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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時間:2024-06-01 22:48:48 制度 我要投稿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車輛使用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精選15篇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1

      第一條目的

      1.1為規(guī)范公司車輛管理,保障工作用車需要,提高工作效率,同時有效控制車輛費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公務車輛、個人配車和自備車的管理。

      第三條公司車輛的分類

      3.1根據車輛資產歸屬和使用者的不同:分為公司公務車輛、個人配車和自備車三大類。公司公務車指除個人配車外資產歸屬公司名下或以公司名義長期租用的車輛。

      個人配車指根據公司管理需要為決策委員會成員、分公司總經理配備的工作用車。自備車指凡由員工個人購買且用于上下班交通、工作外出交通使用的車輛。

      第四條車輛管理責任及職責

      4.1綜合管理中心行政部是公司所有車輛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公司所有車輛調度、安全行車、車容車況檢查、加油管理、新車購買及手續(xù)辦理、車輛費用審核及繳納等各項有關車輛管理的工作。

      4.2綜合管理部是分公司車輛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分公司車輛調度、安全行車、車容車況檢查、加油管理、新車購買及手續(xù)辦理、車輛費用審核及繳納等各項有關車輛管理的工作。

      4.3公司車輛只能由公司駕駛員和經公司行政部/綜合管理部考核并批準同意自行駕駛公司車輛的員工駕駛,其他人員一律不得駕駛公司車輛。

      第二章公司公務車輛管理辦法

      第五條公司車輛使用管理

      5.1公司公務車輛使用申請

      公務用車由使用人向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由行政部/綜合管理部統(tǒng)一調配用車。

      5.2公務車輛使用安排

      5.2.1行政部/綜合管理部根據審批通過的用車申請合理派車,記錄每次外出的時間、地點、公里數并由申請用車人簽字認可。

      5.2.2公務車輛駕駛人員外出前,應提前檢查車輛狀況和油量情況,按照車輛使用申請表上的時間按時來回,并填好相關數據。如無法按時返回公司,應提前向行政部/綜合管理部負責人說明原因,獲得批準后可延時返回公司。

      5.2.3公務車輛駕駛人員返回公司后應將填好的車輛使用登記表及時上交行政部/綜合管理部審核,審核無誤后存檔。

      5.2.4公司公務車不得擅自開回家。辦完公事必須將車輛停放在規(guī)定的地點,不得因私使用車輛。如遇特殊情況車輛當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須經過行政部/綜合管理部負責人批準。

      5.2.5公司車輛駕駛人員需持有駕駛證件,并且要熟知交通法規(guī)和公司所在地區(qū)路況、路名。有效駕齡在半年以下者,禁止駕駛公司車輛外出公務。

      第六條車輛調度管理

      6.1公司公用車由綜合管理辦公室統(tǒng)一調度;個人配車的日常使用由使用者進行調度,必要時須服從行政部/綜合管理部的統(tǒng)一調度;所有用車原則上需在前一天下午17:00以前填寫《用車申請單》,緊急情況下未取得用車單時,需電話請示相關領導同意后方能派車,事后需補辦手續(xù)。

      6.2公司各部門若需使用公司公務車、個人配車,須由用車人填寫《用車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由行政部/綜合管理部辦公室進行調度安排,并根據需要安排駕駛員,駕駛員憑《用車申請單》出車。駕駛員出車須填寫《車輛行駛記錄表》,隨車存放,一車一份,不得丟失并不定期存檔,同時在行政部/綜合管理部填寫《用車登記表》。

      6.3公司車輛必須確保工作需要,下班后一律停在公司指定停車場(個人配備車輛除外),鑰匙交回綜合管理辦公室。確因工作需要臨時開車回家過夜,須在《用車申請單》中予以標注并說明原因,經所在部門負責人批準、行政部/綜合管理部辦公室負責人審核同意后,方可開車回家。

      6.4嚴禁私自借出公司車輛(包括公司內部員工之間的借用和向公司以外人員借出),各部門因對外協(xié)調等原因,需要外借公司車輛的,必須事先申請,按照下列規(guī)定辦理:外借1天以內的,須經行政部/綜合管理部辦公室負責人批準;外借3天(含3天)以內的,須經綜合管理中心負責人批準;外借3天以上報公司董事長批準。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2

      總則

      第一條為了節(jié)約公司公務用車費用開支,提高公務用車的效率,加強對公務用車的管理,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本規(guī)定所指公務車輛為公司現有的:

      l××商務車一輛

      l××××商務車一輛

      l××轎車一輛。

      車輛管理規(guī)定

      第三條對司機的要求:

      1.公司車輛應用于公司處理公務事宜,駕駛員未經行政部批準,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練習駕車;

      2.司機應愛惜所駕車輛,由于駕駛不當或其他自身原因造成的損失,除保險賠付外的一切費用由駕駛者承擔;

      3.駕駛人員在沒有出車任務時,應在司機辦公室待崗,不得擅離職守;

      第四條車輛用油管理要求:

      1.行政部按每月核定的出車公里數購買油卡,油卡由行政部辦公室管理,司機加油時需要登記后領取油卡。不得無卡加油,特殊情況應通知行政部后方可加油,且無卡加油的次數不得連續(xù)超過兩次;

      2.司機因公出差需在途中加油時,應提前告知行政部,回公司后應及時提交部門審核及報銷;

      第五條車輛維護管理:

      1.所有車輛由公司統(tǒng)一安排定期檢修、保養(yǎng)。未經允許駕駛員不得私自將車輛送到修理廠修理,否則費用自付;

      2.需要維修的車輛,由司機提出申請,經行政部批準后在公司指定得維修站進行維修,維修費用由財務劃帳轉撥,不予支付現金;

      車輛使用規(guī)定

      第六條行政部安排用車應按照使用者重要性來安排優(yōu)先級,派車必須首先考慮優(yōu)先等級高的人員用車。下級申請用車必須在確認優(yōu)先等級排在其之前的`人員無用車需求,方可出車。

      第七條具體關于每輛公務用車駕駛員、使用范圍及使用權限優(yōu)先級的規(guī)定如下:

      1、××商務車:

      l駕駛員:

      u第一駕駛員:×××;

      u第二駕駛員:×××

      l用途:主要用于每日接送董事長、總經理等公司高層領導上下班和到機場、火車站、賓館等地接送公司重要客人、外賓朋友及上級領導等

      l服務對象優(yōu)先級:

      u董事長、副董事長

      u總經理、VP

      u重要客戶

      u政府要員

      u投資人

      2、××轎車:

      l駕駛員:

      u第一駕駛員:×××;

      u第二駕駛員:×××

      l用途:到機場、火車站、賓館等地接送公司重要客人、外賓朋友及上級領導等;接送公司高層或技術人員出差到乘車、乘機地點接送及外出辦理公司日常事務;

      l服務對象優(yōu)先級:

      u公司重要客戶;

      u政府要員

      u投資人

      u董事長、副董事長

      u總經理、VP

      u技術人員

      3、××××商務車:

      l駕駛員:

      u第一駕駛員:×××

      u第二駕駛員:×××

      u第三駕駛員:×××

      l用途:主要用于接送往來客人,技術人員外事工作及因出差至機場、火車站;公司日常外出辦理事務、采購物品或經行政部批準的全公司性的或部門組織的職工有關活動用車。

      l服務對象優(yōu)先級:

      u公司客戶

      u技術人員

      u員工集體活動

      u行政外出采購人員

      第八條公務用車的審批制度。

      1.除附錄Ⅰ所列的固定性出車之外,員工如需用車,應提前一天至行政部填報派車單(見附錄II),司機憑行政部門簽字批準后的派車單方可發(fā)車。如確有緊急情況可以當天填報派車單出車;

      2.公司內部用車應由行政部統(tǒng)一調度,車鑰匙統(tǒng)一放在前臺進行保管,非固定性用車發(fā)車之前和返回之后需要到前臺進行登記。除非特殊情況,每晚鑰匙必須歸還至前臺。

      3.用車人必須讓車輛在規(guī)定時間內返回,并做返回登記;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行政部門,并說明原因;

      4.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司機和車輛出車。董事長、總經理用車必須告知行政部門;其他員工需要用車,如駕駛員未接到經有關部門的派車單不準出車。

      第九條因私用車規(guī)定:

      1.員工因私用車不能影響和妨礙公務用車;

      2.員工私人用車收費標準為1元/公里,公里數核算自出車庫地至回庫地之實際距離,所收取費用補充到當月郵費預算中

      3.員工在因私用車過程中所發(fā)生的其他一切費用由員工自行承擔;

      第十條管理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開始執(zhí)行,有關未盡事宜,由行政部負責解釋。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3

      車間內車輛安全使用管理制度之相關制度和職責,第一條生產區(qū)內新增機動車輛需要有關部門注冊備案,辦理好使用證件及有關手續(xù),保證新增車輛的'各種附件、儀表、燈光、音響裝置及隨車工具等齊全完好,達到安全技術要求。

      第一條 生產區(qū)內新增機動車輛需要有關部門注冊備案,辦理好使用證件及有關手續(xù),保證新增車輛的各種附件、儀表、燈光、音響裝置及隨車工具等齊全完好,達到安全技術要求。

      第二條 使用單位負責區(qū)內機動車輛維護、保養(yǎng),安全職能部門負責監(jiān)督檢查,車輛狀況不符合規(guī)定,安全監(jiān)察人員有權禁止行車。

      第三條 要定期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教育,使其有良好的道德作風、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做到謹慎駕駛,禮貌行車,文明待人。并組織好“學、查、議、定”活動。

      第四條 機動車輛大修,由使用單位負責維修,維修要確保車輛安全附件齊全良好,報廢的車輛要及時通知職能部門備案。

      第五條 駕駛員要做到“八禁四一樣”,即嚴禁無證開車;嚴禁酒后開車;嚴禁超速開車;嚴禁空檔熄火溜車;嚴禁設備帶病行車;嚴禁人貨混裝開車;嚴禁超標(高、長、重)裝載行車;嚴禁車內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開車。不管在任何情況下都要一樣遵章守法;好天氣、壞天氣都要一樣謹慎駕駛;路上情況多少都要一樣重視;人多人少都要一樣小心。

      第六條 各單位要嚴格管理區(qū)內車輛,對車輛運行過程中造成事故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4

      第一條 車輛安全管理規(guī)定

      1、集團綜合辦公室為集團車輛“扎口”管理部門,負責車輛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落實、檢查、指導、督辦、考核等工作。

      2、各車輛單位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建立健全車輛安全管理檔案、臺帳,加強職工的安全行車教育工作,嚴格管理,落實防范措施,做到教育、措施、人員“三到位”,確保不發(fā)生車輛安全事故。

      3、加強車輛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保證車輛技術狀態(tài)完好,車輛維修必須在汽車服務公司修理工廠進行維修,因特殊情況須報集團綜合辦公室批準后方可異地維修,車輛維修發(fā)票需經集團綜合辦車管員登記,按權限審批后方可報銷。

      4、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后應在第一時間內,按規(guī)定程序向集團綜合辦、集團領導和市局安保部門報告,并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妥善處理善后事宜。事后將事故情況及處理意見如實的以書面材料向集團報告,并做到“三不放過”(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有受處理和群眾沒受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不落實不放過)不得隱瞞。

      5、各單位車輛夜間必須按規(guī)定停放在指定地點。

      第二條 駕駛員管理

      1、集團所聘駕駛員駕齡必須在一年以上,駕駛技術熟練,經考核合格后發(fā)給江蘇郵政機動車準駕證,持證上崗。對年齡偏高、精力不濟的駕駛員應及時調離駕駛崗位。

      2、凡駕駛帶有郵政標志和集團車輛人員必須持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和江蘇郵政機動車準駕證。

      3、準駕證發(fā)放范圍和必須具備的條件,準駕證發(fā)放對象應是集團公司駕駛崗位上的人員和部分在非駕駛崗位工作但確因工作需要駕車的兼職駕駛人員;所有準駕人員必須駕駛技術熟練,且駕齡在一年以上,能夠勝任駕駛工作。

      4、準駕證的簽發(fā),集團公司在職駕駛員由集團綜合辦負責審批及備案發(fā)放。兼職駕駛員必須由各公司報分管總裁同意后,報總裁審批。準駕證有效期為一年。

      5、集團公司內部因工作需要調動的專職駕駛員,準駕證可以繼續(xù)使用;兼職駕駛員一旦調離原崗位,準駕證不再繼續(xù)使用,所領取的準駕證必須上交集團綜合辦注銷。

      6、全體駕駛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安全生產、安全行車,必須持派車單出車,嚴禁酒后開車,開英雄車,賭氣車。

      7、做好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工作,確保車輛設備完好,發(fā)現車輛有異常現象要找原因及時維修,保證不帶病出車。車輛須經常清洗、擦拭,保持車輛的內外整潔。

      8、駕駛車輛如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因違法曝光,一切費用由駕駛者自理。

      9、未經領導和辦公室批準而駕駛車輛的視為私用車輛,按私自用車論處。

      第三條 用車規(guī)定

      1、嚴格派車用車手續(xù),認真填寫派車單,起訖地點、時間、事由,使用人等必須填寫清楚,用車單位負責人必須在派車單上簽字。

      2、不得使用公車接送上下班,特殊情況(如對外交往活動等)除外。

      3、對私車享受公司油料補貼的,必須按集團規(guī)定程序審批,凡享受“私車公用”的人員,非特殊情況一律不再另派公務用車。

      4、凡集團內部人員因私用車的,一般員工須經本單位領導同意,各單位領導用車須經集團領導批準,并按規(guī)定交費。

      5、集團綜合辦應確保集團領導的'公務用車,集團機關各部室工作人員凡在老城區(qū)內的公務活動原則上不派車。如確因工作需要用車的須經部門主任同意后方可派車。

      6、凡基層單位因公需借用集團機關車輛的,必須在集團機關有車源的情況下,報集團綜合辦公室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實行計費制。

      7、車輛一律不得外借,如因特殊情況需報集團總裁批準,并按規(guī)定收取相關費用,車輛因公出差應報集團總裁批準并備案,因公需要加班用車必須報集團綜合辦備案。

      第四條 車輛外借和私用的收費規(guī)定

      1、市內用車半天80元,一天160元,超過半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計算。

      2、長途用車根據路途,交費標準由辦公室統(tǒng)一核定,其各種停車費及車輛過路過橋費由用車單位或個人自理。

      第五條 檢查與考核

      1、由市局相關部門,集團綜合辦公室對車輛的駕駛、使用車況及停放地點進行檢查。

      2、凡未經批準駕駛本集團車輛或未經批準超范圍駕車的,查實一次考核相關人員200-1000元;未按規(guī)定地點停放的查實一次,考核當事人200元;駕駛員必須準時準點,不得刁難用車單位,努力做好優(yōu)質服務,如發(fā)生有理由申告考核當事人200元;違反規(guī)定用本集團車輛接送上下班的查實一次,考核用車人和車輛所屬單位負責人各200-500元;并由用車人支付汽油費等所有費用,未經批準私用公車的的一經查實,考核用車人20xx元和承擔汽油費等所有費用,并通報批評;私用公車被新聞媒體曝光的用車人作下崗處理,多次違反規(guī)定者將取消駕駛資格,情節(jié)嚴重者給予行政紀律處分。

      3、凡不按規(guī)定用車的單位和個人,若發(fā)生交通違章或肇事的,一律自行負責,并承擔所有費用。造成車輛損壞,被盜的按規(guī)定全額賠償。

      4、按規(guī)定每月做好安全學習,出車記錄,車況檢查等臺帳統(tǒng)計評定工作,并按時上報集團綜合辦公室,未及時上報的考核該單位負責人或車輛責任人100元。單位無車輛安全管理檔案和臺帳的考核單位或個人200元。

      5、車輛責任人必須做好車輛的日常維護工作,保證車況完好,爭創(chuàng)一類車。檢查中發(fā)現因日常保養(yǎng)工作沒有到位,將根據具體情況考核該車輛責任人10-50元。

      6、經檢查評定為三類車(80分以下)的考核該車輛責任人100元。

      7、被評定為三類車的車輛所在單位(部門)必須限期整改,實施車輛的保養(yǎng)或修理,并接受復查,未能完成的考核該單位(部門)200元。

      8、不接受檢查、不服從管理的考核當事人200元,對不經批準不參加集團組織的會議,一律考核50元。

      9、發(fā)生交通事故不及時、不真實上報集團的考核當事人200元。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了統(tǒng)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車輛,有效使用各種車輛,確保行車安全,提高辦事效率,減少經費支出,特制訂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所說公司車輛是指公司的專車、及公務用車輛。專車系指公司為部分特定人員或部門特配車輛。公務車系指除上述專車以外的所有車輛。所有車輛由行政部統(tǒng)一負責管理。

      第二章車輛管理

      第3條行政部負責所有車輛管理工作,包括車輛調派,維修保養(yǎng),費用預算、核準、車輛年檢及證照管理,投保、續(xù)保與出險索賠及司機管理。

      第4條公司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及其它特定原因對認定人員根據協(xié)議配備工作用專車,實行月費用包干,額度內憑票據報銷,超過部分個人自理。公司認定特配部門使用的專車費用由公司稽核報銷。

      第5條其他部門及人員原則上均不配置專用車輛,確需配置,須由其部門主管或個人以書面報告形式報公司行政部,由公司總經理審批,經批準同意后方可配置,并嚴格執(zhí)行費用預算,超出預算的費用需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報銷。

      第6條公司所有車輛原則上必須由公司專職司機(含專車使用人)駕駛,公司其它持有駕照人員駕駛公司車輛公出或私用必須按規(guī)定填寫《車輛使用申請單》(附件1),經批準后方可使用。無駕照人員嚴禁駕駛公司車輛。專職司機應每周定期對公司車輛進行檢查和保養(yǎng),確保行車安全。

      第7條車輛行駛證,屬專車的日常由專車使用人負責保管,如專車使用人出差或休假,需將專車車輛行駛證及車輛鑰匙交由行政部保管;保險單由行政部統(tǒng)一保管,按車建立資料、費用檔案。

      第8條每車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附件3),當班司機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是否相符,與前一次用車記錄是否相符,使用后應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費用明細等,對發(fā)生的票據編號整理,以備報銷時核對。

      第9條車輛每日使用完畢和節(jié)假日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并將車門鎖好,將鑰匙交回給行政部保管。每車設置《車輛加油記錄表》(附件5),經手駕駛員在發(fā)現車輛油量不夠需加油時,憑公司統(tǒng)一發(fā)放的針對每輛車配置的加油卡加油,同時在《車輛加油記錄表》上作好記錄以備查。

      第10條行政部人員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如發(fā)現記載不清、不全或者未記載的情況,應通報司機并對相關責任人提出批評,不聽勸告、屢教屢犯者應給與處分,并停止其使用資格。

      第三章車輛使用

      第11條車輛使用范圍

      (1)公司員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辦事、聯系業(yè)務、接送。

      (2)接送公司賓客。

      (3)專車專用。

      第12條車輛使用程序

      (1)車輛使用實行派車制度。

     、賹賯人使用的專車由使用人自行駕駛,一般不納入調派,如專車使用人出差或休假,專車由行政部調派;屬部門使用的專車使用實行報備制度,只需填寫《車輛使用申請單》,由部門領導簽字確認,出車前交行政部備案。公務車由行政部統(tǒng)一調派。

     、诠珓沼密嚕褂萌讼蛐姓刻岢錾暾埐⑻顚憽盾囕v使用申請單》,說明用車事由、地點、時間等,部門經理簽字后交行政部負責人審批調派。行政部負責人依重要性順序派車,各部門用車不得直接與司機聯系,不按規(guī)定辦理申請者,不得派車。車輛使用申請盡量作到當班用車1小時前申請,下午用車上午申請,次日用車當日申請,夜間用車下班前申請,集體活動用車2天前申請,以便統(tǒng)一安排。

      ③由行政部將《車輛調派單》(見附件2)交與司機,司機根據《車輛調派單》予以出車。

     、苡鼍o急情況或突發(fā)事件可隨時派車。事后一天內由使用人補辦手續(xù)。

     、萑魏稳司郎鲜龀绦蛏暾埮绍,否則不予派車,司機不可擅自出車,擅自出車一次罰款200元。

      (2)司機按用車人員的目的地行車。行車前需選擇好最佳路線。對同一方向、同一時間段的`派車要求盡量合用,減少派車次數和車輛使用成本。

      (3)用車完畢,司機填寫用車實際情況記錄。使用人用車完畢在《車輛行駛記錄本》上簽字確認。

      第13條車輛駕駛人員必須持有駕照,熟悉并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

      第14條駕駛人員于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的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剎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fā)現故障、配件失竊等現象,應立即報告,隱瞞不報而由此引發(fā)的后果由駕駛人員負責。

      第15條駕駛員不得擅自將公用車開回家,或做私用,違者受罰,經公司特別批準的除外。

      第16條車輛應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車場或者適當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車輛造成違犯交規(guī)、損毀、失竊,由駕駛人員賠償損失,并予以處分。

      第17條駕駛人員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使用后應將車輛清洗干凈。

      第四章維修保養(yǎng)

      第18條本公司的車輛的維修保養(yǎng),原則上按照車輛技術手冊執(zhí)行各種維修保養(yǎng),并須按照預算執(zhí)行。

      第19條車輛維修、保養(yǎng)、加油程序

      (1)司機發(fā)現車輛故障或者需要保養(yǎng)時,應先填寫《車輛維修保養(yǎng)申請單》(附件4)向行政部提交車輛保養(yǎng)維修申請、申報維修保養(yǎng)的項目及費用預算,行政部會同相關人員進行確認核實后,由總經理批準后予以送指定維修廠檢修。

      (2)維修結束,提車時,送修人應對維修車輛進行技術鑒定,檢驗合格,收回更換的舊部件,并核定維修費用的合理、準確性后,方可在維修廠家的單據上簽字。送修人對費用的真實性負責。 (3)車輛的維修保養(yǎng)應在指定廠家完成,否則維修保養(yǎng)費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擔。 (4)可自行維修者,可報銷購買材料和零件的費用。

      (5)車輛于行駛過程中發(fā)生故障急需修理時,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維修費用超過20xx元時,應與公司聯系請求批示。

      (6)由于司機使用不當或者疏于保養(yǎng)造成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費用視情節(jié)輕重,由公司和司機按照比例共同負擔。

      (7)行政部每月負責統(tǒng)一購買汽油,并分配到各車輛油卡上。一律采用油卡加油,非特殊情況嚴禁現金加油。特殊情況(加油卡損壞、加油點網絡中斷等)下需現金加油者,向行政部說明原因,得到允許后方可加油。每次加油時,司機需填寫《車輛加油記錄本》(見附件5),以備報銷時核對。

      7、行政部對車輛進行不定期的'檢查,內容包括:本制度執(zhí)行情況、車內外衛(wèi)生、一般保養(yǎng)狀況等。檢查不合格者,對司機或相關責任人處50~200元不同程度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者取消駕駛員駕駛資格。

      第五章車輛保險

      第20條公司通過商定,確定承險保險公司。第21條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險,統(tǒng)一由公司支付分擔。

      第22條公司車輛投保險種以及標準按照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不得私自增加或減少投保險種,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額度。

      第23條一旦出現車輛保險索賠事件,行政部應在第一時間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系,并保存好索賠資料。事故處理完畢后,辦理索賠手續(xù)。

      第六章違規(guī)與事故處理

      第24條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犯交通規(guī)則或發(fā)生事故后果,由駕駛人全部承擔,并予以箭或免職處分。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給他人使用。

      (3)酒后駕車。

      第25條違交通規(guī)則,其罰款由司機個人(含非專職司機)和公司各自承擔50%,涉及駕照扣分的由當事人負擔。行政部負責每周在網上查詢維章記錄一次,并做好處理。

      第26條各種車輛在運行過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發(fā)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向附近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并主動與公司取得聯系協(xié)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自行處理后向公司報告。第27條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情況由司機與公司按比例承擔。

      第28條發(fā)生重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差額由司機與公司按比例承擔。

      第七章費用報銷

      第29條車輛維修保養(yǎng)及過境/過路費用按憑證實報實銷。司機于每月10日、25日前將所負責車輛當月高速費、過橋費及停車費等票據貼好,連同該車輛行駛記錄本、車輛加油記錄本交行政部審核簽字后,交財務負責人審核簽字,最后報主管副總/總經理簽字后,方可報銷。

      第八章附則

      第30條本制度經呈總經理核準后公布實施,修改時亦同。

      為合理安排車輛使用,提高車輛使用率,節(jié)約公司車輛使用的費用,使之規(guī)范化、秩序化,特制定此辦法。辦公室負責對列入公司管制車輛的統(tǒng)一管理和調度;財務負責對相關發(fā)生費用審核控制。

      一、為合理調配車輛,由用車部門/用車人填寫“用車申請單”并須提前半天交辦公室安排車輛,否則不作安排(緊急、特殊情況除外)。

      二、用車人員/駕駛員出車一律到辦公室申請,登記后出車(特殊情況除外),嚴禁出私車。

      三、嚴格按規(guī)定時間出車,按時返回,返回后及時通報辦公室,駕駛員不得無故離崗。

      四、辦公室在安排出車時盡量做到同向多人次合理安排,合理用車,用車人員應該服從。

      五、有駕駛執(zhí)照的部門負責人允許自行駕車。如需自行駕車,需在下班前或休息日前一個工作日內到辦公室辦理相應手續(xù):登記領取車鑰匙,用車返回后應及時交還。

      六、原則上實行駕駛員定車定人安排,特殊情況由辦公室作適當及時調整。

      七、車輛保養(yǎng)

      1、駕駛員應及時保養(yǎng)、維護好車輛,并確保車輛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tài),隨時保證使用車輛的正常運行,要確保行車安全。如遇特殊情況,車輛不能正常運作時,要及時報告辦公室,妥善解決,以備用車之需。

      2、公司車輛一律停放在公司院內指定地點,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驅車外出停放,如因違而影響工作以至造成事故者,除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處罰外,由肇事者本人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經濟損失。

      3、每次接車或出車前,駕駛員須檢查車輛外觀各部位的完好狀況。如發(fā)現意外損壞,應查明原因。否則按駕駛員意外損壞處理。

      八、車輛相關費用報銷、行車線路及違章

      1、車輛的保險費、養(yǎng)路費、過路費、油費、及凡因公使用的費用,除規(guī)定由相關部門主管外(如保險費),駕駛員憑發(fā)票、出車單等單據按照《因公出差及差旅費報銷管理辦法》進行報銷。

      2、車輛需要修理或添置各類用品時,先填寫“申購單”經總經理審核,并報辦公室核準后,填寫“維修保養(yǎng)記錄表”,事后開票附申購單經辦公室初審,財務部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報銷。如在行車途中,發(fā)生非人為的故障(如爆胎等現象),司機必須立即打電話報告辦公室后,再進行維修;毓竞蟊仨氀杆傺a上相關手續(xù)。

      3、駕駛員在行駛過程中發(fā)生摔、碰、撞等意外小事故的,駕駛員須自行負責車輛維修,并承擔維修費用。

      4、公司駕駛員如有違交通規(guī)章(如闖紅燈,違章停車等),造成罰款的,公司不予報銷(特殊情況除外),由違規(guī)駕駛員個人承擔責任,并準時交納罰款。如有違章而不按時交納罰款,一經發(fā)現除賠償外,公司將從嚴處分。一個月內如發(fā)生超過3次違章事故,駕駛員給予開除處分。

      5、出車途中如發(fā)生交通事故,如屬于公司方駕駛人員責任,除責任人必須承擔肇事責任并賠償公司損失外,公司對駕駛人員將給予處分。

      九、已取得駕駛證的公司人員自行用車/駕車,違章及事故處理按以上規(guī)定執(zhí)行。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6

      為進一步加強車輛管理,保障各項畜牧業(yè)工作正常運行,同時,遵循節(jié)約能源,提高效率的原則,特制定本制度。

      一、車輛的調配和使用由辦公室統(tǒng)一負責安排,用車者要先申請,經主管領導同意后加油派車,并核定加油量。因工作需要,各站所車輛可由辦公室統(tǒng)一調遣,其加油費由局機關支付。

      二、駕駛員要服從辦公室的工作安排,做好出車記錄,按時上下班。車輛回歸后,隨時待命,保持車輛清潔衛(wèi)生,車況良好。

      三、車輛加油核定標準:平坦公路原則上每百公里加油10公斤,山區(qū)(牧道)原則上每百公里加油15公斤,外地出車視路程核定加油量,回單位后憑加油發(fā)票核銷。

      四、車輛要定點維修,檢修或更換部件,需征得領導同意,并由辦公室負責監(jiān)督,私自在非定點修理,不報銷修理費用。

      五、嚴格執(zhí)行派車制度,規(guī)范和履行派車手續(xù),由辦公室負責人根據里程填寫派車單,經主管領導審核并簽字同意,再由財務人員、駕駛員簽字后予以調用和車輛加油。逢節(jié)假日因工作需要臨時用車,須經主要領導先同意,再現金加油(僅限于領導干部),后憑票報銷,并及時補辦相關手續(xù)。

      六、原則上本局車輛僅限內部辦公使用,特殊情況如上級領導部門臨時調用的,由上級領導部門負責加油。在婚喪嫁娶問題上,如無直系親屬關系,一律不允許派車。

      七、未經辦公室同意,私自出車情節(jié)較輕者給予批評教育,若發(fā)生交通事故,依法承擔一切后果。

      八、駕駛員應經常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關法律知識,杜絕違章駕駛,保持車輛安全駕駛。如在車輛管理過程中,如因個人因素違反交通法規(guī)而造成責任事故,后果由當事人自行承擔,本局概不負責。

      九、駕駛員應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切實做到不該說的絕對不說,不該問的絕對不問,不該看的`絕對不看,不該做的絕對不做。

      十、本規(guī)定自20xx年月日起實施,各站所可參照執(zhí)行。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7

      一,為保證公司車輛安全,高效,合理使用,加強公司內部車輛,井隊值班車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二,公司各部門,各井隊要求用車單位向調度室申請登記并申報用車事由,車隊據此填寫《內部車輛使用登記表》,車輛只限于因公使用。使用部門和個人先到調度室真寫《小車申請使用單》然后到車隊登記,車隊填寫《內部車輛使用登記表》用車人必須在行車記錄和加油票上簽字認可。

      三,內部車輛管理:

      1.要求車隊值班人員嚴格按照《內部車輛使用管理表》所設內容認真填寫,嚴密監(jiān)控內部車輛運營狀況。

      2.車輛費用結算,由車隊依據《內部車輛行駛單》《內部車輛使用登記表》所記載內容與司機所帶《公司車輛行車記錄表》核對無誤后并交財務一份,《小車耗費情況登記表》進行掛賬。

      3.日常維修保養(yǎng):車輛維修保養(yǎng),司機要通知車隊,確認維修項目,價格,維修時間,車隊審核后,才能實施。

      4.額定油耗:公司所有車輛,必須確定油耗指標,按百公里油耗指標執(zhí)行,月底依據所報油耗,由車隊進行綜合核算,評定燃油消耗的合理性。

      四.1.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規(guī)則,同時應遵守本公司其它規(guī)章制度。

      2.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保養(yǎng),經常檢查車輛,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保持車輛清潔,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發(fā)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不會檢修時,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并提出維修意見。在公司指定維修點修理,末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去維修,無論在定點修理廠或在行途中,經車隊同意的修理或購置的新配件必須交回舊配件。

      3.出車在外時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擇停放地點和位置,如車要離開時要鎖好保險鎖,車輛被盜,司機要對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經常檢查,保證證件齊全,晚間要注意休息,不準疲勞駕駛,不準酒后駕車。因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若屬于個人原因,費用不予報銷,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五.1.車輛開支:車隊司機所有不能預算的開支,都要向車隊領導匯報,確認其合理性才能實施,事先不匯報,而私自開支的其本人承擔全部費用。

      2.司機對車隊和調度室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后可以向經理反映。出車執(zhí)行任務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車隊或調度室,并說明原因。

      六.司機末經領導批準,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學習駕駛。

      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實施,由車隊解釋各部門

      七.值班車管理規(guī)定:

      1.駐井隊值班車下派到井隊值班,車輛調派使用由井隊長負責,車隊協(xié)助管理,每月由井隊考勤考評,月底報車隊備案掛賬,駐井值班車要服從井隊管理,不經井隊允許,不得私自開車,不得將車輛交給公司,井隊或其它人員駕駛,出現任何問題,公司不負責任。

      2.貨物轉運,損壞賠償:

      值班車將貨物裝上車后,開據入庫單或,所裝一切貨物的責任都由司機本人承擔,要保證貨物安全運送到位,到井場或目的地卸貨清點無誤后,責任即可免除,如所裝貨物丟失滑落,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司機應承擔全部責任。

      3.如遇道路翻槳,老鄉(xiāng)擋路,天陰下雨等各方面原因,導致遇阻司機應積極配合主動為公司排憂解難。

      4.密切注意車輛性能變差,下降當燃油與潤滑油的消耗增多,勁力性下降時向車隊匯報,以免造成車輛使用成本增大。

      5.對于值班車加油,應按規(guī)定程序,上報井隊長,隊長安排人員確認無誤時才可加油,井隊出具出庫單,寫明數量,使用人,負責人簽字,在將出庫單交回車隊車隊交回財務掛賬。

      6.值班車應認真填寫《井隊值班表》和《行車記錄表》,井隊領導考評后,上交車隊,車隊將此表交回掛賬,每月月底必須將兩表交于車隊。

      7.駐井值班車私自使用井隊燃油,發(fā)現一次扣除當月工資,伙同井隊人員共同作弊的,井隊人員交行政辦處理,予以除名處理。

      8.車隊依據各部門的申請,合理調派所需車輛,做到優(yōu)質高效服務,積極配合主動為公司排憂解難。

      八.工作原則及標準:

      1.原則性:堅持執(zhí)行公司《車輛使用管理辦法》,按車輛使用范圍和對象配車,不派人情車,關系車,秉公辦事,不徇私情。

      2.科學性:要求熟練掌握公司車輛特點和規(guī)律,加強預見性,計劃性,統(tǒng)籌安排,靈活調度。

      3.合理性:選擇最佳行車路線,不跑彎路和繞道行駛,不一條線路重復派車(特殊情況除外)以免增加不必要的成本。

      4.靈活性:從公司的實際復興出發(fā)對于緊急要用車的,要靈活機動,恰當處理,不能誤時誤事,耽誤生產。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8

      一、公司車輛違章怎么處理

      1、公司車輛違章需根據行政辦注明的每臺車的駕駛員和使用起止時間,在該時間段的交通違章由該駕駛員承擔;如果有違章但此時間段沒有對應的派車記錄的,原則上由該車專職司機和派車人員承擔交通違章責任。

      2、派車人員和駕駛員將公車私用,不按派車單執(zhí)行擅自將車交給他人駕駛,在此時間段的交通違章一律由該派車人員和駕駛員承擔。

      3、行政辦每月月底前對公司所有公務車輛交通違章情況進行網上查詢,有違章記錄的,書面通報給車輛專職司機或指定使用人。

      4、公司車輛交通違章處理的原則是:誰違章、誰處理,處理違章所涉及的扣分處罰由違章責任人承擔;處理違章所涉及的費用按以下兩種情況酌情處理。無意違章:專職司機承擔50%公司50%,兼職駕駛員承擔30%公司承擔70%,有意違章:專職司機承擔100%,兼職駕駛員承擔50%公司承擔50%.

      二、公司車輛使用管理制度是什么

      第一章制度總則

      第1條為了統(tǒng)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車輛,有效使用各種車輛,確保行車安全,提高辦事效率,減少經費支出,特制訂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所說公司車輛是指公司的專車、及公務用車輛。專車系指公司為部分特定人員或部門特配車輛。公務車系指除上述專車以外的所有車輛。所有車輛由行政部統(tǒng)一負責管理。

      第二章車輛管理

      第3條行政部與車輛責任人左炳祥負責車輛管理工作,包括車輛維修保養(yǎng),費用預算、核準、車輛年檢及證照管理,投保、續(xù)保與出險索賠及司機管理。

      第4條公司所有車輛原則上必須由公司專職司機(含專車使用人)駕駛,公司其它持有駕照人員駕駛公司車輛公出或私用必須經批準后方可使用。無駕照人員嚴禁駕駛公司車輛。專職司機應每周定期對公司車輛進行檢查和保養(yǎng),確保行車安全。

      第5條車輛行駛證、車輛鑰匙,日常由使用人需將車輛行駛證及車輛鑰匙交由行政部保管;保險單由行政部統(tǒng)一保管,按車建立資料、費用檔案。

      第6條每車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附件1),當班司機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是否相符,與前一次用車記錄是否相符,使用后應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費用明細等,對發(fā)生的票據編號整理,以備報銷時核對。

      第7條車輛每日使用完畢和節(jié)假日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并將車門鎖好,將鑰匙交回給行政部保管。每車設置《車輛加油記錄表》(附件2),駕駛員在發(fā)現車輛油量不夠需加油時,在《車輛加油記錄表》上作好記錄以備查。

      第8條公司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如發(fā)現記載不清、不全或者未記載的情況,應通報司機并對相關責任人提出批評,不聽勸告、屢教屢犯者應給與處分,并停止其使用資格。

      第三章車輛使用

      第9條車輛使用范圍

     。1)公司員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送貨、辦事、聯系業(yè)務、接送。(2)接送公司賓客。(3)專車專用。

      第10條車輛駕駛人員必須持有駕照,熟悉并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

      第11條駕駛人員于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的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剎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fā)現故障、配件失竊等現象,應立即報告,隱瞞不報而由此引發(fā)的后果由駕駛人員負責。第12條駕駛員不得擅自將公用車開回家,或做私用,違者受罰,經公司特別批準的除外。

      第13條車輛應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車場或者適當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車輛造成違犯交規(guī)、損毀、失竊,由駕駛人員賠償損失,并予以處分。

      第14條駕駛人員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并定期清洗車輛。

      第四章車輛維護、維修保養(yǎng)

      第15條本公司的車輛的維修保養(yǎng),原則上按照車輛技術手冊執(zhí)行各種維修保養(yǎng),并須按照預算執(zhí)行。車輛維護應該最少每二周進行一次,同時填寫附件4:《車輛維護一覽表》。第16條車輛維修、保養(yǎng)、加油程序

      (1)司機發(fā)現車輛故障或者需要保養(yǎng)時,應先填寫《車輛維修保養(yǎng)申請單》(附件4)向行政部提交車

      輛保養(yǎng)維修申請、申報維修保養(yǎng)的項目及費用預算,行政部會同相關人員進行確認核實后,由總經理批準后予以送指定維修廠檢修。

     。2)維修結束,提車時,送修人應對維修車輛進行技術鑒定,檢驗合格,收回更換的舊部件,并核定維

      修費用的合理、準確性后,方可在維修廠家的單據上簽字。送修人對費用的真實性負責。

     。3)車輛的維修保養(yǎng)應在指定廠家完成,否則維修保養(yǎng)費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擔。

    (4)可自行維修者,可報銷購買材料和零件的.費用。

     。5)車輛于行駛過程中發(fā)生故障急需修理時,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維修費用超過20xx元時,應與公司聯系請求批示。

     。6)由于司機使用不當或者疏于保養(yǎng)造成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費用視情節(jié)輕重,由公司和司機按照比例共同負擔。

      (7)行政部對車輛進行不定期的檢查,內容包括:本制度執(zhí)行情況、車內外衛(wèi)生、一般保養(yǎng)狀況等。檢查不合格者,對司機或相關責任人不同程度的處罰,情節(jié)嚴重者取消駕駛員駕駛資格。

      第五章車輛保險

      第17條公司通過商定,確定承險保險公司。

    第18條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險,統(tǒng)一由公司支付。

      第19條公司車輛投保險種以及標準按照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不得私自增加或減少投保險種,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額度。

      第20條一旦出現車輛保險索賠事件,車輛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系,并保存好索賠資料。事故處理完畢后,辦理索賠手續(xù)。

      第六章違規(guī)與事故處理

      第21條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犯交通規(guī)則或發(fā)生事故后果,由駕駛人全部承擔,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給他人使用。

     。3)酒后駕車。

      第22條違反交通規(guī)則,其罰款由司機個人(含非專職司機)和公司各自承擔50%,涉及駕照扣分的由當事人負擔。行政部負責每周在網上查詢維章記錄一次,并做好處理。

      第23條各種車輛在運行過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發(fā)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向附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并主動與公司取得聯系協(xié)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自行處理后向公司報告。第24條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情況由司機與公司按比例承擔。

      第25條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差額由司機與公司按比例承擔。

      第七章費用報銷

      第26條車輛維修保養(yǎng)及過境/過路費用按憑證實報實銷。司機于每月3日前將所負責車輛當月高速費、過橋費及停車費等票據貼好,連同該車輛行駛記錄本、車輛加油記錄本交行政部審核簽字后,交財務負責人審核簽字,最后報總經理/副總經理簽字后,方可報銷。

      第八章附則

      第27條本制度經呈總經理核準后公布實施,修改時亦同。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9

      為規(guī)范公務用車管理,提高車輛使用效率,節(jié)約經費,確保運轉有序和行車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堅持有利工作,集中安排,統(tǒng)一調度,注重節(jié)約,確保安全的原則,由局辦公室負責。

      1、嚴格車輛管理。司機及車輛相對固定,不得將車輛交由他人駕駛,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駕駛員自行承擔,車輛行駛必需的相關隨車證照(資料)由駕駛員負責妥善保管。

      2、嚴格控制車輛運行費用。切實加強車輛用油管理,嚴格實行一車一檔一卡,每輛車設立一個檔案,開辦一張加油卡。檔案內容為加油登記表、車輛行駛登記表、維修保養(yǎng)登記表、違章登記表及所有涉及開支單據的明細復印件,如加油的發(fā)票和刷卡pos單、維修保養(yǎng)的發(fā)票、明細和pos單等;購買保險的.單據、違章的記錄登記等等。加油登記表和維修保養(yǎng)登記表每項內容必須填寫及時真實。每輛車的加油卡只限于所對應的車輛加油,平時放辦公室保管,原則上不得擅自用現金加油。特殊情況下須經主要領導或分管辦公室的領導批準后方可加油,否則一律不予報銷。車輛檔案中應記載行駛公里數與加油的票據金額、車輛費用支出等內容,每月由駕駛員進行匯總、整理,報分管領導簽批,定期向主要領導匯報,并在黨組會議通報。

      3、嚴格執(zhí)行派車單及公車使用登記制度。局辦公室統(tǒng)一印制《車輛使用審批單》及《車輛行駛登記表》,每臺車輛均要建立出行記錄臺賬。駕駛員根據安排的出車任務如實填寫《車輛行駛登記表》(出車事由、地點、里程等),并經用車人簽字確認。駕駛員要妥善保管《車輛行駛登記表》,不得遺失,節(jié)約用油,對每輛車的百公里油耗數進行考核,并實行定期通報制度。

      4、嚴格執(zhí)行車輛停放制度。正常上班時間,未外派公出的車輛必須停放在指定位置;因特殊情況不能回指定位置停放的,需經局主要領導同意,但必須確保車輛的安全;周五下午下班后至星期一上班前,單位所有公務車輛必須在指定位置停放(因工作需要用車時,需經局主要領導同意,用完后須立即將車停放原處);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期間,車輛須封存停駛,確需工作用車的,報主要領導同意并經辦公室備案后,方可使用,且用完后須立即將車停放原處。

      5、嚴禁公車私用私駕。禁止將公車用于婚喪喜慶、休閑度假、探親訪友等非公務活動。駕駛員及任何人均不得公車私用,一經發(fā)現并證實,給予通報批評。領導干部一律不準擅自駕駛公車,嚴格執(zhí)行省市縣相關規(guī)定。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10

      車輛使用維修管理制度

      一、車輛使用管理

      1.機關車輛由局辦公室統(tǒng)一管理調動,車輛管理與維修管理辦法。

      2.車輛使用的原則:保證防汛用車,保證領導工作用車,保證值班用車,保證老干部就醫(yī)用車,先急后緩,兼顧一般。

      3.用車一律實行派車單制度,不經派車一律不準使用車輛。

      4.機關各部門,因公到某地城辦事,除財務科提款外,一般不派車。

      5.機關工作人員根據工作需要用車,必須填寫《用車申請單》經主管局長簽批后,交辦公室車輛管理員,按先后順序派車。

      6.如遇防汛搶險,迎接上級領導,緊急病號等特殊情況,駕駛員應根據領導安排及時出車,并在行車途中向車管人員匯報車輛去向,返回后及時領取派車手續(xù)。

      7.機關車輛不準用于結婚等私事。

      8.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車,發(fā)現一次罰款100元,發(fā)現2次罰款300元,超過3次,調離駕駛崗位。因私自出車發(fā)生交通事故,后果自負。

      9.駕駛員請假三天以上者,必須把車輛停放在機關,車上鑰匙和全套手續(xù)交車輛管理員保管,管理辦法《車輛管理與維修管理辦法》。

      10.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以大局為重,不得刁難車管人員,不準以任何理由給車管人員和司機出難題,不得指定車輛。

      二、車輛維修管理

      1、當駕駛員發(fā)現車輛出現故障需要維修時,應及時向車管人員反映故障情況,并及時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

      2、維修申請單上需填寫維修所需時間、損壞部位、更換零件、維修金額等,如不清楚情況時,應立即到指定修車廠進行詢問,以便填寫申請單,申請單上需要由車管人員、車管負責人、辦公室負責人、及主管局長簽批。

      3、修車申請得到批準后,駕駛員應會同車管人員到指定車輛維修廠進行車輛維修,駕駛員不得私自維修。車輛在維修時發(fā)現新的問題,需要更換新的零件及增加費用時,應立即向辦公室負責人反映,并匯報主管領導,得到批準后方可修車。

      4、修車完畢后,修車廠應出示修車費用清單,駕駛員和車管員認可后簽字,以便日后結算。若駕駛員私自修理,沒有車管員的認可簽字,日后不予報銷。駕駛員應將更換掉的舊零件收回,交到辦公室。

      5、修車費用每兩個月結算一次,結算時由駕駛員、車管員及車管負責人共同前往結算,報銷時維修申請單及簽字后的修車費用清單應附在發(fā)票后報銷。

      三、車輛燃油管理

      1、車輛燃油實行全獎全罰制度。即車輛管理人員根據各車的耗油指標定出各車用油標準,辦公室每月底統(tǒng)計各車行駛里程提供給財務科,財務科根據當月某場油料價格按照行車里程和用油指標填寫核報單,由辦公室負責人簽字后交主管局長審批,財務科復核兌現。

      2、潤滑油、剎車油由辦公室統(tǒng)一購入保管,車管員根據單車里程用量及時登記更換。

      3、車輛用油一定要保證油的質量,絕不能投機取巧,弄虛作假,如發(fā)現在油的'價格或用油規(guī)格投機鉆營,弄虛作假,將調離工作崗位,并進行500-1000元罰款。

      四、獎罰制度

      局機關每年對圓滿完成全年出車任務,愛惜車輛遵守交通規(guī)則,無發(fā)生交通事故,積極參加交通安全競賽,在本職工作中做出優(yōu)異成績的駕駛員予以獎勵。同時,對違反規(guī)章制度冒險蠻干,不履行工作職責,造成車輛損壞以及發(fā)生事故的駕駛員,予以懲罰,懲罰標準按《黃委勞動安全條例》執(zhí)行。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11

      1、機關車輛統(tǒng)一由辦公室管理和調配。機關部門或工作人員因公需用車輛,需提前一天告辦公室安排,并憑派車單乘車,返回后及時簽字。

      部門和個人嚴禁私自支配車輛,凡因此延誤工作或造成事故的,要批評教育,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嚴肅處理。

      2、駕駛員必須妥善保管車輛,保證車輛安全;休息時間車輛存放由辦公室統(tǒng)一安排;除工作時間以外,外出使用車輛必須報告辦公室。

      3、保證工委召開的.會議和重大活動用車。部門召開的業(yè)務性會議和培訓班,一般不配車駐會,特殊情況需經辦公室批準。

      4、部門工作人員在西安市區(qū)及附近郊縣執(zhí)行公務,盡量安排車輛接送,長途出差一般不派車,特殊情況須經辦公室同意,并報告工委領導。

      5、離退休干部用車,由老干所提出意見,及時予以安排,以保證老干部學習和生活需要。

      6、由辦公室負責保證接待來訪的兄弟省、市(自治區(qū))學習、考察、參觀客人的活動用車。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12

      一、管理總則

      1、目的:為了節(jié)約公司公務用車費用開支,提高公務用車的效率,加強對公務用車的管理,做到公司車輛統(tǒng)一安排、統(tǒng)一管理,并充分合理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凡本公司駕駛員管理、車輛使用、油料管控、因私用車等均按本制度執(zhí)行。

      3、可使用車輛:

      1)公司車輛。全順車、試乘試駕車;

      2)有油補的私家車。在公司車輛不夠用且公司有較緊急的事情要辦理時,可派用私家車。

      4、權責:車輛由行政部主管、用車部門或用車人監(jiān)管。

      5、全順車由行政部司機管理,試乘試駕車由銷售部車輛管理員管理。

      二、駕駛員管理辦法

      1、必須遵守公司的一切規(guī)章制度。

      2、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

      3、必須服從行政部統(tǒng)一調配并做到及時出車。如有出車任務應立即執(zhí)行。否則,每一次處罰50元,連續(xù)三次予以除名并扣除當月工資。

      4、無出車任務時應做到如下幾點:

      1)做好指定車輛的清潔、維護、檢修、保養(yǎng)及安全檢查等工作,以確保出車行駛安全;

      2)做好油料準備工作;

      3)準備工作做好后、一律在指定位置里待崗;不得到處游走、串崗,以影響公司形象或影響他人工作;不得在車內、休息室及其它地方打牌、高聲聊天、飲酒等;

      4)不得借故隨意外出;

      5)協(xié)助行政部做好其它事務;

      6)不得私自借故或無《派車單》時將車輛開出公司;

      7)手機要保持24小時暢通。

      8)以上條款如有違反則每次處罰20元;一月累計違反3次或一次造成影響嚴重的予以辭退,并扣除當月工資。

      5、車輛完成任務后不得將車輛停放家中或它處,必須停放公司或指定的位置。否則,每次處罰50元或車輛發(fā)生任何毀壞,均由司機負全部責任。

      6、不準公車私用、不準擅自借車給他人使用、不準將車輛給他人駕駛、不準中途帶人帶貨搞收入。否則,予以辭退。

      7、車輛所有手續(xù)、證件、工具、鑰匙和附件等應妥善保管,不得遺失,否則,后果自負。

      8、要隨時保持車輛內外整潔衛(wèi)生。

      9、車輛連續(xù)行駛4小時時,必須休息20分鐘。

      10、要講文明、講禮貌,要時時處處維護公司的利益和聲譽,要嚴守公司秘密。

      11、上下班均應打卡。如公務在外或接送領導確不能按時回公司打卡者,回司后應填寫《未打卡說明表》,并由用車人簽證。

      三、車輛使用辦法

      1、下列情況下可申請用車:

      1)員工因公務外出時;

      2)財務部門外出取款、存款、轉賬、結賬或報稅時;

      3)員工本人結婚喜慶時;

      4)其它特殊情況時。

      2、車輛申請和使用程序:

      1)凡用車應由行政部統(tǒng)一調度,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司機和車輛出車。用車部門或個人到行政部填寫《派車單》,由行政部經理或行政文員派車;如確有緊急情況可以先電話報批行政部出車,回司后填報派車單;

      2)全順車鑰匙由行政部司機管理,試乘試駕車鑰匙由銷售前臺指定專人管理;凡領用車鑰匙均需登記;

      3)用車人用車人憑《派車單》到鑰匙管理人處領鑰匙后,將《派車單》交指定的司機;司機見有效的《派車單》發(fā)車,否則有權拒絕;如未經許可鑰匙管理人擅自給鑰匙的或司機擅自出車的,每次處罰50元;用車人回公司后,應及時將鑰匙交與鑰匙管理人;

      4)用車人要做好用車期間的監(jiān)督管理,要如實填寫《車輛使用登記表》,與司機一道不得在用車期間辦理私事。如用車期間沒管好車子,要追究用車人為第一責任人,并視情節(jié)輕重處20—100元罰款;

      5)司機每月匯總一次《車輛使用情況月報表》交行政部經理;

      6)行政部經理或行政文員將不定時對車輛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如發(fā)現問題,按規(guī)定處罰。

      四、油耗管理辦法

      1、車輛用油由部門按預算管控。加油均用加油卡。加油卡由行政文員負責保管、充值和費用報銷。

      2、加油由行政人員與司機或用油部門指定專人一道加取。不得無卡加油,特殊情況應通知行政部后方可加油,且無卡加油的次數不得連續(xù)超過兩次;加油后司機或用油人要在相應部門的《加油登記表》上簽字確認。如發(fā)現行政人員、司機或用油人有作弊行為,除賠償相應損失外,視情節(jié)輕重處20—100元罰款。

      3、車輛出差用油為差旅用油,不計入部門預算用油之列。原則上先加滿油再出差,回公司時加滿油交還相應的車輛管理人員。出差加油必須由用車人在發(fā)票上簽證,回公司報銷。

      4、車輛耗油量應與行駛里程基本相符。每次油耗量的'計算方法為:實際行駛里程×車輛耗油率=油耗量。

      5、油耗量由行政部核實計算。行政部要建立各車的油耗及各部門的油耗臺帳,對每次行駛公里和油耗量進行登記。如耗油量與行駛

      里程不符,則要查明原因。如為車輛原因,則要檢修;如為司機自身原因,則要追究相應責任。

      6、各車、各部門的油耗臺賬每月由行政文員統(tǒng)計一次,報與相關部門和財務部。

      五、因私用車管理辦法

      1、員工因私用車不能影響和妨礙公務用車。

      2、員工私人用車應適當收費,收費標準為1元/公里,公里數核算為自出公司至回公司的實際距離,所收取費用交財務部。

      3、員工在因私用車過程中所發(fā)生的其他一切費用由員工自負。

      4、高層管理人員上下班用車為指定的試乘試駕車,其用油不在部門用油預算中。油耗由行政文員每月統(tǒng)計一次,報與用車人和財務部,在其油補中沖減。

      六、其它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13

      一 概述

      1、 為規(guī)范公司車輛使用管理,提升公務車使用效率,確保使用人及車輛的交通安全,減少費用開支,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所有車輛的使用管理適用于本制度。

      3、嚴禁用公務車辦私事,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或董事長審批。

      二范圍

      1 公司中層管理人員因工作需要可以直接向管理部申請用車。

      2 其他人員使用公務用車時,由本部門負責人或公司領導批準后,由管理部統(tǒng)籌安排。

      三 權責

      1、管理部統(tǒng)一負責公務車管理。

      專人負責調度公務車輛,其他人員未經授權不得擅自調用公務車輛。負責人不在時,可由負責人指定人員負責調度。

      所有公務車的使用、借用、日常管理以及車輛的鑰匙管理等。 車輛的日常保養(yǎng),投保事宜及保險單的管理。 公務車加油卡的`日常監(jiān)督管理。

      2、財務部統(tǒng)一負責公務附屬資料管理。

      公務車車輛行駛證、保險卡及附屬物品的保管(所有公務車的備用鑰匙,備存一份于公司財務部保管)。 公務車加油卡辦理、沖值。

      四、公務車申請使用流程

      (1)、工作時間使用

      1、市內用車,用車人應提前半小時提出申請,填寫《公務車用車申請單》(附件一)交管理部統(tǒng)籌安排。公司員工用車必須有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交于管理部領取車鑰匙和填寫《公務車出車登記表》(附件二),遇特殊情況可隨時提出用車申請。

      2、外出(除市區(qū)以外)用車,除履行上述手續(xù)外,必須提前一天報管理部和總經理批準。

      3、為提高公務用車的使用效率,凡可合并或不必要的用車,管理部綜合考慮用車的先后、人數、輕重緩急安排公務車的使用。

      4、因公務緊急來不及填寫《公務車用車申請單》的,獲得總經理或管理部負責人同意可使用公務車,于事后一天內補辦相關派車手續(xù)。

      5、公務車使用人每次用車結束后,應自覺填寫《公務車出車登記表》上的時間、里程等相關內容并及時將車鑰匙交到管理部。

      (2)非工作時間使用

      1、非工作時間用車(夜間、節(jié)假日等)須經公司總經理或董事長批準后方可使用。

      2、外單位借用車輛,需經公司總經理或董事長批準同意后方可使用。

      五、相關規(guī)定

      1、公務車使用者僅為取得有效汽車駕駛執(zhí)照者。

      2、駕駛員與使用者應愛惜車輛,公務車每次使用結束后,及時清理車上垃圾與物品,保持車輛的干凈整齊。

      3、駕駛員為公務車具體負責人,車輛有關證件及資料由駕駛員妥善保管。并負責公務車日常管理與維護,做到定期清洗,定期保養(yǎng)。

      4、公務車駕駛員應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覺遵守交通法規(guī),嚴格執(zhí)行行車守則,出車前、行車中、返回后檢查。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地點,離開車輛時鎖好門窗。

      5、公務車駕駛員對公司公務車每半個月進行一次檢修,定期維護與保養(yǎng),提前一天填寫《公務車維修保養(yǎng)申請表》(附件三)。自覺維護使車輛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如發(fā)現車況不佳或損壞及時向管理部報告車況,征求車輛處理意見。

      6、公務車駕駛員每天及時向管理部匯報車輛使用情況,以便管理部對車輛進行有效調度。對不及時報告車輛情況影響車輛調度的駕駛員,公司將視情節(jié)嚴肅處理直至取消駕駛公司公務車輛資格。

      7、未經公司領導同意私自使用公務車輛,一經發(fā)現處罰當事人100元罰款,如果造成車輛損壞的費用全部由當事人承擔。

      8、 下列情況,違反交通或事故的經濟損失及責任由駕駛員負擔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3)違反交通規(guī)則,其罰款由駕駛人員負擔。

      (4)由于本身操作不當或違章操作發(fā)生交通事故。

      9、對于領導特批的私人用車,對其期間產生的油費、過路費等費用由當事人承擔。

      10、公司正式員工婚、喪(直系親屬)事件用車,可由公司派司機提供車輛一臺并免費使用一天時間,如需車輛二臺或二天時間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11、公務車在使用途中如發(fā)生不可抗拒的事故,應先搶救傷患人員,及時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并立即向公司管理部或總經理報告。

      六 其它

      1 財務部每月填寫《公務車加油統(tǒng)計表》(附件四)與《公務車加油匯總明細表》(附件五),月度管理部與財務部核對車輛用油臺賬,嚴格按行車里程與百公里耗油標準核發(fā)油料,做到每月核對無誤。

      2 駕駛員應做到合理用車,節(jié)約用油,將油耗控制在制定標準以內,特殊情況下需要增補油料費用的須報公司批準。

      3 車輛在外加油須經公司領導審批,否則不予報銷。

      4公司公務車為公司財產,任何人無權損壞,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賣油料和將油料贈送他人,如有發(fā)現,按論處。

      附件一《公務車輛使用申請表》 附件二《公務出車登記表》 附件三《公務車維修保養(yǎng)申請表》 附件四《公務車加油統(tǒng)計表》 附件五《公務車加油匯總明細表》

      七 本管理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14

      1、用車做到“二優(yōu)先”,即:優(yōu)先接待客商用車、優(yōu)先局領導公務用車。由局辦公室統(tǒng)一安排調度使用,力爭做到不因車輛調配影響工作。

      2、節(jié)約公務車輛運行成本,盡量減少車輛外出次數,相對固定工作人員因公在縣內辦事的車輛安排時間,一般情況下為每天上午的`11:00,下午的4:00,其余時間原則上不安排車輛外出。

      3、嚴格控制長途用車,因外出招商確需長途用車的,由用車人填寫申請單,經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審批同意后,由局辦公室備案。

      4、應急用車,由局辦公室統(tǒng)一安排使用。

      5、公車外派使用期間,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及車輛停放規(guī)定,嚴禁將車輛停放在易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場所。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車輛管理,本著降低使用費用、又滿足用車需求的原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車輛特指川豪企業(yè)成都地區(qū)的行政辦公用車,具體包括長安川ASV728、長安川APA683、商務車川AYB548、奧迪川APQ121。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川豪企業(yè)成都地區(qū)所有車輛的管理,各分支機構的車輛管理可參照本辦法,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另行制定管理辦法。

      第二章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是車輛管理的唯一歸口管理部門。

      第五條管理職責:

      一、負責制定和修正公司車輛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并監(jiān)督執(zhí)行,第一責任人為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經理。

      二、負責對公司車輛進行日常維護和保養(yǎng),第一責任人為各責任駕駛員。

      三、負責購買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險、養(yǎng)路費及繳納其他相關費用,并與保險公司、交通管理部門保持友好關系和聯系,第一責任人為車隊隊長。

      四、負責公司車輛的安全教育及事故處理,第一責任人為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經理。

      五、負責車輛購置及辦理相關手續(xù),第一責任人為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經理。

      六、負責責任駕駛員的交接車登記手續(xù),對離職責任駕駛員的車輛進行驗收,第一責任人為車隊隊長。

      七、負責建立健全車輛技術資料檔案,負責建立各部門車輛使用臺帳,并對各部門用車實施動態(tài)管理,第一責任人為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經理。

      八、負責公司所有車輛調度,第一責任人為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經理。

      九、負責費用管理,第一責任人為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經理。

      十、負責其他與車輛相關的事宜,第一責任人為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經理。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六條用車申請

      一、原則上,各部門用車必須在前一天下午17:00前申請。由用車人填寫《川豪企業(yè)派車單》,經其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后,交行政人事部三樓前臺統(tǒng)一調度。

      二、車輛統(tǒng)一調度前,須由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經理簽字批準。

      三、公司車輛因公要離開大成都范圍的,須報行政人力資源中心總監(jiān)批準。

      第七條車輛調度

      一、一般情況下,除奧迪外,其他車輛的調度全權由行政人事部三樓前臺負責,嚴禁任何人和任何部門擅自調配車輛。

      二、調度人員須根據各部門用車申請時間的先后順序和事情的輕重緩急,對各部門用車做出統(tǒng)籌安排。

      三、調度人員須全力配合和協(xié)調各單位的用車需求,不得以各種借口推脫,或不予支持和配合。

      四、調度人員在安排車輛時,須優(yōu)先保證財務取、送款、量房、貨物運輸、機要件和急件的取送、重要客人的接送以及工程用車。

      五、特別說明:

      1、奧迪川APQ121主要為羅總用車和用于經銷商接送,以及經羅總批準的其他用途。

      長安川A-SV728主要是用于家世界部門貨物的運輸和派送。

      長安川APA683在周一到周五主要是用于工程部工程方面問題的處理和解決。

      商務車川AYB548主要用于周六、周日的公司活動和平時市場部、設計部樣板房量房。

      2、公司總裁有權隨時征調公司所有車輛。

      3、若無特殊情況,盡量避免中午或晚上派車,以保證責任駕駛員有充足的休息時間,調度人員有權要求責任駕駛員在接到派車單后在規(guī)定時間內出車和在規(guī)定時間內返回,以避免延誤其他部門的用車需求,對未按要求執(zhí)行者,調度人員有權進行處罰。

      4、原則上,一環(huán)路內、設計師開工、交底都不予派車,如遇緊急情況時有客戶在場的,需客戶簽字確認或用車部門的負責人簽字、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經理(或其授權人)確認后方可派車,并務必在送到后立即返回。

      第八條車輛使用

      一、所有車輛責任駕駛員必須接到經相關人員簽字確認的《川豪企業(yè)派車單》后方可出車。

      二、在使用車輛的過程中,各責任駕駛員必須隨時檢查車輛的關鍵部位(比如燈光、轉向、剎車、機油、輪胎等),若有問題及時書面報告,以便提前進行保養(yǎng)和維修。

      出車前,責任駕駛員必須應對水箱、機油、油量、剎車、剎車燈、大小燈、電瓶液、輪胎、車身外觀、發(fā)電機皮帶等部件做基本檢查,發(fā)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

      出車后,要檢查存油量、氣量,發(fā)現存油、氣不足時,應立即加油、氣,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加油、氣。

      三、責任駕駛員必須隨時對車輛進行內外部清潔,并有權要求任何人不得在車內吃東西、吸煙,以保持車輛內外部的清潔衛(wèi)生。

      四、車輛發(fā)生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并立即進行修理。

      五、在車輛使用過程中,用車人不得要求責任駕駛員開往其它的地方,若情況特殊,用車人必須向調度人員說明原因。

      六、在車輛使用過程中,責任駕駛員應安全行駛并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若有違規(guī)罰款,由責任駕駛員自行負擔。

      七、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將車輛轉借、與人調換,更不得交與他人駕駛。

      八、未經同意將車開出辦事或作他用的,一律重罰。

      九、未經同意擅自出車造成交通事故的,所有經濟損失和善后處理費用由責任駕駛員承擔。損失金額較大時,先由保險公司賠償后,公司有權再向責任駕駛員追賠全部損失。

      十、工作期間,員工因重病急診、重病住院必須用車的,經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經理同意后,調度人員應及時派車,并免費為其提供使用服務。

      十一、公司員工因私用車,需報經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經理同意、行政人力資源中心總監(jiān)批準后方可安排,并按以下標準收費:

      1、面包車收費標準:2.0元/公里(總裁特批不收費的除外)。

      2、商務車收費標準:2.6元/公里(總裁特批不收費的除外)。

      員工因私用車,按實際發(fā)生的行使公里數,報經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經理確認、行政人力資源中心總監(jiān)審核后,將相關費用交納到成都地區(qū)財務部,并知會車輛調度人員。

      以上收費標準根據成都市物價和市場行情不定期做調整。

      十二、車輛使用任務結束后,以及節(jié)假日,責任駕駛員應將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并將車門鎖妥,嚴禁任何人和任何部門擅自將車開回家或其他地方停放,否則一律重罰。

      十三、責任駕駛員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要保證證件齊全(所有證件復印件留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存檔備查)。證件不完備或失效,取消駕駛資格,并報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經理知曉。否則出車后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責任駕駛員自行承擔。

      第九條使用登記

      一、車輛使用前,責任駕駛員應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上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不相符的應及時告知一樓前臺作好記錄后方可出車,使用后應記載行駛里程并標明時間、地點、用途、相關費用(如過路、過橋費)等,登記在《車輛行駛記錄表》上后,請用車人簽字確認。

      二、每月3號之前,責任駕駛員應將上月《車輛行駛記錄表》交一樓前臺進行確認、匯總和統(tǒng)計,若經所有用車人確認后的車輛里程記錄與車輛實際里程數不符,則超出部分按本辦法第八條第十一款之收費標準計算后由其責任駕駛員承擔。

      第四章車輛保養(yǎng)、維修

      第十條車輛保養(yǎng)

      一、車輛的保養(yǎng)時必須嚴格按照《使用說明書》和國家相關規(guī)定進行定期保養(yǎng),保養(yǎng)時責任駕駛員應在現場作監(jiān)護人,不得離開或委托他人代替。

      二、車輛需要保養(yǎng)時,責任駕駛員必須填寫《車輛保養(yǎng)申請單》,注明保養(yǎng)時間、保養(yǎng)內容、存在的問題并提出建議等,經車隊隊長確認、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經理批準后方可進行。

      三、如發(fā)現車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情況,應立即報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經理知曉并進行相應處理,否則責任駕駛員自行承擔對由此引發(fā)的`后果。

      四、責任駕駛員要定期保養(yǎng)車輛,定時檢查、更換機油并記錄更換機油里程,認真做好出車前、收車后的檢查保養(yǎng)工作,保持車輛處于完好的技術狀況,延長車輛使用壽命。

      五、責任駕駛員應每天早上10點前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

      第十一條車輛維修

      一、公司車輛的維修,須指定修理廠,定點廠應該是修理質量好、價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務意識強的正規(guī)修理廠。若需更換修理廠家,須報經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經理同意。

      二、車輛需要維修時,責任駕駛員必須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注明維修需要的時間、維修內容、大致費用(維修費用須事先與維修廠家交流,獲取準確報價)等,經車隊隊長確認、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經理批準后方可進行。

      三、在車輛維修過程中,責任駕駛員應加強監(jiān)督,如實際維修項目和《車輛維修申請表》不相符時,應和修理廠核實。車輛修復后,責任駕駛員應認真檢驗車輛,檢驗合格后方可在修理結算單上簽字。

      四、責任駕駛員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詳細記錄檢修情況。

      五、每月1日,車隊隊長應對所有車輛進行例行檢查,并填寫《車輛例行檢查月報表》,報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備案。

      六、車輛外出時發(fā)生故障,應及時向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經理匯報,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經理須根據其故障維修的難易程度和費用大小,決定修理地點。

      七、因操作失誤或保養(yǎng)不善造成車輛損壞的,將追究責任駕駛員責任,并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第五章費用管理

      第十二條油耗費用管理

      一、公司所有車輛必須持加油、氣本(卡)在指定地點加油(長途除外),責任駕駛員必須在《車輛行駛記錄表》上作好相關加油記錄,以便進行相關結算工作。任何人不得隨意在外加油,否則費用自理。特殊情況須報經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經理同意后方能加油,并在發(fā)票背面寫明原因交車隊隊長確認、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后方予以報銷。

      二、所有車輛的耗油量必須按核定標準進行報銷,車輛耗油量標準每半年核定一次,由車隊隊長與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經理共同核定。

      三、所有車輛耗油量不得超過核定標準的105%,超出部分由責任駕駛員自行承擔。

      四、每月初,所有車輛責任駕駛員必須就本車上月度使用情況、行使公里數、耗油量等情況進行匯總,并報送三樓前臺進行匯總。

      五、所有車輛的使用情況、行使公里數、耗油量等情況每月分析一次,由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經理負責。

      六、因公外出在異地加油的,責任駕駛員憑派車單、出差申請單、加油發(fā)票由車隊隊長確認、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后后方予以報銷。

      第十三條保養(yǎng)、維修費用

      一、車輛保養(yǎng)、維修費用在100元以內的,由車隊隊長確認、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批后即可進行。

      二、車輛保養(yǎng)、維修費用在100元(含)-300元范圍內的,由車隊隊長確認、成都地區(qū)行政

      人事部經理審核、行政人力資源中心總監(jiān)批準即可進行。

      三、車輛保養(yǎng)、維修費用超過300元(含)必須報總裁批準后方可進行。

      四、報銷車輛保養(yǎng)、維修費用時,必須提供相關明細,責任駕駛員、車隊隊長必須共同簽字確認,否則不予報銷。

      第十四條其他費用

      一、其他費用包括國家規(guī)費(養(yǎng)路費、保險費、五路一橋等)、洗車費、過路過橋費、停車費等。

      二、車隊隊長負責車輛年審,其所有費用(包括車輛使用稅、保險費、養(yǎng)路費、年審費用、其它雜費等)的申請、報銷由其負責。

      三、停車費、過路過橋費等按實際發(fā)生額進行報銷,但均需車隊隊長簽字確認。

      四、費用在100元以內的,由車隊隊長確認、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批后即可進行。

      五、費用在100元(含)-300元的,由車隊隊長確認、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行政人力資源中心總監(jiān)批準即可進行。

      六、費用超過300元(含)必須報總裁批準后方可進行。

      第十五條費用報銷

      一、上述費用的報銷,將按成都地區(qū)各單位在用車過程中相關費用的實際發(fā)生由財務中心或成都地區(qū)財務部進行分攤。

      二、責任駕駛員報銷各種票據時,必須在票據背面寫上日期、車號、事由及停車地點并與使用人共同簽名后當月報銷。

      第六章事故管理

      第十六條車輛事故處理

      一、事故發(fā)生后,責任駕駛員應保護好事故現場,并立即報警,積極協(xié)同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同時向保險公司報案和向公司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經理匯報。

      二、接到事故報告后,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經理應立即派人趕到現場,協(xié)助交警收集資料,協(xié)調并處理現場工作。并應立即向總監(jiān)報告,通知保險公司迅速趕往肇事地點勘查處理。

      三、在交通管理部門進行事故責任劃分后,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經理應在兩天內形成書面匯報材料,上報公司,并聯系保險公司進行賠償。

      四、事故發(fā)生后,若有傷患,應先急救傷患,而后查勘現場。

      五、相關人員在處理事故時,應盡量尋覓目睹肇事的第三者作證,并記明其姓名、住址、聯系方式或車牌號等。

      第十六條車輛事故責任劃分和損失承擔

      一、本公司汽車肇事責任劃分,以交警事故大隊事故勘查結論為準。

      二、因責任駕駛員自身原因造成事故的,由責任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并將依據交通管理部門確定的責任駕駛員的法律責任和有關規(guī)定,對責任駕駛員進行相應的處罰。

      三、因車輛原因或所運輸的貨物原因造成事故的,由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經理按實際情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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