受交通補助費(需分管領導或部門負責人批準)。

      5、在出差過程中因業(yè)務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費應先征得總經理同意,須經安排領導核準并簽署意見后財務部方可審核報銷,并不再享受當天伙食補助。凡同領導一齊就餐,餐費已報銷者均不再享受伙食補助。

      6、駕駛員出差補助標準;司機外出按15元/百公里補助,貨車如二名司機按25元/百公里補助。貨車司機住宿費以50元/天標準支付,小車司機按同車領導及工作人員住同檔次賓館,因特殊狀況不能按時回到,應說明狀況經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后,扣除2天往返時間、等候時間按每一天20元給予伙食補助。

      7、駕駛員外出行車途中的違章罰一律不準報銷。

      8、出差人員應保留完整車(船)票時間、趟次、住宿發(fā)票作為計算費用的依據,部門負責人審批時要加強對票據的審核,不是出差途中的費用不予報銷。

      9、出差時借款,前帳(賬)不清、后帳(賬)不借,延誤工作職責自負,特殊狀況由總經理特批,對各部門違反規(guī)定給予借款而造成帳(賬)務混亂的,追究財務經辦人及負責人的職責。

      10、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差旅費報銷制度11

      一、辦理程序

      1、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 出差申請單 ,注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shù)、所需資金,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員借款需持批準后的 出差申請單 ,填寫 用款申請單 ,列明用款計劃,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擔保后,經財務負責人審核,分管領導審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員回公司后,應形成出差完成情況書面報告,并向分管領導匯報,由分管領導考核結果,簽署考核意見。

      4、審核人員根據簽有分管領導考核意見的 出差申請單 和有效出差單據,按費用包干標準規(guī)定,經審核后方可報銷差旅費。公司差旅費報銷制度。

      5、凡與原出差申請單規(guī)定的地點、天數(shù)、人數(shù)、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天數(shù)、人數(shù)、交通工具的需經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報銷。

      6、出差回公司應在一星期內報賬,超過一星期報銷差費,每一天按30元罰款,若遲報時間超過一個月以上,每一張單據按每月30元累積加罰(發(fā)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門擔保人責任。

      7、出差時借款,本著 前賬不清、后賬不借 的原則,延誤工作責任自負,特殊情況由總經理特批,對各部門違反規(guī)定給予借款而造成賬務混亂的,追究財務經辦人及負責人的責任。

      二、費用標準

      總體原則:對出差人員的補助費、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實行 包干使用,節(jié)約歸己,超支不補 。

      三、報銷辦法

      (一)住宿費報銷辦法

      1、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實行限額憑據報銷的辦法,按實際住宿的天數(shù)計算報銷。

      2、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或住在親友家的,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3、出差人員住宿費報銷標準原則上按規(guī)定標準執(zhí)行,有新聞媒介采訪、會見地方政府官員和知名人士或影響公司整體形象的特殊業(yè)務情況,在分管領導允許的前提下,可按實報銷。公司差旅費報銷制度。

      4、住宿費標準一般指每天每間,若為同性二人同時出差,按一個房間標準報支,副總以上人員出差,可單獨住宿。

      (二)伙食補助費報銷辦法

      中午12時前離開本市按全天補助;中午12時后離開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前抵達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補助。

      (三)交通費報銷辦法

      1、旅途中符合乘臥(從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或連續(xù)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而未乘座臥鋪,特快按票價50%,其它列車票價60%予以補助。訂票費、退票費原則上不予報銷,如遇特殊情況需寫書面匯報,報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報銷。

      2、對于自帶車輛人員,交通補助費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車辦事需經主管領導同意)。

      3、出差人員原則上不得乘左出租車,但下列情況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遠,沒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攜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須確保安全的;

      (3)收、發(fā)貨物笨重,搬運困難或時間緊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執(zhí)行特殊業(yè)務或夜間辦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況須請示部門主管同意后方可報銷。

      4、出差人員應按最簡便快捷的線路乘坐車船,不得饒行。出差期間經領導批準順道回家探親、辦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參觀、游覽,其饒線多支付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期間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況的,如春運無法購票的,在請示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報銷。

      (四)通訊費報銷辦法

      除外出學習和駐廠人員外的出差人員,每天補助10元通訊費,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批準。

      (五)其他

      1、在出差過程中因業(yè)務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費應先征得分管領導同意,并經安排領導核準并簽署意見后財務部方可審核報銷。

      2、出差人員應保留完整車(船)票時間、車次、住宿發(fā)票作為計算費用的依據,對于公司代為訂票的,應保留復印件作為審核依據。

      3、駕駛員外出按15元/百公里補助,行車途中的違章罰款一律不準報銷。

      四、補充規(guī)定

      1、兩人以上出差人員,在請示主管領導允許后,可就隨行高一級人員標準執(zhí)行。

      2、去往集團辦事處的人員,出差途中享受伙食補助費。抵達后食宿由辦事處承擔,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干,如因辦理業(yè)務路途較遠,而中途無法返回辦事處就餐,可享受伙食補助費,但需持有辦事處負責人的簽字確認證明。

      3、外出參加會議,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享受食住費用,只享受市內交通費。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按前述標準予以補助。

      4、外出學習、駐廠人員,伙食補助每天16元,期間不享受市內交通費、住宿費包干,途中可享受交通、伙食補助費。

      五、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差旅費報銷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明確省局機關差旅費開支范圍,統(tǒng)一開支標準,規(guī)范差旅費管理,根據財政部印發(fā)的《中央國家機關和事業(yè)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和《中央國家機關和事業(yè)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有關問題解答》,結合機關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省局機關及直屬機構、事業(yè)單位。

      第三條差旅費開支范圍包括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

      第四條城市間交通費和住宿費在規(guī)定標準內憑據報銷,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實行定額包干。

      第二章城市間交通費

      第五條出差人員要按照規(guī)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憑據報銷城市間交通費。未按規(guī)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員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級見下表:

      交通工具

      級別

      火車

      輪船

      (不包括旅游)

      飛機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車)

      中央國家機關正副司(局)長,以及相當職務人員

      軟席(軟座、軟臥)

      二等艙

      普通艙

      憑據報銷

      其余人員

      硬席(硬座、硬臥)

      三等艙

      普通艙

      憑據報銷

      (二)出差人員乘坐交通工具應遵循以下原則:

      處級以下人員出差路途較遠或出差任務緊急,需乘坐飛機的,應事先填寫《安徽省國稅局工作人員出差乘飛機審批單》,經部門負責人及分管局領導同意,由分管機關服務中心局領導批準,方可辦理報銷手續(xù)。

      一般人員與處級以上人員一起出差的,可參照處級以上人員乘坐飛機普通艙或其他同種交通工具。

      出差人員能夠證明乘坐飛機票價低于按規(guī)定乘坐其他交通工具票價的,可自主選擇乘坐飛機。

      到北京出差的人員可乘坐特快火車軟席。

      第六條乘坐火車,從當日晚8時至次日晨7時乘車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xù)乘車超過12小時的,可購同席臥鋪票。符合規(guī)定而未購買臥鋪票的,按實際乘坐的硬座票價的80%給予補助。可以乘坐軟臥而改乘硬臥的,不再給予補助。

      第七條出差人員往返機場的專線客車費用、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限每人每次一份),憑據報銷,不在公雜費定額包干之內。出差人員前往火車、汽車車站的交通費用,在公雜費定額包干范圍之內,不予報銷。

      第八條自帶車輛因違反交通法規(guī)被處罰款不予報銷。

      第三章住宿費

      第九條工作人員出差實行定點住宿。住宿標準:廳局級人員每人每天300元;處級以下人員(含處級)每人每天150元。

      處級以下出差人員(含處級)為單數(shù),或異性人員出差的,可以單人住宿,每人每天300元以內,財務部門根據出差的人數(shù)和性別的實際情況,予以報銷。

      住宿費實際開支如有差異,最高不得超過規(guī)定標準的上限,標準以內的據實報銷。

      第十條出差人員出差期間應選擇定點飯店住宿,定點飯店因故不能接待或當?shù)貨]有定點飯店的,可選擇到非定點飯店住宿,標準同前。

      第十一條出差人員無住宿-費-發(fā)-票,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第四章伙食補助費

      第十二條出差人員的伙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shù)實行定額包干,每人每天50元。

      第十三條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統(tǒng)一安排伙食的,不實行包干辦法。出差人員應向接待單位交納伙食費,回所在單位如實申報,每人每天在50元以內憑接待單位票據據實報銷。接待單位收取的伙食費用于抵頂招待費開支。

      省局機關工作人員到省內或省外出差,由相關單位按標準安排接待的,出差人員應如實申報,不享受伙食補助。

      第五章公雜費

      第十四條出差人員的公雜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shù)實行定額包干,每人每天30元,用于補助市內交通、通訊等支出。

      第十五條出差人員由所在單位、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免費提供交通工具的`,應如實申報,公雜費減半發(fā)放。

      第六章參加會議、培訓等的差旅費

      第十六條工作人員外出參加會議(含各類報表匯審會議、小型調研會等)或經單位批準參加各類非學歷、學位的業(yè)務學習、培訓或以會代訓等,在途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回所在單位按照差旅費規(guī)定報銷。會議或培訓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視不同情況規(guī)定如下:

      1.承辦單位統(tǒng)一安排食宿的,會議或培訓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由會議主辦單位按會議費規(guī)定統(tǒng)一開支,憑承辦單位統(tǒng)一開據的會議、培訓費等憑據報銷,會議或培訓期間不享受伙食費、公雜費補助。

      2.承辦單位未安排食宿的,會議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均回所在單位按照差旅費規(guī)定報銷。

      第十七條到不在同一城市的基層單位實(見)習、工作鍛煉、支援工作以及各種工作隊等人員,在途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按照差旅費開支規(guī)定執(zhí)行;在基層單位工作期間,每人每天發(fā)放伙食補助費15元,不報銷住宿費和公雜費。

      第七章調動、搬遷的差旅費

      第十八條工作人員因調動工作所發(fā)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按出差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工作人員調動工作,一般不得乘坐飛機。

      工作人員因調動工作所發(fā)生的行李、家具等托運費,在每人每公里1元以內憑據報銷,超過部分自理。

      以上發(fā)生的各項費用,由調入單位報銷。

      第十九條與工作人員同住的家屬(父母、配偶、未滿16周歲的子女和必須贍養(yǎng)的家屬),如果隨同調動,其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以及行李、家具托運費等,由調入單位按被調動人員的標準報銷。已滿16周歲的子女隨同被調動人員調動所發(fā)生的各項費用,按一般工作人員標準報銷。

      被調動人員的同住家屬,應與被調動人員同行。暫時不能同行的,經調入單位同意,可暫留原地。其以后遷移時的旅費,以及被調動人員的非同住家屬,經批準遷到被調動人員的工作單位所在地的旅費,均由被調動人員的調入單位報銷。

      第二十條職工搬遷家屬的路費。按有關規(guī)定,并經組織批準,將原未隨同本人居住的配偶(非就業(yè)人員)及其同住親屬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的,由工作人員所在單位按第二十條規(guī)定報銷旅費。

      第二十一條由部隊轉業(yè)到地方工作的干部,其差旅費按照解放軍總后勤部的有關規(guī)定,由所在部隊按合理路線、規(guī)定標準計算發(fā)給,到達調入單位后結算,多退少補,作為增加或減少單位的差旅費處理。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工作人員出差或調動工作期間,事先經單位領導批準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其繞道交通費,扣除出差直線單程交通費,多開支的部分由個人自理。繞道和在家期間不予報銷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

      第二十三條工作人員出差期間,因游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出差人員不準接受違反規(guī)定用公款支付的請客、送禮、游覽。各接待單位要根據各類出差人員住宿費限額標準和伙食補助費包干標準適當安排,不得以任何名義免收或少收食宿費。對弄虛作假,虛報冒領,違反規(guī)定的,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第二十四條工作人員出差期間,應按本辦法規(guī)定標準自覺向接待單位交納住宿費和伙食補助費,不得轉嫁到其他單位。各接待單位要根據各類出差人員住宿費限定標準和伙食補助費標準予以安排,不得以任何名義免收或少收食宿費。出差人員無有效住宿發(fā)票、有效城市間交通費憑據,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城市間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及公雜費。

      第二十五條工作人員參加經單位批準的各類學歷學位教育,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和省局有關學歷學位教育管理辦法執(zhí)行,不享受伙食補助、公雜費補助。

      第二十六條非公務活動(如職工經批準外出就醫(yī)等)發(fā)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不屬于差旅費開支范圍,費用自理。

      第二十七條因保管不當丟失出差期間交通票據的,必須由本人寫出書面材料,提供有效證明,經本處室負責人和分管機關服務中心局領導審批后按有關規(guī)定報銷。

      第二十八條工作人員出差返回單位后,應在5個工作日內報銷差旅費,并采取一事一單報銷制。報銷單采用省局統(tǒng)一格式。

      第二十九條本規(guī)定由局機關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本辦法自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原有關差旅費管理規(guī)定同時廢止。

    差旅費報銷制度13

      一、總則

      1、為了規(guī)范出差員工的差旅費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出差,指一天以上,當天不能往返的出差。

      3、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的所有人員。

      二、報銷標準

      崗位職務

      出差工資

      住宿費

      交通費

      生活補助

      電話補助

      出差補貼

      1

      總經理

      出勤工資

      據實

      據實

      據實

      ——

      100元/天

      2

      辦公人員

      出勤工資

      25元/天

      據實

      15元/天

      10

      40元/天

      3

      施工領隊

      出勤工資

      25元/天

      據實

      15元/天

      10

      40元/天

      4

      施工隊員

      出勤工資

      25元/天

      據實

      15元/天

      5

      25元/天

      說明:

      1、出差工資

      按正常出勤工資計算,出差日期不計算在出勤日期中,出差無假日加班雙倍工資。

      2、出差住宿費

      (1)住宿費憑住宿發(fā)票,按實際自理住宿天數(shù),按25元/天計算報銷,超標準的,超出部分自理。客戶單位提供住宿的,無住宿補助。

      3、交通費:

      (1)乘坐火車,按硬臥(含硬臥)以下標準報銷。

      (2)出租車不能報銷,各種保險費、茶座候車費不能保銷,特殊情況下,經總經理批準方可報銷。

      (3)市內公交、長途汽車、輪船三等倉以下及其他合理交通費用,寫明行程及行程目的,可據實報銷。

      (4)乘飛機需事前申請,得到總經理許可方可報銷。

      4、生活補助

      客戶單位提供生活的,無生活補助。客戶單位不提供生活,按15元/天補助。

      5、電話補助:領隊按10元每天補助,普通施工人員按5元/天補助,當月有話費補助的,需提供話費發(fā)票。

      6、出差補貼:領隊按40元/天補助,普通隊員按25元/天補助。

      7、陪同賓客出差的人員,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費者,均不再享受食宿補助。

      8、行政、采購、辦公人員出差:

      按領隊標準報銷差旅費。

      9、總經理出差:交通、住宿、生活、招待費實報實銷,出差按100元/天補助。

      三、差旅費報銷程序

      1、所有報銷由返回日起10日內應報銷完畢,超過報銷期限,按所報金額10%罰款,如超過2個月未報銷的公司將不予再報銷。

      2、出差人員如有上次預支費用未結清者,本次預支財務部不予辦理。

      3、施工及售后完成后,必須征得客戶單位同意,由客戶在工程服務表上簽字,與客戶交接清楚,所有借用工具交還完畢后方可離開,

      4、出差人員返回公司后,應憑車票日期返回第一天到辦公室報到登記,將當次出差工作內容與現(xiàn)場情況如實上報辦公室,注銷出差。辦公室記錄人員作書面登記,并與客戶核實情況屬實后,在工程服務表上簽字。

      5、嚴禁先休假再報到、先報賬再報到,對回公司不立即報到的員工,按曠工處理。

      6、員工返回公司后,憑辦公室已經登記、客戶簽收的驗收單報銷差費。

      7、整體報賬程序:施工單位簽收《工程服務驗收表》→辦公室登記簽字銷差、倉庫驗收入庫→財務室報賬

      四、差旅費票據要求

      1、報銷原始憑證以正式發(fā)票為準,如遇有特殊情況,只能收據代替的,應在收據上蓋業(yè)務單位公章和聯(lián)系電話號碼,以及開票人以備核查。

      2、有往返車票以外的交通票據時,應列出行程詳單,填寫《票據清單》,對每一張交通票據做出說明。

      3、發(fā)生零星采購,需取得正式發(fā)票,如遇有特殊情況只能收據代替的',應在收據上蓋供應單位公章和聯(lián)系電話號碼,以及開票人,以備核查。采購需要一人采購,一人驗收,在票據上同時簽名,并注明用途。工具及未用完物品,出差完成時,由報銷人負責帶回公司倉庫驗收。

      五、其他要求

      1、工程服務領隊人員出差,要求保持電話暢通,出差前應自己交足電話費,確保電話無故障。有電話停機、關機及其他不暢通情況,取消當日電話費補助,并按次罰款10元/次。

      2、報銷應遵循實事求是,嚴禁弄虛作假,如有發(fā)現(xiàn),取消報銷資格,并處以虛假報銷額兩倍罰款,直至辭退。

      3、現(xiàn)場施工、售后、技術指導等現(xiàn)場服務人員在工作時間內,必須著本公司工作服,工作鞋。

      4、當天往返的短途出差視同出勤,鄭州及其下轄縣市以外的短途出差,可享受每天15元生活補助。

      5、員工近地出差,應事先做好行程安排,在工作完成的情況下,應當日往返,不得無故逗留,一

      經發(fā)現(xiàn),取消其所有津貼。

      6、出差的行程路線須符合近路與經濟原則,合理安排路線,不得繞行。違反規(guī)定的,其超出標準的金額,自行承擔,并扣減多行走天數(shù)已計列的費用,且多行走的天數(shù)按曠工處理。

      7、出差期間,若發(fā)生招待費,須事先征得總經理允許。報銷時須單獨填報,要求寫明發(fā)生費用原因,被招待對象及其聯(lián)系電話和就餐金額。

      8、出差途中,征得允許中途請假回家的員工,請假回家路費本人承擔,請假期間無差旅費。其他費用按正常出差報銷;未經允許中途回家的員工,當次出差往返路費全部由該員工本人承擔。

      9、所有票據,由經手的員工本人報銷,他人不得代報。

      10、出差期間,若需向客戶單位借領工具物品,必須填寫《物品支領單》,注明用途及結算方式,完工離開時,交接清理完畢方能離開。

      11、出差途中,不得離開施工單位做私事探訪私客,若有特殊需要,需征得總經理同意后請假方可離開,請假時間不計入差旅費計算日期。未經允許做私事,按曠工處理。

      12、施工及售后服務出差人員,除客戶提供的正常食宿安排外,未經總經理允許,不得接受客戶單位請吃請喝,不得接受客戶單位禮物紅包、小費等一切饋贈。有違反者,給予收受物5倍罰款。

      13、出差員工出差期間如遇工資調整時,結算工資時分時段計算。

      14、員工出差期間,違反本單位或客戶單位制度,及其他原因受到客戶單位投訴,查核屬實,罰款200元/次,直至辭退。

      15、與本制度配套表格有《工程服務驗收表》、《物品支領單》、《票據清單》。

    差旅費報銷制度14

      為保證出差人員的工作和生活需要,加強費用管理,控制支出,避免浪費,特制定本管理規(guī)定。

      一、所有工程人員因公出差超過一晝夜的,相關事項均依本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員工因公出差,均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按要求填寫出差目的、時間、費用預算等情況,經項目總監(jiān)審核批準后方可出差(否則差旅費不予報銷),遇特殊情況亦須事先口頭報告,且返回后應及時補辦手續(xù)。

      三、出差人員返回后一周內按公司規(guī)定辦理報銷手續(xù)。超過一個月不辦理報銷手續(xù),又沒有合理理由的,財務部有權按照財務部相關管理規(guī)定給予一定經濟處罰。

      四、前款未清的,不予再次借款。

      五、關于住宿的規(guī)定和費用標準:

      1)出差外埠時一律應住在公司辦事處或其他指定住所,但長期出差在外的,應在報項目總監(jiān)批準后按1000元/月/人標準租住工作地附近民居。租住民居的`費用實報實銷,超支自負。

      2)不具備上述條件的,經批準后可住宿在公司指定的協(xié)議賓館,住宿費用按如下標準實報實銷,超支自負。

      3)住宿費憑正式發(fā)票報銷,并在發(fā)票上注明住宿人姓名、住宿地點、起止日期,并出具費用明細。

      六、關于伙食的規(guī)定和費用標準:

      1)出差期間伙食費按40元/人/天標準包干。

      2)出差期間不享受公司10元/人/天的午餐補助。

      七、關于交通工具的規(guī)定和費用標準:

      1)長途和跨區(qū)域中短途出差應乘坐火車硬坐、輪船二等艙、長途公共汽車,費用實報

      實銷。因公務緊急須乘坐飛機的,必須事先請示主管副總及以上領導批準后方可。未經批準超標乘坐交通工具的,其超標部分的差價自行承擔。

      2)晚19點至次日早6點之間乘車超過6小時的,可乘坐火車硬臥,符合此條件而乘坐硬座的,按乘車人硬座票價的50%補貼給本人。

      3)在出差期間因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包括中巴和小巴),費用實報實銷。

      4)項目總監(jiān)、項目經理因公可乘坐出租車輛,費用按如下限額實報實銷:項目總監(jiān)30元/人/天;項目經理20元/人/天;

      5)其他工作人員未經允許乘坐出租交通工具的,費用自負。特殊情況須事先申請,經主管副總及以上級領導批準后,費用可實報實銷。

      6)出差期間因攜帶公司貴重設備或物品須包租汽車的,必須事先提出申請,否則不予報銷:一次或一天租車費在200元(含)以內的,須經項目總監(jiān)書面簽批方可。超過200元的,經主管副總及以上級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

      八、關于通訊費用的管理規(guī)定和費用標準:

      1)鑒于直放站項目部的工作性質,員工無論是否出差,均按月以如下標準限額實報手機費;超支部分由部門主管領導根據部門預算處理,但公司承擔一般不超過50%。

      九、其他說明及注意事項:

      1)本規(guī)定所指特區(qū)為廣州、深圳、上海、北京(外地招聘的本地化員工出差北京的,按特區(qū)標準執(zhí)行);除此之外的地區(qū)均為一般地區(qū)。

      2)員工自出差當天起享受出差待遇,以機票、火車票顯示時間為參考依據:

      12:00(含)之前出發(fā)的當天差補=100%(日伙食包干標準+日交通包干標準);

      12:00之后出發(fā)的當天差補=50%(日伙食包干標準+日交通包干標準)。

      3)返回原出發(fā)地之日以機票、火車票顯示時間為參考依據,按如下標準享受餐補和交通補貼:

      12:00(含)之前返回的當天差補=50%(日伙食包干標準+日交通包干標準);

      12:00之后返回的當天差補=100%(日伙食包干標準+日交通包干標準);

      4)因會議出差的,經請示主管副總同意后可由會務組統(tǒng)一安排食宿,但同時出差期間伙食和交通補貼取消,不得另外報銷住宿費。

      5)出差到關聯(lián)單位進行工作、學習等,由對方單位出資安排食宿的,住宿費和伙食補貼取消。但可以按標準報銷交通費。

      6)乘坐公司車輛出差的,出差期間出租車票不予報銷,其他費用按規(guī)定執(zhí)行。

      7)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8)自本規(guī)定生效之日起,公司原相關制度中與本規(guī)定內容沖突的,以本規(guī)定為準。但在本規(guī)定生效前發(fā)生的費用按原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9)本規(guī)定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差旅費報銷制度15

      為壓縮管理費用的支出,提高各類業(yè)務人員的辦事效率,使企業(yè)各項管理規(guī)范化、制度化,根據財政部財文字(20xx)313號文件精神,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因公出差的辦理程序

      1、因公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出差審批單”,注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shù)、所需資金,經公司領導簽署意見并批準后方可出差。“出差審批單”為借款和報銷的依據。

      2、出差人借款需持“出差審批單”填寫“公司專用借款單”,經公司領導簽批,財務部門核準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員返回公司后,應在“出差審批單”中情況匯報一欄填寫出差完成情況、并向分管領導匯報,由分管領導考核結果,并在“出差審批單”任務完成情況欄中簽署考核意見。

      4、財務審核人員根據簽有公司領導考核意見的“出差審批單”和有效出差單據,按費用包干標準規(guī)定,經審核后方可報銷差旅費。

      5、凡與原出差審批單規(guī)定的地點、天數(shù)、人數(shù)、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增加天數(shù)、人數(shù)、改乘交通工具需經公司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報銷。

      二、費用標準

      1、對出差人員的差旅費報銷,除往返的車、船、飛機票費用外,補助費、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實行“包干使用,超支不補,勤儉節(jié)約”的.原則;

      2、對住宿費、市內交通費等實行按出差性質和人員級別分別制定標準(扣除在途時間以每天為標準計算)為:

     。1)副總經理(包括總經理助理)可乘坐火車軟臥或飛機;

     。2)部門經理及高級職稱人員可乘坐火車軟臥;

     。3)其他人員出差,一般應乘坐火車硬臥(硬座)、或長途客車。特殊情況需乘“軟臥”或“飛機”應事先經總經理批準。在外地市區(qū)交通可乘“公交車”或“出租車”。乘“出租車”單程超過30元時,原則上不予以報銷,應改乘長途汽車或火車。如攜帶所需工具及配件20公斤以上的,可乘坐“出租車”;

     。4)長期駐礦(七天以上)從事技術服務人員(指直接從事勞務性服務,如地面驗收、修理、較長時間內的下井服務)實行出差包干——即住宿費、伙食補助、本地市內交通費,共計130天。如另行報銷長途車或出租車費時,扣減交通費20元天。如遇特殊情況,包干費不足時,應向總經理特殊申請,經核定后予以適當調整;

     。5)其他因公出差人員(從事非勞務性服務),一般應本著節(jié)約、實用,能保證正常生活條件的原則,提倡住業(yè)務對口單位的招待所。

     。6)住宿費在規(guī)定額度內實報實銷,副總經理150元天、部門經理及高級職稱人員120元天、其他人員100元天。因特殊情況住宿費超過規(guī)定額度時,應事先向總經理請示;锸逞a助30元天。如陪同用戶、外國人及公司領導帶隊多人集體出差并集體用餐,由公司報銷餐費,不予以報銷伙食補助。

     。7)公司員工到本市遠郊區(qū)縣出差,如工作需要在當?shù)刈∷,給予餐補30元天,住宿費實報實銷,標準參照第6條執(zhí)行;如當天返回,餐費補助15元天。如要招待用戶或協(xié)作單位人員共同用餐,應事前請示公司領導,憑票報銷。

      3、對于自帶車輛人員,交通補助費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車辦事需經總經理同意);

      4、去往本市遠郊區(qū)辦事出差的人員,出差途中時間超過8小時,伙食補助費按餐費30元天標準補助。

      5、外出參加會議,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享受食、住費用,只享受市內交通費。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住宿費用按實列支,伙食補助、市內交通費按前述標準予以補助。

      6、出差人員的住宿費、伙食費、市內交通費,公司實行按天數(shù)包干,但必須取得實際有效發(fā)票,超標準的住宿費,超出部分由本人自理。

      三、幾點具體規(guī)定:

      1、旅途中未住宿,不享受住宿費包干,只享受伙食,市內交通補助費。

      2、

      (1)、中午12時前離開本市按全天補助伙食費;

     。2)、中午12時后離開本市按半天補助伙食費。

     。3)、中午12時前抵達本市按半天補助伙食費;

      (4)、中午12時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補助伙食費。

      3、旅途中符合乘臥“硬臥”,(從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或連續(xù)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而未乘座臥鋪,特快按票價50%,其它列車票價60%予以補助。

      4、出差人員乘坐長途汽車的,票價一般不得超過同目的地火車直快硬座票價的2倍,超過部分自理。

      5、在出差過程中因業(yè)務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費應先征得總經理同意,須經公司領導核準并簽署意見后財務部方可審核報銷。

      6、出差人員應保留完整車(船)票時間、車次、住宿發(fā)票作為計算費用的依據,財務部門簽證時要加強對票據的審核,不是出差途中的費用不予簽報。

      7、乘坐交通工具的規(guī)定:公司領導(總經理、副總經理)可乘飛機,火車軟臥(或軟席)、輪船二等艙、出租車。其余人員可乘火車、輪船三等艙以下艙位,如因工作需要乘飛機,火車軟臥或乘輪船二等艙位需經公司領導批準,方可報銷。

      8、出差人員乘座直達列車,沒有鋪位區(qū)別的,允許乘座軟臥(或軟席)。

      9、駕駛員出差補助標準;司機外出按xx元/百公里補助,司機按車同領導及工作人員住同檔次賓館,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說明情況經公司領導簽署意見后,扣除2天往返時間、等候時間按每天==元給予伙食補助。

      10、駕駛員外出行車途中的違章罰款一律不準報銷。確需報銷的,經公司領導簽署意見批準后準予報銷。

      11、出差回公司應及時報帳或還款,出差時所借款項,前帳不清、后帳不借,延誤工作責任自負,特殊情況由公司領導特批,對于沒有公司領導批準財務人員擅自預借款項或報銷的,追究財務經辦人及負責人的責任。

      12、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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