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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師請假制度

    時間:2023-07-25 17:20:22 制度 我要投稿

    教師請假制度優(yōu)選(15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guī)、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教師請假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教師請假制度優(yōu)選(15篇)

    教師請假制度1

      一、公假

      學校行政管理人員或教職工,出席會議、培訓學習、參加教研活動等公事外出時間為公假。教師外出參加晉升學歷的函授學習,出具有效證明文件并完備履行請假手續(xù)的,亦確認為公假。公假期間教師原定薪酬標準不變。

      二、事假

      1.教師因事請假,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xù)。請假時間在1天以內的,由本人所在級部分管校長批準;1天以上的,須經校長批準。請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響學校正常工作時,可不予準假或暫緩準假或縮短假程。

      2.事假一次不得超過3天,一學期事假不得超過10天,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15天,事假超過規(guī)定天數(shù)一般不予準假,特殊情況必須經校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

      3.事假天數(shù)的計算不含法定節(jié)假日和休息日。

      4.在學校正常工作期間,教師一個月中請事假1天,且履行了完備的請假、準假手續(xù),視為照顧性事假,不影響教師原定薪酬標準,但照顧性事假不順延,并計入個人事假天數(shù)累積。

      5.事假期間(照顧性事假除外),按天數(shù)發(fā)給日均工資的50%。本人日均工資以合同年薪除以365天核定。

      三、病假

      1.教職工因病請假,1天以內由所在級部分管校長批準,1天以上必須出具醫(yī)院證明,報請校長批準。

      2.教職工因探親或在外出差時生病,應提交縣級以上醫(yī)院證明。

      3.醫(yī)療期規(guī)定依據(jù)教職工在學校服務時間的長短,可享受不同天數(shù)的醫(yī)療期待遇。醫(yī)療期算做病假,其天數(shù)的計算含法定節(jié)假日和休息日。服務期(年)醫(yī)療期(天)試用期內5試用期滿—12個月(含)15第2年(含)—第5年(含)30第6年(含)—第8年(含)60第9年(含)—第10年(含)90第11年(含)以后180教職工在醫(yī)療期滿后仍不能從事原工作或不能勝任學校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時,學?蓪ζ浣馄浮

      4.教職工病假期間依其在板橋高級中學服務時間的長短,享受不同比例的病假工資待遇。服務期(年)應發(fā)工資比例(%)試用期內50試用期滿—12個月(含)60第2年(含)—第5年(含)70第6年(含)—第8年(含)80第9年(含)—第10年(含)90第11年(含)以后100其計算公式如下:病假工資=日均工資×病假天數(shù)×應發(fā)工資比例

      四、法定假

      1.婚假

     、偌尤氡拘M6個月的教師方可享受帶薪婚假。

     、谌艚處熢谠ぷ鲉挝唤Y婚的,婚假不能帶入本校。

     、劢搪毠そY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增加晚婚獎勵假7天。雙方不在一地工作,需要到對方所在地結婚時,另給路程假,路費自理。

     、芑榧俚臅r間計算不含節(jié)假日和休息日。

      ⑤在規(guī)定的婚假期間,不影響教師原定薪酬標準。

      2.產假、計劃生育假

      ①已婚女教師生育時(已取得生育指標)產前、產后累計計算產假,順產產假90天。24周歲(含)以上的女教職工第一次生育,增加產假30天;多胎生育,每多生一胎增加產假15天;難產(包括剖腹產)有醫(yī)生證明的,增加產假15天。男教師在其配偶第一次生育時可享受3天陪護假期。

     、谑┬腥斯ち鳟a,懷孕在四個月(含)以下的休息15—30天,四個月(不含)以上的可休息42天。

      ③已懷孕的女教師,按國家規(guī)定給予產前檢查時間,但要妥善安排,不得影響正常工作。

     、芘處熒笮『⑽礉M一周歲,每天可享受1小時的哺乳時間。

     、莓a假、計劃生育假的時間計算含法定節(jié)假日和休息日。

     、拊谝(guī)定的產假、計劃生育假期間,教師的固定工資照發(fā)。固定工資是指教師結構工資中基礎工資按月發(fā)放部分;未實施結構工資的按合同年薪的`60%除以12個月核定。

      ⑦在規(guī)定的陪護假期期間,不影響教師原定薪酬標準。

      3.喪假

      ①教師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時,給喪假3天;公婆、岳父母和(外)祖父母死亡時,給喪假1天。在外地的親屬死亡時,需要赴外地料理喪事的,另給路程假,路費自理。

     、趩始俚臅r間計算不含法定節(jié)假日和休息日。

     、蹎始倨陂g,不影響教師原定薪酬標準。

      五、工傷假

      1.教師的工傷假應出具醫(yī)院證明和經有權部門鑒定的《工傷報告書》。休假天數(shù)依據(jù)核實后的醫(yī)院證明而定,其醫(yī)療或修養(yǎng)期間的固定工資照發(fā),但應扣除保險給付。

      2.教師因工負傷,治療到傷愈或處于相對穩(wěn)定狀態(tài)時應做出醫(yī)療終結結論。根據(jù)傷殘程度,由醫(yī)院出具證明,經有權部門確認,區(qū)分不同情況,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處理。

      六、請假管理

      1.請假流程

     、偬顚懻埣賳(教務處);②安排課務及有關工作,并經教務處負責人簽字確認;③提供有關證明材料;④按規(guī)定批準權限辦理批準手續(xù);⑤批準后的請假單送教務處存檔。

      2.因突發(fā)事件或急病未及先行請假者,應利用電話或其它方式迅速向本人所在級部主管校長報告,并于事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xù),否則按曠職處理。

      3.教師請事假者,必須自行提前安排好課務或其它工作;其它假期除工傷假、產假外,其承擔的教學或其他工作任務一般由請假者自行負責安排,確有困難的由相關管理部門協(xié)助安排。

      4.教師請假工作由教務處負責管理,安排專人發(fā)放、審核、保管教師請假單,并按月統(tǒng)計,于次月10日前書面報送校長。

      5.法定假、行政管理人員的請假,由分管人力資源的副校長負責審批;公假、副校長的請假一律由校長審批。

      6.教師的并事假,作為考勤內容,納入教師的綜合考核。

    教師請假制度2

      每天上、下午上班實行簽到制度,簽到簿每月公布一次,學期結束統(tǒng)計總結。

      上班期間任何人不準隨意離開工作崗位。

      生病、有事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xù)。(如確系緊急情況,可電話告知,但事后必須補辦手續(xù)。)事假一天以內,其教導主任批準,一天以上兩天以內由校長批準,超過三天的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

      上班時間凡因公外出,應向領導說明,并在考勤簿上注明;因私外出,必須請假。

      婚假、產假及其他法定假按勞動法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請假期滿應立即返校,特殊情況不能到校者,須辦理續(xù)假手續(xù)。

      出滿勤者期末發(fā)滿勤獎,缺勤按規(guī)定扣除考勤獎,學期結束兌現(xiàn),并將出勤情況記入教師檔案。

      本制度全體教職工要自覺嚴格遵守,真正做到以身作則,為人師表。

    教師請假制度3

      一、教職工請假:

      事假:請假1天扣40元,請假2天扣80元,3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并按工資比例日扣款。

      病假:住院(憑住院證明和處方)每天扣20元,一周(5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不住院(有病假單)每天扣30元,4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并工資比例按日扣款。無病假證明按事假扣款。

      外出時間:1小時扣5元,滿3小時作半天事假扣除。1小時以內學期累計。

      遲到:5分鐘以前每次扣3元,5——15分每次扣5元,15——30每次扣10元,半小時后取消全月出勤獎。

      二、保育員:

      每天扣20元,每小時2元,遲到一次扣1元,一月內累計遲到3次作一天扣除。

      三、代課:

      2天內請假自己調課好,并自付給代課教師每天20元作補貼(請假扣除另算),3天及以上由園部安排,代課費相同。

      四、婚產假:

      正常年齡訂婚2天,婚假3天,晚婚7天,順產2個月,剖腹產3個月,晚育4個月(結婚1年后生產),戴環(huán)懷孕15天+2天上環(huán)假。(全月的扣除整月崗位獎,跨月的視上班時間定。)

      五、全勤:

      全學期無請假、外出!

    教師請假制度4

      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教學行為,提高工作時效性,保證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經校行政會討論決定,就教師請假、調代課作以下規(guī)定:

      1、教師無論是公事或私事不能按課表正常上課時,必須履行請假調、代課手續(xù),采取與其它課程調換時間或者請同學科的教師代為上課的辦法解決。

      2、法定假:婚假、產假等法定假,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并報校長室批準,由學校安排代課。

      3、事假:事假一律要求自行調課。半天向行政值周請假,一天及以上需報校長室批準。

      4、公出:教師如果公出,事先必須到教導處登記。公出盡量自行調課,實在調不出的請教導處安排代課。公出期間的'課一律開代課單。所有公出應得到校長或分管校長同意。

      5、病假:病假由學校安排代課,但必須在病休前一天請假,報學校批準,如急診須在上課前請假。病假一律需醫(yī)院證明。

      6、教師因急事離開學校,不能按時回校上課,或因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代課手續(xù)時,教師本人須課前設法向分管的校長、教導處請假,然后由教導處安排代課,回校后及時補辦代課手續(xù)。

      7、在公出、請假之前未到教導處辦理代課,過后一律不予補辦代課手續(xù)。凡未按以上規(guī)定程序辦理調、代課手續(xù)者,則視為私自調課或曠課處理。因事假申請調課,事假后需調回補上。

    教師請假制度5

      (一)請假程序、批準權限:

      1.教師因事、因病請假要有請假條(1周以上要醫(yī)院有診斷書),中小學半日之內由主任教師或年級組長批準,1——3日之內由業(yè)務校長批準,3日以上有中心校長批準。

      2.教職工因疾病、急事等特殊情況,不能實現(xiàn)請假的,要及時委托他人說明情況代為辦理。

      3.請產假:教師個人要提出書面申請,由中心校長審批,并補交醫(yī)院開具的子女出生證明等相關材料。

      (二)關于病假的相關規(guī)定:

      1.學期累計病假在10天以內,不扣發(fā)工資;從起病假第1天起,累計11——22天的每日扣發(fā)10元,累計23天以上每日扣發(fā)20元。

      2.病假工作量化扣分:住院1日扣0.2分,一班病假1日扣0.25分,以此類推,學年累計15天以上取消評獎評優(yōu)資格;學年累計30天以上取消職稱評聘資格。

      3.教職工在病休期間應在住所或醫(yī)院安心休養(yǎng),小病大養(yǎng)或以休病假為名,從事其他經濟活動,一經發(fā)現(xiàn)即刻終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崗上班,當年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取消當年專業(yè)技術職務評聘資格,并進行批評教育;拒不到崗上班的,按曠工論處。

      4.教職工病愈后上班后,又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繼續(xù)休病假的,將恢復工作前后的病假時間連續(xù)計算。

      5.因病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三)關于事假的'相關規(guī)定:

      1.學期事假5天以內,工資照發(fā),從請事假第1天起,累計6天以上,每日扣20元。

      2.事假工作量化扣分:每1日扣0.5分,以此類推;學年累計7日以上取消評獎評優(yōu)資格;學年累計15天以上取消職稱評聘資格。

      3.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者,按曠工處理。

      4.利用事假從事第二職業(yè)的教職工,加倍扣發(fā)日工作,當年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取消當年專業(yè)技術職務評聘資格,并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進行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并按指定日期或到工作崗位;拒不回到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論。

      (四)關于婚假的相關規(guī)定:

      1.婚假7天工資全額發(fā)放;超過7天按事假處理。

      2.在寒暑假、公休假和法定假結婚的,開學后學校不再安排補休婚假。

      (五)關于產假的相關規(guī)定:

      1.女職工在法定規(guī)定的休產假期間,工資全額發(fā)放。

      2.女職工產假為三個月(90天)(含期間的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年滿24周歲的為晚育,可享受晚育假一個半月(45天);產假期間報名夫婦終身只生一個孩子并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增加產假一個月(30天);由醫(yī)院證明剖腹產或難產的另外增加產加半個月(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休假時間連續(xù)計算,假期不扣除。

      3.按省關于遲到、早退的相關規(guī)定:

     。1)按規(guī)定的時間晚到,即遲到一次,提前離崗,即早退一次。學期累計遲到或早退6次,不作處理。

      (2)不向領導請假,擅離工作崗位超過兩節(jié)課的,即為曠工半天。

     。3)遲到、早退工作量化扣分:學期超過規(guī)定次數(shù),遲到、早退:1節(jié)扣0.1分,每超過3次,請假的按事假1天計算,不請假的按曠工1天計算。早退半天扣0.3分。

      (六)關于礦工的相關規(guī)定:

      1.凡有下列情況之一,實為曠工:

     、傥凑埣倩蛘埣傥传@準而擅自不上班者;

     、谏秒x職守半天以上(含半天)者;

      ③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未續(xù)假或續(xù)假未獲準而逾期不歸者;

     、懿环䦶慕M織調動和工作分配,無故拖延不按規(guī)定時間到崗者;

     、菀云垓_手段請假、事假者。

      2.學年曠工1天,當年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取消當年取消評獎評優(yōu)資格和專業(yè)技術職務評聘資格。

      3.計算曠工期限,從單位知道或應當知道缺勤當事人離開學校之日起計算;曠工每日,扣工資100元。

      4.礦工工作量化扣分:無故曠工每節(jié)課扣2分,每天扣5分,2天扣15分。

    教師請假制度6

      1、教職工因故須離崗者,必須履行請假手續(xù)。

      2、假期種類及期限:

     。1)事假。有要事,確需離崗者,每月不超過2.5天,超過2.5天者自己付頂課金。

     。2)病假。因病不能堅持工作必須請假治療或休養(yǎng)者,必須提供醫(yī)療定點醫(yī)院的證明和病歷,履行病假手續(xù)。

      (3)婚假。教職工結婚給假三天(晚婚增假20天),需延長假期,作事假處理。

     。4)喪假。本人直系親屬死亡時,給五天以內的喪假,需延長者作事假處理。

      (5)女教師生育假。產假為九十天,其中產前休假十五天,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在產假期內,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給假一個月;晚育(24歲)另給假一個月。

      (6)女教師人工流產,憑縣級以上證明,可批假15天,同時上環(huán),視情節(jié)可延長1—3天;單獨上環(huán)取環(huán),視情況可準假1—3天。

     。7)路程假。事假、婚假、喪假等如果確實赴外地(不含旅游結婚)處理者,可根據(jù)路程遠近,往返實際所需要時間給予路程假。

      (8)探親假。教職工需赴外地探親的,均安排在寒暑假。非暑假探親的,或不符合探親規(guī)定的,一律作事假論處。

      3、請假期內的待遇問題:

      事假、婚假、喪假、產假在規(guī)定時間的',工資照發(fā),超過規(guī)定假期者,其工資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照發(fā)、減發(fā)或停發(fā)。病假期內的待遇問題,按上級有關文件辦理。

      4、請假手續(xù)及審批:

      請假必須由教職工本人履行書面請假手續(xù),批準后方可離崗。因急病或急事確實不能事先請假時,可委托他人辦理,請假在三天以內的,由教導主任批準;一周以內的,由校長批準;一周以上的報教辦室批準。

      5、未經請假擅自離崗者,或雖經請假尚未批準及逾期不歸未經續(xù)假者,均按曠工處理。

      6、根據(jù)病事假天數(shù)確定學期考評等次,具體規(guī)定如下:

     。1)全學期累計事假2天以內(含2天),或病假5天以內(含5天),或事假1天以內同時病假2天以內,為一等獎,全額獎金。

     。2)全學期累計事假4天以內(含4天),或病假10天以內(含10天),或事假2天以內同時病假5天以內,為二等獎,獎金50%。

      (3)全學期累計事假10天以內(含10天),或病假22天以內(含22天),或事假5天以內同時病假11天以內,為三等獎,獎金30%。

     。4)全學期累計事假11天以上(含11天),或病假23天以上(含23天),或事假5天以上(含5天)同時病假11大以上(含11天),不發(fā)學期綜合考評獎。

      7、一年內兩學期均獲二、三等獎的,年度考核不能參與優(yōu)秀等次評比。

      8、設月考勤獎。出滿勤每月發(fā)獎金50元,病、事假每半天扣1元,依此類推。每月事假超過2.5天,每天按20元扣除,病假超過2.5天,每天按10元扣除,作為代課金。曠課一節(jié)按半天計算,每月遲到早退5次以上按半天計算,10次以上按一天計算。

      9、以上制度,從x月x日起開始執(zhí)行。

    教師請假制度7

      為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加強學校管理和教育工作者的組織紀律性,進一步深化教育改革,重新擬定以下教師請假暫行條例,望各位教師遵照執(zhí)行。以往所發(fā)的文件與此有抵觸的,以此文為準。

      一、事假:

      1、教師事假原則上每學期最多四天,全年八天,如遇特殊情況,確實要超假者,由單位核實后,教師應辦理好請假手續(xù),并自聘好代課教師(規(guī)定的假期代課教師由本人自行調整后,將調課單附請假條后交校長審批,超過規(guī)定假期的代課金由個人自負,學校安排代課教師,代課費每節(jié)10元),所有假期均應報批后方可執(zhí)行。

      2、教師凡未按請假報批程序辦理好請假手續(xù)而離開工作崗位,或請假到期未辦理續(xù)假而超假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二、病假:

      1、教師因病不能出勤的,可以請病假,病假3天以上7天以內的應由公立醫(yī)院出具病假證明,課程與代課金個人自己負責(特殊重病住院除外)。變相請病假,如經查實按曠工處理,并責令作書面檢查。7天以上不足一個月的,由醫(yī)院證明,一個月以上的由縣級醫(yī)院證明。到教育局辦理請假手續(xù),學校負責安排代課與支付代課金。

      2、教師病假期間的生活待遇按國發(fā)[1981]52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并酌情扣發(fā)工資與獎勵性績效工資。

      3、經查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者,一律按曠工論處。

      4、長期病假康復后要求工作的,應由醫(yī)院出具健康證明。

      5、休息治療病假,代課金由本人負責。

      6、不論事假、病假、法定假者必須按報批程序辦理有關手續(xù)。(各類請假由本人填寫好請假審批表,單位領導簽署具體意見后,報有關部門審批,審批表一式三份)。

      三、曠課:

      教師連續(xù)曠工7—14天,全年累計曠工15天,當年年度考核為不稱職(不合格);連續(xù)曠工15天,全年累計曠工超過30天的,學校辭退,連續(xù)曠工超過30天,全年累計超過90天的,學校必須上報自動離職手續(xù)。

      四、其他法定假期規(guī)定:

      1、教職工的探親假應安排在寒暑假期間探親,其他時間不予安排,若有特殊情況,確實需要探親的,由教育局領導審批。教職工除寒暑假之外,請?zhí)接H假的,只發(fā)給本人的基本工資。

      2、產假:

     。1)懷孕4個月以內流產者假期15—30天;懷孕4個月以上流產或引產者,假期42天。

     。2)沒有晚婚晚育正常分娩者,假期90天;有辦理結婚證和生育服務證,晚育又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產假135—180天,夫妻為雙職工的,男方可享受一周的.照顧假。

     。3)晚育剖宮產,假期105天;

      以上三種類型基本工資、各類補貼全額發(fā)給,計劃外懷孕流產者,不享受工資及福利待遇。

     。4)懷孕期間的女教職工,確有困難的,經縣級醫(yī)院證明確有疾病可按有關規(guī)定批假15—30天;生育假滿后確有困難的,可請哺乳假,按請假審批權限報批。

     。5)產假期滿,因病不能工作的,經市級醫(yī)院證明后報批請假,其繼續(xù)休息期間的待遇,按病假規(guī)定執(zhí)行。

      (6)女教職工在領取生育告知書后,懷孕期間經市級醫(yī)院證明需要保胎休息的,最長期限不超過六個月,并按病假處理。

      3、婚假:

      教師雙方均屬晚婚的,可享受15天婚假,未達晚婚不給假。屬于特批的享受3天婚假,代課自找,學校支付代課金。

      4、喪假:

      職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時,經批準可視情況給予1—3天的喪假。

      五、審批權限:

      1、一般教職工請假五天以內的,由單位主要領導審批;累計請假在六天以上的,報教育局審批。

      2、病假。有門診病歷、疾病證明手續(xù),請假六天以上累計一個月以內(包括一個月),由教育局值班領導審批,一個月以上,三個以內的(包括三個月),由教育局人事科受理,提交局務會議研究審批,并公示結果。連續(xù)請假三個月以上的,由教育局受理后統(tǒng)一報縣人事局審批。有住院手續(xù)請假六天以上三個月以內(包括三個月),由教育局審批,超過三個月,由教育局受理后,統(tǒng)一報縣人事局審批。原則上請病假在一個月以上的,必須出具本市市級醫(yī)院疾病證明。

      3、事假。年累計請事假六天以上一個月以內(包括一個月),由教育局值班領導審批,超過一個月,由教育局受理后,統(tǒng)一報縣人事局審批。

      4、不論是病假、事假、法定假、都要按程序由學校負責辦理請假報批手續(xù)。經審批后生效。

      5、各類請假由本人填寫請假審批表,單位領導審批前,應具體了解請假人的實際情況后,簽署是否準假意見,并明確注明請假起始的時間,報有關部門審批,審批表一式三份,審批機關、所在單位和個人各留存一份。

      6、請病假應使用公立醫(yī)院的疾病證明,請病假期限超過一周的,原則上應使用公立縣級醫(yī)院的疾病證明;請病假期限超過一個月的,所在單位應派專人探視,并提供由校領導及探視人簽字的探視證明、探視情況公示表。

      7、教師外出,提供外地醫(yī)院疾病證明,郵寄回來由他人代請病假的,所在單位應及時了解情況,避免教職工出現(xiàn)計劃外生育、務工等情況,請假時,需提供詳細的醫(yī)療記錄(包括病歷、發(fā)票、疾病證明)。

      8、如有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辦理請假手續(xù)的,應在離崗三天之內,先口頭向單位領導請假并按規(guī)定補辦請假手續(xù)。

      9、凡請假在一個月以上的已婚女教職工,在辦理請假手續(xù)前必須提供查孕證明。

      10、請假期滿要續(xù)假的,應提前辦理續(xù)假手續(xù),否則按曠工論處。

      11、假畢應由學校負責及時辦理銷假手續(xù)。

      說明:

      1、以上計算請假時間,不扣除節(jié)假日。

      2、本規(guī)定與上級文件有沖突的以上級文件精神為準。

    教師請假制度8

      一、學校教師的請假要嚴格按照《揭東縣學校人事管理暫行規(guī)定》中第三章《教職工請假制度》的有關要求辦理教師請假,凡須請假的教師一律須報校長批準,準予請假后方可離崗。

      二、教師的請假都應辦理請假、續(xù)假、銷假手續(xù),一切請假事先均要辦理請假報批(急病的可事后辦理),請假期滿后應上班并辦理銷假手續(xù),須延長假期的應提前辦理續(xù)假手續(xù)。

      三、教師因病請假7天及以內的,須提供鎮(zhèn)級以上醫(yī)院證明,7天以上的須提供縣級以上醫(yī)院證明(要有二名主治醫(yī)生簽名)和病歷,學校有權要求陪同到醫(yī)院檢查。

      四、教師因辦理私事而占用工作時間確須請事假的,由本人提前書面申請,并辦理請假手續(xù)報批。

      五、教師按國家的.政策規(guī)定請假的,如生育假(產假、落實計育措施)、婚假、喪假等,按相關政策規(guī)定辦理請假手續(xù),產假的須提前提出書面申請(注明預產期)并附準生證;落實計育措施的須提供實施手術的醫(yī)院證明;婚假的須提供結婚證。

      六、教師的請假審批按規(guī)定辦理,事假3天及以內、病假7天及以內的由學校校長審批并登記存檔,其他的請假都按規(guī)定手續(xù)逐級上報審批,學校根據(jù)批復情況登記存檔。

      七、育齡女教師請假超過一個月的(除產假)須提供最近一次的孕檢證明,并按時參加例檢。

      八、教師的一切請假均須審批獲準后確認,未獲批準離崗或私自超期未上班的按曠工處理,處理意見按揭東教字[]32號文規(guī)定的辦法上報上級主管部門處理。

    教師請假制度9

      為進一步深化園內管理體制改革,健全幼兒園紀律制度,加強對教職工管理,完善有關規(guī)章制度,保證幼兒園正常的教學秩序,形成良好的教風,提高保教保育水平。結合我園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請假制度。

      一、教職工凡需要請假者,原則上必須事先按規(guī)定程序提出申請,明確請假類別。1至3天(包括1天)向園長請假,3天以上向學區(qū)請假,經以上領導同意后方可辦理工作移接手續(xù)離校。如有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xù)的,可用電話或委托他人在第一時間內代為請假,否則視為曠工。

      二、教職工有事有病須請假,要有請假條,請假前須履行相關請假手續(xù),不履行請假手續(xù)者按曠工算,曠工一次扣除工資50元。

      三、每學期每人公假五天,全勤者(事假病假婚喪假全不請者)每人每學期獎勵200元,請一天公假扣除40元,依次遞減。

    四、婚假七天,在此期間不扣除工資;遇節(jié)假日不順延。

      五、喪假,直系親屬(父母祖父母)七天,不扣除工資,遇節(jié)假日不順延。

      六、產假,按教育局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病假,須有醫(yī)院的相關證明,三天以內不扣除工資,三天以上者按假算。

      八、事假

      1、除過公假外,另外請假者,全勤獎全部扣除。十天內,每請一天假扣除工資20元;十天以上,每天扣除工資30元,超過半月解除聘用合同。

      2、請半天假者扣除工資10元。

      3、工作日內因有個人私事離崗兩個小時之內的,須向保教主任口頭請假,然后妥善安排自己工作事宜,因自己不便安排的,可請保教主任出面安排,不扣除任何工資。離崗超過兩個小時者,按請假半天算。不請假者按曠工一天算. 4、替別人代工者,每天獎勵20元,半天獎勵10元。

      九、屬于個人工作,無故不完成者,需另外加班的,沒有加班費,影響惡劣的',視情節(jié)扣除工資。

      十、工作日內完成領導交代的不屬于自己工作內的事,可適當酌情給予獎金。

      十一、工作時間無故離崗者,一經查出一次扣除工資30元,因此發(fā)生事故者,相關責任人則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十二、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經全體教師會協(xié)商解決。

    教師請假制度10

      一、請假制度

      1.半天以內(不包括半天)的病事假,無課的教師向年級組長請假,有課的教師向教務處請假,行政人員向有關處室請假。

      2.半天以上(包括半天)的病事假均須到校長室辦理請假手續(xù),填寫請假條批報,并將假條交至教務處,有課的教師請假必須填寫調課意向,待安排好調課、代課手續(xù)以后方能離校。

      3.請假手續(xù)要齊全,在校請假必須填請假單并報批。特殊情況,必須電話通知或代請假。返校后一周內必須補辦請假手續(xù)。凡不補辦請假手續(xù)或未經批準而擅離職守的作曠工處理。

      4.所有的請假手續(xù),各辦公室主任、處室、校長室均作出記錄,并按周報至教務處存檔,各辦公室主任,處室要認真做好教職工出勤統(tǒng)計工作。

      二、考勤制度

      1.遲到時間規(guī)定為30分鐘之內,超過30分鐘按課時考勤,超過一節(jié)課,按兩節(jié)計算,超過兩節(jié)按半天計算。

      2.中途請假外出,30分鐘之內按遲到一次考勤,超過30分鐘按課時考勤,超過一節(jié)課按兩節(jié)課計算,超過兩節(jié)課,按半天計算。

      3.學校照顧每位教師每學期因特殊情況可允許遲到、早退、中途外出(30分鐘之內)六次,第七次起作違反勞動紀律論,超過部分每四次折算為半天。照顧的情況(指哺乳或托幼等)只作記載不作考核,但請假手續(xù)仍須齊全。

      4.有課請假,且不能于當天補回課時的,由教務處安排其他教師代課,每少上一節(jié)課扣3元,每代上一節(jié)課加3元。

      5.未經領導批準,擅離崗位,無故不上課者作曠工處理,曠課一節(jié)扣發(fā)10元。曠工一天扣發(fā)50元。曠工情況記錄后,作為教師學期考核依據(jù)。曠工情況經教育不改上報教育局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

      6.節(jié)假日由學校安排工作的,學校發(fā)放加班津貼,津貼數(shù)額由行政會議討論視經濟情況而定。節(jié)假日上班只加班但不調休。

      7.因培訓、函授而缺課的,須補齊課時,不能安排補齊的,則扣相應的課時(每節(jié)扣3元)。

      8.教師參加各類教研活動需在規(guī)定時間內及時返校。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時返校,須立即電話通知教務處,否則作事假處理。

      9.教師在見習期內,如有兩次或兩次以上曠工,延長見習期一年,延長期間享受見習期工資待遇。

      10.所有請假,除扣發(fā)學校規(guī)定的獎金外,還參照上級文件規(guī)定扣發(fā)工資。

      三、病、事假處理規(guī)定:

      (1)病假:

     、倏鄢3.80元/天午餐補貼及相應款,另扣除當月全勤獎10元/天,3天以上扣發(fā)當月全勤獎;

     、谶B續(xù)請假3天以下,課時要補齊,若不補齊扣獎金3元/節(jié),并與考核掛鉤;連續(xù)請假3天以上需病歷、處方、發(fā)票、請假證明四證俱全,扣發(fā)當月全勤獎和缺課時金額;

     、壅埣倮塾嫵^1個月的扣發(fā)50%的學期考核獎,超過2個月的則不發(fā)學期考核獎。

     。2)事假:

     、倏鄢3.80元/天午餐補貼及相應款項,另扣除當月全勤獎10元/天,3天以上扣發(fā)當月全勤獎;

     、谶B續(xù)事假:1-3天的扣獎金5元/天,4-7天的扣10元/天,超過7天的15元/天,一學期累計事假超過7天的扣發(fā)30%學期考核獎,累計超過10天的扣發(fā)50%學期考核獎,累計超過15天的,不發(fā)學期考核獎。

      (3)婚喪產假規(guī)定:

      未達晚婚年齡的婚假3天,達到晚婚年齡的7天,教職工直系親屬死亡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以及職工的,可給予3天喪假,女教職工實行有計劃生育的,產假為90天(產前后合并計算),若雙胞胎的另加15天,計產假為105天。婚假、喪假、產假超過規(guī)定天數(shù)的'以事假論。晚育的,男方可享受3天的護理假。以上規(guī)定中扣發(fā)3.80元/天的午餐補貼,產假只扣全勤獎(午餐補貼3.80元/天)。

     。4)假期計算:

      事假、婚假、喪假期內,如遇星期天外的法定節(jié)日,則不計入假期天數(shù)。病假、產假,則包括星期天和法定節(jié)假日、包括寒暑假在內計算假期天數(shù)。

     。5)雙休活動:

      雙休活動要求出勤,不出勤的扣發(fā)雙休活動費。

      四、有關教師照顧規(guī)定:

      以家庭和戶口為準,在陶莊鎮(zhèn)的每學期照顧1天,本縣非陶莊鎮(zhèn)的照顧2天,本省非嘉善縣的照顧3天,非本省照顧4天。照顧天數(shù)在本學期未用完的則發(fā)30元/天補貼。非本省教師每學年來回車費按國務院文件精神報銷一次,按本人工資部分30%以內自理,超出30%部分由單位報銷。已婚非本省教師每四年安排一次探親假,報銷按上述規(guī)定執(zhí)行。

    教師請假制度11

      一、請假類型

      1、事假學校實行五天工作制,并給予教師每周一晌自由支配時間,教師應盡量把個人事情安排在工作時間之外,確因具體事情調整不開的,可請事假,小學教師請假制度。

      2、病假一般性疾病不予準假,確因身體不適需住院或在家治療的,憑區(qū)級及以上醫(yī)院證明可請病假。

      3、婚假教師初婚的憑婚姻登記證明可請婚假,期限不超過一周;再婚的憑相關證明請假,期限不超過兩天,管理制度《小學教師請假制度》。

      4、產假教師計劃內生育的可請產假,期限按上級文件執(zhí)行;計劃外生育的`原則上不予準假。

      5、引流產及絕育手術假教師引流產或做絕育手術的可請此假,期限最多不超過一周。

      6、陪護假教師直系親屬因病住院的可請陪護假,請假期限視具體情況而定。

      7、喪假教師直系親屬因病或其他原因故去的,可請喪假,請假期限為三天。周年時準假一天,三年時準假兩天。

      8、房屋修建假教師因居住需要而修建房屋的可請此假,期限不超過一周。

      9、其他假除以上原因,教師需要請假的(如自學考試、職稱晉升等),可根據(jù)具體情況給予適當假期。

      二、請假手續(xù)

      10、教師請假需辦理書面手續(xù),填寫“姜樓小學教師請假單”。

      11、請假不超過三天的,本人自行調好課,事后補上;請假超過三天的,由教務處協(xié)調安排其他教師上課。

      12、請假不超過一天的,由教務處批準;請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內(含三天)的,由校長批準;請假三天以上一月以內的由中心校批準;請假一月以上的由中心校報教育局批準。

      13、教師請假期滿要向準假部門辦理銷假手續(xù);請假期滿需要繼續(xù)請假的要辦理續(xù)假手續(xù)。

      三、請假要求

      14、教師請假理由要真實充分,準假部門負責人要合理使用準假權限,不準越權準假。

      15、學校校長請假三天以上的要報中心校批準,并安排學校部門負責人代為處理學校工作;學校部門負責人請假要報校長批準。

      16、教師不辦理請假手續(xù)或超假不辦理續(xù)假手續(xù)而擅自不到校的的視為曠工;特殊情況下應先電話請假并于返校后一天內補辦書面請假手續(xù)。

      17、制度未盡事項視具體情況參照本制度執(zhí)行;本制度的解釋權歸校委會。

      18、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教師請假制度7

      一、請假制度

      1、全體教師要以學校工作為重,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有事請假。

      2、凡因事、因病需要請假的,到校長室寫請假條并由校長簽字。無特殊情況不得捎假或電話請假。

      3、請事假一次一般不得超過1天。

      4、請病假連續(xù)超過2天的(含兩天),需由醫(yī)院出具證明,并到中心小學請假。

      5、凡如婚假、喪假、產假等有上級規(guī)定的,按有關文件執(zhí)行。

      6、教師請假或因公外出的一般自行調好課務,并將調課安排報校長室。

      7、工作時間內,凡因私事沒有請假外出的,視為曠工,學校視情節(jié)另行處理。

      8、外出教師必須進行外出、返校登記,并交請假條以備存檔。

      二、獎懲辦法:

      1、每月設全勤獎40元。

      (1)一個工作日為6節(jié)課,請假一節(jié)為1個小假,3個小假為0。5天,6個小假為1天。

      (2)請假累計0。5天以內扣5元;累計1天以內扣15元;累計2天以內扣除當月全部考勤獎。

     。3)曠工1節(jié)扣除當月全部考勤獎。

      2、期末設學期全勤獎100元。

     。1)請假累計1天以內扣20元;累計3天以內扣50元;累計3天以上學期全勤獎全部扣除。

     。2)全學期累計曠工1節(jié)扣50元,累計曠工半天學期全勤獎全部扣除。

    教師請假制度12

      一、事假:

      1、教師有事可以請事假(不包括婚喪假、產假、護理假、探親假)。教師應盡量不請或少請事假,有事盡量安排到公休日、節(jié)假日進行。

      2、教師請事假每月累計滿1天扣2分,請事假累計半天扣1分。教師請事假每月累計超過1天每天扣3分。(教師每學期事假累計不超過3天,累計超過3天的按曠工計算。

      3、請事假本人須出具請假條,經學校校長簽署意見審批后,視為請假,未經請假手續(xù)或請假未獲批準而擅自離崗者,以曠工處理。

      二、病假:

      1、教師因病不能堅持工作須自覺履行請假手續(xù)。1個月以內的病假(含雙休日)須本人出具請假條,由中心學校校長審批簽署意見后,報縣教育局審批,將辦理的病假請假條報學校后視為請假。

      2、教師請病假在3天以上的,教師到中心學校校長處履行請假手續(xù),并對請假手續(xù)或情況報學校校長,經審核后方可離崗視為請假。

      3、教師請病每月假累計滿1天扣1分(含1天)。請病假每月累計半天扣0.5分。教師請病假每月累計超過1天每天扣1.5分。(教師病假一學期累積滿5天,超出扣發(fā)績效工資獎勵性部分的日工資。

      三、產假:

      1、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教職工請產假(或護理假),須本人出具請假條,憑相關生育證明,經中心學校校長簽署意見審批,并對請假手續(xù)或情況報學校校長,經審核后方可離崗。

      2、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男方護理假7天。難產的女職工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流產的',根據(jù)戶籍所在地區(qū)級以上公立醫(yī)院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

      3、女職工晚婚后生育或者二十四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實行晚育的女職工,產假為105天,男職工護理假15天。

      4、在產假期滿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女方產假增加50天,并給男方增加護理假5天。

      5、產假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正常晉級、評聘和年度考核。

      四、婚喪假

      1、教職工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去世時可請5天的婚喪假。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去世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宜根據(jù)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2、教職工婚喪假、路程假須本人出具請假條,經校主管處室(年級組)簽署意見后,由校長審批。

      3、男二十五周歲、女二十三周歲以上初婚的為晚婚,實行晚婚的,其婚假延長到30天。

      4、在批準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正常晉級、評聘和年度考核。途中的車船費用等職工自理。

      五、審批權限:

      1、一般教師請事假1天以內的或請病假在1天以內的,由學校校長審批;

      2、請病假3天或請事假3天以上(含3天),由中心校校長處辦理,學校校長不給予批準辦理。

      六、曠工處理

      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處理:

      1、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擅自離崗者。

      2、私自雇人頂崗者。

      3、請假期限已滿,不續(xù)假或續(xù)假未獲批準而逾期不歸者。

      4、請假人請假事由與事實不符擅自休假者。

      5、未經學校批準而擅自脫崗者,停課1學時按曠工1天計算。

      6、不服從組織調動、交流和工作分配,不到崗工作者。

      曠工處理:

      1、連續(xù)曠工在3天以內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在5天以內的教職工,按照曠工天數(shù),扣發(fā)績效工資獎勵性部分的日工資。

      2、連續(xù)曠工在4—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6—10天的教職工扣發(fā)3個月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3、連續(xù)曠工在6—10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11—20天的教職工扣發(fā)半年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4、連續(xù)曠工在11天—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21天—30天的教職工扣發(fā)全年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5、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xù)超過15天。

      6、曠工時間不計算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教師請假制度13

      為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嚴肅校規(guī)校紀,杜絕因擅自請假造成的不良風氣,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特制定教師請假考勤制度。

    一、簽到要求。

      全體教師必須認真執(zhí)行學校作息時間,并落實簽到制度。每天早、中午到校和離校均要簽到,不準代簽、補簽。以學校鈴聲為準,若到校鈴聲響后再簽,則屬遲到。由當日值班老師在簽到簿上做出標記。

      二、請假手續(xù)。

      教師請假必須當面向學校領導提出,并遞交請假條。請假條需先經教導主任簽字,再由校長簽字生效。教導處要將調課情況留底備案。若無教導主任簽字,則不準假。

      三、事假要求。

      教師請事假,必須經學校批準并經教導處備案,由請假者安排好由于請假耽誤的課時,找好代課教師。若每月事假在兩天之內,按照每節(jié)課0.1分從考核分中扣除,本學期的所有事假進行累計,上不封頂。

      如果每月超出兩天事假,若再請事假按每天50元的標準扣除,并按照每節(jié)課10元的標準扣除相應的課時費;同時超出兩天的部分,按每節(jié)課0.2分從考核分中扣除。

    四、病假要求。

      若不能堅持到校工作,必須出具(區(qū))縣級以上醫(yī)院的證明。由教導處安排好代課教師,按每節(jié)課10元的.標準扣除課時費,用于代課教師的代課費。

      五、遲到、早退的規(guī)定。

      無故遲到、早退,每次扣0.2分,若沒有事先請假而遲到或早退20分鐘以上,則按曠課處理。曠課一天直接扣除50元,并扣1分,同時扣除相應課時費,每節(jié)20元。

      六、集體活動的規(guī)定。

      學校或上級部門組織統(tǒng)一活動,如遇遲到或早退則加倍扣分,每次0.4分。如果未經允許擅自不參加,則按曠課處理。即使集體活動在節(jié)假日舉行,也要按請假處理。

      七、教職工的婚喪假、產假按照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八、其他規(guī)定。

      教師每學期累計病事假不超過1天,也沒有遲到早退等情況,則享受全勤獎,在考核中加1分,并發(fā)全勤獎50元。

    教師請假制度14

      為了保證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提高學校教學質量,特制定南淮十三中教師請假制度。

      1、教師因公、私、病請假首先至少提前一天以上到教務處書面請假,批準后方可離校,特殊情況應補寫請假條。

      2、請假三天之內由教務主任審批,一周以內由分管校長審批,一周以上由校長室研究決定。

      3、調課的教師,教務處協(xié)助調好課,不能上課的.教師扣除課時津貼,加課教師給予加課補助。

      4、未經批準離校的教師,按曠工論處,按每節(jié)課20元從各種補貼中扣除。

      5、上課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上的教師,需要補足上課時間并扣除該節(jié)課的補助。

      6、期中、期末考試監(jiān)考教師必須完成年級組布置的監(jiān)考場次,否則以曠工論處。

      7、教師的出勤情況每兩周公布一次。

    教師請假制度15

      為進一步加強常規(guī)管理,提高教職工的組織紀律性和工作責任心,保障幼兒園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實現(xiàn)“有章可遵,有規(guī)可循”,現(xiàn)結合我園的實際情況,制定教職工請假規(guī)定如下:

      1、全園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時間,按時到崗,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上班實行簽到制度。

      2、教職工有事應提前請假。二天內的向園長請假,三天以上向中心校校長請假,若有全園性重大活動,時間無論長短均需向中心校校長請假,園長請假需經中心校校長批準。請假(無論什么類型的假)都要有書面請假條,其中請病假累計XX天以上(含XX天)須提供正規(guī)醫(yī)院出具的病假單。教職工請假均需經批準并移交清楚工作后方可離崗,否則按曠工處理。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請假的,也應及時電話請假,并將書面請假申請表于上班時補交。請假期滿,應按時上班并辦理銷假手續(xù),若因故還不能上班,可以請續(xù)假,續(xù)假手續(xù)與請假手續(xù)相同,續(xù)假需中心校長審批。

      3、嚴格控制請事假,如有特殊情況需請事假,應事先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向園領導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離崗。

      4、病假、事假休假期滿后,必須及時銷假。因特殊情況,臨時不能趕回來請假者,事后要主動補假,并說明理由,否則按曠工論。無特殊情況,不請假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5、符合法定婚齡結婚的,可請假三天;實行晚婚的(男XX周歲,女XX周歲),可請假XX天;再婚可請假XX天。(婚假從結婚正日或提前一至兩天起算。)

      6、本人直屬親屬死亡,可請XX天喪假。三代內親屬死亡,可請XX天喪假。婚假、產假、探親假、喪假均按工作規(guī)定條例辦事。

      7、產假順產為三個月,剖腹產延長十五天;對晚育的(XX周歲后生第一胎),延長女方產假三十天。

      8、實行計劃生育手術,享有國家規(guī)定的休假時間:放置宮內節(jié)育器,自手術之日起休息三天;帶環(huán)受孕人工流產術后休息十五天。實行計劃生育手術的休假,不做病假處理。未采取措施導致計劃外懷孕做流產手術,產后休息作病假處理。

      9、孩子處于哺乳期的.老師享受哺乳時間,每天XX小時。

      10、教職工外出函授學習,原則上利用業(yè)余時間,如必須在工作日參加學習進修,課務盡可能自己調代且每學期連續(xù)外出學習時間不超過XX周,或間斷外出學習時間不超過XX天;如確有困難需要其他老師代課,每節(jié)自付XX元,期末時財務處在其工資中扣除;如超過時間,作事假處理;未經園部同意參加各種學歷進修的幼兒園不報銷任何費用,也不準假,如要請假一律按事假處理。

      11、每月出滿勤,給予表揚和適當獎勵,獎勵金額為XX元。

      12、如遇特殊情況,教師每月可有三次臨時離園時間,臨時離園必須向副園長說明理由,同意后進行登記。離園累計時間超過XX小時以上,不享受月全勤獎。

      13、每位教職工每學期享受一天公休假,需提前向園長請假同意。請假者酌情扣獎,病假一天扣獎XX元,事假一天扣獎XX元,曠工一天扣獎XX元。

      14、因班上老師請假臨時代課或承擔其它工作任務的,超工作量獎一天為XX元。

      15、其它事項按中心校教師考核標準

      本制度從公布之日起實施,幼兒園以前制定的請假規(guī)定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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