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電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在社會發(fā)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guī)則或運作模式,規(guī)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guī)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用電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用電管理制度1
為了規(guī)范酒店用電行為,保障酒店員工與客人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酒店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1、高壓、低壓、發(fā)電、配電室是酒店的`要害部位,禁止非專業(yè)人員入內。
2、室內嚴禁吸煙,嚴禁使用明火,禁止會客、打鬧。
3、室內嚴禁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及無關物品,對消防器材要隨時檢查,保持良好狀態(tài)。
4、值班人員在接班前和工作中禁止飲酒,要嚴守崗位,做到勤看、勤聽、勤巡視,確保供電安全。
5、值班人員進行倒閘操作時,必須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操作前必須建立工作票和記錄。
6、送電時,必須得到電器檢查、維修負責人的送電申請。電器負責人要詢問是否解除有關肇事事宜,認為符合送電要求后方可送電。
7、嚴禁約時送電、停電,嚴禁非電管人員人下達停關電指令。
8、值班電話要隨時保持暢通。
9、對線路設備每季度檢測一次,查出問題及時檢修。雨季前必須檢測一次避雷針,“五·一”、“十·一”、“新年”、“春節(jié)”等重大節(jié)假日要對電器設備全面檢查。
用電管理制度2
1.電氣設備的安裝和維修必須由專業(yè)電工按照電氣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非電工人員不得私自進行操作。
2.電動機不得超過負荷運行,電壓不得過低,需定期進行維護保養(yǎng)以防止匝間和相間短路、碰殼和電刷火花的出現(xiàn)。需定期加注潤滑油以保護清潔潤滑,并且每次連續(xù)啟動次數(shù)不應超過3-5次。
3.變壓器應安裝在單獨的房間內,并符合相關的`防火要求。變壓器底部應有儲油槽和排油溝,其內應鋪設卵石。房間內應保持干凈整潔,不得存放無關物品。
4.電線不得超負荷使用,如場所內有易燃易爆可燃液體、氣體和大量可燃粉塵,應穿管保護。如使用鋼管,應使用橡皮圈襯墊其管口。陳舊老化的電線應及時更換,不得將電線纏繞在鐵釘上或使用鐵絲牽拉。
5.配電房應保持干凈整潔,配電盤的設置應與可燃物保持一定距離。布線需整齊牢固。
6.電閘刀盒需保持完好,禁止使用銅、鐵絲代替保險絲。
7.電加熱器具如電爐、電燙斗、烘干燈泡等,在使用時必須有人看管,在使用完畢后立即切斷電源。
8.照明燈具需與可燃物保持一定距離,禁止使用紙制電燈罩。
9.避雷裝置、防靜電裝置的接地導線應每年進行一到兩次檢查和測試,電阻不得超過10歐姆。
用電管理制度3
1. 資源保護:有效管理能減少不必要的浪費,保護有限的'水資源和電力資源。
2. 經濟效益:減少水電費用支出,優(yōu)化學校財務狀況。
3. 環(huán)保教育:通過實踐培養(yǎng)學生的環(huán)保意識,落實綠色校園理念。
4. 安全保障:定期檢查維護水電設施,確保校園安全,防止事故的發(fā)生。
用電管理制度4
為加強學校用電安全管理,更好的節(jié)約能源,學校特制定《學校用電管理制度》,現(xiàn)將有關細則通告如下:
1、電工必須持證上崗,必須負責合理、規(guī)范布設校園電源供應系統(tǒng),任何科室調整,改用電源,必須征得總務主任及管電人員的同意。
2、宿舍、辦公室空調原則上在攝氏三十度以上開始啟用,教室電扇在攝氏二十五度以上開始啟用;
3、一、二幢教學樓周六下午4:00至周日下午4:00,三、四、五幢教學樓周六晚9:00至周日下午4:00不送電(特殊情況除外);
4、未經學校允許,校內任何人不準使用電爐、電暖器等電器,違者除沒收電器外,將通報批評,并處罰金50元。
5、禁止學生在校內使用電夾板、電熱水器,禁止私拉電線,禁止私自開啟樓層控制開關,注意用電安全。
6、晴天教室上課盡量利用自然光,少開燈;晚間如無大型活動體育館不開放、不開燈;
7、教室、寢室、辦公室人員離開后要及時關閉用電器(燈、電扇、媒體、飲水機、電腦、打印機、音箱等),做到“人離燈滅”;
8、全校師生要愛護用電設備,不準隨便扳動、毀壞電器開關,違者除通報批評外,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校紀處分;
9、在校園內居住的`教職工,均由學校統(tǒng)一安裝電表,按規(guī)定按時交納電費。
10、為了鼓勵師生員工進一步節(jié)約用電,反對浪費,學期末學校將獎勵節(jié)約用電表現(xiàn)突出的個人或班級。
用電管理制度5
一、全校師生必須樹立主人翁意識,節(jié)約用電、反對浪費。未經學校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開線口(違者罰30元)、私拉亂接(違者罰50元),損壞用電設施者照價賠償,電表外接線用電(罰50元),并都納入評價之中。
二、本校教師生活用電,每人每月冬季6度、夏季5度,走出部分由用電個人承擔。師生食堂、小賣部、打印室用電均由承包人承擔。每學期放假前7天,用電管理人員收清電費并公示用電情況。
三、所有個人用電電表須經總務處與電管員核準查封,任何人不得私自啟封;蛩阶詥⒎庹咛50——100元罰款。
四、教室以能見度為標準開關燈,能看得見仍繼續(xù)開燈,浪費用電的其費用由代課教師和學生共同承擔,并作為評價內容之一。學生宿舍和教室晝夜通明其電費由學生和相關老師承擔。同時作為評價內容之一。開關燈不及時扣相關教師或單位積分0.5—2分。
五、禁止大負荷用電,凡因超載用電引用電設施損壞的,或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用電當事人賠償損失并承擔一切責任。
六、凡私人在校內鋸柴等非照明用電的,電費一律按功率計算,當面結清,由學校收清電費。
七、公用電燈隨用隨開,誰開誰關,除學校規(guī)定的照明燈外,其余不得開放長明燈。
八、用電管理人員依據(jù)本制度及時查處,每周將其積分報學校兌現(xiàn)獎懲(1次2分)。凡因管理不及時、不到位、粗疏、瀆職等造成的損失和安全事故,由用電管理人員負直接責任。
以上制度從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用電管理制度6
一、單位對用火、用電實行嚴格的安全管理,營業(yè)期間禁止動火施工。
二、動火作業(yè)必須落實現(xiàn)場監(jiān)護人、監(jiān)護器材,清除動火周圍和下面的可燃物,無法清除要使用鐵板、石棉被等不燃材料進行分隔,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guī)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三、動火作業(yè)后,動火人員和監(jiān)護人員必須及時清除可能遺留的火種,分別于動火作業(yè)結束后0.5小時、1小時、3小時內安排專人進行檢查,確認無危險后方可進入正常值班。
四、安裝和電氣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按規(guī)范施工,接電時要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并報經保衛(wèi)部門同意,經審核批準后由電工負責施工。
五、所有電器設備的`選型和安裝,線路的敷設和改造以及材料的選用必須由用電管理部門和保衛(wèi)部門檢查核準,由專門電工安裝,嚴禁亂拉亂扯電氣線路,嚴禁私自使用電器設備如電爐子、電熨斗、電烙鐵、大功率燈具等。
六、用電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工作時不準擅離崗位,并對設備定期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電工修理,工作結束后必須切斷電源,作到人走電斷。
七、電工對本單位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經常檢查維修,同時每年至少進行兩次絕緣遙測,發(fā)現(xiàn)短路和絕緣不良,應及時進行維修。
八、嚴禁在用電設備附近堆放易燃可燃物品。電氣設備發(fā)生火災時要首先應切斷電源,然后組織撲救。
用電管理制度7
1.目的與適用范圍
為了嚴格臨時用電管理,確保臨時用電安全,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我公司)所有工程承攬商。
2.引用法規(guī).標準
3.職責
3.1電氣管理部門負責臨時用電歸口管理。
3.2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本公司臨時用電的安全監(jiān)督。
3.3電氣管理部門負責其管轄范圍內臨時用電的審批.電費征收。
3.4施工單位負責所接臨時用電的現(xiàn)場運行.設備維護.安全監(jiān)護和管理。
4.程序與要求
4.1在我公司電源上所接的一切臨時用電,應辦理《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
4.2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區(qū)域內一般不允許接臨時電源,確屬特殊需要時,在辦理《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的同時,按規(guī)定辦理《動火安全作業(yè)證》。
4.3危害識別
4.3.1申請臨時用電前,針對作業(yè)內容進行危害識別,制定相應的作業(yè)程序和安全措施。
4.3.2將安全措施填入《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
4.4 《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的辦理
4.4.1施工單位負責人到臨時用電管理(電氣)部門辦理《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
4.4.2電氣部門應對作業(yè)程序及安全措施進行確認后簽發(fā)《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
4.4.3工程完工后,施工單位應及時到電氣管理部門申請停用,以便及時拆除臨時用電線路。
4.5作業(yè)安全措施
4.5.1有自備施工電源的施工單位,自備電源不得接入我公司公用電網。
4.5.2施工單位臨時用電的維護人員應持有電工作業(yè)證。
4.5.3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應按容量正確使用,所用的電氣元器件應符合國家規(guī)范和標準要求。臨時用電電源施工.安裝應嚴格執(zhí)行《電氣施工安裝規(guī)范》,并接地良好。
a)在防爆場所使用的臨時電源,電氣元器件和線路應達到相應等級的`防爆要求,并采取相應的防爆安全措施。
b)臨時用電線路及設備的絕緣應良好。
c)臨時用電架空線應采用絕緣銅芯線。架空線最大弧垂與地面距離,在施工現(xiàn)場不低于2.5米,穿越機動車道不低于5米。架空線應架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木或腳手架上。
d)對需埋地敷設的電纜線路應設有“走向標志”和“安全標志”。電纜埋地深度不應低于0.7米,穿越道路時應加設防護套管。
e)對現(xiàn)場臨時用電配電盤.箱應有編號,應有防雨措施,盤.箱門應能可靠關閉并上鎖。
f)在特別潮濕的場所裝設的臨時照明燈電壓不得超過36V。
g)臨時用電設施,應安裝符合規(guī)范要求的漏電保護器,移動工具.手持式電動工具應一機一閘一保護。
4.5.4電氣部門應專人進行每天一次巡回檢查,每周一次安全大檢查,建立檢查記錄和隱患問題處理通知單,確保臨時供電設施完好。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和發(fā)生威脅安全的緊急情況時,電氣管理部門有權緊急停電處理。
4.5.5臨時用電單位應嚴格遵守臨時用電管理規(guī)定,不得變更用電地點,禁止任意增加用電負荷或私自向其他單位轉供電。
4.6 《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管理
4.6.1 《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一式兩聯(lián),第一聯(lián)由簽發(fā)單位留存,第二聯(lián)由施工單位留存。
4.6.2 《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有效期限為一個作業(yè)周期。
4.6.3 《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保存期為一年。
5本規(guī)定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
用電管理制度8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保障安全:有效預防因臨時用電引發(fā)的電氣火災、人身傷害等事故,保護企業(yè)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
2. 提高效率:規(guī)范化的流程能減少因用電問題導致的停工時間,提高生產或工程進度。
3. 節(jié)約成本:通過合理規(guī)劃和控制,降低電力消耗,節(jié)約企業(yè)運營成本。
4. 遵守法規(guī):符合國家和地方的電力使用規(guī)定,避免法律風險。
用電管理制度9
為規(guī)范公司安全用電,消除職工承包戶因電力運行事故引起的家用電器損壞及安全事故的發(fā)生,根據(jù)《電力法》結合我連實際,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公司住家戶和集體在用電之前,要向電力部門提出申請,在用設備的安裝、維修要有專業(yè)操作人員進行,住家戶私自不準私拉亂接電線,以免造成用電事故的發(fā)生。
二、嚴禁在電線底下修建房屋、打場、堆柴草、打井、栽樹,不充許在電線和其它帶電設備附近進行集體活動,防止觸電傷人和起火。在電線附近修理房屋或砍伐樹木時要采取措施,對可能碰到的`線路設備,要找電工停電后進行。
三、住家戶晾曬衣服的鐵絲和電線要保持足夠距離,堅決禁止在電線上晾曬衣物。
四、小水泵、脫粒機、清糧機等用電設備,不準帶電移動,不準掛鉤接電,不準使用破股線,不準使用地爬線,攔腰線。
五、小家戶在照明設備方面嚴禁用手摸燈頭,開關插座以及其它家和電器金屬外殼。有損壞、老化漏電及時找電工修理或更換。嚴禁使用不合格燈頭、燈線、開關、插座等用電設備。用電設備要保持清潔完好,燈線不要過長或恍動。
六、堅決禁止和設電網防盜、防竊、捕魚、狩獵、捕鼠和滅害,嚴禁使用“一線一地”照明。
xx安全領導小組
公司職工安全用電管理措施
為加強全連職工、用電戶的安全用電管理,確保電力暢通無阻,更好的為職工群眾提供便利的安全用電環(huán)境,特制定本措施。
1、各用電戶在用點過程中,一定要服從電力公司片區(qū)電工的管理,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告知電力公司進行整改,否則發(fā)生后果自負。
2、電的使用由電力公司片區(qū)電工負責,不得私自換線、接電,必須由電工操作,否則發(fā)生后果自負。
3、嚴禁在電桿旁和電線下堆放柴草和從事其他生產活動,否則發(fā)生后果自負。
4、嚴禁個人私自挪電桿和電線,發(fā)現(xiàn)類似的事情將嚴肅處理。
5、高壓線兩旁不允許高空作業(yè)或采伐林木,且高壓線兩旁不允許栽種樹木,對危害線路的樹木要及時采伐,否則,發(fā)生后果自負。
6、各用電戶要高度重視用電管理制度,不允許發(fā)生不安全事故。
用電管理制度10
為確保公司的生產、生活等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行,加強廠區(qū)的用電管理及用電安全,力求實現(xiàn)管理規(guī)范化、使用科學化,根據(jù)《全國供電規(guī)則》和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制造工程部負責全廠用電管理工作;制造工程部內部實行主管工程師責任制。
2、配電室應切實做好全廠的供電工作,保證供電的`安全性、可靠性。
3、配電室應嚴格執(zhí)行用電部門停(送)電申請手續(xù),不得擅自停(送)電。各部門因故需停(送)電時,應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有關部門,說明停電的原因、時間及影響的范圍,并報制造工程部,做好通報協(xié)調工作,并掛好警示牌。
4、因事故停電,配電室值班人員應及時與有關部門聯(lián)系,說明原因和處理情況,并及時向制造工程部主管工程師匯報。
5、根據(jù)上級供用電管理部門下發(fā)的文件及停(送)電通知進行的停(送)電,應有書面記錄,并應及時向本部及相關領導匯報。
6、各部門需新增用電設施時,應提前報制造工程部主管工程師,填寫電力增容申請表,由制造工程部主管工程師根據(jù)實際電力負荷審定施工方案,并報請有關領導批準后方可實施,未經批準,任何人不準擅自增加用電設備。
7、因生產和施工需要搭接臨時線路,需提前報制造工程部主管工程師,填寫臨時用電申請表,經制造工程部主管工程師審定并報請有關領導批準后,嚴格按照申請表審定的施工方案實施;如需延期,應按以上程序重新填寫臨時用電申請表;凡從事電業(yè)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8、節(jié)約用電,安全用電。各部門應嚴格控制非生產用電,嚴禁使用電爐燒水、做飯及采暖等,應做到人走燈熄,嚴禁出現(xiàn)長明燈現(xiàn)象。
9、保持用電儀表的準確完好,出現(xiàn)損壞時應及時維修更換。電氣儀表和計量設備的檢修、拆裝由制造工程部負責,其他任何部門和個人都無權擅自拆裝。已經投入使用的儀表和計量裝置,各部門均有責任予以積極保護,防止人為損壞。
10、長期用電設備,應嚴格按安全規(guī)范選用線材和元器件。
11、電氣管理工作人員必須加強職業(yè)道德修養(yǎng),不斷提高業(yè)務水平,恪盡職守,嚴格管理。
12、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制度解釋權歸制造工程部。
用電管理制度11
一、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管理,嚴格執(zhí)行《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46-20xx)和《建設工程施工現(xiàn)場供用電安全規(guī)范》(gb50194-93)及省、市有關用電安全的相關規(guī)定。
二、項目負責人督促施工現(xiàn)場專業(yè)技術人員負責編制本工地《施工臨時用電組織設計》方案。
三、施工現(xiàn)場嚴格按《施工臨時用電組織設計》的.要求實施安裝。安裝完成后,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經專業(yè)監(jiān)理工程師審批后可供電。
四、施工現(xiàn)場電工必須持證上崗。
五、進入現(xiàn)場電氣設備在使用前必須進行驗收,按有關要求進行絕緣等方面的檢測,驗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并做好驗收記錄。
六、施工現(xiàn)場負責現(xiàn)場臨時用電設備的日常檢查、維護工作及安全技術資料歸檔管理。
用電管理制度12
4.1各施工單位使用的電源,必須從變壓器計量箱接線端頭,連接到相應負荷的配電裝置上,合理分布各用電負荷。
2配電裝置必須固定,并能防雨防外來物砸壞。使用的電線必須絕緣良好,禁止使用裸線。
3配電裝置應安裝相應的保護,且動作靈敏。所有的刀閘、盒、蓋完好,使用專用保險絲,禁止用其他導線代替。
4電源線出線,必須架空?缭绞┕^(qū)架空高度在5米以上,一般架空高度在2.5米以上。
5凡人體可能觸及的道路、作業(yè)施工現(xiàn)場及其他用電場所,禁止使用裸線搭接電源。
6各施工單位在業(yè)主的統(tǒng)籌下,合理用電。電源點的搭接須經監(jiān)理和業(yè)主同意,任何單位不得私自將電源外接、轉接;凡經同意搭接的施工用電電源,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拆除相鄰單位的電源。
7各施工單位對所屬區(qū)域的電氣設備、電源線路負責,避免用電中的人身和設備事故。
8各施工單位敷設的橫穿臨時道路地下管線,必須增加絕緣管保護,使線路不受破壞,導致電擊人、畜事故發(fā)生。臨時施工用電在工作結束后,必須當日拆除。
9無論施工或其他原因,造成高壓設備發(fā)生意外,應及時報告業(yè)主及供電部門,不得擅自更換高壓保險或私自拆除高壓電氣設備。
10禁止使用非標準的電器取暖、加熱設備;人員離開辦公、生活場所,必須切斷電源。
11加強施工及其他人員的安全用電教育,禁止在電線上晾曬衣物;禁止以電桿為支點安裝其他設備,防止造成人為觸電事故。
12各施工單位,對電氣設備、電源線路,必須做到勤巡視、勤保養(yǎng)、勤維護。對用電檢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見,各單位必須立即實施,防止用電事故的發(fā)生。
13各參建單位在所使用的高壓設備處,應配備相應的消防設備,防止電氣設備著火后,事故繼續(xù)擴大。
14高壓線路突然停電,用電單位必須立即與供電部門和東莊水利樞紐現(xiàn)場管理處聯(lián)系,不得在未判明停電原因前,檢修電氣設備、線路,以防線路突然送電造成觸電事故。
15禁止未受過專業(yè)培訓、不懂用電知識的人檢修或安裝電氣設備,搭接電源。
16對違反上述規(guī)定者,處以經濟處罰如下:
(1)計量箱接線端,搭接不符合安全要求。沒有固定、安全可靠的'配電裝置,該變壓器不得帶電供電,并限期整改,延遲一天,處以罰款500元。
(2)配電裝置無安全防護措施,使用裸線連接,必須責令停止供電,并限期整改,延遲一天,處以罰款500元。
(3)配電裝置盒、蓋缺一處,處以罰款100元。用導線代替保險絲,每處處以罰款200元;并限期整改,每延遲一天,增加罰款100元,直至整改符合安全要求。
(4)跨越施工道路的架空線低于5米,限期整改,延遲一天處以500元罰款;一般架空線低于2.5米,限期整改,延遲一天,處以500元罰款。
(5)凡在人體可能觸及的施工作業(yè)面,使用裸線搭接電源,處以5000元罰款,并立即拆除。
(6)將施工用電轉接非指定用途,一次處以1000元罰款,并立即拆除;未經允許將相鄰單位用電私自拆除,除承擔由此而造成對方的損失外,一次處以5 000元罰款。
(7)各施工單位不按照安全用電規(guī)定用電,造成高壓設備損壞、線路失壓,以及其他用電單位失電或其電氣設備損壞,除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外,并處以5000~20000元罰款。
(8)埋設地下的管線,絕緣損壞,造成傷人、畜事故,除賠償損失外,處以1000~5000元罰款;臨時用電當天未拆除,造成后果的,除承擔直接經濟損失外,處以1000~5000元的罰款。
(9)辦公、生活場所,因安全用電不當造成事故的,處以罰款20xx元。
(10)電源線路上晾曬衣物,以電桿為支點安裝其它設備等,一次處以1000元罰款,并立即整改。
(11)電氣設備沒有配消防器材,限期補充,延遲一天罰款100元,直至符合要求。
(12)擅自拆卸高壓設備部件,處以罰款10000元,并責令立即恢復。
(13)未經培訓的人員,亂搭亂接電源、電氣設備,造成用電事故的,除承擔直接經濟損失外,處以5000元罰款。
(14)凡經監(jiān)理、業(yè)主認定,對不符合安全用電的整改意見必須在限期內整改,延遲一天,處以罰款500元。
用電管理制度13
1. 安全性:合理的用電管理制度能預防電氣火災和其他安全事故,保護人員生命安全。
2. 效率:通過規(guī)范用電,提高設備運行效率,減少因電力問題導致的生產中斷。
3. 經濟性:有效控制電力消耗,降低運營成本,提升企業(yè)盈利能力。
4. 環(huán)保責任:節(jié)約用電,符合環(huán)保政策,樹立企業(yè)社會責任形象。
用電管理制度14
1目的
為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律和法規(guī),加強臨時用電管理,保障建設施工現(xiàn)場和檢修現(xiàn)場用電安全,防止人身觸電和火災爆炸及各類電氣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規(guī)定。
2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我公司廠內的一切臨時用電作業(yè)安全的管理。
3編制依據(jù)
3.1jgj46-20xx建設部行業(yè)標準《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
3.2gb50058-1992《爆炸和火災危險環(huán)境電力裝置設計規(guī)范》
3.3gb3836.1-20xx《爆炸性氣體環(huán)境用電氣設備-通用要求》
3.4gb/t13869-20xx《用電安全導則》
3.5gb50184-20xx《建設工程施工現(xiàn)場供用電安全規(guī)范》
3.6gb6067.1-20xx《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
3.7中油化安〔20xx〕163號中國神華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臨時用電作業(yè)安全管理規(guī)定
4術語和定義
4.1低壓:交流額定電壓在1kv及以下的電壓.
4.2高壓:交流額定電壓在1kv以上的電壓.
4.3外電線路: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工程配電線路以外的電力線路.
4.4有靜電的施工現(xiàn)場:存在因摩擦,擠壓,感應和接地不良等而產生對人體和環(huán)境有害靜電的施工現(xiàn)場.
4.5強電磁波源:輻射波能夠在施工現(xiàn)場機械設備上感應產生有害對地電壓的電磁輻射體.
4.6接地:設備的一部分為形成導電通路與大地的連接.
4.7工作接地:為了電路或設備達到運行要求的接地,如變壓器低壓中性點和發(fā)電機中性點的接地.
4.8重復接地:設備接地線上一處或多處通過接地裝置與大地再次連接的接地.
4.9接地體:埋入地中并直接與大地接觸的金屬導體.
4.10人工接地體:人工埋入地中的接地體.
4.11自然接地體:施工前已埋入地中,可兼作接地體用的各種構件,如鋼筋混凝土基礎的鋼筋結構,金屬井管,金屬管道(非燃氣)等.
4.12接地線:連接設備金屬結構和接地體的金屬導體(包括連接螺栓).
4.13接地裝置:接地體和接地線的總和.
4.14接地電阻:接地裝置的對地電阻.它是接地線電阻,接地體電阻,接地體與土壤之間的接觸電阻和土壤中的散流電阻之和接地電阻可以通過計算或測量得到它的近似值,其值等于接地裝置對地電壓與通過接地裝置流入地中電流之比.
4.15工頻接地電阻:按通過接地裝置流入地中工頻電流求得的接地電阻.
4.16沖擊接地電阻:按通過接地裝置流入地中沖擊電流(模擬雷電流)求得的接地電阻.
4.17電氣連接:導體與導體之間直接提供電氣通路的連接(接觸電阻近于零).
4.18帶電部分:正常使用時要被通電的導體或可導電部分,它包括中性導體(中性線),不包括保護導體(保護零線或保護線),按慣例也不包括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合一的導線(導體).
4.19外露可導電部分:電氣設備的能觸及的可導電部分.它在正常情況下不帶電,但在故障情況下可能帶電.
4.20觸電(電擊):電流流經人體或動物體,使其產生病理生理效應.
4.21直接接觸:人體,牲畜與帶電部分的接觸.
4.22間接接觸:人體,牲畜與故障情況下變?yōu)閹щ婓w的外露可導電部分的接觸.
4.23配電箱:一種專門用作分配電力的配電裝置,包括總配電箱和分配電箱,如無特指,總配電箱,分配電箱合稱配電箱.
4.24開關箱:末級配電裝置的通稱,亦可兼作用電設備的控制裝置.
4.25隔離變壓器:指輸入繞組與輸出繞組在電氣上彼此隔離的變壓器,用以避免偶然同時觸及帶電體(或電絕緣損壞而可能帶電的金屬部件)和大地所帶來的危險.
4.26安全了變壓器:為安全特低電壓電路提供電源的隔離變壓器.它的輸入繞組與輸出繞組在電氣上至少由相當于雙重絕緣或加強絕緣的絕緣隔離開來.它是專門為配電電路,工具或其他設備提供安全特低電壓而設計的
4.27代號
4.27.1dk--電源隔離開關;
4.27.2h--照明器;
4.27.3l1,l2,l3--三相電路的三相相線;
4.27.4m--電動機;
4.27.5n--中性點,中性線,工作零線;
4.27.6npe--具有中性和保護線兩種功能的接地線,又稱保護中性線;
4.27.7pe--保護零線,保護線;
4.27.8rcd--漏電保護器,漏電斷路器;
4.27.9t--變壓器;
4.27.10tn--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時電氣設備外露可導電部分通過零線接地的接零保護系統(tǒng);
4.27.11tn-c--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合一設置的接零保護系統(tǒng);
4.27.12tn-c-s--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前一部分合一,后一部分分開設置的接零保護系統(tǒng);
4.27.13pn-s--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分開設置的接零保護系統(tǒng);
4.27.14tt--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電氣設備外露可導電部分直接接地的接地保護系統(tǒng),其中電氣設備的接地點獨立于電源中性點接地點;
5組織與職責
5.1安健環(huán)部負責臨時用電作業(yè)的安全監(jiān)督檢查。
5.2機械動力部負責臨時用電歸口管理,負責外協(xié)檢維修單位臨時用電的審批。
5.3機電儀中心
5.3.1負責公司內臨時用電的審批。
5.3.2負責接臨時用電,負責臨時用電的現(xiàn)場運行、設備維護、安全監(jiān)護等。
5.3.3負責對臨時用電作業(yè)進行危害識別和風險評估,落實各項安全措施。
5.3.4負責對臨時用電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措施和安全防護交底。
5.3.5負責安排臨時用電作業(yè)的監(jiān)護人,對現(xiàn)場作業(yè)進行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xiàn)安全措施和作業(yè)環(huán)境發(fā)生變化,或者作業(yè)違章時責令停止作業(yè)。
5.3.6負責審核和審批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
6管理要求
6.1臨時用電危害識別
機電儀中心針對作業(yè)地點、作業(yè)內容,及存在的危害因素,進行危害識別,采用定性、定量分析來核驗臨時用電作業(yè)的危險因素的種類和數(shù)量,進行危險、危害分析和風險評估。將安全措施落實后填入myh.03/ba.zd.jl-05.33(01)《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內,并且由落實人員簽字確認。
6.2臨時用電審批程序
6.2.1廠內各生產中心(包括:機電儀中心各班組)需臨時用電時,由臨時用電單位簽寫:申請用電作業(yè)單位、工程名稱、施工地點、用火作業(yè)許可證編號、用電設備、用電功率、電源接入點、工作電壓、臨時用電操作人、電工證號(機電儀中心簽寫)及用電量(外協(xié)人員計量時)向機電儀中心申請《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由機電儀中心負責人審核,并監(jiān)督實施。
6.2.2外協(xié)的檢維修施工單位申請臨時用電時,由臨時用電單位持作業(yè)任務單、用火作業(yè)許可證、《電工作業(yè)操作證》等材料向機電儀中心申請《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臨時用電單位與機電儀中心共同落實、確認安全措施,機電儀中心審核后報機械動力部審核用電負荷,由機械動力部審核批準,用電單位要安裝表計,用于電量結算。
6.2.3《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審批后,由臨時用電作業(yè)單位安排臨時用電操作人按照《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的要求安裝臨時用電設施。
6.2.4用電生產中心班組長應向機電儀作業(yè)人員進行作業(yè)程序和現(xiàn)場安全措施的交底。
6.2.5作業(yè)完畢后,臨時用電作業(yè)班組應及時通知機電儀中心停電,機電儀中心負責拆除臨時用電。
6.3臨時用電的基本要求
6.3.1臨時用電的設計和施工,應嚴格執(zhí)行《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
6.3.2安裝臨時用電線路的電氣作業(yè)人員,應持有《電工作業(yè)操作證》。在靠近帶電部分進行作業(yè)時應設監(jiān)護人。
6.3.3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必須按供電電壓等級和容量正確選擇,所用的電氣元件必須符合國家規(guī)范標準要求,臨時用電電源施工、安裝必須嚴格執(zhí)行電氣施工、安裝規(guī)范,并接地良好。
6.3.4在防爆場所使用的臨時電源、電氣元件和線路要達到設計相應的防爆等級要求,接線前必須進行動火分析,合格后方可工作,并采取相應的防爆安全措施。
6.3.5臨時用電線路及設備的絕緣應良好。施工現(xiàn)場用電線路應采用絕緣良好的軟導線或電纜,不得有破皮、老化、漏電、絕緣裂紋等現(xiàn)象。電纜線路應考慮避免機械損傷和介質腐蝕。
6.3.6有自備電源的施工、檢維修單位,自備電源不得接入生產電網電源。
6.3.7采用暗管埋設及地下電纜線路必須設有“走向標志”及“安全標志”。電纜埋深不得小于0.7m,穿越道路在有可能受到機械傷害的地段應采取保護套管、蓋板等措施,有條件的必須采取架空措施。
6.3.8現(xiàn)場臨時用電配電盤、箱要有編號,要有防雨措施,盤、箱、門必須能牢靠關閉,F(xiàn)場臨時用電盤、箱要加銷保護,由現(xiàn)場用電負責人保管鑰匙。
6.3.9嚴禁將電線芯線直接插入插座或將芯線掛在電源開關上,露出開關應裝在特別箱閘內,在防爆生產區(qū)域和甲醇罐區(qū),必須使用防爆開關。
6.3.10機電儀中心送電前要對臨時用電線路、電氣元件進行檢查確認,滿足送電要求后,方可送電。
6.3.11機電儀中心應每天進行巡回檢查,確保臨時供電設施完好,對存在重大隱患和發(fā)生威脅安全的緊急情況,機電儀中心應緊急停電處理。
6.3.12正式運行電源至總配電箱供電由機電儀中心負責管理,臨時用電線盤、電纜、臨時照明燈等材料由各中心負責管理,臨時接線時由各中心負責提供并保證完好。
6.3.13必須嚴格遵守臨時用電的規(guī)定,臨時用電單位不得隨意變更地點和工作內容,禁止任意增加用電負荷,一旦發(fā)生此類現(xiàn)象,機電儀中心應立即停止供電,并上報機械動力部進行嚴肅處理。
6.3.14凡用電設備在5臺以上或總容量在50千瓦以上的工地,都要單獨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所采用的安全措施。施工現(xiàn)場用電應設置專用的保護零線,要求使用五芯電纜配電系統(tǒng),采用“三級配電兩級保護”,開關箱(末級)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30ma或15ma,0.1s),實行“一機一閘一保護”。
6.3.15禁止在運行的生產裝置、罐區(qū)和具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內接臨時電線(電纜)。
6.3.16臨時用電須使用耐壓等級不低于500伏的絕緣電纜,且絕緣良好無損,接頭包扎絕緣牢固。臨時用電配電箱必須安裝牢固,其附近不得堆放雜物。盤內保護措施、設施完好,確保無短路、接地現(xiàn)象。
6.3.17臨時用電設施對電壓在110伏以上時必須作接地或接零保護,零線必須重復接地。
6.3.18臨時用電設施或現(xiàn)場用電設施,必須安裝高靈敏度的漏電保護器,移動式、手持式電動工具應加裝單獨的電源開關和漏電保護器,嚴禁一個開關控制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電氣設備。
6.4架設臨時線路的要求
6.4.1架設臨時線路時必須采用絕緣良好的導線,其截面應能滿足用電負荷和機械強度的需要。用電桿或沿墻架設應采用合格瓷瓶固定,導線距地面高度室內不低于2.5m,室外不低于3.5m,與道路交叉跨越時不低于6m。臨時線與設備、水管、熱水管、門窗等距離應在0.3m以上。
6.4.2全部臨時線路必須有一個能帶負荷拉閘的總開關控制,每一分路應裝保護設施。裝在戶外的'開關、熔斷器等電氣設備應有防雨設施。
6.4.3電源線路不得拖拉在地面上或接近熱源。嚴禁將電線直接掛在樹上、金屬設備、構件和鋼腳手架上,或用金屬絲綁扎電纜(線),必須用絕緣桿支撐,避開有爆炸危險或腐蝕性氣體的場所。電線通過馬路及易被損壞處應加設鋼質套管保護。臨時線路必須放在地面上的部分,應采取可靠的保護措施。臨時線路和建筑物、樹木、設備、管線間的距離一定符合現(xiàn)行規(guī)范的要求。潮濕、污染的場所的臨時線路應采取特殊的安全保護措施。
6.5施工機具和移動式電氣設備用電管理
6.5.1用電施工機具(包括:平刨、圓盤鋸、手持電動工具、鋼筋機械、電焊機、攪拌機、潛水泵等)進入施工現(xiàn)場前,必須經過機電儀中心檢查確認符合要求,方能使用,不合格的機具嚴禁使用。施工機具必須按照《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除做保護接零外,必須在設備負荷線的首端處設置漏電保護裝置。使用平刨、電鋸、電鉆等機械辦理《用火作業(yè)安全許可證》。
6.5.2移動式電氣設備應符合國家現(xiàn)行技術標準,具有出廠合格證和技術文件。設備上必須設置標志明顯的接地螺絲,銘牌上的技術數(shù)據(jù)應齊全清晰,其安全防護罩殼、限位、保護、聯(lián)鎖等齊備可靠。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導線、插頭、開關等必須完好無損。引線必須用三芯(單相電具)、四芯(三相電具)堅韌橡皮線或塑料護套軟線,截面至少0.5mm2,引線不得有接頭,不宜過長,一般不超過5m。移動式電氣設備應采用專用芯線接地。嚴禁利用其他用電設備的零線接地。
6.5.3所有移動電氣設備宜裝漏電動作電流小于或等于30ma、動作時間不大于0.1s的漏電保護器;應實施“一機一閘一保護”。
6.5.4必須嚴格按安全技術規(guī)程和操作規(guī)程使用移動式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使用過程中,需要移動電氣器具停止工作,作業(yè)人員離開或突然停電時,必須斷開電源開關或拔掉電源。
6.5.5起重機械供用電設備的設計安裝,必須符合《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的要求,嚴禁用接地線作載流零線。
6.5.6電焊機用電必須符合下列規(guī)定:
(1)電焊機外露導電部分應采取保護接零(或接地)措施。
(2)為了防止高壓竄入低壓造成危害,交流電焊機二次側應有可靠接零(或接地)措施。
(3)一次線路和二次線路絕緣良好,易辨認。
(4)電焊機要設立獨立的電源開關。
(5)交流弧焊機變壓器的一次側電源線長度不應大于5m,焊鉗和焊鉗導線應完整無損、絕緣良好,電焊機二次側引出線宜采用橡皮絕緣銅芯軟電纜,其長度不宜大于30m。
6.6臨時照明用電管理
6.6.1一般照明應采用不超過250v的對地電壓,照明線路必須絕緣良好,布線整齊且應固定和經常檢查維修。220v燈頭離地高度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潮濕、危險場所和戶外,不低于2.5m;
(2)生產裝置、辦公室等一般不低于2m;
(3)必須放低時,不應低于1m,但從燈頭到離地2m處的燈線要加絕緣套管,燈頭應設保護罩,且不得任意挪動或當行燈使用。
6.6.2局部照明及移動式手提燈工作電壓應按其工作環(huán)境選擇適當?shù)陌踩妷。行燈及機床工作臺使用的局部照明,應用36v及以下的低電壓,行燈必須帶有絕緣手柄及保護網罩,手柄處的導線應加絕緣套管保護;在特別潮濕的場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屬容器設備內工作時,行燈電壓不得超過12伏;在易燃、易爆、多塵、潮濕以及產生腐蝕氣體的場所使用的照明應符合其特殊的要求。
6.6.3現(xiàn)場檢維修設施等高度較低,照明一般應使用安全電壓供電。室內的照明線應用橡皮軟線,并設漏電保護開關,燈泡功率不得大于100w,穿過房壁時應套上絕緣保護管,保護管距鐵房子內壁應不小于2.5cm。
6.6.4照明燈需用安全電壓時,應采用一、二次線圈分開的變壓器,不許用自藕變壓器。當電氣設備采用了超過24v的安全電壓時,必須采取防直接接觸帶電體的保護措施。
6.6.5各種照明燈需要有一定形式的聚光設備時,不得用紙片、鐵片等代替,不得用金屬絲在燈口處捆綁。事故照明必須采用瞬時開亮的光源,一般采用白熾燈。
6.6.6插座或開關應完整無損,安裝牢固、外殼或罩蓋應完好、操作靈活、接頭可靠;照明設備的控制開關,拉線開關距地面一般為2.2-2.8m,距門框為150-200mm;多塵潮濕場所和戶外應用防水瓷質拉線開關或架裝保護箱;在易燃、易爆和特別潮濕的場所,照明燈和控制開關應采用防爆型、密閉性的。開關和插座離地高度不低于1.3m。插座也可裝低,但離地不應低于15mm;露天的燈具、開關應采用防雨式,安裝必須牢固可靠。
6.7結束臨時用電的要求
6.7.1臨時用電結束后,機電儀中心負責拆線,所用的臨時用電材料由用電單位收回保管。
6.7.2全部臨時線路拆除后,機電儀中心及用電單位聯(lián)合檢查驗收,并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6.7.3用電結束后,臨時用電人對現(xiàn)場進行檢查確認,在《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驗收欄簽字,交雙方執(zhí)行單位存檔,并按月(每月二十五號)將存檔的《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按編號順序整理成冊,上交機械動力部檢查評比,作廢的票必須一并在月底上交。
6.8《臨時用電作業(yè)安全許可證》的管理
6.8.1《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由機械動力部統(tǒng)一編號印刷,并且登記下發(fā)各生產中心。
6.8.2臨時用電作業(yè)前,要辦理《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無《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不得用電。
6.8.2《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一式二份,機電儀中心、臨時用電單位各一份。
6.8.3《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有效期為七天,超過七天必須重新申請辦理《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
6.8.4《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保存期為一年。
7制度執(zhí)行與檢查
7.1臨時用電作業(yè)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執(zhí)行由機械動力部監(jiān)督檢查,安健環(huán)部進行安全監(jiān)督。
7.2機械動力部對本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要做到每月進行一次檢查,月底進行考評,對檢查考評較差的,給與考核。
7.3另外,每缺失一張票(含作廢的票),考核該中心100元,票面不清、亂涂一處考核50元,私自提前終結簽名考核200元,工作結束不完善手續(xù)考核雙方各200元,每月對票證辦理情況進行評優(yōu),獎勵第一名400元。
8記錄
myh.03/ba.zd.jl-05.33(01)《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
9其他
本規(guī)定為第二版修訂,自發(fā)布之日起生效,同時舊版規(guī)定自行廢止。
本規(guī)定由機械動力部負責解釋。
用電管理制度15
一、用電安全管理
1、沒有電工合格證的任何人不得進行用電維修、安裝、改造等工程2
、除實驗室進行教學科研活動的正當需要外,嚴禁在校園內隨意拉設電線;
嚴禁在辦公室、學生宿舍、庫房、實驗室,使用電爐、烤火爐、電飯鍋、熱得快等電熱器,嚴禁超負荷用電
3、電氣線路、教學儀器設備的安裝應由校內或雇聘校外持證電工負責
4、各辦公室、教室、專職活動室下班后、節(jié)假日,按規(guī)定該關的電源一律予以
5、不經學校許可,任何人不得在校內私用電熱棒、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
如有違規(guī)者將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罰
二、用火安全管理
1、學校內不經學校批準,任何教師和個人都不許在校園內使用明火
2、在辦公、教學區(qū)域、學生宿舍等公眾聚集場所,嚴禁使用石油液化氣爐、煤油爐、酒精爐、蠟燭等危害其安全的'燃具3、在實驗室上實驗課時需要用明火,一定要有教師在場,并向學生講清楚怎樣用火和注意防火
4、學校在野外開展的野游、夏令營等活動時不準師生在野外用明火搞野炊、篝火等活動
5、學校食堂使用明火時,柴油要遠離火源;
做菜時油鍋溫度不要過高引起火災;滅火器要放在灶房明顯位置已備急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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